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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尊重科学,尊重基因导致的同性,呼吁公开化合法化 [打印本页]

作者: 李天真    时间: 30-8-2012 07:48
标题: 尊重科学,尊重基因导致的同性,呼吁公开化合法化
科学证明了同性人口的出现是人口到一定规模后必然出现的一种基因变异,数量达到千分之一的水平,这说明不是道德伦理的问题,也是一种自然资源和自然规律,谁能阻止自然规律呢?而且这不仅在人类中,在大自然动植物中,都可以发现。
既然是自然的第三性,我认为我们直人也要认同这些基因导致的同性种群,让他们从人为的阴影中走出来,合法化,公开化,以法律和道德的层面来保护他们的权利。
任何从宗教,偏见,愚昧出发的对同性的歧视和迫害,都应该在科学的角度得到纠正。
很多爸爸妈妈和教徒从社会存续发展的角度来反对同性,可以理解,但请与时俱进,尊重,平等,自由,民主,科学,不是我们一直提倡的吗?
有很多人对广泛发生在同性恋之间的性滥交,爱之病,凶杀等负面的东西有看法,请正视这些事在直人的异性恋中更甚,如果能走向公开化,合法化,那么,同性们也能出现忠贞的爱情和专一的家庭关系,这些负面都可以解决。

在freeoz中,虫子一族由于压抑过久,可能有些出格,我们可以平等地处理这些问题,比如说粗话,骂人可以处罚,但请不要因他是同性而处罚他,视他为我们平等的一分子,平等地对待他们,我想他们也会自省,改正,融入我们这个自由的世界。

希望大家理性思考。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07:58
顶这句话。

”在freeoz中,虫子一族由于压抑过久,可能有些出格,我们可以平等地处理这些问题,比如说粗话,骂人可以处罚,但请不要因他是同性而处罚他,视他为我们平等的一分子,平等地对待他们,我想他们也会自省,改正,融入我们这个自由的世界。“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08:11
同时我想补充的是,在任何网站,没有人会因为同性恋的身份而受到处罚吧,那是一种明显的歧视行为。受惩罚的应该是这个人的过激行为。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8-2012 10:22
你天真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0-8-2012 11:17
今天在新足读到这一段,写得多好呀:

对于众说纷纭的同性恋情,一直以来总是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用“不支持不反对”的模糊态度来糊弄自己的真实想法,虽然这也许根本不曾有过,也许这是众多人不约而同的逃避方式。我便一直是那麻木的众生之一。然而这一天,彩虹旗下的一双眼睛,让我的心为之荡漾。生存在社会剃刀边缘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也许我永远无法体会,那必定是让生命刻骨铭心而又无可奈何的。然而他们毕竟存在,倔强而坚强。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30-8-2012 11:26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0-8-2012 11:17 发表
然而这一天,彩虹旗下的一双眼睛,让我的心为之荡漾。生存在社会剃刀边缘是一种怎样的心情,也许我永远无法体会,那必定是让生命刻骨铭心而又无可奈何的。然而他们毕竟存在,倔强而坚强。...

很美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8-2012 11:47
原帖由 xblues 于 30-8-2012 11:42 发表
我无聊,任何有脑子的人都能够看出来,你发这个帖子的目的,你这就是【诽谤】和【栽赃】。

对于你这种行为,我懒得跟你便捷,对于你这种无赖,我只能用无赖的手段回复:

操你爸,操你妈,操你老婆,操你全家祖宗八辈!



精品文章!
作者: slicendice    时间: 30-8-2012 11:54
原帖由 xblues 于 30-8-2012 11:42 发表
我无聊,任何有脑子的人都能够看出来,你发这个帖子的目的,你这就是【诽谤】和【栽赃】。

对于你这种行为,我懒得跟你便捷,对于你这种无赖,我只能用无赖的手段回复:

操你爸,操你妈,操你老婆,操你全家祖 ...

我正好也想po这段。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8-2012 11:56
原帖由 slicendice 于 30-8-2012 11:54 发表

我正好也想po这段。



帮他们补上,希望大家用下半身理性思考。
作者: 李天真    时间: 30-8-2012 13:14
,对总是下半身作为思考器官的人,不是我劝谕的对象。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3:22


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见,请给个链接。。。。。



原帖由 sliuhao 于 30-8-2012 11:47 发表



精品文章!

作者: slicendice    时间: 30-8-2012 13:26
[ 本帖最后由 xblues 于 30-8-2012 12:42 编辑 ]
这家伙改掉了 哈哈哈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3:28
很遗憾呀。。。。


原帖由 slicendice 于 30-8-2012 13:26 发表
[ 本帖最后由 xblues 于 30-8-2012 12:42 编辑 ]
这家伙改掉了 哈哈哈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8-2012 13:30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0-8-2012 13:22 发表


在哪里?我怎么没有看见,请给个链接。。。。。


在gay版,你没有兴趣的.链接在图标里面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3:31
标题: 回复 #12 slicendice 的帖子
这个就说明了一个事实,理智的人和非理智的人进行对话,你的气场就会让他觉得什么是错误的行为。。。



我怎么会用“气场”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30-8-2012 13: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千分之一这个比率我觉得比较靠谱。有人说是十分之一,我觉得太搞笑了
作者: sliuhao    时间: 30-8-2012 13:43
标题: 回复 #15 我无聊 的帖子
莫非是李大师? LOL
作者: 李天真    时间: 30-8-2012 13:45
黑大虫也来了?1/1000是很高的了。我看既然同性婚姻也是有性爱的,那么肯定也是分角色的,现代科学是否可以在胎儿阶段进行基因干预呢?现在的dna组合除了xx,xy之外,是否有yy?我在生理学上没有涉猎,望鸟版见教。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3:47
这个到不是开玩笑的,我看到的资料是男性10%,永久性单一同性恋对象,37%的男性,至少一次同性恋行为,女性2%。。。。而且,澳大利亚同性恋法律主要是针对对男性同性恋约束的。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30-8-2012 13:37 发表
千分之一这个比率我觉得比较靠谱。有人说是十分之一,我觉得太搞笑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3:50
标题: 回复 #19 我无聊 的帖子
但那份调查报告也指出可能不正确,因为有一部分人没有包括进去。
作者: black_zerg    时间: 30-8-2012 13: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真的假的?哪来的资料?我觉得基因导致的顶多千分之一,多数都是后天瞎搞出来的。
作者: 李天真    时间: 30-8-2012 14:02
我对后天搞出来的,容忍不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4:13
现在的合理道德观和价值观正在慢慢消亡。。。。什么事情都会发生。。而且你无能为力。。做好准备吧。。。。
作者: gx0097    时间: 30-8-2012 14:31
又有吵架了?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30-8-2012 17:21
原帖由 李天真 于 30-8-2012 07:48 发表
科学证明了同性人口的出现是人口到一定规模后必然出现的一种基因变异,数量达到千分之一的水平,这说明不是道德伦理的问题,也是一种自然资源和自然规律,谁能阻止自然规律呢?而且这不仅在人类中,在大自然动植物中 ...


