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然,码字辛苦呀。给点辛苦分吧


原帖由 Maobama 于 30-3-2012 20:54 发表
as是个管理的有序的小女人,言行一致,隔壁欣欣向上,这儿都唱不切实际的高调,虽然没拿钱,却跟拿了钱的伙夫一样,可随意解释或随意执行不执行,言行不一,前后矛盾,看人下菜的系统破坏了论坛的发展。
原帖由 Maobama 于 30-3-2012 20:54 发表
as是个管理的有序的小女人,言行一致,隔壁欣欣向上,这儿都唱不切实际的高调,虽然没拿钱,却跟拿了钱的伙夫一样,可随意解释或随意执行不执行,言行不一,前后矛盾,看人下菜的系统破坏了论坛的发展。
原帖由 Maobama 于 30-3-2012 21:08 发表
microhard 跟图xx一样,泄露内板消息,按理起码要受诫,你的基本法上也有,图xx因为是你和牧马人要对付的,你就援引基本法,大搞,microhard呢?我亲自报告给了当值版主等,丝毫没事,难道是刑不上自己人吗?这样的人 ...


原帖由 青山 于 30-3-2012 19:31 发表
这种话,有点太。。。了。把为大家作贡献,而不索取任何回报,都能说成获取精神利益,这种思路,本质上就是不尊重其他人的付出。
事实上,FreeOZ的管理者,精神上的折磨远远大于所谓“精神上的利益”。
当用这 ...
原帖由 青山 于 30-3-2012 20:31 发表
这种话,有点太。。。了。把为大家作贡献,而不索取任何回报,都能说成获取精神利益,这种思路,本质上就是不尊重其他人的付出。
事实上,FreeOZ的管理者,精神上的折磨远远大于所谓“精神上的利益”。
当用这种发言把志愿者们的心都凉透了以后,这里就只剩谋取个人私利的人了。这是你希望看到的么?

原帖由 kk-11 于 31-3-2012 10:15 发表
青山这样说是明显与实际相违背的,有可能你是你所说的情况,但是其它人并不见得。Freeoz没有约束力,想走就走,想走也当然就能走。即然精神上受到折磨,那在你想走就能走的情况下,为什么还不走?
一、我所 ...

原帖由 青山 于 1-4-2012 01:01 发表
其实问题很简单,请珍惜那些不计回报,乐于付出为大家服务的人。
这种人在华人圈子里绝对是少数。FreeOZ这些年,大浪淘沙,好不容易淘到了一小批。
不要用过高的要求打击这些人,因为把他们打击了,其他人还远不如这些人呢。
,你虽有伟人的品质,但是还没有伟人的熟虑。你虽精神可佳,但是在考虑问题上,有点小偏激。
,但是执法的标准,如果统一,那就会让人没话说。如果管理员有出来说明一下,说一下关于是否会有通知的事,那不就结了么。但是搞得MK82上窜下跳了,却又没得到一个说法。那就是存心让MK82在Freeoz呆得不开心么?是想赶MK82走吗?如果想留人,应当有留人的做法。如果想赶人,那这样做就符合。
。类于似于仇日这一类人,因为日本人曾的行为,就对日本人深恶痛绝。我对他的价值观不认同。类似于日本,对日本官方的极右势力,我也是当然的仇视。但是对其它友好和善的日本人,我认为还是不错的。人,要区别看待,不能一杆子打死一船人。也不能一叶障目不见泰山。人人有缺点。人不用刻意隐藏自已的缺点,因为人无完人嘛。但是不要过头。
结束词乃妄加揣测,欲知答案,由MK82本人解答。

原帖由 kk-11 于 1-4-2012 04:17 发表
关于执法
我认为执法就应该严格。尤其是对无端攻击、恶意人身攻击类。因为这是对论坛氛围伤害最大的情况,要严惩不贷
二是不应该让会员知道是谁在执法。不要让公事演变为私怨。
三是对执法行为应有投诉渠道,同时应当由另一个人来处理,处理结果,应当要有三个人讨论决定。讨论后,在回答中说明理由。再有同类投诉,不作处理。因为再处理,是纯粹的浪费管理资源。
四是执法要有统一标准。
五是不宜公开,有投诉渠道就可以了,投诉后,调查讨论,这是内部事情,不宜公开。网站的管理,需要有一致的对外的声音。有诉设,有答复,但是不需要把管理的调查过程公之于众,让所有的会员指指点点。尽量让投诉的合理诉求得到解释,调查投诉,应当尽可以站在投诉人立场考虑。
关于Freeoz,星星独档一面这事,从另一个侧来面说,管理层都抛弃星星,不为星星辩解,不发贴肯定星星了。为什么要要求会员要肯定星星?这个团体,一点也不团结。


