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11:47:57

stellahie 发表于 30-8-2009 11:48:58

支持~~~ :yct_2

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11:58:43

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12:02:30

ubuntuhk 发表于 30-8-2009 12:33:34

回复 #4 xblues 的帖子

还有这么野蛮的民族和宗教:@ :@ :@

alphabeta 发表于 30-8-2009 12:45:07

:support: :support: :support:

stellahie 发表于 30-8-2009 18:24:05

回复 #3 xblues 的帖子

好像年轻时候的Brad Pitt!:yct_17

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19:04:05

GateW 发表于 30-8-2009 19:06:09

不支持

但是保留一个宽容的心态...

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19:19:22

GateW 发表于 30-8-2009 20:21:59

原帖由 xblues 于 30-8-2009 19:1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宽容法怎么理解呢?如果前提条件是不支持别人追求自己的幸福?

好像也谈不上什么别人的幸福不幸福。我的不支持是我会投保守党派的票,比如自由党,他们执政肯定不会通过相关法案。

我的宽容心是指可以稍微超越人类共有的、共知的、延续人类拥有的、强烈带有历史、宗教、文化、道德的理念和 common sense,允许他们或者她们的存在,或者说忽视他们的存在。

xblues 发表于 30-8-2009 20:35:29

extreme 发表于 30-8-2009 21:43:44

这种事情,你情我愿的,为什么不允许呢?奇怪。我支持同性恋婚姻

GateW 发表于 30-8-2009 23:48:51

原帖由 xblues 于 30-8-2009 20:3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L :L :L 一看你的回复就不是好惹的,表面上说的光鲜,骨子里啥也不是,掩饰的过分完美,越描越黑。你看看你说的那些话,有多虚伪?!你也不脸红。刚吃的晚饭,我都吐出来了,感谢你,我正好减肥了。:L

至于吗?那就把吐出来的接着吃掉...

婚姻本来就是男女的事,以家庭为单位来稳定社会的构成,使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

同性恋?可以,世俗的社会可以不干预!

同性恋婚姻?那不行,从法理上不应该允许和承认...

毛桩桩 发表于 31-8-2009 00:12:14

好帅的孩子呀:good

xblues 发表于 31-8-2009 07:34:37

stunner 发表于 31-8-2009 07:48:24

唉,帅哥都同了。。。。

xblues 发表于 31-8-2009 07:51:22

GateW 发表于 31-8-2009 08:37:42

原帖由 xblues 于 31-8-2009 07: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对于你这样死不开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我吐了,的确不至于,也不值得。
你自己念念你写的那些,是人话么?:funk:

:D 谢谢,谢谢,从来没有受到过这样的评价,我年轻的时候他们都说我是“流氓”来者...

:lol

MillerYang 发表于 31-8-2009 11:54:01

回复 #7 stellahie 的帖子

我看长得像金凯瑞:lol

katsura 发表于 1-9-2009 06:16:34

911911911911

[ 本帖最后由 katsura 于 16-8-2011 11:51 编辑 ]

starshow 发表于 1-9-2009 17:25:59

原帖由 GateW 于 30-8-2009 23:4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至于吗?那就把吐出来的接着吃掉...
婚姻本来就是男女的事,以家庭为单位来稳定社会的构成,使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
同性恋?可以,世俗的社会可以不干预!
同性恋婚姻?那不行,从法理上不应该允许和承 ...


按照GateW的理论,“本来”亚洲人的身体素质就不如欧美人,那么我们就不要练什么田径了,也许努力再久也无法在奥运会上超过欧美人。一切事情都是有“本来”的,都在盘古开天或是宇宙大爆炸时就定好的。既然大自然创造了雌雄之分,那么法律就顺其自然的把婚姻规定为两性之间。katsura说得好,婚姻法其实也是人定的,没有哪国的法律是永远不能修改的。“投机倒把罪”不是刚被人大给删除了吗?没有什么不可能将性别之分从婚姻法里删除,况且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先例。莫非我们还要继续蒙蔽双眼,用所谓的自然法则来阻挡人类思想意识上进步?
婚姻--以家庭为单位来稳定社会的构成,这句话我同意,但婚姻就是为了使人类的繁衍生生不息?
我们应该搞懂一个问题,婚姻的基础是什么?明白了这个基础问题,你就该清楚婚姻的实质是双方的相爱。可悲的是,到现在很多人还是把婚姻和生育的概念捆绑在一起。我有个同事就属于丁克一族,夫妻俩不生小孩,摒弃了“繁衍后代的责任”,莫非他们也该受世人唾弃?

也许采用不干预的原则,是很多保守派们的做法,但那不是发自内心的理解,而是一种冷眼旁观,甚至可能还带着一点鄙夷的目光。照片中这对父子折射出同性恋在维护自身权益道路上的艰辛,但我相信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会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他们的做法,向他们投上支持的一票。

[ 本帖最后由 starshow 于 1-9-2009 21:40 编辑 ]

GateW 发表于 1-9-2009 19:13:30

原帖由 starshow 于 1-9-2009 17:2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按照GateW的理论,“本来”亚洲人的身体素质就不如欧美人,那么我们就不要练什么田径了,也许努力再久也无法在奥运会上超过欧美人。一切事情都是有“本来”的,都在盘古开天或是宇宙大爆炸时就定好的。既然大自 ...

法律根本就不是什么用来为什么人服务的,什么时候用来满足各种人的需要了?法律的产生就是为了规范社会和人的行为,就是人的社会性的行为规则,适应大多数人的利益需要,跟人定不定没有任何关系,引申的太远根本就不值得一驳。别浪费时间了,好吗?

xblues 发表于 1-9-2009 22:13:30

GateW 发表于 2-9-2009 08:22:36

原帖由 xblues 于 1-9-2009 22:1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倒是您老的论点到处 破腚摆出,觉得和你辩论的确是浪费时间和精力,所以才说一些贬低您老人家的话,当然,我个人的素质也不高。不过,LS几位兄弟的素质比较高,也不怕浪费时间说的很好,你老理屈词穷了么?我劝您还是 ...

带(修改一下哈,应该是代,代字)我向你那些素质高的兄弟问声好...

[ 本帖最后由 GateW 于 2-9-2009 08:25 编辑 ]

ingeer 发表于 2-9-2009 08:50:02

這版改名叫同志版算了,省得別人誤入

xblues 发表于 2-9-2009 21:29:16

流浪的狗 发表于 2-9-2009 23:44:50

原帖由 ubuntuhk 于 30-8-2009 12:3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这么野蛮的民族和宗教:@ :@ :@
阿拉伯民族基本不配称人类。

xblues 发表于 2-9-2009 23:47:16

choz 发表于 25-1-2010 00:14:53

好感人的父亲!:'(
好愚昧的伊朗伊斯兰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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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Please let my son m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