记得虫子说的远不止这个比例吧?

到底谁正确?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0-8-2012 18:32
关于同性恋的比例,10%似乎是现在公认的比率。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80%A7%E6%81%8B

只不过我们生活在一个把同性恋视为“不正常”的环境里,你没发现是很正常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8:46
The most common terms for homosexual people are lesbian for females and gay for males, though gay is also used to refer generally to both homosexual males and females. The number of people who identify as gay or lesbian—and the proportion of people who have same-sex sexual experiences—are difficult for researchers to estimate reliably for a variety of reasons.[7] According to major studies, 2% to 10% of people have had some form of same-sex sexual contact within their lifetime.[8][9][10][11][12][13][14][15][16] In a 2006 study, 20% of respondents anonymously reported some homosexual feelings, although only 2-3% identified themselves as homosexual.[17] Homosexual behavior is also observed in many non-human animal species.[18][19][20]

http://en.wikipedia.org/wiki/Homosexuality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30-8-2012 18:47
根据木头提供的链接我黏贴如下:

但是另一位美国著名性爱专家金赛则在金赛报告指出,美国有37%的男性曾经在与另一个男性的接触中达到不同程度的快感;而在另一个研究中,美国国家意见调查中心报告说只有大约0.7%的美国男性认为他们是绝对的同性恋者(参见注释1),很多在美国和欧洲进行的随机调查趋向于认为在过去有过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的人数占8%左右,而只有同性性行为经验的人只占2%左右。

金赛以后,大量大规模的跨文化调查始终显示人群中的同性恋比例少于金赛所宣称的,这些调查涵盖了随机抽取的上万个对象。

但是,注意不同的报告都会因为测试者的隐瞒而产生偏差[14]。

不同的差异广大的资料通常被人引用,例如:
斯密斯1991年对国家民意调查中心(National Opinion Research Center)报告[15]进行分析后表示到18岁,有5.9%的活跃男性有过男性的伴侣,但是18岁以后,只有1%的是同性恋,4+%的是双性恋。
由Christopher Bagley和Pierre Tremblay于1998年做的研究表示13.5%的男性“报告说有一定程度的同性恋”包括“自己声称的重复计算的同性恋(5.9%)和/或双性恋(6.1%)” [16]
1992年,NHSLS在报告中表示18岁以后的人群中同性恋占4.9%[17]。

通常来说,反同性恋者引用的资料通常显示同性恋的比例是1%,而由同性恋活跃分子引用的资料则将近10%。


看来这是产生如此巨大误差的来源,1%的是反同;木头啊我看好你哦,你可是支持10%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18:47
2%-10%终身单一同性恋对象。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30-8-2012 18:50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0-8-2012 18:32 发表
关于同性恋的比例,10%似乎是现在公认的比率。
http://zh.wikipedia.org/wiki/%E5%90%8C%E6%80%A7%E6%81%8B

只不过我们生活在一个把同性恋视为“不正常”的环境里,你没发现是很正常的。


请问虫子这是不是属于出柜的一种方式?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30-8-2012 18:59
本人纯属路过,看到落差大问了个问题而已,各位请继续,

不要与我讨论,再说这个帖子是“李天真”发的我说话的时候虫子没来

“老麦”应该不算违规吧,走了啊各位,深藏功与名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20:34
我啦,难道你没有看见我很理智,以理服人,。。。。。做到骂不还口,打。。。。。

。。。。。。。


虫子也打不过我。


原帖由 sliuhao 于 30-8-2012 13:43 发表
莫非是李大师? LOL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0-8-2012 21:54
原帖由 鹰扬天下 于 30-8-2012 18:50 发表


请问虫子这是不是属于出柜的一种方式?

嗯,我看wiki的时候只看了开头的10%和20%两个数字,基于以前的一些印象,我说了10%这个数字。现在看起来,这个数字虽不是编造,但也不能用“公认“来描述。这是我错了,谢谢楼上几位的指正。
我本来就一直坚定支持同性恋平权,厌恶所有自觉和不自觉的歧视同性恋表现。这没什么不好意思的,歧视同性恋的人才应该害臊。至于同性恋的比率是10%还是0.1%,我看和是否应该支持同性恋平权一点关系没有。
鹰扬版主,我看你发现我的错误后很兴奋啊?是不是一下觉得前几天留下的阴霾一扫而空,生活美好了很多?不用急,接下来我会努力多犯几个错误让你高兴的,一想到自己的一点鸡毛蒜皮的小错就能让人那么高兴,我心里很有成就感啊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22:20
标题: 回复 #33 woodheadz 的帖子
木头,想和你交流一下,请问,你有几个孩子?,是男是女?几岁?
记忆中你应该是女儿吧,可能不到5岁吧。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0-8-2012 22:34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0-8-2012 22:20 发表
木头,想和你交流一下,请问,你有几个孩子?,是男是女?几岁?
记忆中你应该是女儿吧,可能不到5岁吧。

1个女儿,是挺小的。怎么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0-8-2012 23:02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0-8-2012 22:34 发表

1个女儿,是挺小的。怎么了?


那你孩子还很小,你还没有到达实际触摸到阶段,也就是说,还没有真正感受到事情的本质

这几天,我在网上查关于同性恋的法律资料,随便也看了一下关于澳大利亚性行为的法律年龄要求,在澳洲性行为的法律年龄是16岁。 有一个案例说,当一个40岁的男人和一个16岁的女孩交往,如果女孩子同意,按照澳洲的法律,即使女孩的的家长反对,也无能为力。。。。。


凡事,我喜欢把我自己放进案例里去思考。。。。。。。。。想问你,如果这个女孩的家长是你,你的思想活动是什么?先别急着回答,我的论述还没有到要点,明天继续。。。。。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0-8-2012 23:31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0-8-2012 23:02 发表


那你孩子还很小,你还没有到达实际触摸到阶段,也就是说,还没有真正感受到事情的本质。

这几天,我在网上查关于同性恋的法律资料,随便也看了一下关于澳大利亚性行为的法律年龄要求,在澳洲性行为的法律年龄 ...