原帖由 青山 于 1-4-2012 09:36 发表
你说的这些,我觉得原则上都很对。
至于执法,我觉得还是应该实名进行。这也是我一直得主张,原因就是这也是对执法者的一种监督。与之对应的,是对执法者必须有必要的尊重。在法院里,蔑视法庭是一个刑事罪名。我们必须能够有力地保护执法者的尊严。同时我们要进行监督。
执法标准要统一,这个是我一直强调的。我这几个月还在推动案例体制的建立,但是阻力也非常大。
你说到星星独立支撑,这个问题确实很严重,也是我在FreeOZ一直很郁闷的地方。倒不是被管理团队抛弃,而是老好人太多,肯站出来承担责任的人太少。
说实话,其实FreeOZ管理体制的改良,我还有很多想法,你的思路跟我的差的并不远,但是过去这一年,管理团队应付由私人矛盾引起的争议耗费了大量的精力。根本无力推动这些。
枪杆子出政权嘛,不拿着枪到处执法,哪里会有好的秩序?我从没否定周星星,但是我通过周星星执法的事,我看出Freeoz的两大缺陷。
,因为对与错是相对的。执法人员判断是错的,在发贴人员心中很有可能判断是对的。当然,对于明显恶意攻击,那是谁都看得出,谁都没会支持。但我认为,往往不容易看出是,存在争议的,数量不少。而对这些的处理,可能会伤及情绪。而恶意的贴子,估计当事人也会灰溜溜的离开的。因为叫也不可能有人支持呀。
不是小肚鸡肠,讨厌我说的。就是说不说随我,虽有中恳意见,但是你就是做你的,你就是坚持你的,不希望别人反对
谁叫你不加分,明显有理有据的,也不肯虚心接受
原帖由 kk-11 于 1-4-2012 13:31 发表
...
温家宝总理剑桥大学演讲被扔鞋。 2009年2月2日,中国总理温家宝在剑桥大学发表演讲时,一欧洲20几岁年轻人吹起哨子并大叫:“剑桥大学怎能拜倒在一个独裁者脚下?你们为何要听他的谎言?” 他随后向温扔出鞋子,距温的脑袋半米处落下。“站起来抗议,你挑战的并不是他个人”。此人喊到。很快,扔写者被安全人员从大学礼堂带出。此时,更多的安全人员随即走上讲台。温总理停顿一会儿后,说:"老师们,同学们,这种卑鄙的伎俩阻挡不了中英两国人民的友谊。"
之后,中国主流媒体报道,中方已对这一事件的发生表示强烈不满,英方向中方深表歉意,并表示将依法对此人进行处理。中国官方媒体报道说,事实证明,肇事者这种卑劣的行径是不得人心的,也阻挡不了中英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潮流。
2008年12月16日,美国总统布什在和伊拉克总理马利基举行联合新闻发布会时遭到了“鞋袭”。当伊拉克记者扎耶迪向布什扔鞋时,布什很敏捷地躲过了扎耶迪扔过来的两只鞋子。他就此和现场记者开玩笑说,“我发现这是一双十号的男鞋”。布什还说:“这真像是一个政治集会,刚刚那人很想吸引大家注意力。”不过,在伊拉克文化中,向某人投掷鞋子代表着“极大的蔑视”。布什在谈到这一事件时称:“我当时没有太多的时间进行思考,我在忙于躲闪。那名记者想出恶名。当局在处理他时不应当作出过度反应。首先,这将是我总统任期内最怪异的一件事。我站在台上,作好了回答伊拉克民主国家自由媒体所提问题的准备。一位家伙站了起来,向我扔他的鞋子。这很诡异,这是一个人表达自己观点的有趣方式。我并不对民主制度感到生气。我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正在伊拉克出现。对于我们的安全和和平来说,伊拉克的自由社会是必需的。”
第一,两位当事人,两位当权者,两位都是能权倾世界的人,对扔鞋的反应,及其团队事后的处理方式,有天壤之别。当中国总理和美国总统都面对抗议者扔来鞋子的时候,两位领导人都发表了言论,但是,两种言论具有巨大落差:一个是满腔怒火地斥责抗议者“这种卑鄙的伎俩”;一个是宽容而有妙趣横生地调侃“我发现这是一双十号的男鞋”, “这真像是一个政治集会,刚刚那人很想吸引大家注意力。”
从中,我们可以看到两国当权者对待异议的不同处置方式,中国认为这种行为是“卑鄙的“,如果在国内,则很可能被扣上“颠覆政府“的罪名,而被判入狱;美国人则认为“这真像是一个政治集会,刚刚那人很想吸引大家注意力。”美国人这种行为视同“一个政治集会”和正常的思想表达方式。
第二,两个世界顶级权利人员的团队,即两国政府,对于这件事情的态度也有天壤之别。面对各自国家领导人遭到扔鞋的抗议,中美两国政府采取了完全不同的处理方式。中共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姜瑜在回答记者提问是说,温家宝总理应邀到剑桥大学发表题为《用发展眼光看中国》的演讲,有人极力干扰现场秩序,破坏演讲。他的行径遭到了现场师生的强烈反对,并在一片斥责声中被带离现场。中方已对这一事件的发生表示强烈不满,英方向中方深表歉意,并表示将依法对此人进行处理。事实证明,肇事者这种卑劣的行径是不得人心的,也阻挡不了中英两国友好合作关系发展的潮流。
