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OZ论坛

标题: 我对论坛的心里话 [打印本页]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19:10
标题: 我对论坛的心里话
现在的气氛是有点冷清,但目前还是健康的,大家也很努力,吵吵闹闹也是一种兴旺的生命力的表现,大家能这样关注论坛,也是对自由民主,服务大众的论坛诸位前辈和现在的管理层的爱护和敬仰,但公有制破坏后,私利会不会让论坛迷失方向,是我担忧的,既然论坛必须走ngo道路,那么黑眼睛是个各方比较能够接受的人物。
希望论坛更好,青山和老丐也是不可缺少的旗帜性人物,有容为大,不要散伙,就这几句话。
作者: 冰翡翠    时间: 25-3-2012 19:27
NGO就是为了保证论坛公有,毛巴马兄可否不要太想当然呢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5-3-2012 19:48
原帖由 冰翡翠 于 25-3-2012 18:27 发表
NGO就是为了保证论坛公有,毛巴马兄可否不要太想当然呢

如果仅仅是ngo,现在已经通过了,那么青山为什么又因为一个po而辞职呢?

实在搞不明白,哪有那么多的阴谋论。
作者: 青山    时间: 25-3-2012 20:10
我辞职不是你们这些人一直期望的么?

黑眼睛在如何做NGO的理念方面,跟我明显不同,这个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既然如此,他如果来担任首任PO,那么这个NGO几乎肯定不会是我期望中的那个规范的,基于法治原则进行管理的社团。

现有的华人的社团,几乎实质上都是由私人控制的,依靠人情维系的。如果FreeOZ变成这样一个社团,我有何理由继续参与呢?

你以为这里真的有你们所说的我的私利么?除了对那些珍视FreeOZ核心价值的网友们的承诺,这里没有任何其他值得我留恋的。



原帖由 我无聊 于 25-3-2012 19:48 发表

如果仅仅是ngo,现在已经通过了,那么青山为什么又因为一个po而辞职呢?

实在搞不明白,哪有那么多的阴谋论。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0:17
我无聊兄弟的不明白也是我的担忧之一,现在基本还是志愿性质的管理结构,已经争得象乌眼鸡似的,如果ngo真的得到funding,那么如何对待这些灼手的钱财呢?伙夫同学就是前车之鉴,20000块人民币都要贪污,以后有点利益还不是乌眼鸡大战?最后还不是论坛遭殃?

astina是自己独有发展出新足,她拿了funding和投资当然别人没话,但freeoz可是前辈们无偿交棒给你们这些管理层的,我可以相信翡翠是不需要这些小财的,但别人,可不是每个人都象你吧,伙夫以前也很好啊,人,尤其是国人,我真不敢善意地相信。
当然,我也是提醒而已,我也就一江湖散人,还是你们心目中的五毛代表,我不会也无意参与论坛的管理,只是为了论坛好,恳请大家注意。
作者: 青山    时间: 25-3-2012 20:25
你这句话还真说在点子上了。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强调,NGO必须要从一开始就做得很规范。而不能从实用主义出发,随随便便的来。

不同的职务之间的制衡,已经尽量考虑了。但是如果PO从一开始就没有严格照章办事的意识,一个规范的管理体系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来。

防止利益纷争的唯一办法就是程序正义。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除此之外,别无他途。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17 发表
我无聊兄弟的不明白也是我的担忧之一,现在基本还是志愿性质的管理结构,已经争得象乌眼鸡似的,如果ngo真的得到funding,那么如何对待这些灼手的钱财呢?伙夫同学就是前车之鉴,20000块人民币都要贪污,以后有点利益还不是乌眼鸡大战?最后还不是论坛遭殃?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0:26
标题: 回复 #4 青山 的帖子
青山兄弟,我对你的批评可能有点过,你的确是个执著的坳相公,读书人估计都象你这样,认真而幼稚,对人生和社会还是偏激。
你很勤奋,是个好的员工,但你不是个好的管理者,因为你太理想化,制度化,太机械了,论坛不应这么管理的;
估计你生活中也是这样,需要弹性。
作者: ABLACKBIRD    时间: 25-3-2012 20:32
“现有的华人的社团,几乎实质上都是由私人控制的,依靠人情维系的。”

论据呢?

