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老公突然提出离婚,儿子五岁,预计三月份长登,一切都乱了
我们一家三口2011年7、8月份拿到的PR,11月份短登悉尼半个月,就是旅游来玩了一趟,然后回国至今。本打算今年三月份老公先来悉尼安排好住宿,学校之类的,然后我再带儿子过来,机票都买好了,行李都寄到悉尼房东家了,一切的一切都顺利进行,可是前几天,老公突然提出离婚,态度坚决,逼我和他领证。还说领了证再去悉尼还会照顾我们母子。经过这几天的痛苦挣扎,我决定同意离婚,我想先把协议签了,然后自己带孩子来悉尼,PR就快过期了,我也没别的办法,请大家给些意见,我儿子四月份满五周岁,到这边能立刻上学吗?我该何去何从。。。
悉尼有没有单亲妈妈群之类的,我想加入,让儿子不会孤单。
澳洲很多单亲妈妈的。
而且政府给单亲妈妈的补助还是很多的
楼主就是想知道如何申请单亲妈妈津贴,呵呵,至于离婚啥的,无非是申请的手段摆了。
这儿有的是这样的伪单亲妈妈,你到了澳洲,自然可以知道,不必担心。 什么伪单亲妈妈,我老公逼我现在就和他领离婚证,还说领了证如果我愿意去澳洲,他还可以暂时照顾一下我们。 我本不想过去,因为我四年没有工作了,全职妈妈,英语都荒废了,可是这个机会又难得,所以最后下定决心过去,再苦也要让儿子在那边。我就想认识一些单亲的妈妈,可以沟通一下,多了解一些,将来过去了也可以让孩子认识新朋友不会孤单,不知道你们说得伪单亲是什么? 如果是想骗津贴,直接说自己是单身妈妈就完了,这里谁也不认识谁。何必还要绕个弯讲离婚故事?
别理那厮,跟澳洲没关系的,只是来这儿扯淡打屁 首先表示同情,无论真伪,离婚对一个女人总不是太舒服一件事,但如果你还有家人可以帮忙的话,建议自己一个人先过来,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刚开始起步带着孩子会有些困难。个人建议 PS, 2011年的PR到2016年应该才到期,建议楼主多做些功课,必要时在国内好好充充电再过来。 不管真伪,做单亲妈妈不容易。如果是伪单亲,你签了字结果就不可控了,说不准哪一天会变真单亲,人才两失。 我知道2016年过期,但是不是要住满两年吗,才能申请续签,住满四年才可以申请国籍。不是这样的 吗?五年PR住满两年不是今年就要过去了吗 可能大家没见过我这么傻的人吧,是啊十年的感情说断就断,当初主要也是为了儿子才办的,四年全职在家照顾孩子和他,可现在逼我签字离婚,还说我要愿意带孩子过去他欢迎,不去就随我,他早就买了三月份的机票,他说反正他是去了。我现在极度痛苦和矛盾,我有手有脚骗什么钱,我儿子会怎么看我? 楼主对某些言论就不用往心里去,让我们就事论事
11年下的PR,16年前入境定居就可以,即使两年不到,有需要回国,还是会给你一年期的RRV(居民回国签证)
婚都离了,就不需要太相信什么还会继续照顾的(屁话),请找个律师,好好的把离婚协议白纸黑字写好,赡养费怎么付?付多少?给说清楚讲明白。
至少在这个部分,为了自己和小孩,需要保护和规划好!
PS:你即使现在离婚,和你的PR签证一点关系都木有,不用看他脸色 ,自己掌握好状况,本身迷糊状况外,谁也帮不了你! 是啊,只能靠自己,对儿子还要强装笑脸陪她玩,大过年的父母也跟着生气,哎。。。最对不起父母 儿子,为了他们我也不会倒下的。 是啊,只能靠自己,对儿子还要强装笑脸陪她玩,大过年的父母也跟着生气,哎。。。最对不起父母 儿子,为了他们我也不会倒下的。 是啊,只能靠自己,对儿子还要强装笑脸陪她玩,大过年的父母也跟着生气,哎。。。最对不起父母 儿子,为了他们我也不会倒下的。 不如拖到澳洲再离婚。国内签的协议对单身母亲的照顾恐怕不如这边,有财产补偿和赡养费恐怕也是按照中国标准算。到了这边就按照这边标准算了。他之所以这个节骨眼提离婚可能也是有这层考虑,怕损失太多不想拖了。 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反正,过来前还是准备带足2年生活费。单亲家长的福利已经被削减了。
他现在说会照顾你们母子,假如他自己都工作没有保障也就成了空谈,或是等他有了新的女友钱会不够用,现在无法承诺。 嗯,楼主加油,没有过不去的当下。
只是真的是不容易。不过楼主家孩子就快要上小学了,楼主过去之后可以学点别的给自己打打气。 楼主,不是我打击你,我觉得这种情形极有可能你老公不单止外面有人,甚至那人可能已经怀孕了,所以你老公才突然间那么无情的逼你尽快签字,你最好查清楚了再想对策,不要便宜了人家 先想好自己的权益,不知道国内对单身母亲的保障怎么样,都到这时候了,能争取多少就争取多少,为了你自己也为了孩子,别相信内个什么承诺,扯淡的 拖到澳洲离 你和他说不信离婚了他会照顾你。说等你去了澳洲他兑现了承诺再离。听说现在有人换身份通过和PR结婚能拿5<~10万澳币。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保不齐楼主那坏男人赚钱去了。 本帖最后由 doreadme 于 12-2-2014 22:34 编辑
离婚的原因没搞清楚,就不好做下面的最佳方案。原则上说能不离婚就别离,莫一时糊涂影响一生几代人。
现在这么大动静,难道事先就没一点征兆或可疑迹象? 楼上建议到澳后再离婚的大概对本地相关程序不了解。如果想尽快解决问题,不建议这一办法,还是在原籍国解决问题的好。因为过来再解决的话时间会拖很长。我也给法律援助(LEGAL AID)口译的,所以这方面了解的比较多些。
首先这里法庭需要确保它对受理的案件有司法管辖权,这就需要双方都在澳居住相当长一段时间,还需要了解双方是否都有意在澳永久居住。司法管辖权没问题的话,双方必须还分居12个月以上才能受理,如果不是分开住,仍在一个地方居住,那需要找证人做证或提供法定声明,届时法官会问一大串问题了解情况,看双方相互之间是不是还有接触,比如是不是一块外出买东西看电影什么的,问你会不会给对方做饭等。财产分割也是问题,通常建议在提交申请之前解决上财产纠纷,不然一旦判离,就只有一年时间处理财产,超出时限就不再按家庭法处理,会按普通民事财产纠纷处理,也就是需要交税了。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麻烦更多,就不多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