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07 发表于 16-4-2009 17:35:36

176头两年必须居住在担保州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176头两年必须居住在担保州是从哪一天开始算?
是从短登之日?长登之日?文件规定的最后登陆日?还是从签证过期日(5年后)的那一天才开始算?我的签证规定最后登陆日是2010年2月27日,短登暂定2009年8月15日,长登在2009年12月1日,签证过期日2014年3月31日。那么根据我头两年必须居住在所担保州的规定,这两年时间是
(请选择)
A.2010.2.27 ~ 2012.2.27
B.2009.8.15 ~ 2011.8.15
C.2009.12.1 ~ 2011.12.1
D.2009.12.1 ~ 2012.2.27
E.2014.3.31 ~ 2016.3.31
F.其他 (请指明,谢谢)
如果我在头两年的时间里,回国探亲了1个月,则是不是就违反了头两年必须居住在所担保州的规定?这一个月可否顺延?即在头两年加一个月的时间(头25个月)里住满了24个月,是否符合176相关规定?

[ 本帖最后由 lily07 于 17-4-2009 00:48 编辑 ]

howtooz 发表于 16-4-2009 18:05:31

顶,我昨天问了同样的问题还没人回答呢。好像有人说是,从短登开始算累计两年。希望有经验的TX给解答下

lily07 发表于 20-4-2009 23:00:02

顶一下

自然 发表于 20-4-2009 23:03:25

个人认为登陆之日(对于你来说是短登)2年。

lyingdragon 发表于 20-4-2009 23:26:50

没经历过,但我觉得仔细阅读你的准签信里面应该有写。

西澳海豚 发表于 20-4-2009 23:46:54

个人认为,不用担心这麽多,你要是真的住了两年,不会在意差那一个半个月的差异-----

lily07 发表于 21-4-2009 00:40:59

谢谢楼上的桐子们,我已就此问题发信diac,目前还未收到回复,谢谢各位的回答

lily07 发表于 21-4-2009 00:46:48

原帖由 lyingdragon 于 20-4-2009 23:2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没经历过,但我觉得仔细阅读你的准签信里面应该有写。
准签信里并没有关于居住限制的条文,这应该是州政府接管的

伊宁 发表于 27-4-2009 19:24:13

只是说头两年必须在指定州工作及生活。

应该是比较灵活的吧,短期离开应该可以累积算的

20088 发表于 27-4-2009 20:32:06

我也是176,目前等分VO阶段。

个人理解应该是短登起头两年有义务住在担保州,州政府应该不会强行限制你头两年内去其他州工作或生活,但如果你没有累计住够两年,从道理上来讲你欠州政府的,没有够两年以前如果申请入籍应该会受影响,我正在琢磨是否还有其他不良影响?

如果头两年内得到其他州有价值的工作或学习机会,似乎不应该放弃,就是不知道会有什么具体影响,还有是否可以以后慢慢补齐两年。

有了解情况的筒子吗?出来讲讲经验吧:handshake :handshake :handshake

zhl03 发表于 28-4-2009 18:03:07

顶一下,我也想知道

phoenix09 发表于 15-12-2009 02:13:36

顶一下。如果我现在在其他州有JOB OFFER,是否可以先在其他州上班,过段时间(比如1年后)再来担保州呆满两年呢?会不会不符合州担保规定?我看到南澳没有规定一定要登录后头两年在那里呆,只是说“SPONSORSHIP IS BEING GRANTED ON THE CONDITION THAT I WILL MIGRATE TO AND LIVE IN SOUTH AUSTRALIA FOR AT LEAST TWO YEARS.”
是不是在签证5年有效期内,一共在南澳呆满两年即可?不需要是头两年啊?
请高人指点下!谢谢!!

PGKTD 发表于 4-6-2012 22:40:27

这个有答案吗?有同样的疑问

howtooz 发表于 11-6-2012 18:08:39

维州是从长登开始算两年。但在你长登前还在国内的话,维州每半年会发邮件问你是否到了维州,你如实回答就行了。长登后,你发邮件告诉州政府地址,他们会给你邮件,正是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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