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17 发表
我无聊兄弟的不明白也是我的担忧之一,现在基本还是志愿性质的管理结构,已经争得象乌眼鸡似的,如果ngo真的得到funding,那么如何对待这些灼手的钱财呢?伙夫同学就是前车之鉴,20000块人民币都要贪污,以后有点利益还不是乌眼鸡大战?最后还不是论坛遭殃?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26 发表
青山兄弟,我对你的批评可能有点过,你的确是个执著的坳相公,读书人估计都象你这样,认真而幼稚,对人生和社会还是偏激。
你很勤奋,是个好的员工,但你不是个好的管理者,因为你太理想化,制度化,太机械了,论坛 ...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35 发表
青山,wanaka湖水这么蓝,好好享受皇后镇的美境吧,放松点,我真希望有日能和你一起钓个鱼之类的。
制度,很难周全的,人不是机器,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估计量子技术出来后,也模拟控制不了,制度越复杂,空子越多 ...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2:00 发表
" 9,有网站管理人员公开发贴提出不信任,认为没有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承担其相应的职责或被认为滥用权力、向外泄露网站内版信息等。"
目前黑眼睛也算网站管理人员吧?他公开发帖质问你泄露内板的用意,符合这第九 ...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25-3-2012 22:36 发表
我希望你能正确处理你的贴子,有基本法在我们都需要遵守,并且人人平等。
目前大家都把焦点放PO竞选,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竞选,不要发生没有必要的纠纷而影响大家选择最合适的PO人选,谢谢合作。
原帖由 Serin 于 25-3-2012 23:04 发表
老硬已经就此向黑眼睛道歉了,如果你的目的是继续把老硬赶走的话,那么我没法拦你。不过如果真像毛巴马在主帖中期望的那样,那么论坛如果需要在吵吵闹闹中保持生命力,不光需要有吵吵闹闹,还需要有互相宽容的基础。 ...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5/3/2012 23:08 发表
道歉应该原谅。
但作为制度,泄露内版机密就一定要有相应惩戒。
青山不是一直以终极执法者自居么,老丐不也很喜欢做裁判么,miller不也有样学样讲公平么,
人呢都?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5-3-2012 23:08 发表
道歉应该原谅。
但作为制度,泄露内版机密就一定要有相应惩戒。
青山不是一直以终极执法者自居么,老丐不也很喜欢做裁判么,miller不也有样学样讲公平么,
人呢都?



原帖由 xblues 于 25-3-2012 22:50 发表
规定应该有吧?有那么多公正的眼睛看着呢,怎么会没有规定而胡作非为的踢走图版主呢?如果如今真的没有,那么当初踢走图版主的规定一句又在哪里啊?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25-3-2012 22:36 发表
我希望你能正确处理你的贴子,有基本法在我们都需要遵守,并且人人平等。
目前大家都把焦点放PO竞选,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竞选,不要发生没有必要的纠纷而影响大家选择最合适的PO人选,谢谢合作。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5-3-2012 23:28 发表
说句题外话,这也是我当初想取消内板的初衷之一。另外还有,那个“版主室”的内容貌似几个月后是要公开的,如果不想的话,尽早让技术员屏蔽或删除,否则悔之晚矣。

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4 发表
那么如果我找不出相关规定,是不是可是说上次图版主泄密而被踢,纯属管理团队为了饱私仇,而用【泄密】做借口。如果老硬这次泄密不能被踢,那上次踢走图版主的根据在哪里呢?
我这个人一根筋,讲不过,也要讲。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4 发表
那么如果我找不出相关规定,是不是可是说上次图版主泄密而被踢,纯属管理团队为了饱私仇,而用【泄密】做借口。如果老硬这次泄密不能被踢,那上次踢走图版主的根据在哪里呢?
原帖由 青山 于 25-3-2012 19:10 发表
我辞职不是你们这些人一直期望的么?
黑眼睛在如何做NGO的理念方面,跟我明显不同,这个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既然如此,他如果来担任首任PO,那么这个NGO几乎肯定不会是我期望中的那个规范的,基于法治原则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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