搞不清楚你这个例子和同性恋有什么关系?
也希望改下你这种讨论的态度,我们在讨论的是同性恋的问题,强调自己有个大几岁的小孩除了显得老气横秋外,对你的论点没什么帮助。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01:0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关于同性恋的比例,以及什么是同性恋
有三个概念我觉得需要阐明一下:性取向,生理性别,心理性别。

性取向:有喜欢男性的,也有喜欢女性的,还有即喜欢男性又喜欢女性的
心理性别:有心理上认为自己是男性的,也有心理上认为自己是女性的
生理性别:有男性,女性

理想情况下,男性的角色是:生理特征是男性,心理性别也是男性,性取向是喜欢女性。而女性的角色自然是:生理特征是女性,心理性别也是女性,性取向是喜欢男性。

比如说,一个人生下来具有女性性征,但是心理上认同自己是男性,后来又做了变性手术,变成了男性,但是性取向还是喜欢男性。你说这个人算是什么恋呢?

当然这种情况十分少见,实际上,每个人都不在这几个概念的两端,很多人其实是在中间的某一个点。所以实际情况很复杂。

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定肯定会有更多的人意识到原来自己处于同性恋和异性恋两者之间。未来的社会肯定会淡化性别,和性取向这一系列的概念。性别和性取向在过去有繁衍后代的意义,将来性别和性取向将逐渐从繁殖这一任务中解放出来,所以未来的人类性别和性取向都不在是一个问题。

中文里面【同性恋】是一个统称,正如英文里面的【GAY】这个词一样,同性恋人群的准确叫法是【LGBTQI】,Lesbian 女性同性恋,Gay 男性同性恋, Bisexual 双性恋, Transgender 变性人, Queer 这个不好翻译,大概就是介于同性恋与异性恋之间的人,Intersex 双性人,其实还有一个是无性人。我的理解是除了异性恋以外的人群都属于【LGBTQI】这个范围内。

很显然,世界上自称是异性恋的人最多,大约占90%,剩下的10%就属于LGBTQI了。具体的比例跟很多因素有关系,比如划分的概念是否严格,有些异性恋在某一段时间出现同性恋性行为算不算,有些同性恋一直过着异性恋的生活而自称是异性恋等等。

我比较认同10%这个比例,实际上还有可能更高。有很多人不相信这个比例有是很自然的事情,很多人真的就从来没有见过同性恋。为什么呢,这个和社会环境和接触人群都有关系。

比如在中国,你很可能听不到任何关于同性恋的消息,人是人之间不谈觉得这个是一个禁忌话题会惹祸上身,社会媒体对同性恋这个话题采取封锁政策。只有社会大环境更加文明和开放,才会有更多同志走出柜子,别说你从来没有见过同性恋,很可能你的兄弟姐妹父母亲戚就是,很可能你的朋友同事就是。甚至很可能你自己就是。

我个人的经历来看,同性恋都比较倾向于往大城市聚集,因此大城市的同性恋比例很高,比如悉尼的同性恋就太多了。西方国家的同性恋的比例比中国高,因为西方国家更加开化,同性恋敢于站出来,而中国很多同志都藏在柜子里忍气吞声。现在和将来的同性恋比例会比过去高并且逐渐增高,因为人们的观念在不断的进步。

比如我住在悉尼Surry Hills,这个区可以算上是悉尼的同性恋区了,同性恋和异性恋各占一半。我在悉尼换过几个工作,我现在的部门100多人,同性恋的比例一度超过10%。所以我比较认同这个10%的比例。
作者: mite    时间: 31-8-2012 01:07
我想他们也会自省,改正,融入我们这个自由的世界。


===>

i feel it is impossible for chongzi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01: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关于同性恋平权运动
还有,原来发一个帖子,说孩子如果问什么是同性恋,父母应该怎么回答。实际上,我觉得,年轻的一代总是比年老的一代观念更加开放。实际上要接受教育的老一代和我们这一代。当老一代人都死光了,等我们这一代人也变老了,同性恋不需要平权运动,下一代自然而然就平权了。

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说同性恋平权不重要,或者说我会放弃平权运动。因为在我看来,如果我觉得我做的事情是正义的,我就要去做。而且,我也不可能去等待下一代同性恋平权自然而然的到来,毕竟那时候对我来说,我已经太老了。

我过去因为性取向受了很多苦,这也是我今天为什么坚持不懈的为了同性恋平权而战,我是为了那些未成年人,为了那个曾经受苦的我,为了公平与正义,为了我自己的生活而战。

说复仇 revenge 更像是做梦,那就说我为了 公道 justice 而战吧。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1-8-2012 07:48
虫子需要心理辅导。不是因为你是同性恋,而是需要anger management和心理创伤方面的辅导。

把自己想要传递的信息让他人接受是一个非常需要耐心和坚持的过程。虫子的坚持是绝对够了。可是你没有耐心,也没有一个好的方式。从对立的角度出发只能让人更敌视你。

希望你能够好好学习澳洲和其它国家同性恋争取平等权益的方法。他们先用了你现在的对立手段,但是很多年都成效甚微。回来他们用了同情牌和亲情牌才能够争取到现在的局势。

希望虫子能够好好的反思一下。不喜欢听就把我当狗屁放了,千万不要盯上我。I come in peace.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1-8-2012 07:49
虫子需要心理辅导。不是因为你是同性恋,而是需要anger management和心理创伤方面的辅导。

把自己想要传递的信息让他人接受是一个非常需要耐心和坚持的过程。虫子的坚持是绝对够了。可是你没有耐心,也没有一个好的方式。从对立的角度出发只能让人更敌视你。

希望你能够好好学习澳洲和其它国家同性恋争取平等权益的方法。他们先用了你现在的对立手段,但是很多年都成效甚微。回来他们用了同情牌和亲情牌才能够争取到现在的局势。

希望虫子能够好好的反思一下。不喜欢听就把我当狗屁放了,千万不要盯上我。I come in peace.
作者: 天下有山    时间: 31-8-2012 07:50
发重了。
老麦帮忙删除一个。
谢谢。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09:1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0-8-2012 23:02 发表
这几天,我在网上查关于同性恋的法律资料,随便也看了一下关于澳大利亚性行为的法律年龄要求,在澳洲性行为的法律年龄是16岁。 有一个案例说,当一个40岁的男人和一个16岁的女孩交往,如果女孩子同意,按照澳洲的法律,即使女孩的的家长反对,也无能为力。。。。。


