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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为返回澳大利亚在痛苦的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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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reenriver
时间:
26-10-2013 22:20
标题:
为返回澳大利亚在痛苦的煎熬
由于自己前几年在生活上的不顺和曲折,未能在澳洲住满PR签证所规定时间。最近我在努力争取申请RRV,希望有可能早日回到澳洲。Anyway,感谢论坛上朋友们的支持和鼓励,给了我信心。
基于我的特殊情况,RRV的申报材料比想象的要多。现在发现,这类RRV签证申请的核心因素是两个,一是对澳大利亚的某种贡献( substantial business, cultural, employment or personal ties of benefit to Australia),二是不可抗力(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reason)。
对于我来说,“不可抗力”是完全可以解释的,太太为怀孕所作的各种治疗都可以说得清,并拿出充分证据。
要阐明“对澳大利亚国家的某种贡献”,这条相对比较主观。在这期间我曾经在北京做过一些推介、宣传和传播澳大利亚的文化产品,展示这个美丽而和平的国家,而且都是落实在有一定影响力的出版物上。这个就得看签证官如何认定了。
现在,我的RRV签证申请中,最大的难题在于:
1、如果申请一年的,要说清“对澳大利亚国家的某种贡献”,这个有不确定性和主观性;
2、如果申请三个月的,有一项条件我可能不满足
You must: have spent at least one day in the last five years lawfully in Australia
不知道这是不是必须的条件?我已经有五年多没去澳洲了,毕竟当时自己的生活轨迹非常不明朗。从移民局的网站上看,这似乎是必要的条件,如下链接:
http://www.immi.gov.au/migrants/residents/155/eligibility.htm
听听论坛上朋友的建议。你们的建议对我总是有帮助的。祝远方的朋友们顺意安康!
作者:
熊猫阿三
时间:
26-10-2013 22:40
本帖最后由 熊猫阿三 于 26-10-2013 22:41 编辑
那只能看co怎么处理了,不过你的确很难解释为什么过去五年一天都没在澳洲待过。
Good luck !
作者:
greenriver
时间:
26-10-2013 23:25
熊猫阿三 发表于 26-10-2013 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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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只能看co怎么处理了,不过你的确很难解释为什么过去五年一天都没在澳洲待过。
Good luck !
在当时的情形下,对是否还能回到澳洲是极度迷茫的,所以不太可能安排几天时间飞到澳洲去。
当时我太太在西医治疗加中医调养,这样的条件只能在自己所熟悉的中国的环境中,无论从社会环境、文化环境和经济费用来说,都不可能跑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做这些事。所以那时候回到澳洲呆几天,是不太合理的。
作者:
思想有病
时间:
27-10-2013 01:25
楼主加油。。。。
作者:
西澳海豚
时间:
27-10-2013 12:41
很难理解,签证官应该也不是吃素的。
同时也说明这个PR对你来说可能是可有可无的。
考虑雇用移民律师吗?或许你需要一点法律上的帮助。
ANYWAY,还是祝福你,能够顺利拿到R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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