就挑维省几个最有影响的,州多元文化委员会拨款的几个剖析一下,我们也学习学习。
作者: 青山    时间: 25-3-2012 20:33
如果有一批人相信这些理想可以实现,那么这些理想就真的可以实现。

这些理想很高远么?其实根本不高,也不远,只不过是多数澳洲的社团都在实行的体制。

对于多数澳洲社团来讲,这不是理想,而是基本常识。

中国移民就真的做不到?在没尽力做之前,我不会放弃。我尽力的标准,就是FreeOZ通过合法的决策手段,否定我的理念。

那我就不再有义务了,因为那是真正多数人的选择。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26 发表
青山兄弟,我对你的批评可能有点过,你的确是个执著的坳相公,读书人估计都象你这样,认真而幼稚,对人生和社会还是偏激。
你很勤奋,是个好的员工,但你不是个好的管理者,因为你太理想化,制度化,太机械了,论坛 ...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0:35
青山,wanaka湖水这么蓝,好好享受皇后镇的美境吧,放松点,我真希望有日能和你一起钓个鱼之类的。

制度,很难周全的,人不是机器,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估计量子技术出来后,也模拟控制不了,制度越复杂,空子越多,白宫保安制度这么严,克林顿还和莱温斯基搞破鞋呢,你能担保你的制度完美到无懈可击?
作者: 青山    时间: 25-3-2012 20:43
这个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制度。不过不同的制度还是有很大差别。抛开这些制度,FreeOZ最终要么沦为一些人谋利的工具,要么丧失其本身的特色而衰亡。

恩,我这次本来就是打算放松一下的。这件事情就在议事院做个了断吧。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0:35 发表
青山,wanaka湖水这么蓝,好好享受皇后镇的美境吧,放松点,我真希望有日能和你一起钓个鱼之类的。

制度,很难周全的,人不是机器,人类社会的复杂性,估计量子技术出来后,也模拟控制不了,制度越复杂,空子越多 ...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0:51
制度这东西就是各方势力达到某种均衡之下,坐下来谈判形成的合约,每一条制度后面都是实力在较劲说话,青山的基本法条,是建立在元老们和现在管理层的善意空想的愿望上的摩西十诫,是代表上帝在说美好的愿望,旧约摆了,在ngo形成隐蔽的盈利后,你的旧约还可行吗?如果旧约还可行,上帝为啥还要牺牲自己的独生子,用圣子的血来谱写新约呢?
freeoz的域名,数据等核心的还在元老们手中,现在是没大事,以后有事了呢?
作者: 我无聊    时间: 25-3-2012 21:05
原帖由 青山 于 25-3-2012 19:10 发表
我辞职不是你们这些人一直期望的么?
...



第1,你错了!
第2,很佩服你的执着,但明显感到和现实不符,典型的没有实际经验。
第3,即使现在PO按你的原则挑选,以后还会有吵闹不断。
第4,ngo实施,公有制的问题已经解决。就花了2年,还有什么要担心的,你还认为需要多久才能实现你所希望的?那时网站的人气还省多少?
第5,为什么总是你一个人在战斗?
第6,一个网站,搞得那么复杂干什么?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1:11
现在这个ngo,就是靠着唯一的奶牛---论坛吃饭,浑水才能摸鱼,你说不搞复杂来掩盖简单的真相,元老们和网民们能服吗?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1:23
有点不太明白,大家不是很想青山辞职吗?不是吗?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1:30
没错,希望老丐青山退下来休息,和草民们同乐,我还约青山钓鱼呢。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1:32
标题: 回复 #15 Microhard 的帖子
你泄露内板消息攻击人家黑眼睛,援引图兰朵的例子,你不辞职为民吗?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1:38
标题: 回复 #17 Maobama 的帖子
如果freeoz有相关规定,我愿意辞职。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1:39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1:32 发表
你泄露内板消息攻击人家黑眼睛,援引图兰朵的例子,你不辞职为民吗?

泄露我承认。
不知道你的“攻击黑眼睛”,是如何判断的?
作者: dofach    时间: 25-3-2012 21:41
这个论坛,除了青山,其他人一概不行。。。

不合青山理念,就是违反基本法规范。

只有青山是唯一正确的。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1:49
标题: 回复 #19 Microhard 的帖子
你泄露的目的是干啥?黑眼睛的反应是啥?你知道泄露内板是不对,明知故犯,对吧?