你扯上这个不知道又葫芦里面买什么药。无奈这是你的一贯作风。也省得你查了,我帮你查好了。
http://www.equalityrules.info/guide/sexualoffence.htm

AGES OF CONSENT IN AUSTRALIA
State/TerritoryGay sexLesbian sexStraight sex
Western Australia161616
Northern Territory161616
South Australia171717
Tasmania171717
Victoria161616
ACT161616
New South Wales161616
Queensland16*16*16*
*18 for anal sex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09: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1 天下有山 的帖子
对不起,你的话,我不愿意听,不好意思,我只能当你放屁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09:27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0-8-2012 23:31 发表

搞不清楚你这个例子和同性恋有什么关系?
希望改下你这种讨论的态度,我们在讨论的是同性恋的问题,强调自己有个大几岁的小孩除了显得老气横秋外,对你的论点没什么帮助。




搞不清楚,就希望啦....等搞清楚了,可能发现这个希望是多余的了,看来,你还是没有留意我的红字提醒 这可能和你在没有细读你引用的定义时就把自己认为的同性恋比例拿过来论述是一样的道理....是先入为主吧...(开个玩笑啦)

我的引述当然和同性恋的问题有关,我接下来会从的对对同性恋歧视的问题来开始,我会以你我的实例来阐述我的观点,如果你不愿意,你可以不必回答我你的内心活动,只希望你能放松戒备,好好地设身处地的想一想...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0:53
接36楼继续...

看到那个案例后我就开始"胡"想了,如果我是那个女孩的父亲,我会怎么办?我有什么选择? 连系近来同性恋的讨论:

假如我可以在 40岁的男人和16岁的女儿在一起16岁的女儿和她同性的朋友在一起之间选择,我情愿选择16岁的女儿和她同性的朋友在一起!

然后我又开始联想了,如果这事发生在我儿子身上:40岁的女人和16岁的儿子以及16岁的儿子和同性朋友之间我还会做相同的选择吗?答案是不一样的,我情愿选择40岁的女人和16岁的儿子...

原因我就不展开了,相同的父亲,不一样的决定,你说说这个父亲是不是有歧视同性恋的行为?

木头,之所以有这个假设,是因为我注意到你最近反复强调歧视同性恋这个词,如果仅仅用歧视同性恋来解释以上的我的叙述的事,就似乎是太简单了.

to be continued....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0:5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天下有山 于 31-8-2012 07:48 发表
希望你能够好好学习澳洲和其它国家同性恋争取平等权益的方法。他们先用了你现在的对立手段,但是很多年都成效甚微。回来他们用了同情牌和亲情牌才能够争取到现在的局势。


这就是每个人做事情的方式不同,争取平权的目标是一致的。至于效果怎么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我个人不同意打【同情牌】,因为这个权利是我应得的,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怜悯或者施舍。
很多同志打【低调牌】,与世无争,或者独善其身,这个也为我所不耻,当然打低调拍的绝对是多数。
高调是我的性格,也是我所选择的方式,我喜欢这种方式。

话说回来,我发很多帖子都是从各大媒体报纸翻译过来的文章,这些文章和观点在澳洲很普遍,想Sydney Morning Herald, Australian 之类的主流报纸都放,我就是转过来。FreeOZ是中国的缩影,在同性恋平权上才刚刚起步。

我的这些转贴和主贴放在任何一个澳洲媒体上都没问题,放到臭脚上,这些帖子除了受到饭桶的无端指责,还受到臭脚管理团队的删除,臭脚进而封了我的ID,很少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

同样的帖子,放在FreeOZ,情况有坏的时候,比如我刚刚以同性恋身份加入FreeOZ的时候,受到了很多攻击。后来我的确花了很多时间,打亲情牌,效果也不错。当然,时不时的还是有饭桶冒出来。最严重的是青山牧马人那会,不过毕竟FreeOZ的情况比臭脚好多了。

FreeOZ的问题是,第一,大家不习惯我这样的同性恋平权活动者,认为所有的同性恋都一样打【低调牌】【亲情牌】和【同情牌】,遇到一个我这样招摇过市的很不习惯。就像男女平等已经不是问题这么多年了,女性还是受到传统观点的压迫,女性比较普遍可以被接受的角色是低调,守妇道,温顺。我不是那种你想当然的传统的同性恋,我是一个我行我素的自由人。

第二,还是哪男女平等来举例,我自认为从小接受男女平等的教育,我自然是歧视女性的。记得刚来澳洲上英语课,我上课事后举例说:那个活,甚至连女性都可以干.... 我的澳洲老师开半玩笑的提醒我:我这是对女性的偏见。我听了她的话以后,很诧异,随后的很多事情然我体会到,我会不知不觉的看不起女性,我自己甚至不觉得。我觉得每个人受到文化的影响,对某一个个体或者群体产生偏见或者歧视是很普遍也很正常的,很多时候不宜被字节或者别人察觉,这就是习惯成自然。重要的是,时刻审视自己,修正自己,告诉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是不正确的。

同样,很多人或多或少对同性恋有一些偏见和歧视,自己不容易察觉,别人也看不出来。在这里发帖或者回帖,对同性恋充满了误解,仇恨,歧视,偏见,和误导。正因为我属于那个受到不公正对待的群体,所以我可以感受到,我自然站出来反驳。而很多人,却对这种不公正的言论视而不见,我不说这是故意不看的,的确受到教育不够,看不到。

所以很多人会说:我敏感。我觉得作为受害者和被攻击对象,如果你不能够舍身触底的站在我的角度上看待问题,而跑出来一句:我敏感。是很不负责任的。

我为什么骂人?我不是随时随地骂人的,我也不喜欢骂人。但是,恰恰,骂人才是最好的教育手段。为什么我骂人,那么容易被鉴别,是因为大家对骂人很了解。为什么大家对我收到的诽谤与污蔑视而不见?因为教育不到,大家看不出来。因此,管理团队和很多人,会一边倒的的找我的问题,却丝毫不找对方的问题。我觉得用骂人来教育大家,很节省成本!骂人,比让我写长篇大论容易多了。

实在忍不住找我毛病的时候,仔细想一想,为什么你会认我我有问题,找一面镜子自己照照,是不是你做的不够好!别老找我毛病,我没有任何问题,我是最完美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1: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7 我无聊 的帖子
说话不切中要害,你绕来绕去,不就是想说:年龄差别较大,一方未成年,发生了性关系。我告诉你吧,跟同性恋异性恋没关系。你不能够玩【假设犯罪】,也就是说在两个人没有发生性关系以前,你没有任何理由去假设人家犯罪了,如果你因为基于这种假设的各种想法而寝食不安,我建议自我调整,找自己的毛病。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08
接47楼继续...