美国政府则对于布什被扔鞋抗议没有发表任何意见,只是各大媒体真实地报道了这一事件,并且引用了布什本人事后对于这一事件的个人看法:“我当时没有太多的时间进行思考,我在忙于躲闪。那名记者想出恶名。当局在处理他时不应当作出过度反应。首先,这将是我总统任期内最怪异的一件事。我站在台上,作好了回答伊拉克民主国家自由媒体所提问题的准备。一位家伙站了起来,向我扔他的鞋子。这很诡异,这是一个人表达自己观点的有趣方式。我并不对民主制度感到生气。我认为一个自由的社会正在伊拉克出现。对于我们的安全和和平来说,伊拉克的自由社会是必需的。”
美国政府为什么如此?因为美国人认为,发生抗议事件,在民主世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恶言相向;如果抗议者行为触及各自国家的法律,自然有法律做出公正裁决,行政当局完全不必而且也不能做出干预;当然,美国政府更没有必要进行外交交涉。因为他们相信,对于外国领导人的来访,各国政府必然给予全力保护,有违法抗议行为必然遭到法律惩处。
可能吧,中共政府也许是担心英国政府贪赃枉法,姑息迁就肇事者,所以要进行外交交涉,要求英国政府道歉和依法惩处抗议者。因为在中国,法律往往是一纸空文,可以任官员肆意操弄,没有后台的强大压力,许多事情往往不了了之。而美国,三权分立的社会,独立检察官都可以下令调查总统,并确实开展过调查总统的事。
第三,中美两国人民的专制思维和民主思维存在天壤之别。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不能容纳异己的国度,当今的当权者也基本上只允许一个声音说话,所有的舆论工具都掌握在当权者手中。只要有违背当权者声音的异议,均被视为颠覆政府。如果在中国发生扔鞋抗议事件,当事者必然获得颠覆政府罪、打砸抢罪、流氓罪等等罪名,入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美国是一个民主国家,多元社会,民众不会因为发出异样的声音而被视为反对政府,而且,他们视反对政府为合法行为,只要这种反对不是诉诸武力;美国的绝大多数舆论工具都掌握在民间,美国政府从来认为,民众批评政府是美国人民和舆论的天然职责。
而现在
...
原帖由 kk-11 于 1-4-2012 14:58 发表
要阐述一个观点,绝对不是三言两语就能说得清的。因为听的人不是一个,听的人有很多。其于各人的生活水平、生活条件、各人面临的矛盾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审美观当然的有不同。最近的方舟子大战写作神童韩寒,虽有韩寒团队运作,但是其本质原因乃韩寒的团队为了保住韩寒粉丝,而做努力。如果说没有韩寒粉丝,韩寒的书就卖不了钱,就不会有这样的激烈战斗,搞到百人联名上书中科院质疑方舟子老婆的学位论文。这社会现象最核心的,就是主流审美观。因为韩寒被方舟子一驳斥,如果韩寒不反击,那么韩寒作假的行为,会让他失去粉丝市场,直接带来经济利益上的受损。但是凭方舟子的证据再足,韩寒仍有粉丝。这就是这些人仍然认可韩寒。
探讨审美观,得先明确什么是审美,什么是美感。审美是指人们对美的对象进行观赏时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活动;美感则是人们在审美活动中,由美的对象所引起的一种美的享受,是精神得到某种满足和感受的情感表露。这美的对象,可以是比基尼女郎,也可以是端庄淑女。可以是优美句子,也可以是赏心名画。可以是澳州风光,也可以是威尼斯水景。还有美菜佳肴等等。反正是相通的。
就生活而言,“家贫多扫地”,能给人以环境美的享受;“贫女勤梳头”,同样能给人以形象美的好感。只要符合个人的审美观,那么就能给个人带来愉快心情,就有吸引力。但人的经历、视野大不一样,因此各有所好,要做一个论坛,就应当是集大众标准,集主流审美观。这样才能有凝聚力,才能最大的吸引尽可能多的人。
以真为美、以善为美和以纯朴为美是当代的主流审美观,但是落实到具体的管理事项上。真实、和善与纯朴,一是体现为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二是体现为习惯。
...
各人的自由,都是会无限扩张的。但要限制人的自由,就只能让人习惯他的一部份自由被限制。那样,就不会因为这而有矛盾。比如论坛上,大家就只谈风花雪月,那么当然就没人会去谈政治了。而到了只谈政治的论坛,在那儿谈风花雪月能有市场么?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