图兰多同样泄露内板,是被辞的,按此理,你也应该一样吧?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2:00
标题: 回复 #18 Microhard 的帖子
"  9,有网站管理人员公开发贴提出不信任,认为没有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承担其相应的职责或被认为滥用权力、向外泄露网站内版信息等。"

目前黑眼睛也算网站管理人员吧?他公开发帖质问你泄露内板的用意,符合这第九条吧?你自己看一下,是否应该辞职呢?
作者: Maobama    时间: 25-3-2012 22:05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4-3-2012 23:32 发表
黑眼睛的有关论坛制度的讨论发言不多,所以对他的有关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不多。不过记得黑眼睛在月初的内版的一个帖子中说“洗手不干了”,“这里如果没有人管的话 真的要完了”类似的话(抱歉我引用了内板的内容)。所以给我的感觉是黑眼睛对这里的制度不喜欢,但也不喜欢参与讨论。如果PO这个职位需要对论坛的制度建设参与很多的话,我觉得他可能不适合,而且他可能也不愿意。不过从PO职责的英文的理解,貌似主要是文件递交及通知等事项,我认为他能胜任这个职位。
不过我希望黑眼睛这次不是“一时兴趣”,不久就“洗手不干了”。
btw,哪位同学能不能说一下PO的更具体的一些职能?谢谢"

黑眼睛的回复:
freeoz网站多次发生争吵,没有任何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人气会员一批一批的离开,做为版主我感觉到有压力,你敢说你没有压力,真心想为freeoz发展的管理人员都有压力。   

在内版我是说过“我也快洗手不干了,这里如果没有人管的话 真的要完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正是网站一次又一次风波,会员一批一批的流失,做为版主的我是有压力, 说实在点:freeoz 没有人气,就是让你做freeoz 主席又有什么意义。。。。。。

其它的大话不敢说,至少我和同城聚会所有freeoz的网友目的就只想在这里建设一个精神家园。。。。。。


拿内版的事情在这里说事我个人认为不太适合。。。。。。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2:07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1:49 发表
你泄露的目的是干啥?黑眼睛的反应是啥?

我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到我帖子里说的引用的目的?
我引用的目的是因为它的帖子的内容是我对他能否担当PO的担心。
如果一个对FREEOZ的制度不关心,不喜欢的人,你认为适合当PO吗?
如果几个星期前说不想再干了的人,突然说相当PO,你会否对他能否坚持下去打个问号?
这些疑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在这里还不被“指责”几百回了?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1:49 发表
你知道泄露内板是不对,明知故犯,对吧?

对。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1:49 发表
图兰多同样泄露内板,是被辞的,按此理,你也应该一样吧?

据我所知,图兰朵是将自己能够进内版的ID和密码给无法进入的人。另外,有没有泄密而没有“被辞”的?
既然是被辞的,那我也等着“被辞”吧。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2:11
原帖由 Maobama 于 25-3-2012 22:00 发表
"  9,有网站管理人员公开发贴提出不信任,认为没有履行其相应的义务、承担其相应的职责或被认为滥用权力、向外泄露网站内版信息等。"

目前黑眼睛也算网站管理人员吧?他公开发帖质问你泄露内板的用意,符合这第九 ...

如果我没看错的话,这里没有要求“自动辞职”。
任何网友可以提出提案或者投诉之类的,我接受并尊重对提案或者投诉的处理结果。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5-3-2012 22:13
标题: 回复 #23 Maobama 的帖子
你可能忘copy我的回复了。
我不认为这是在“说事”。当然,黑眼睛同学可以这么认为,可以投诉。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5-3-2012 22:25
毛把马脸黑心不黑,微硬人微硬心更硬!
青要臣死,臣倍感荣幸!
作者: xblues    时间: 25-3-2012 22:4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5-3-2012 20:23 发表
有点不太明白,大家不是很想青山辞职吗?不是吗?


是的,希望青三立刻辞职,最好保证以后不再复职,管理团队这样的场所怎么可以随便进进出出呢?
当然光是青三辞职还不够,希望老盖也能够让闲,为了FreeOZ,不计较个人利益的辞职。
作者: xblues    时间: 25-3-2012 22: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做个小板凳,等着看好戏啊。既然图版主被掘出管理团队的原因是【泄密】,那么如今老硬的事情,如果处理有两样,那么管理团队不是自己打自己脸么?
作者: xblues    时间: 25-3-2012 22:5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5-3-2012 20:38 发表
如果freeoz有相关规定,我愿意辞职。


规定应该有吧?有那么多公正的眼睛看着呢,怎么会没有规定而胡作非为的踢走图版主呢?如果如今真的没有,那么当初踢走图版主的规定一句又在哪里啊?
作者: Serin    时间: 25-3-2012 22:51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25-3-2012 22:36 发表






