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z 发表于 20-2-2011 16:01:53

李银河微博热议同性婚姻 赞成的举手

近日,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在网易微博发起讨论,征集网友对同性婚姻的看法,引来一片热议。许多网友表示强烈赞同:同性婚姻,是时候合法了!

                   李银河:赞成同性婚姻的请举手          
       
        [*]                                  http://oimagea1.ydstatic.com/image?w=48&h=48&url=http%3A%2F%2F126.fm%2F4JlsC7                                              李银河                      :          我不知道在中国到底有多少人赞成同性婚姻,它的好处不用多说了。中国有3-4%的人不生育,最高兴的应当是国家计生委。此外男男性关系中艾滋病感染率在急剧升高,如果有了同性婚姻,能救很多人的命。如果同意在中国批准同性婚姻的人就转发一下吧,我想做个试验,看看究竟有多少人赞成。      
                                          2011-02-14 18:41来自网易微博                                        评论                |                转发                  
   




李银河这条微博顷刻引起热议,数千人参与了讨论。意见大概分为以下几个阵营:

强烈反对派:同性婚姻太超前了,不和谐!

顺人意:@李银河 极不赞成,至少在本世纪不行。您是有名气的社会学家,您的议题只能在极少数理论家中讨论,太超前了!

余忆:我不赞同,因为世界是必竟是一个生态社会,如果同性婚姻一但形成或者是说习惯,世界上的人口虽然减少,但是一但形成一种模式,我想人类也就没有后代了……

热烈赞同派:只要是有感情的相爱,同性婚姻也是一种幸福

吻加抱(王小峰):传统、习惯形成文化和社会规则,再进一步变成法律。这其中忽略了人天生的权利。同性恋就是被忽略的一部分。

成为人就是成为个体 (种传宝) :同性婚姻是人权普遍发展的成果之一,在北欧等国已经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从大家的评论来看,中国人还不熟悉个人的权利,但对权力的话语都是专家。

真活 (陈海涛) :支持李老师的调查。我觉得在当代,人应对自己自己的身体和生活有支配权,只要不伤害别人的权益,只要能感觉幸福就成。每个人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这个社会就其乐融融了。有自由才有创新和活力,很多人在回避及漠视。中国社会现在体现出的保守,我认为更多的是在掩饰和转移视线,让公众热闹了,事情就好办了。

更多的人表示不反对:只要不危害社会,那就是好事

晓唐670620:对于同性婚姻,我不反对。这是人家自己的事情,我干涉什么?况且,人家的同性婚姻,又不影响我的异性婚姻,我为什么要去干涉呢?

飘飞的思絮:其实不管同性婚也好或者异性婚也好,我认为这是人基本的权利。他们既不危害他人又不危害社会,为什么不批准呢?

西门刘:支持,自由社会,人人都有选择的权力,我们不应该去责备和另眼相看。我喜欢吃大白菜,你喜欢吃红萝卜,这很正常。

也有质疑的声音:同性婚姻对孩子不公平

audreyjojo :勉强可以同意。 但至少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伴侣收养孩子或生小孩。 毕竟从小就把孩子置于一个不同寻常的环境里,对小孩子来说并不公平。 不管在哪里,同性恋都还是少数,同意吧?

yinong6.15 (李游) :恋爱自由,同性也是人,尊重人的基本权利!同意同性婚姻,但前提不是把它政治化,而是人性化,不然那样好像有被利用的感觉!

其实,同性恋者古而有之,而且不分中外,同性恋其实是件很简单的事,它和异性恋一样自然,并不是什么心理变态,而且每一种感情都值得我们尊重。虽然这一点已经获得越来越多的人的理性认同,同性婚姻却依然没有得到应有的法律保障,而只有极少数人在坚持为他们呼吁——

李银河屡败屡战:今年将继续提案同性婚姻

一向关注同性恋群体的著名社会学家李银河女士,近日在博客中表示,今年将继续提案同性婚姻:“同性婚姻对中国有百利而无一害(减少人口,防性病传播等等),可是大事太多,没有人能关注到这个少数群体的无害需求。连冰岛这样的弹丸小国都有同性婚姻了,我们这样一个正在迅速进步的伟大国家竟然还没有,真是郁闷啊。”

不要因多数人的审美,而剥夺少数人选择的自由

可以看到,在讨论中,反对意见大多认为:同性恋是不正常的,是异类,所以必须禁止,否则将天下大乱。人是群居动物,每个人都喜欢找同类。可是对异同的认定,却很少有人深究。

很多人习惯不假思索地将不符合自己审美和价值观的事物打为异类,如果有可能,还会横加指责。在白色的羊群里,黑羊是少数,可黑羊也是羊。

少数不等于异类,逼仄异己的生存空间,并不能达成真正的和谐。尊重他人无害的选择自由,也并不就会导致天下大乱。曾经,“断袖之癖”一直为中国社会所默许,甚至传为文人佳话。可在许多国家已设立反歧视的保护性的今天,我们却反而裹足不前。所谓“起了大早,却赶了晚集”。

目前西方许多国家已陆续承认了同性婚姻或家庭伴侣关系,较早的有澳大利亚及北欧国家,较晚的有加拿大、法国、德国、美国的一些州(如马萨诸塞州)和一些城市(如旧金山)等。总有一天,全世界都不再恐同!