大道理,我想大家都明白,

我的理解是如果我的朋友或我的孩子最终发现有同性恋的倾向,假如我的态度因为他(她)们的同性恋身份而改变(排斥)的话,就是有歧视同性恋成分存在.这并不是说,如果我不支持同性恋的行为就是歧视同性恋.这是两个概念(我的理解)

to be continued....
作者: sliuhao    时间: 31-8-2012 11:08
原帖由 xblues 于 31-8-2012 10:57 发表


这就是每个人做事情的方式不同,争取平权的目标是一致的。至于效果怎么样,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我个人不同意打【同情牌】,因为这个权利是我应得的,我不需要别人的同情,怜悯或者施舍。
很多 ...


八戒叫你不要玩月光宝镜了,还不停.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15
标题: 回复 #49 xblues 的帖子
嗨,看来你我的思路确实不一样,而且你看贴不仔细,16岁,是法定的年龄,没有成年未成年之分的.

还有,你没有孩子,根本不了解我们做家长的感受,请先不要打搅.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20
NND,思路被虫子打断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1: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1:08 发表
我的理解是如果我的朋友或我的孩子最终发现有同性恋的倾向,假如我的态度因为他(她)们的同性恋身份而改变(排斥)的话,就是有歧视同性恋成分存在.这并不是说,如果我不支持同性恋的行为就是歧视同性恋.这是两个概念(我的理解)


你的这个不支持,的根源是什么呢,是什么引起的呢?很多人总是宣称【我也有同性恋朋友】【我弟弟是同性恋】【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这里开始插入歧视语句)。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视。还是那具体事情举例吧,说的清楚。就拿同性婚姻立法来说,澳洲自由党党魁Tony Abbott反对同性婚姻,他姐姐是同性恋。Tony总说他自己不歧视同性恋,但是他还说【I am afraid of gay and boat!】,他还说他爱他姐姐。他说:我相信婚姻是属于一男一女的。你说,Tony这个人到底歧视不歧视同性恋?我说Tony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饭桶。同性恋没有结婚权,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视,不管你说的天花烂坠,你还是饭桶。

一样纳税,一样平等,凭什么同性伴侣不能结婚呢?这是偏见,不同意,还是不平等,还是歧视?给Tony一句话: Have I voted on your marriage? Claiming that someone else's marriage is against your religion is like being angry at someone for eating a donut because you're on a diet.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1:2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1:15 发表
嗨,看来你我的思路确实不一样,而且你看贴不仔细,16岁,是法定的年龄,没有成年未成年之分的.
还有,你没有孩子,根本不了解我们做家长的感受,请先不要打搅.


表搞一句,你没孩子,你不理解。既然大家讨论,就切中要害,理解不理解是我的事情,你说不明白是你的问题。概念都摆明白了给你,你还是自己发明车轮。法律上规定好了这个,因此成年未成年就是按着这个年龄划分的。

和未成年人性交是违法的,16岁是法定年龄。16岁以后就是成年人,对性交有自主权。你还要什么定义阿?当然,你你谈到你有孩子,我没有,很显然你认为除了澳洲法律,你还可以有你的【家法】。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35
木头,怎么办?被虫子怎么一绞,没有办法再继续了..........

我把我的电话PM给你,如果你认可我前面说的,那我们私下交流吧.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1-8-2012 11:47
标题: 回复 #47 我无聊 的帖子
我觉得你这个联想毫无意义, 孩子16岁了, 只有他自己有选择权, 作为父母, 唯一的选择就是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 无论他是爱上的人是什么性别和年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51
我想问问虫子,你有没有仔细阅读过,那些反对同性恋婚姻的理由,而且这些理由恰恰是你现在正希望做的.那就是:你想用同性恋的理念来影响年轻人.

如果同性恋想争取同性恋的婚姻去保障同性恋的利益的话,我支持.

如果你想用同性恋婚姻的实施来到达影响我们的下一代性取向,那是做梦!


原帖由 xblues 于 31-8-2012 11:22 发表


你的这个不支持,的根源是什么呢,是什么引起的呢?很多人总是宣称【我也有同性恋朋友】【我弟弟是同性恋】【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这里开始插入歧视语句)。

这就是不折不扣的歧视。还是那具体事情举例吧, ...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54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1-8-2012 11:47 发表
我觉得你这个联想毫无意义, 孩子16岁了, 只有他自己有选择权, 作为父母, 唯一的选择就是尊重孩子自己的选择, 无论他是爱上的人是什么性别和年龄.


这个我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大杨树说,他可以选择自杀.

我只是想做个引述,即使是假设,这个选择也是很难决定的,我承认我有过挣扎.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1:55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1:54 发表


这个我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大杨树说,他可以选择自杀.

我只是想做个引述,即使是假设,这个选择也是很难决定的,我承认我有过挣扎.


因为我们没有选择.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1: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8 我无聊 的帖子
你就是那个典型的:我不歧视同性恋,但是。。。那种人。

澳洲橄榄球队长David Pocock说了这样一句话:
http://freeoz.org/ibbs/thread-1032009-1-1.html

How can we be challenging homophobia when we’re saying. "You’re equal to me but you’re separate,''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1-8-2012 12:00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0:53 发表
接36楼继续...

看到那个案例后我就开始"胡"想了,如果我是那个女孩的父亲,我会怎么办?我有什么选择? 连系近来同性恋的讨论:

假如我可以在 40岁的男人和16岁的女儿在一起和 16岁的女儿和她同性的朋友在一起之间选 ...


你这前戏也太长了...

我想起以前看过的一个情节:在直接公开的歧视黑人已经公众舆论所不齿的时代, 在美国南部的有一个权贵的夫人,为了表示自己并不歧视,她常常在记者和黑人一起照相,完了还和合影的黑人逐一握手。只不过她永远记得,握手之前要带上那双白色的手套。

歧视不歧视不是嘴上说了就算的。即便用父爱(母爱?)这么伟大的东西来掩饰,你手上的白手套还是白的刺眼。

你声称你喜欢带入思考,这很好。只不过你带入的对象错了。你应该把你自己放到那个16岁的同性恋孩子的角度去思考,而不是他父母的角度。这样的思考方式才叫做尊重,这样才能真正“感受到事情的本质”。
为你的孩子祝福,希望他们不是同性恋,希望他们以后能一辈子和你保持一致的观念。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2:0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1:54 发表
这个我理解,这就是为什么大杨树说,他可以选择自杀.
我只是想做个引述,即使是假设,这个选择也是很难决定的,我承认我有过挣扎.


