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乖,进来和我聊聊
freeoz为何不能私有化? 这个问题问的。假设FreeOZ是一个社区小学,多年来大家捐款捐物,义务劳动。发展到今天。然后你问,为什么这个不能给我啊?:Q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18:0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freeoz为何不能私有化? 围观。。。 来打酱油:lol 青山,水区欢迎你,别和他们嚼舌头了。。。 嘿嘿。:handshake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25-5-2011 18:3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青山,水区欢迎你,别和他们嚼舌头了。。。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18:10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问题问的。假设FreeOZ是一个社区小学,多年来大家捐款捐物,义务劳动。发展到今天。然后你问,为什么这个不能给我啊?:Q
1:学校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2:捐款捐物的原因是什么
3:私有的目的是什么
4:公有的目的是什么
你的意思是否就是说谁捐钱这个网站就是谁的? 纯属一个网友和另一个网友聊天
不涉及官职
不伤害政府 不是谁捐钱就是谁的。但是这么多人的贡献,基于《FreeOZ基本法》做出的承诺。
你问的头两个问题,在这里都有答案。
第一章,FreeOZ性质、宗旨等
1.1, FreeOZ属于澳洲华人移民网站, 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
1.2, FreeOZ主要针对广大申请移民澳洲的会员以及在澳洲的华人为服务对象,以www.FreeOZ.org网站为平台,为申请移民澳洲的会员以及在澳洲的华人提供交流场所。
1.3, FreeOZ的宗旨:自由、民主、平等、中立、互助、非盈利。
FreeOZ的精神: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FreeOZ尊崇决策民主、人人机会平等、不搞以个人盈利为目的的论坛管理原则。
FreeOZ倡导广大会员在现实生活中多多联系,多交朋友,积极参加各地的会员聚会,互相帮助,互相关爱。
FreeOZ倡导在澳洲“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FreeOZ更倡导澳洲华人在遵守澳洲法律的基础上,在澳洲发出我们华人的声音,维护华人在澳洲的良好形象,维护澳洲华人的整体合法权益。
FreeOZ的目标:大家一起团结努力, 把FreeOZ办成澳洲最好的华人网站之一!在澳洲的蓝天白云下,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享受美好的人生!
1.4, FreeOZ网站管理资金主要来源于广大会员的自发捐款,也来源于网站适度引进商业模式后的经济收入,包括自主开发的纪念品(包括工艺品)、印刷品(包括杂志书籍)等商品的销售收入。所有资金全部用于域名管理、服务器租赁、防火墙设置等网站最基本的费用支出,以及以FreeOZ的名义组织会员聚会、组织注册、对外宣传及广告等开支。
1.5, 网站所有管理人员都是纯粹义务性质地为广大会员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酬劳。任何网站管理人员及其亲属都不得利用FreeOZ资源和平台,直接或间接在经济上获取利益。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19:0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1:学校存在的目的是什么
2:捐款捐物的原因是什么
3:私有的目的是什么
4:公有的目的是什么
你的意思是否就是说谁捐钱这个网站就是谁的? 个人的看法是
捐款人就是股东 为何非得按基本法来做
为何一定要规定“不盈利” 原帖由 mite 于 25-5-2011 20:03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的看法是
捐款人就是股东
我觉得吧
你爱她
你才给她钱花
因为你想她更美丽
虽然她不是你的
但是她帮助了你
她也会帮助更多的人
你给她钱
是为了感谢她帮助你
感谢她给你乐趣
希望她更好的服务于这个群体
给钱是一种无私的爱的表现
而把给钱作为一种投资或是求回报的行为
我认为是青山无意贬低了广大网友的高尚情操 青山
别给我搬条纹
哥就像和你坐下来唠唠
谈个心 你知道我没恶意 青山
要不咱不聊freeoz
咱先聊聊--钱
我想听听你是怎么看钱的 朱爸,ub要不要也聊几句
不涉及网站历史恩怨
那事儿和我没关系
纯属聊天 新足迹(.oursteps)估计是私有化,里面炒做,作秀成份很严重,目的性太强,一切只为了发贴量。很多莫名其妙的话题,只是为了引起围观效应,那种网站看似很红火,实际没有太大作为。FreeOZ需要的是一些自由度和灵活性上的改变,而非私有化。 原帖由 dover 于 25-5-2011 20:50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新足迹(.oursteps)估计是私有化,里面炒做,作秀成份很严重,目的性太强,一切只为了发贴量。很多莫名其妙的话题,只是为了引起围观效应,那种网站看似很红火,实际没有太大作为。FreeOZ需要的是一些自由度和灵活性 ...
