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哀莫大于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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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rror
时间:
9-11-2003 15:45
标题:
哀莫大于心死
简单说几句,我和JACKY今天下午进行了辩论,之后老坛子开始疯狂删贴子,同时不知道怎么回事,我的帐户不能发帖子了<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36.GIF" align=absmiddle border=0>
作者:
风中旗
时间:
9-11-2003 15:51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唉,算了。
作者:
飞儿
时间:
9-11-2003 15:55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error,我也只能在这里附和你一下了
作者:
Raymond
时间:
9-11-2003 16:01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这儿挺好,那边一看就眼晕。。。
作者:
风中旗
时间:
9-11-2003 16:22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恩,我也觉得挺好!有点不适应的,慢慢就好了!
作者:
error
时间:
9-11-2003 21:25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谨将2003年11月9日下午12:00-17:00发生的事情详细记录,以待后人评说。<br>
<br>
首先介绍一下,error,暂居北京,于2003年7月开始登录001澳坛。来这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移民,是因为我要到澳洲做博士后,想要了解一些澳洲的情况(这些情况在下面会有用的)。但是自从我来到澳坛之后,我就真的喜欢上了它,原因很简单,“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精神。<br>
言归正传,因为喜欢,所以关注。对于最近001澳坛发生的事情,我一直非常关心,但是最近实在太忙,再加上网络老是出故障,经常是等我来了,好多事情已经发生过了,但看久了,也大概能看出些端倪来。<br>
今天好不容易有些闲暇,能在家里休息休息,因为对001还不死心,所以开着001和freeoz两个窗口一起看。这一看,还就看出了一些事端来。11月8日上网的XDJM可能知道老斑竹淡如水给JACKY留了一个帖子,提出要和他谈一谈,JACKY今天给了一个回复。这个帖子在001已经被删掉了,还好我这里有备份(好像咱们坛子里也转了这个帖子)<br>
谢谢你淡如水,俺的想法: (604字)<br>
发信人:Jacky<br>
时 间:2003-11-9 12:29:48<br>
阅读次数:3<br>
详细信息:<br>
<br>
1.老威顾问保留,做为001特邀顾问。 <br>
2.南十为专家顾问,位居第一。并给南十再多开个留学论坛或专家论坛,他主理。我站帮助推广。前提他老人家愿意。 <br>
3.管理权尽量完全下放,(除非搞明或暗搬家或侮辱人格,没人管,我或老威才管)。 <br>
4.斑竹大家推选拥有管理权,最好人多为好。(但密码不能给主要参与搬家的人,推选不能假推选)。 <br>
5.增开悉尼,墨市论坛,招斑竹。象加拿大的城市论坛一样互连。 <br>
6.重新打开搜索功能,增加论坛帖子数到6万(现在2.4万),过6万才开始自动删除老帖。并整理上传以前所有备份供查询。 <br>
7.改进论坛程序,并推广上述各个论坛。 <br>
8.欢迎搬家过去的人回来玩,即使是搬家的“主谋”,也永远欢迎来玩,但不允许到这里拉人。<br>
<br>
我看到这个回复之后,随即跟帖如下:<br>
<br>
看到第一条,感觉是给澳坛加了一个政委,<br>
第二条呢,就不说了,那是南十字老人家的事<br>
第三条呢,是个幌子,关键是第四和第五条,很像汉朝的“推恩令”<br>
呵呵,大家都不是傻子<br>
<br>
(以下帖子没有保存,但大意不会错的)<br>
JACKY很有意思,随即回复说,如果司令不是个搬家司令,政委也不会来<br>
<br>
对于JACKY的“搬家司令”一词,我的反应很强烈,就请他拿出证据来,为了怕他看不见,用了好大的字,我记得是“隶书,6号”。我说,话不讲不明,理不辩不清,你说sunnyday搬家一定要有证据,不能象老威一样,支支吾吾,最后讲一句“加强一下管理有什么不好呢?”<br>
<br>
此时JACKY就更有意思了,他的回答是:我有证据,只是需要暂时保密。<br>
<br>
我一看,得儿,又是一个“保密项目”,接着跟帖吧:既然有证据,何必遮遮掩掩呢,说出来,我相信001的XDJM们一定能够分得清是非的。<br>
<br>
就在这个帖子发出不久,我所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JACKY开始在主帖下跟帖。001的架构大家清楚的,如果回复一个帖子的话,自己的帖子会向右错一格的,如果直接回主帖,就和刚才的帖子没有关系了。<br>
JACKY在这个帖子中说:上面的不少是马甲,我不想说了。<br>
<br>
我当时就很奇怪,他是说谁呢?因为虽然当时主要是我在和他辩论,但是也有其他网友跟帖的,记不太清楚是谁了,好像有南十字,飞儿。我就问JACKY:马甲是指的谁,是不是我,要不要南十字做见证人?<br>
<br>
因为我曾经向南十字咨询过移民的问题(虽然到现在还没决定移不移),所以南十字对我的真实情况比较了解,南大叔当时就确认了我的身份,具体什么话我就不说了,反正是夸我的,自己说出来会脸红的。<br>
<br>
此时JACKY可能是连南大叔都不相信了,他将我在001的个人情况,就是网名是什么、来自哪里、登录222次、发言219次列了出来,问我:难道你从来不用cookie,比国安局的还要小心?<br>
<br>
我当时差点就要笑破肚皮,原来是因为这个呀,随即回复:<br>
我确实不用cookie,原因有两条:<br>
1.我经常用不同的机器上网,所以不用cookie<br>
2.虽然我不是国安局的,但是我懂得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br>
<br>
当然,我也没忘了幽默了一下:南大叔,看来你的话人家也不信了。<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34.GIF" width=46 height=46 align=absmiddle border=0><br>