这个比喻莫名其妙,我们谈论的是孩子成年以后可以自由选择伴侣。你从这个延伸到孩子可以选择自杀。

类似的观点是目前对同性婚姻的辩论,很多人说一旦同性婚姻合法,那么重婚,多人婚姻是不是也会合法,任何动物是不是也可以结婚。

你觉得这个比喻和延伸理性么?就等于说,因为天气晴朗,所以我拉肚子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2:03
标题: 回复 #62 woodheadz 的帖子
好吧,我理解你,再过10年你会明白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2:1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64 我无聊 的帖子
牧马人说虫子搞皇了情感版,虫子离开FreeOZ大半年,不但情感版没有起色,整个FreeOZ都快荒滩了。

青山离开FreeOZ以前扔下这个话:要是没有严格的制度和管理,FreeOZ国将不国。结果青山走了,FreeOZ还不是一样玩,没有青山那种【管理】,大家更爽。也正是因为没有了青山那种管理,你才看到了今天这个讨论帖子。

不同种族通婚合法花以前,也有人说:你们都会后悔的。如今说话的人都变成了棺材瓤子,不同种族通婚司空见惯。

如今无论是反对同性婚姻,还是对同性恋的歧视,都将随着历史的车轮而消失。我就是催化剂,送这些饭桶一程!

===================================

木头,和无聊,你们把这个帖子保存,等10又何妨,我建议打个赌注,压上家产!我无聊,你必输无疑!
作者: mason00    时间: 31-8-2012 12:17
从来不认为同性婚姻能影响下一代性取向,这是神的设计,大多数人异性恋,少数人同性恋,应该保证少数人权利。少数人性倾向不可能影响大多数,这点上要相信神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2:19
标题: 回复 #65 xblues 的帖子


我同意! 其实你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再等10年和同性恋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是提醒木头,再过10年,等他女儿长大了,看看那时他是什么心理.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1-8-2012 12:25
我觉得问题的焦点应该是同性恋到底是天生的还是经后天蛊惑形成的,与比例什么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是天生的, 我觉得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接受, 退一万步, 哪怕有人将这当成一种病态, 我想问, 如果你还孩子有了先天疾病, 你就歧视他抛弃他吗?
如果是后天蛊惑形成的,证明性取向是可以改变的, 那请问是不是有成功的例子,将同性恋改造成了异性恋? 求科普.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2:31
我的理解是,同性恋有2种,
生理结构和激素的变异的同性恋,不可以改变,医学上也不建议改变.

有习惯或情感产生的同性恋倾向,可以在先期通过医学咨询改善.

我怀疑虫子是后者,而错过了时机.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31-8-2012 12:25 发表
我觉得问题的焦点应该是同性恋到底是天生的还是经后天蛊惑形成的,与比例什么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是天生的, 我觉得没有任何理由不去接受, 退一万步, 哪怕有人将这当成一种病态, 我想问, 如果你还孩子有了先天疾病, 你 ...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2:35
如果有人开始准备把同性恋的书籍传递去你孩子的手中时,神该怎么介入?

原帖由 mason00 于 31-8-2012 12:17 发表
从来不认为同性婚姻能影响下一代性取向,这是神的设计,大多数人异性恋,少数人同性恋,应该保证少数人权利。少数人性倾向不可能影响大多数,这点上要相信神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1-8-2012 13:06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2:19 发表


我同意! 其实你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的意思再等10年和同性恋一点关系都没有.

我是提醒木头,再过10年,等他女儿长大了,看看那时他是什么心理.

我大概会更加开放吧
我父母从小就没有过多干涉我的选择,我现在很感激他们,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也能一样的感激我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3:36
大概,还不是肯定呀,不过我理解,我在没有女儿时,还一直在笑话别人娜...

我又看了你关于40岁和16岁的回答,就向我之前说的,大道理谁都懂,如果,在你女儿16岁时,真的遇见了我所说的例子,而你能站在你女儿的立场上为她的幸福考虑而支持她,我对你的行为表示尊敬,尽管想象和实际可能会相差的很远.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1-8-2012 13:06 发表

我大概会更加开放吧
我父母从小就没有过多干涉我的选择,我现在很感激他们,我希望我的孩子将来也能一样的感激我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3:41
标题: 回复 #71 woodheadz 的帖子
忽然意识到,可能木头ID的持有者是女性? 嘟嘟宝贝,能不能向你验证一下!拜托!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1-8-2012 13:43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3:41 发表
忽然意识到,可能木头ID的持有者是女性? 嘟嘟宝贝,能不能向你验证一下!拜托!

神奇,你怎么会得到这种结论的?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1-8-2012 13:54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3:36 发表
大概,还不是肯定呀,不过我理解,我在没有女儿时,还一直在笑话别人娜...

我又看了你关于40岁和16岁的回答,就向我之前说的,大道理谁都懂,如果,在你女儿16岁时,真的遇见了我所说的例子,而你能站在你女儿的立 ...

你还在糊里糊涂扯这个40岁和16岁...
如果你没发现自己的白手套,那么我告诉你把,你把这个例子拿来和同性恋类比就是一个白手套。
假设我们的女儿都成了同性恋,那么她们在16岁的时候的区别是:我确定自己是同性恋之后,她不会有太多的烦恼,她会自然接受并且面对,继续享受属于她的人生;而你的女儿必定需要经历一个痛苦的过程才能让自己接受这个事实,然后接下来又要经历一个更加痛苦的过程来让你接受这个事实。
所以我说了,我祝福你的孩子。如果我是一个教徒,我还要为他们祈祷。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31-8-2012 13:55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1-8-2012 13:54 发表

你还在糊里糊涂扯这个40岁和16岁...
如果你没发现自己的白手套,那么我告诉你把,你把这个例子拿来和同性恋类比就是一个白手套。
假设我们的女儿都成了同性恋,那么她们在16岁的时候的区别是:我确定自己是同性 ...

我确定自己是同性恋之后=〉我的女儿确定自己是个同性恋之后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3:57
你说"我父母从小就没有过多干涉我的选择",

男孩子就应该这样的. 不过我已经确定你是男性,而且你的菜单程序写的很棒.