。以后再写
原帖由 kk-11 于 1-4-2012 16:02 发表
到底是,还是不是呢![]()
如果是:就是-是不是,那就没定。那下一句的这一点,又是指哪一点?
其实呀,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是不是坚持集体决策。因为肯定就是集体决策的。码文累了,青山不加分,版主玩躲猫猫 ...
原帖由 青山 于 1-4-2012 22:19 发表
没错,现在是集体决策。所以你说的那些,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集体决策有集体决策的特点,有很多妥协,很多不确定性。
除非FreeOZ抛弃集体决策,搞独裁制,不然的话,这种情况会一直存在。你说的那些东西,在集体决策体系下,并不是说了就能实现的。
尤其在决策集体中,目标都有很大差异的情况下。仅仅提出目标是不够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说服足够多的决策集体成员支持你的动议。
。
关键你们漏洞也确实较多,给了我好多可以拿来说法的证据。
,至少,我自已是一无所长,完全从新开始。
,呵呵。
,当然,或许是被我强词夺理一下,却有有理有据给驳愣住了;或者是水平相当,一下子找不出我的失误
,但知道你们的不容易,只是代表我尊重你们,尊重你们为践行服务宗旨作出的付出,但不代表我支持你们的理念
,尤其是青山,理想很丰满,但是却不知道现实的骨感
。
原帖由 青山 于 1-4-2012 22:19 发表
没错,现在是集体决策。所以你说的那些,不是一个人就可以决定的。集体决策有集体决策的特点,有很多妥协,很多不确定性。
除非FreeOZ抛弃集体决策,搞独裁制,不然的话,这种情况会一直存在。你说的那些东西,在 ...
我好怕怕



原帖由 panada 于 2-4-2012 10:48 发表
刚做了一些功课,总共5届,其中第四届因为有人兴风作浪还没开始就被解散,也就是在那被解散的第四届,你青山什么都不是,所以答案是,你做了4届。。。比美国总统的任期还要长,基本上可以和金家父子的终身制一样了。 ...
原帖由 kk-11 于 2-4-2012 10:01 发表
看了内版解密偏。你们这窝人也真不容易呀
我嘛,本来就是无聊码字,看到你们扯民主大旗,呵呵,但是却漏洞百出。有些事,是制度上,有些事是人。我觉得能驳,就驳得不亦悦乎了。
看过内版解密,我的读后感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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