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关于劳动者出国定居一次性离职费问题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享受一次性离职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26号)精神,对不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本市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其一次性离职费可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离职费。
(二)对职工1993年1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仍由用人单位比照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侨政会字第007号)支付职工一次性离职费。一次性离职费的标准按1992年职工实际工资月收入确定。
(三)今后市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http://www.12333sh.gov.cn/200912333/2009xxgk/zhxx/gfxwj/ldgx/200909/t20090908_1070304.shtml
http://www.12333sh.gov.cn/2009wza/zcfg/201001/t20100112_1110647.shtml 哎,临出去之前还分了次三六九等,我原来研究所的同事去加拿大就领到了,我因为已经下海了,所以离职就不可能拿到了。看来在国内的受益者直到离开祖国的那一瞬间也还是受益的,而我们这些屁民直到离开的一刻也还是被压榨的。 劳动者出国定居的,如何支付一次性离职费
2006年5月24日作者:中国劳动人事网 劳动法 劳动合同法编 辑:xuwenquan出处:维权365本文已被浏览 1186 次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出境定居的归侨侨眷职工享受一次性离职费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126号)精神,对不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本市归侨侨眷职工获准出境定居的,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时,其一次性离职费可按以下规定处理:(一)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用人单位不再支付一次性离职费。 (二)对职工1993年1月1日之前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仍由用人单位比照国务院侨办、劳动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侨政会字第007号)支付职工一次性离职费。一次性离职费的标准按1992年职工实际工资月收入确定。 (三)今后市政府对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另有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