我希望你能正确处理你的贴子,有基本法在我们都需要遵守,并且人人平等。

目前大家都把焦点放PO竞选,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竞选,不要发生没有必要的纠纷而影响大家选择最合适的PO人选,谢谢合作。


请家园版的版主或技术员把老硬帖子里的相关内容编辑掉如何?这个版面好像发言者本身无法编辑自己的发言内容。
作者: xblues    时间: 25-3-2012 22:55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32 Serin 的帖子
那个发言大家都看到了,并且多次被引用,泼出去的水一样,现在编辑只有毁尸灭迹的味道。拍照留念:
<quote>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4-3-2012 23:32 发表
黑眼睛的有关论坛制度的讨论发言不多,所以对他的有关制度建设的意见了解不多。不过记得黑眼睛在月初的内版的一个帖子中说“洗手不干了”,“这里如果没有人管的话 真的要完了”类似的话(抱歉我引用了内板的内容)。所以给我的感觉是黑眼睛对这里的制度不喜欢,但也不喜欢参与讨论。如果PO这个职位需要对论坛的制度建设参与很多的话,我觉得他可能不适合,而且他可能也不愿意。不过从PO职责的英文的理解,貌似主要是文件递交及通知等事项,我认为他能胜任这个职位。
不过我希望黑眼睛这次不是“一时兴趣”,不久就“洗手不干了”。
btw,哪位同学能不能说一下PO的更具体的一些职能?谢谢"

黑眼睛的回复:
freeoz网站多次发生争吵,没有任何有效的办法解决问题,人气会员一批一批的离开,做为版主我感觉到有压力,你敢说你没有压力,真心想为freeoz发展的管理人员都有压力。   

在内版我是说过“我也快洗手不干了,这里如果没有人管的话 真的要完了” ,说这些话的时候正是网站一次又一次风波,会员一批一批的流失,做为版主的我是有压力, 说实在点:freeoz 没有人气,就是让你做freeoz 主席又有什么意义。。。。。。

其它的大话不敢说,至少我和同城聚会所有freeoz的网友目的就只想在这里建设一个精神家园。。。。。。


拿内版的事情在这里说事我个人认为不太适合。。。。。。</quote>
作者: Serin    时间: 25-3-2012 23:04
标题: 回复 #33 xblues 的帖子
老硬已经就此向黑眼睛道歉了,如果你的目的是继续把老硬赶走的话,那么我没法拦你。不过如果真像毛巴马在主帖中期望的那样,那么论坛如果需要在吵吵闹闹中保持生命力,不光需要有吵吵闹闹,还需要有互相宽容的基础。

另外我不得不提的是,既然黑眼睛竞选PO,确实需要接受他人的质疑。老硬引用的内容事实上是和黑眼睛的竞选密切相关的信息,黑眼睛的答复也确实是关系到了NGO和论坛的利益。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5-3-2012 23:08
原帖由 Serin 于 25-3-2012 23:04 发表
老硬已经就此向黑眼睛道歉了,如果你的目的是继续把老硬赶走的话,那么我没法拦你。不过如果真像毛巴马在主帖中期望的那样,那么论坛如果需要在吵吵闹闹中保持生命力,不光需要有吵吵闹闹,还需要有互相宽容的基础。 ...

道歉应该原谅。
但作为制度,泄露内版机密就一定要有相应惩戒。
青山不是一直以终极执法者自居么,老丐不也很喜欢做裁判么,miller不也有样学样讲公平么,
人呢都?
作者: mk82    时间: 25-3-2012 23:31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5/3/2012 23:08 发表

道歉应该原谅。
但作为制度,泄露内版机密就一定要有相应惩戒。
青山不是一直以终极执法者自居么,老丐不也很喜欢做裁判么,miller不也有样学样讲公平么,
人呢都?

难道你要他们切掉自己的根吗? 不可能的事情。  我看这事情就算了。当作没发生过,大家互相给个面子, 以后大家日子都好过
作者: Serin    时间: 25-3-2012 23:31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25-3-2012 23:08 发表

道歉应该原谅。
但作为制度,泄露内版机密就一定要有相应惩戒。
青山不是一直以终极执法者自居么,老丐不也很喜欢做裁判么,miller不也有样学样讲公平么,
人呢都?