你随便拉几个足迹的网友
问问他们有没有收获
不论是生活中的帮助
还是感情上的宣泄
又或是聚会交友上的满足
别总是抹黑新足
请用事实说话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20:2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为何非得按基本法来做
为何一定要规定“不盈利”
俺也来瞎起哄!
“不盈利”并不等于“非盈利”。
“非赢利”代表着网站是为广大网友服务,不以某些大佬个人的“盈利”目的服务的。“非赢利”也不应该代表网站不去做盈利的工作,不采取盈利的措施,同时也不应该代表只让广大网友享受网站的好处,而实际为网站操劳的人没有得到补偿。
俺觉得“非赢利”的大旗不可以丢,但是为网站操劳的有功人士也不可以没有任何补偿--物质和精神的。但是这个似乎需要一定的规章制度来约束。
曾经觉得青山老弟咋那样……?!但是随着一件件,一幢幢的事情,俺觉得青山老弟是比较正直的,如同跟俺标榜的名字一样,只是在生活中俺从来都是非正直的人。
但正直也是缺点,那就是“水至清则无鱼,人至清则无友”。这也许正是青山筒子让某些人讨厌的地方所在吧。
真心希望Freeoz能够继续搞下去,不要为了一些个人的恩怨和利益的纠葛让大家失望。至少给俺和老麦等筒子的“商榷”也提供一个窗口。
大家是不是应该好好冷静一下。各退一步,学会妥协。毕竟能够将网站继续做下去,做的更好,才是大家最大的希望。
有了这个共识,那没有什么矛盾、困难和阻力是不可以克服的。
继续努力吧!:good
“非赢利”代表着网站是为广大网友服务,不以某些大佬个人的“盈利”目的服务的
冲突吗?? 大家都是平心而论希望各抒己见
不一定谁要说服谁
但是至少能多思考思考 :L :L :L
原帖由 mite 于 25-5-2011 20:0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个人的看法是
捐款人就是股东 :ppb_03 :ppb_03 :ppb_03 :ppb_03 :ppb_03 :ppb_03 :ppb_03 真是很奇怪,
有人是睁着眼睛不说实话,
偏要鸡蛋里挑骨头。
不说八卦的,
那里的信息量确实比这里大。
提供了很多有用的信息。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20:5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随便拉几个足迹的网友
问问他们有没有收获
不论是生活中的帮助
还是感情上的宣泄
又或是聚会交友上的满足
别总是抹黑新足
请用事实说话 有人要和圣乔治单挑请另外开贴 原帖由 dover 于 25-5-2011 20:5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新足迹(.oursteps)估计是私有化,里面炒做,作秀成份很严重,目的性太强,一切只为了发贴量。很多莫名其妙的话题,只是为了引起围观效应,那种网站看似很红火,实际没有太大作为。FreeOZ需要的是一些自由度和灵活性 ...
有很多围观者起哄, 殊不知论坛所有者的最终目的就是钱, 分明不是众人心中的观音菩萨样:lol
回复 #18 男咕噜 的帖子
嗯,我回答这个问题啦在新足迹刚从足迹分离出去的时候也去新足迹混过
老id了,也有现实中混新足迹的朋友
聚会的时候她们的话题就离不开新足迹
说谁谁谁又怎样怎样怎样啦
谁家又怎样怎样怎样啦
注意啦,新足迹的那些著名id大部分都被她们扒过被我听过了
这让我觉得很崩溃,那里的某些风气我很不喜欢
去那里看论坛就木有想发言的欲望
因为我不知道会不会我说啥了就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谈笑的资本
可是我需要朋友,这些都是多年的好朋友,
平时就有空的时候去看看她们的发言然后就闪了
唉,也明白有人的地方就有浑水有浆糊
只是希望freeoz这里水清一点
大家都是真心诚意的去帮助需要帮助的同学
:yct_60 因为只有基本法是经过大家公认的程序,达成的共识。
原帖由 男咕噜 于 25-5-2011 20:2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为何非得按基本法来做
为何一定要规定“不盈利” 原帖由 goldgarden 于 25-5-2011 21:38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很多围观者起哄, 殊不知论坛所有者的最终目的就是钱, 分明不是众人心中的观音菩萨样:lol
钱就那么可怕?
追求钱就是恶人? 原帖由 青山 于 25-5-2011 21:43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因为只有基本法是经过大家公认的程序,达成的共识。
就是说没得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