<br>
上面是最后的一个帖子,大概30分钟之后(期间LP命令我去拖地),我再次刷新的时候,令我惊诧的事情发生了,我和JACKY辩论的帖子不见了。于是我发帖:怎么把帖子删了,是不是说到痛处了?<br>
此帖的生命力更短,大概不到一分钟吧,又被删除,当时飞儿的帖子也被删了,他也在问为什么。我就再发帖子:我的帖子也被删了,为什么?<br>
<br>
随后这个帖子也被删除了,这时itslinda31 发帖(还在001上):<br>
8知道,偶早就说过了,找个地方说话不容易呀,8过新版不删贴--是不是偶又在拉人啦?! (空)(itslinda31 今天16:34 阅读 3)<br>
你别连累我呀,本来他们可以不删除我的帖子的,你一回,他们肯定删除,真是的,自己的给删除了,还要连累我的 (空)(itslinda31 今天16:44 阅读 2)<br>
<br>
此时我想要跟帖,却发现总是发送不成功,不知道是因为我的帐户被封了,还是此帖被设为不能回复。但对我来讲已经无所谓了,就是那句话,“哀莫大于心死”。<img src="../leadbbsfile/UBBicon/em29.GIF" width=46 height=46 align=absmiddle border=0><br>
<br>
以上是事情的经过,如有遗漏之处,请当时在场的筒子补充。<br>
<br>
BTW,老威和风中旗也进行了一场辩论,话虽不多,但很精辟,可惜也删了,建议风兄弟也写一个备忘录。<br>
<br>
下面是我刚刚在001上看到的老威同志对这件事的评论,真是愈加其罪,何患无词啊。可惜我现在已不想辩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属于我的地方,001,让它从我的记忆中远去吧。<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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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人身攻击的帖子,在哪个论坛都是要被删除的。 (46字)(001老威 今天21:09 阅读 0) <br>
请先问问,他们发的是什么帖子,然后才被删除的<br>
作者:
error
时间:
9-11-2003 21:27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MITE,请将此帖置顶
作者:
sparklingcuo
时间:
9-11-2003 22:05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看到laodavid发的邮件了,error你已经是人家黑名单上的人了,搞得象白色恐怖一样!<br>
个人觉得现在老坛子那儿已经被糟蹋的不像样了,不去也罢!
作者:
Linda31
时间:
9-11-2003 22:11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对呀,什么帖子他们都删除,我刚看了一个什么孙悟空发的帖子,不过是说了两句大实话,就被封了ID,惨呀,搞的跟白色恐怖是的,唉~~~~
作者:
flyswat
时间:
9-11-2003 22: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error,你是上海的还是北京的?你的观点我赞同,如果上海可以有机会喝酒了!
作者:
风中旗
时间:
10-11-2003 06:45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老威到我们坛子里来,把我和usboo的玩笑话复制过去。就是我开玩笑说“用马甲”那个<br>
<br>
后来我就去辟谣了。还发了一誓。老威也承认我没用马甲。再以后的帖子没看到。<br>
<br>
后来就没了。。
作者:
mite
时间:
10-11-2003 07:11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应要求PUT TOP。
作者:
maggi
时间:
10-11-2003 08:04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error:<br>
偶也从001过来了.这里挺好的.<br>
不要生气了,到上海可以找astina聊聊,一定受益非浅!
作者:
风中旗
时间:
10-11-2003 08:16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是啊,一起看啊!!!别再想这些事了!
作者:
error
时间:
10-11-2003 09:25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那你帮我定票,我到上海再付帐
作者:
潜水员3号
时间:
12-11-2003 13:38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贴了。
作者:
风中梦幻
时间:
12-11-2003 13:43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哦,原来是这样。jacky人不错,可能当时火大。呵呵。来上海一起喝酒
作者:
error
时间:
12-11-2003 13:44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这个链接好像没转过去,可能是那边屏敝了“freeoz”几个字
作者:
风中梦幻
时间:
12-11-2003 13:51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没事
作者:
风中旗
时间:
12-11-2003 14:03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嘿嘿,你肯出头,自然会没事儿了哈!
作者:
风中梦幻
时间:
12-11-2003 14:10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恩?什么意思啊。。。我呀只是伤感了一把
作者:
马甲
时间:
12-11-2003 15:14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我也来了
作者:
error
时间:
12-11-2003 15:29
标题:
Re:哀莫大于心死
你是我的马甲吗?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i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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