拿出这样的理由,那么其做法和你们所一直鄙夷的所谓僵化执行基本法或者借基本法打击异己的行为没有什么区别。这是意气用事地在制造新的仇恨和分裂,而不是理解和宽容。除非目的就是在迫使管理员赶人,否则请就此打住。

另外我再次强调的是,老硬所提出的问题是和PO竞选密切相关的信息,从根本上来说,这是对论坛的负责。黑眼睛确实需要给出明确的答复,不光是内版,关心论坛和NGO的所有人都有权知道他的解释,当然黑眼睛至少在内版已经给出了很详细的回复。这上面分不清孰重孰轻,而一味以泄密内版的帽子相挟的话,那只能说其本意上不是为了论坛的良性发展考虑。

Microhard此次做法在PO选举和论坛未来发展的背景下有其无法回避的重要性,即使有违基本法,但也不应该受到处罚。
作者: mk82    时间: 25-3-2012 23:43
原帖由 Serin 于 25/3/2012 23:31 发表

Microhard此次做法在PO选举和论坛未来发展的背景下有其无法回避的重要性,即使有违基本法,但也不应该受到处罚


大哥你是一个法盲吧。 按你的解释其实可以从轻发落, 关个3天就OK了。   不应该受处罚肯定是不对的,看来你不适合做领导更不能参选PO。
作者: Serin    时间: 25-3-2012 23:47
标题: 回复 #38 mk82 的帖子
违法不代表有罪,无罪就不用受处罚。按照你的理解,美国的大法官都有可能是法盲。
作者: mk82    时间: 25-3-2012 23:49
原帖由 Serin 于 25/3/2012 23:47 发表
违法不代表有罪,无罪就不用受处罚。按照你的理解,美国的大法官都有可能是法盲。

FREEOZ用的不是美国的法律吧, FREEOZ更没有美国的大法官。  按照你的理解全世界都应该套用美国的法律。
作者: Serin    时间: 26-3-2012 00:01
标题: 回复 #40 mk82 的帖子
拿米国大法官是打个比方,根本上来说,立法和执法的过程重视人性甚于条文就是体现在这些地方。如果mk82兄你硬要以原教旨主义那套来扣在基本法上面,那么在你眼里确实很多人都可以是法盲。

再次强调,如果目的不是僵化执法或者借基本法打击异己,那么我看不出这个问题有继续争论的理由。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6-3-2012 00:03
原帖由 Serin 于 25-3-2012 23:31 发表


Microhard此次做法在PO选举和论坛未来发展的背景下有其无法回避的重要性,即使有违基本法,但也不应该受到处罚。

既然有违,就应该有说法。
应不应该不是你说了算的,基本法的程序是有称职的议事员提案来裁定是否违法如何处罚。
至于结果是什么,那是另一回事。虽然我知道。
作者: mk82    时间: 26-3-2012 00:04
原帖由 Serin 于 26/3/2012 00:01 发表
再次强调,如果目的不是僵化执法或者借基本法打击异己,那么我看不出这个问题有继续争论的理由


靠, 那我被关黑屋的时候你跑哪里去了。 现在碰到你认识的人就开始一套一套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26-3-2012 00:1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管理团队内部分帮结派,是非主流的只要除非不做声,好几十双眼睛盯着你,只要一不小心,就被踢出来,即便是没有基本法撑腰。

反过来如果是主流做错事,总是向尽办法开脱,连最较真的青三都可以选择失明。这就是典型的双重标准。

对管理团队要讲究:宽容。FreeOZ的特色宽容从来都是单项宽容,就是你宽容管理团队,否则就是想要FreeOZ完蛋的帽子往你身上砸。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6-3-2012 00:20
原帖由 xblues 于 25-3-2012 22:50 发表


规定应该有吧?有那么多公正的眼睛看着呢,怎么会没有规定而胡作非为的踢走图版主呢?如果如今真的没有,那么当初踢走图版主的规定一句又在哪里啊?

如果你找到相关规定,请指出。
作者: mk82    时间: 26-3-2012 00:25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6/3/2012 00:20 发表

如果你找到相关规定,请指出。

总之泄露内版内容就是违反基本法的。 这个我记得狠毒猪头都公开讲过,也有人因为这个被关了。  其实当时人家引用内版的内容也是为了辨清事实,防止进一步的误会, 结果还不是被罚了。

所以你就别装了。 成不成都是你说了算,你是领导。 就算错的,你坚持说是对的又能怎么样呢? 就跟吉拉德一样,全世界都知道人民不喜欢她, 她更知道, 她也知道全国人民都骂她老娘,但就是动不了她。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6-3-2012 00:28
原帖由 黑眼睛blackeyes 于 25-3-2012 22:36 发表
我希望你能正确处理你的贴子,有基本法在我们都需要遵守,并且人人平等。