既然是男性,我对你40/16的定论表示怀疑.10年后我再提醒你.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31-8-2012 13:43 发表

神奇,你怎么会得到这种结论的?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3:59
标题: 回复 #75 woodheadz 的帖子
呵呵,我知道你会这么想,所以我用了一个字叫"胡"想.你没有注意到吗?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4:0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72 我无聊 的帖子
我无聊,我也猜测一下,你是不是七老八十了,跟我爸爸一个年纪?

我觉得在认识同性恋这个问题上关键的一点是:你要分清楚,你的位置,和同性恋的位置。同性恋平权,是为了同性恋争取全力,为了同性恋消除歧视,为了同性恋们能够更好地生活。消除歧视和同性恋平权,关系到同性恋人群的切身利益和实际生活。

在这个问题上的另外一方是你,作为一个陌生人也好,作为同性恋子女的父母也好,毕竟同性恋怎怎么样了,不实际影响你的生活,你顶多是憋口气,看不习惯,受不了罢了。但是除了这些让你不快的感受,有怎么影响你的世纪生活了?

再打一个比方,比如老一辈父母操办儿女的婚事,不孝的子女一定要按着自己的意愿生活,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老一辈就不高兴。如今人都明白,子女的生活和婚姻是子女的,不是老一辈的替子女活。

你可以,有不习惯,可以有委屈,可以有不理解,可是毕竟这不是你的生活。你不能够因为自己的这些感受而阻挠别人选择自己的生活啊。

总之,在这个问题上,你不要把自己假想成受害者受伤者,醒觉吧,整个一个事情的主角不是你!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4:02
标题: 回复 #78 我无聊 的帖子
因为这是这种现象是不成立的!

果然是写程序的,逻辑推理很强, 好过虫子,做SQL的,太直观了.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4:09
原帖由 xblues 于 31-8-2012 14:00 发表
我无聊,我也猜测一下,你是不是七老八十了,跟我爸爸一个年纪?

我觉得在认识同性恋这个问题上关键的一点是:你要分清楚,你的位置,和同性恋的位置。同性恋平权,是为了同性恋争取全力,为了同性恋消除歧视,为 ...


如果我孩子确定是同性恋的话,我会祝福他们,如果是因为外加的因素来诱惑他们转变成同性恋的话,我会非常明确地决断这种诱惑.

我不是一个不开放的人,我一直认为虫子在同性恋以外的话题很有耐心,但是我想告诉你,控制住你的情绪,你还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4:3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2:35 发表
如果有人开始准备把同性恋的书籍传递去你孩子的手中时,神该怎么介入?


我自小接受的就是异性恋的教育,没有任何关于同性恋的书籍和资料,凡是谈话有涉及同性恋也是禁忌,社会上的同性恋都是负面形象。请问这么亲异性恋,愁同性恋的环境下,我有没有被后天教育成异性恋?非但没有,而且给我的心理造成了极大地创伤。我也有权利幸福自豪的生活,但是由于社会的偏见和歧视,让我白白浪费了那么多年的青春。

这么多年,我没有屈服,我也没有改变,因为我只能做我自己,如果一定要让我做别人我只能假装。当你异性恋的儿子和你分享他的初恋的故事的时候,当你儿子告诉你他要结婚的时候,父母的欣喜可想而知,儿子收到的总是鼓励。而作为同性恋的我,甚至从来都不敢提自己的初恋,从小接受的教育,让我一直压抑自己的性取向,这个秘密藏了几十年。但是这并不是我愿意这样做的。

同样的性取向,真是冰火两重天。我甚至到了今天,还要跟你们这些人【证明】我的性取向是天生的,【证明】我是正常的。我欠你们谁的啊?我在这个帖子里面,还要受到无无聊的质疑【我怀疑虫子是后天变的同性恋,主要原因是当时没有得到即使纠正】。面对这种无聊的低级指责和怀疑,我除了骂人,还有什么办法?这是不尊重人,明目张胆的泼脏水!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4: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4:09 发表
如果我孩子确定是同性恋的话,我会祝福他们,如果是因为外加的因素来诱惑他们转变成同性恋的话,我会非常明确地决断这种诱惑.
我不是一个不开放的人,我一直认为虫子在同性恋以外的话题很有耐心,但是我想告诉你,控制住你的情绪,你还是一个讲道理的人.


木头说的很对,你看不到自己的白手套!你一方面说自己开放,又说要祝福,但是又扔出来【如果是因为外加的因素来诱惑他们转变成同性恋的话,我会非常明确地决断这种诱惑.】,你知道你说着话,很不负责任,很无知么?我的确在控制,我在用很大的努力去克制自己,才能不被你强大的无知所气晕!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4: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问题是,和你这样的人的对话,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大家总是说我要讲道理,有耐心,心平气和的打动人。

问题是,同样的话,讲一百遍,一千一万遍,无知的人,饭桶太多啊。我对我不得不一次有一次的解释我自己,感到很厌倦,也感到很莫名其妙。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4:44
标题: 回复 #82 xblues 的帖子
请看我的回答"有习惯或情感产生的同性恋倾向,可以在先期通过医学咨询改善.

我怀疑虫子是后者,而错过了时机"

我的怀疑是有依据的,因为你说过,你的奶奶在你很小的时候就给你穿花衣服,打扮的很漂亮....
另外,你说你对女性身体的厌恶是来澳洲后开始的....按照我的理解,如果这种厌恶应该是从青春期开始才解释的通呀.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31-8-2012 14:50
.....忽然发现没意思了.........

不说了.............

虫子,没有人想改变你,继续努力吧,

But,Stay away from our kids.
作者: 嘟嘟宝贝    时间: 31-8-2012 14:50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3:41 发表
忽然意识到,可能木头ID的持有者是女性? 嘟嘟宝贝,能不能向你验证一下!拜托!

无聊,看来你不但歧视同性恋, 还歧视女性哦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8-2012 15:07
我无聊担心孩子如果受到后天的影响会改变自己的性倾向,我觉得有点多余,特别是异性恋会变成同性恋,更有点匪夷所思,毕竟,现在这个社会,异性恋方面的宣传要远远多于同性恋的宣传。我认为,本身是同性恋的孩子,如果碍于社会主流观点的影响,试图强逼自己称为一个异性恋者,才是非人性的。

我有一个中学时就认识的好朋友,以前一直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再加上以前社会对同性恋者的负面宣传,他一直努力把自己当作异性恋者看待,也交过女友,但直到工作后几年,才清醒地意识到自己是同性恋者,费了一番周折才和女友分手(也幸好没走到结婚那一步),现在和同性男友交往,虽然还是有很多世俗压力(比如不敢告诉家人自己的性倾向,怕家人承受不了),但能看出,他比以前生活得更开心自信了。

我的观点是,应该让孩子接受正常的性教育,让他们/她们明白,同性恋、异性恋都是正常的,让他们不需要违反自己的天性、刻意去适应主流的性倾向,就好了。

我不相信天生的异性恋者,能在同性恋教育宣传下,主动成为一个同性恋者。

当然,还有一种人是双性恋者,这个俺真不懂是怎么回事。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5: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31-8-2012 14:50 发表
.....忽然发现没意思了.........
不说了.............
虫子,没有人想改变你,继续努力吧,
But,Stay away from our kids.


