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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境外的收入需要缴税吗 ? [打印本页]

作者: coffeeamy    时间: 18-5-2007 17:55
标题: 境外的收入需要缴税吗 ?
本人PR,6月份常登。我在国内有一份work at home的工作,工资都在国内发,扣税什么的也都在China。我准备在OZ的家里工作,想咨询一下,像我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在OZ保税 ? 多谢。。
作者: thewall    时间: 18-5-2007 18:12
... ask 青山...
作者: coffeeamy    时间: 21-5-2007 15:44
寻找 青山! 有看见青山的朋友帮忙转达下,这儿有人紧急求助!! 多谢帮忙.
作者: 青山    时间: 21-5-2007 16:03
偶也没搞明白呢,同问。
作者: coconut    时间: 21-5-2007 16:08
应该不用报税的,但如果你有申请小孩津贴,就要在国外收入一栏申报,会影响一部分FTB.
作者: Duckweed    时间: 22-5-2007 11:39
According to the Taxation Law, you need to declare. If you are not afraid to be caught by ATO, you can not declare.
作者: coffeeamy    时间: 22-5-2007 14:33
Got your point. I think it is better for me to comply with their law. Is there any url I can study first ?
作者: Duckweed    时间: 23-5-2007 14:24
原帖由 coffeeamy 于 22-5-2007 13:33 发表
Got your point. I think it is better for me to comply with their law. Is there any url I can study first ?



go to www.ato.gov.au, check anything related with taxable income and deduct
作者: harry109    时间: 29-10-2007 02:45
一样要扣税的,除非你有中方的纳税证明,证明你已在国内缴过税了,那么在澳可能免掉全部或一部分税。
作者: luoyi727    时间: 29-10-2007 10:17
中国和澳洲有double tax agreement,只要你的收入在中国已经交过税的话,这边应该不用交了,当然如果是雇主全部给你cash的话,谁也没把法查到你收入多少钱
作者: harry109    时间: 30-10-2007 03:35
如果在OZ的银行帐号经常有外国的资金来源,会不会被税局查?
我最近也在瞎猜这个问题。
谁有这方面的经验呢?
作者: harry109    时间: 30-10-2007 03:37
[quote]原帖由 luoyi727 于 29-10-2007 09:1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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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澳洲有double tax agreement

这是真的,书上也如是说。
作者: harry109    时间: 30-10-2007 14:52
最新消息:
广州地税部门出新规,在广州的外籍人士,要定期向地税局申报个税,违者罚2000圆(或以上,没听清楚后半部)

我们这里真的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作者: echo8850    时间: 30-10-2007 19:28
为境外雇主每年连续工作超过91天,工资收入在境外已经课税,这部分收入虽然必须申报,但是不计算在应税收入里面,这个我刚问过ATO的专员。
lz要不再给ATO去个电话问一下?
作者: harry109    时间: 30-10-2007 21:30
避得了老虎避不开狼
作者: harry109    时间: 31-10-2007 00:47
原帖由 echo8850 于 30-10-2007 18:28 发表
为境外雇主每年连续工作超过91天,工资收入在境外已经课税,这部分收入虽然必须申报,但是不计算在应税收入里面,这个我刚问过ATO的专员。
lz要不再给ATO去个电话问一下?



“lz”是什么缩写呀?
作者: gemei    时间: 31-10-2007 21:02
标题: 回复 #11 harry109 的帖子
肯定要申报,中澳之间有双边协定不等于你不申报,有协定的意思是,双方相互承认纳税人已经缴纳过的税收,比如你在国内收入10万,你已经缴纳了3万的税(只是比喻,不是精确数字),然后你有相关证明,在澳洲你的海外收入就是13万,然后按照澳洲计税方法,重新计算你的税收,如果所计算的税收等于或者小于3万,那么你就需要再缴税(不考虑本地收入的情况下),如果大于3万,那么你还需要缴纳高出3万的部分,如果考虑总收入,即包括澳洲本地收入,那么就是各人本年应纳税额减去3万,剩余就是你当年应缴税额。

有可能描述不准确,请各位批评指正。
作者: harry109    时间: 1-11-2007 21:41
我也只不过是纸上谈兵,现在还在大陆呢。

见笑了。
作者: Whatisflying    时间: 1-11-2007 22:07
卖房子的收益呢?怎么算?钱汇过来的时候可能会有麻烦吧?
作者: gemei    时间: 2-11-2007 21:03
哈哈,革命靠自觉,卖房收益也要缴所得说哦。
作者: echo8850    时间: 4-11-2007 16:36
原帖由 gemei 于 31-10-2007 20:02 发表
肯定要申报,中澳之间有双边协定不等于你不申报,有协定的意思是,双方相互承认纳税人已经缴纳过的税收,比如你在国内收入10万,你已经缴纳了3万的税(只是比喻,不是精确数字),然后你有相关证明,在澳洲你的 ...


和ATO专员的回答不符

境外收入,如果是工资收入,澳洲财政年度内,为境外雇主连续工作天数超过了91天,在境外已经上过税(或者由于符合那个国家的特殊免税政策而获得免税),那么这部分境外工资收入不计算在的应税收入里面(e-tax里面有选项可选的)。

至于其他境外收入,澳洲这边还是要正常上税的,境外已经上过的税,记credit,可以冲抵一部分这边的税金。
作者: gemei    时间: 4-11-2007 18:43
标题: 回复 #21 echo8850 的帖子
嗯,有道理,但是怎么我看道中澳两国的协定,好像是要分情况的:

1),如果你为中国雇主工作,你人在中国,税务处理方法是不算在应计税收入里面;

2),如果你人在澳洲,为中国雇主工作,那么税务处理就是采用已缴税抵扣的方式。

不知道究竟如何处理,我现在也在寻找答案呢。
作者: echo8850    时间: 4-11-2007 21:43
原帖由 gemei 于 4-11-2007 17:43 发表
嗯,有道理,但是怎么我看道中澳两国的协定,好像是要分情况的:

1),如果你为中国雇主工作,你人在中国,税务处理方法是不算在应计税收入里面;

2),如果你人在澳洲,为中国雇主工作,那么税务处理就是 ...


人在澳洲,也可以  --- 我就是因为这个,打了电话去ATO,他们很谨慎,第二天才找了一个据说是专家的人来回答我

强烈建议哪位会计专业的同学再给ATO去个电话,确认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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