同性婚姻,离中国还有多远?也许,你可以用点击量出这段距离,因为每个人都是社会的一份子,你对同性恋者多一份理解,他们就多一点生存空间,从而也离在阳光下幸福更进一步。

oceania 发表于 20-2-2011 16:15:16

这个中国不必走的太靠前,看看其他国家怎么搞吧

choz 发表于 20-2-2011 22:26:48

原帖由 oceania 于 20-2-2011 17:1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中国不必走的太靠前,看看其他国家怎么搞吧
现在搞还靠前?目前同性婚姻合法的国家已经有10个,美国和其他国家的很多州也合法了。其他西方国家多数都已经承认同性伴侣关系了。
难道在这个人权问题上中国就非要和穆斯林以及非洲国家沦为一个档次吗?

MANDM 发表于 21-2-2011 08:12:28

其实同性婚姻的合法与否其目的就是要通过立法的手段来推动人们的意识形态,从真正意义上还是要作为同性恋者怎样对待自己的生活!

“余忆:我不赞同,因为世界是必竟是一个生态社会,如果同性婚姻一但形成或者是说习惯,世界上的人口虽然减少,但是一但形成一种模式,我想人类也就没有后代了……“

但是,上面这个余亿说的话倒是很有一番潜在的意思,同性婚姻合法了,就造成人类没有后代了。。那就是说,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就没有人要异性婚姻了?都不生孩子了?也就是说人的潜意识当中都是愿意跟同性在一起组织婚姻关系的?

goldenbanana 发表于 21-2-2011 21:16:03

那些以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为由而反对的, 是因为中国缺乏这方面的社科研究导致的. 美国有教授已经作过对比研究, 在同性家庭和异性家庭成长起来的孩子, 心理健康和性取向上没有任何差别, 而且很多时候同性家庭的孩子反而生活得更幸福, 因为双亲是因为真的爱孩子才会要孩子,而且因为担心孩子可能受到的伤害所以会给予他们特别多的attention,反观异性家庭,容易take kids for granted,给他们的爱反而可能少一些。

李银河老师要是能多去做这类的研究来educate大众,而不是整天只喊口号,会更有意义一些。

choz 发表于 22-2-2011 02:25:54

原帖由 MANDM 于 21-2-2011 09:1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但是,上面这个余亿说的话倒是很有一番潜在的意思,同性婚姻合法了,就造成人类没有后代了。。那就是说,同性婚姻一旦合法,就没有人要异性婚姻了?都不生孩子了?也就是说人的潜意识当中都是愿意跟同性在一起组织婚姻关系的?...
有些人天生逻辑性就差,没办法的。;P

Tstraying 发表于 2-3-2011 08:17:32

勉强可以同意。 但至少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伴侣收养孩子或生小孩。 毕竟从小就把孩子置于一个不同寻常的环境里,对小孩子来说并不公平。 不管在哪里,同性恋都还是少数,同意吧?《——
可怜同性恋的小孩,大部分都在异性恋的家庭出生,异性恋的环境中长大,从小就承受这么大的压力。这群比例虽小实体数目又着实不小的可怜的孩子,社会的观念一日不纠正,他们的公平就永远无法实现啊。。。

[ 本帖最后由 choz 于 28-3-2011 03:57 编辑 ]

choz 发表于 28-3-2011 02:58:24

原帖由 Tstraying 于 2-3-2011 09: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勉强可以同意。 但至少不同意同性婚姻的伴侣收养孩子或生小孩。 毕竟从小就把孩子置于一个不同寻常的环境里,对小孩子来说并不公平。 不管在哪里,同性恋都还是少数,同意吧?《——
可怜同性恋的小孩,大部分都在异 ...
那你是不是也认为应该禁止残疾人夫妇收养孩子,哪怕他们经济条件优越并且教育程度比较高?因为这样对小孩“不公平”?不管在哪里,残疾人都还是少数,同意吧?:)

青山 发表于 28-3-2011 07:36:01

如果残疾到不能给于父爱或者母爱的程度,确实不应该收养孩子。现在一般收养孩子,都要求养父母本身有自己的孩子。我认为这条是合理的。

如果允许同性恋收养孩子,就应当允许单个人收养孩子。

原帖由 choz 于 28-3-2011 03:5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你是不是也认为应该禁止残疾人夫妇收养孩子,哪怕他们经济条件优越并且教育程度比较高?因为这样对小孩“不公平”?不管在哪里,残疾人都还是少数,同意吧?:)

xblues 发表于 28-3-2011 17:55:14

青山 发表于 28-3-2011 18:31:05

对被领养的孩子的公平,超过对有缺陷的成人领养权的考量。因为领养别人的孩子不是一项基本权利。

原帖由 xblues 于 28-3-2011 18:5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诚然,同性伴侣的孩子会承受更大的压力,但是这也不能够成为反对同性伴侣领养孩子的理由啊。

比如:这世界毕竟富人占少数,你可以说孩子生活在富人家庭比生活在穷人家庭更幸福(不一定每一个人都这么认为),但是 ...

xblues 发表于 28-3-2011 20:17:28

hueofwind 发表于 28-3-2011 20:19:03

原帖由 青山 于 28-3-2011 19: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对被领养的孩子的公平,超过对有缺陷的成人领养权的考量。因为领养别人的孩子不是一项基本权利。


我个人倒是觉得和待着孤儿院里相比,残疾人士、同性恋或者单身人士领养孤儿一样也可以给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衡量一个人是否适合领养孩子的首先条件是这个人是否爱孩子,是否能给孩子一个稳定的生活和足够的关爱,至于他是不是残疾、同性恋或者单身倒反而不是首要条件。因为现实生活中,身体健康的异性恋已婚家庭,虐待儿童的事情也是经常能看到的。

[ 本帖最后由 hueofwind 于 28-3-2011 21: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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