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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各位版主辛苦啦 [打印本页]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1:14
标题: 各位版主辛苦啦
真的是太辛苦啦,你们准备占到每日发帖量的百分之多少才退休啊,你们不心疼自己的时间啊?

想起自己最初找工作的时候了,与其每天拿着模板发五六十份简历,还不如好好的琢磨一下人家到底要什么样的人,仔细发五六份有针对性的啊。中介也没有富裕时间啊,每天收好几百份简历,百分之九十都没有信息量啊。

我上网不是闲的蛋疼啊,我是想找信息啊,想找人帮忙啊,想倾述啊,不是看着一帮跟我没半毛关系的朋友们天天扯淡啊,我也会扯淡啊,扯淡也得心有灵犀啊,也得有生活经历啊,大街上跟一帮陌生人怎么扯啊。

在这里混坛子的都想坛子有人气儿啊,都想贡献点儿价值啊,可是发了贴回来看八遍连新回复都没有啊,连评分都没有啊,敢情是自己给自己写日记啊。版主们忙得连关心一下新帖都没时间啊。

一两个人的精力当然有限了,能不能让常来混的积极一点儿啊,每天跑来领个红包对坛子有啥好处啊,有说话的给点儿反应啊,每个版安排十个八个人评论啊,给他(她)们权限管理啊,设高亮提升啊,这种权限攥一两个人手里有啥用处啊,都有工作啊,谁也不能白天黑夜没完没了刷版啊。

鼓励新帖啊,置顶好帖啊,现在一看一屏幕置顶帖都是坟里的啊,鼠标滚八圈儿都看不到正题啊,三五百楼的帖子新人怎么看啊,一眼看过去十多个版块儿不知道往哪儿发啊,不管啥主题都发同城版啊,发哪儿都没人管啊,这里没有城管儿啊。
……
完了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1:28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可以半夜刷版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愤青五毛神棍轮子可以混战呐,
。。。。。。。。。。。。


楼下注意保持队形。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1:32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谁爱混战谁混战呐,要是人身攻击就枪毙啊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1:36
标题: 回复 #3 指纹 的帖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混战算不算视觉污染呐。
作者: KYLIE2008    时间: 7-3-2013 21:38
支持指纹同学申请做斑竹,有时间, 有热情
而且正直, 善良, 乐于助人
作者: 阿贞    时间: 7-3-2013 21:4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怎么回事儿?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1:42
原帖由 BLK 于 7/3/2013 08:36 PM 发表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混战算不算视觉污染呐。


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污染不污染得有个严格PM2.5标准啊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1:43
原帖由 KYLIE2008 于 7/3/2013 08:38 PM 发表
支持指纹同学申请做斑竹,有时间, 有热情
而且正直, 善良, 乐于助人


谢谢KYLIE鼓励,我还没这个念头儿呢。
作者: 阿贞    时间: 7-3-2013 21: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lz是谁的马甲?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1:45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7/3/2013 08:44 PM 发表
lz是谁的马甲?


不是谁的,打酱油的,我到哪个摊子都一件衣服。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1:47
标题: 回复 #7 指纹 的帖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居然还有人说执法必严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一觉醒来水帖整版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置顶帖多数3年前呐。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1:50
算了,不玩了,回头被进入老M家园版不受欢迎名单就不好玩了。
作者: 阿贞    时间: 7-3-2013 21:5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请青山回来好不好?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2:04
原帖由 BLK 于 7/3/2013 08:47 PM 发表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居然还有人说执法必严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一觉醒来水帖整版呐。

这里没有城管儿啊,置顶帖多数3年前呐。


得解释一下执法必严,有一百条法律,做到必严很难,要是只有一条法律,做到不难。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2:16
原帖由 指纹 于 7-3-2013 22:04 发表


得解释一下执法必严,有一百条法律,做到必严很难,要是只有一条法律,做到不难。


好吧,认真的交流下。

俺觉得论坛的管理如果上升到执法必严的高度,是挺悲催的一件事。

只有一条法律? 以不变应万变?这也太考验智商了吧兄弟。

话说回来,执法必严本身就是一种对立的态度,非常不适合虚拟社区的建设。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2:31
原帖由 BLK 于 7/3/2013 09:16 PM 发表


好吧,认真的交流下。

俺觉得论坛的管理如果上升到执法必严的高度,是挺悲催的一件事。

只有一条法律? 以不变应万变?这也太考验智商了吧兄弟。

话说回来,执法必严本身就是一种对立的态度,非常不 ...


你是说无政府?我也觉得这是挺理想的一件事儿,而且我个人就是不喜欢受限的那种。

不过我还不清楚你说的是对论坛的管理,还是对论坛的管理团队的管理?
作者: 周星星1832    时间: 7-3-2013 22:39
是我理解能力真的有问题吗
没看懂

标题看懂了

为人民服务
作者: BLK    时间: 7-3-2013 22:42
原帖由 指纹 于 7-3-2013 22:31 发表

不过我还不清楚你说的是对论坛的管理,还是对论坛的管理团队的管理?


说哪个都一样,不能用执法来管理。

洗洗睡了
作者: 指纹    时间: 7-3-2013 23:03
原帖由 BLK 于 7/3/2013 09:42 PM 发表


说哪个都一样,不能用执法来管理。

洗洗睡了


好像我们对“执法”这个概念理解不一样。

再说吧,晚安
作者: elin-lu    时间: 8-3-2013 23:55
各们同学们也辛苦拉!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9-3-2013 08:40
原帖由 指纹 于 7-3-2013 20:45 发表


不是谁的,打酱油的,我到哪个摊子都一件衣服。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9-3-2013 08:40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7-3-2013 20:52 发表
请青山回来好不好?


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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