目前大家都把焦点放PO竞选,希望大家认真对待竞选,不要发生没有必要的纠纷而影响大家选择最合适的PO人选,谢谢合作。

我觉得我是在必要的情况下才违反规定的引用了你内板的内容。
竞选帖子在外版,我担心的内容在内版,而疑问要跟在你的竞选帖子里。所以我选择了引用内板的内容。
说句题外话,这也是我当初想取消内板的初衷之一。另外还有,那个“版主室”的内容貌似几个月后是要公开的,如果不想的话,尽早让技术员屏蔽或删除,否则悔之晚矣。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6-3-2012 00:32
原帖由 mk82 于 26-3-2012 00:25 发表

总之泄露内版内容就是违反基本法的

请问这里有人说这没有违反基本法吗?
原帖由 mk82 于 26-3-2012 00:25 发表

所以你就别装了。 成不成都是你说了算。

我到真希望这样,也可以试试新足的管理方式
作者: xblues    时间: 26-3-2012 00:3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5-3-2012 23:20 发表

如果你找到相关规定,请指出。


那么如果我找不出相关规定,是不是可是说上次图版主泄密而被踢,纯属管理团队为了饱私仇,而用【泄密】做借口。如果老硬这次泄密不能被踢,那上次踢走图版主的根据在哪里呢?
作者: xblues    时间: 26-3-2012 00:3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crohard 于 25-3-2012 23:28 发表
说句题外话,这也是我当初想取消内板的初衷之一。另外还有,那个“版主室”的内容貌似几个月后是要公开的,如果不想的话,尽早让技术员屏蔽或删除,否则悔之晚矣。


据我所知,老硬在内板是否公开的提案后边投了反对票的吧?
作者: mk82    时间: 26-3-2012 00:36
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4 发表


那么如果我找不出相关规定,是不是可是说上次图版主泄密而被踢,纯属管理团队为了饱私仇,而用【泄密】做借口。如果老硬这次泄密不能被踢,那上次踢走图版主的根据在哪里呢?

你又来了, 跟管理层讲道理,你讲的过人家吗?
作者: xblues    时间: 26-3-2012 00:3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1 mk82 的帖子
  我这个人一根筋,讲不过,也要讲。
作者: mk82    时间: 26-3-2012 00:41
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7 发表
  我这个人一根筋,讲不过,也要讲。

那随便你了,我看到小黑屋离你不远了。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6-3-2012 00:43
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4 发表


那么如果我找不出相关规定,是不是可是说上次图版主泄密而被踢,纯属管理团队为了饱私仇,而用【泄密】做借口。如果老硬这次泄密不能被踢,那上次踢走图版主的根据在哪里呢?

我觉得你可能没有明白流程(当然我理解的也可能有误,欢迎你的指正)。
首先是否违规,然后决定如何处罚。
像我和图兰朵都违规了,这是没有异议的,图兰朵已经处罚了,我的还未,如果不想最后石沉大海,应该尽快督促相关人员投诉,或者你也可以投诉。
作者: xblues    时间: 26-3-2012 00:4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4 Microhard 的帖子
如果这么旧,我还没看清管理团队的真面目,那我是太天真了。我也就是抱怨抱怨吧,投诉就免了。
作者: Microhard    时间: 26-3-2012 00:51
原帖由 xblues 于 26-3-2012 00:36 发表


据我所知,老硬在内板是否公开的提案后边投了反对票的吧?

没错。
我是反对公开以前的内版。但是我建议从此取消内版。
其实很多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体现在内版的帖子里,外面的活跃程度与管理理念的正确与否不一定成正比。就像曾经的kalala,在同城里绝对是好手,他参加选举绝对能得到很多支持,但是如果他的支持者看到他的“闭嘴理念”,不知道还会有多少人投他的票。
所以我想取消内版,这样网友投票的时候可能不是看谁脸熟就投谁了,当然即使公开,感兴趣的可能也就常来家园版那么几个。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6-3-2012 01:26
原帖由 青山 于 25-3-2012 19:10 发表
我辞职不是你们这些人一直期望的么?

黑眼睛在如何做NGO的理念方面,跟我明显不同,这个大家都看得很清楚。

既然如此,他如果来担任首任PO,那么这个NGO几乎肯定不会是我期望中的那个规范的,基于法治原则进行 ...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6-3-2012 01:35

作者: dcxg    时间: 26-3-2012 05:52

x蓝和mk现在是越来越有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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