个你费了这么多口舌,就是这个结果,我试验过了【耐心的说服你,耐心的给你解释】了吧?你不还是那个熊鸡巴样!最后那个英文,赤裸裸的暴露出了你是多么歧视同性恋!枉费了我打了这么字。

旁观的几位如今也知道了,我为什么,不解释,不辩驳,就是骂人吧?因为骂人和解释辩解比起来,成本最低。我早就不对改变饭桶的观念抱有任何希望,这种人是不会改变的。他歧视同性恋,我就一巴掌打回去,省事还立竿见影!
作者: ubuntuhk    时间: 31-8-2012 15:14
原帖由 xblues 于 31-8-2012 14:37 发表
问题是,和你这样的人的对话,不是第一次,也绝不是最后一次。大家总是说我要讲道理,有耐心,心平气和的打动人。

问题是,同样的话,讲一百遍,一千一万遍,无知的人,饭桶太多啊。我对我不得不一次有一次的解释 ...


我不赞同虫子用过激的方式来应对偏颇的观点,这种方式除了激怒别人,导致他们对同性恋群体有更大的偏见或误解,看不到有什么正面积极的作用。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5:1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88 ubuntuhk 的帖子
同性恋被迫过异性恋生活的例子不少,我身边有很多人,有的和女人结婚了,在外边搞男人。有的和女人结婚了生了孩子,又离婚的。中国一直讨论同妻,这个社会现象,可是讨论了很多,却避让根本,也就是消除对同性恋的歧视,自然也就消灭了同妻。

我记得我跟我妈妈书柜的时候,我妈妈说:儿子,咱不能够丢人,让人去熬不起啊,你要是真的不能改变,那就单身一辈子!

我爸爸说:儿子,你太不懂事了,你就是自己心里有这个倾向,也要自己克制啊。就算是你自己不能克制,也别告诉我们啊,你搞得全家人都不幸福。

我弟弟说:干脆,你找一个女人假结婚算了,这样对家里人也有个交代。

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为我家人的这种【大义灭亲】的行为惊得目瞪口呆!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5: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8-2012 15:14 发表
我不赞同虫子用过激的方式来应对偏颇的观点,这种方式除了激怒别人,导致他们对同性恋群体有更大的偏见或误解,看不到有什么正面积极的作用。


不是跟你说了么,解释也解释一千遍了,论坛上不时就跳出来一个,我没有那个耐心和义务去解释了。当然要是有别人站出来,帮我解释一下,我也不至于自己出手,可是如果没人动手,我老人家只好自己出手了,我老人家向来心急手辣。

换以个角度想一想,如果没有误解和偏见歧视,我干嘛跳出来啊,问题不在于我,饭桶们没有了,我自然就不用老跳来跳去的了。与其说不赞成我的态度,不如正义的站出来帮我制止那些饭桶们。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5:2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All that is necessary for evil to triumph is for good men to do nothing.
作者: xblues    时间: 31-8-2012 15:4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1-8-2012 15:14 发表
我不赞同虫子用过激的方式来应对偏颇的观点,这种方式除了激怒别人,导致他们对同性恋群体有更大的偏见或误解,看不到有什么正面积极的作用。


我也有不赞同,我不赞同旁观者冷眼旁观,掩面路过,是因为没有人正义的站出来,才让那些饭桶们无法无天。这种情况在中国尤其严重,因此才有那么多饭桶言论,因此中国的同性恋才那么悲惨。

这种情况在澳洲好很多,因为无论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有更多的人站出来制止饭桶们。很多名人,比如 Madonna, Brad Pitt, Ellan, Obama 这些人都敢于站出来,不怕惹祸上身。

可是,当我仅仅是因为转贴一些翻译的澳洲各大报纸的关于同性恋的新闻,就受到饭桶的攻击,帖子被删除,ID被封,有任何人站出来了么?

在FreeOZ好一些,可是直到今天的这个帖子,有一些人站出来说话帮我,平日里谁真的站出来了?谁为了同性恋平权做了什么?

我承认,我对饭桶的态度很激进,但是我同样也质问: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饭桶言论视而不见,为什么有那么多人对同性恋漠不关心?

我从来不指望,也不会祈求任何人帮我,所以我也不指责,袖手旁观的人的责任,所以,也请不要指责我,说我过激过份!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1-9-2012 12:42
虫子你指责我的“饭桶“言论我给你个出处

有空你可以去哪里踢,哪里可是主张反男同的大本营之一,而且全球有份

除了中国这种机构教会一般起决定作用,在中东和伊斯兰国家是伊斯兰教会

你把他们说服了,我自然心悦诚服
作者: xblues    时间: 1-9-2012 12:5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5 鹰扬天下 的帖子
这个帖子本身的内容没问题,问题是你到处把同样的帖子贴在每一个主题后面,居心叵测,你的目的就是混淆视听,误导观众。
作者: 鹰扬天下    时间: 1-9-2012 13:14
标题: 我不“反同”,但是我“防艾”
我这么多天没参与任何和你的论战了吧

我都申请去商业区,不和你争了

是你先对我攻击的,你说这是我的饭桶言论,我只是给了你一个出处

而且我的注释你也认可的吧,我只是要提醒你,引起你注意,表老盯着我吵架
作者: slicendice    时间: 1-9-2012 13:20
标题: 回复 #97 鹰扬天下 的帖子
他看上你了 哈哈哈哈
早说了 这家伙是来找炮友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1-9-2012 14:0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8 slicendice 的帖子
你就别跟着酸吧,怎么也轮不上你,要不你自己找一根黄瓜解决一下?
作者: xblues    时间: 1-9-2012 14:0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7 鹰扬天下 的帖子
你把你的这个帖子到处贴了一遍,你说找麻烦的是谁?说你是猪八戒倒打一耙吧,你有啥不服的?我把我的什么帖子想你这样处贴一遍的么?别动不动就大呼小叫的,稳重一点,都孩子他爸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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