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8月30日深圳未注销户口退保成功
给深圳的同学带个喜讯,我这次会深圳在南山社保局把社保成功退了,我老婆立了大功,她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上查到一个网页http://www.sz.gov.cn/sbjjblj/ywgz/sbzy/200809/t20080908_34220.htm,法律依据第十条规定拿绿卡的可以退保,很Tricky的是深圳市政府在线对这个问题居然有两个版本的公告网页,我之前查的是这个:http://www.sz.gov.cn/shbzfwzt/shbx/shbxzs/zyjx/201009/t20100913_1567736.htm,没有上面提到的第十条。而且12年2月份以后所有社保手续都下放到各区社保局办理,各区那帮人基本啥都不懂,我4月份去的时候态度很强硬,不让退,这次我老婆看到第十条后打了市长热线12345投诉,市政府在线明确规定可以退他们不让退,明显不合理,后来我回来之前打印了这个网页,白纸黑字规定难道你们还不让办。结果:投诉有效,白纸黑字有效,成功退办,拿钱走人。深圳的同学可以根据我们的经验办理。[ 本帖最后由 maybeyou 于 1-9-2012 10:32 编辑 ] 好消息,不知杭州的能否如法炮制
谢谢分享
如果不投诉,只是“打印了这个网页,白纸黑字”拿着去退保可以吗? 谢谢LZ分享!!看来我在深圳退保应该有戏了!!! 其实退保没多少钱吧?我就把公积金取了,没有退保 原帖由 悉尼的天空 于 22-11-2012 20:15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其实退保没多少钱吧?我就把公积金取了,没有退保
查了下帐户社保+医保一起90K也可解决一部分费用。。。。。 太牛逼了恭喜! 有种虎口夺食的感觉~ 原帖由 maybeyou 于 1-9-2012 11:24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给深圳的同学带个喜讯,我这次会深圳在南山社保局把社保成功退了,我老婆立了大功,她在深圳市政府在线网站上查到一个网页http://www.sz.gov.cn/sbjjblj/ywgz/sbzy/200809/t20080908_34220.htm,法律依据第十条规定拿 ...
现在签发的都是电签,不知把CO发的签证批准信打印出来是否有效?据说11月24日开始需要贴签的话还得交钱。。。。。。。
[ 本帖最后由 漂流峡 于 6-12-2012 02:52 编辑 ] 好消息,这个必须顶。 必须顶,不知道北京怎么办的 谢谢深圳的同学分享!
据我们所知,有PR的同学可以领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哪怕是二套房贷的也可以全部领取。
户口我们也打算保留。
社保和养老保险这一块, 我们还在考虑是否保留。需要再研究下。 上海也不需要注销户口,
但交满15年的同学建议保留社保. 楼主lp真厉害! 原帖由 flyingwave 于 28-11-2012 19:5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深圳的同学分享!
据我们所知,有PR的同学可以领取全部的住房公积金。哪怕是二套房贷的也可以全部领取。
户口我们也打算保留。
社保和养老保险这一块, 我们还在考虑是否保留。需要再研究下。
有同学试过吗?关于住房公积金这块的规定?我老公去年去提取,但是因为涉及到两套以上房,所以好象只给取了60%,然后按月取的也很少,不过,我们当时不知道还可以用签证的,现在再拿着签证去办,还能不能办得成呀?
但是社保和养老,还没有动心要退掉的,觉得深圳的情况相对而言还是好的,交了十年了,倒是真不值得就停掉了。 非常感谢LZ,仿效LZ方法今天去福田社保局也顺利办理退保了(按他们所说不能叫做退保应该叫做社保一次性结算),刚开始跟LZ碰到的问题一样,办事员说不行,结果把政府在线文件打印版给她一看请示了领导OK;另一个问题是现在没有纸签只好把准签信打印出来给办事员,开始说不行不具备法律效应,又说需要中文翻译,我只好给她们解释说从11月24号开始澳洲已经取消纸签了,统一成电子签证,仅提供准签信告知,人家都在推行低碳环保便民措施了,你看我们办点事这也要出证明盖章那也要证明盖章。她又一次请示了领导,结果同意办理!接下来手写申请书和交相关复印件并按指纹。。。。。。。 请问楼上,你去办理的时候出示了户口本吗?
因为我们深圳的房子卖了,户口本现在挂靠,比较难拿。固有此问。。。 今天老婆去办了,社保局不给退了
社保局出台了个新规定,只有换国籍的才给退
http://www.szsi.gov.cn/zxbs/bszn/sizs/201303/t20130301_6479.htm
我现在在和社保局打仗 声援ls,坚持住,一定记住,你不是一个人战斗,虽然我只是为了参考你的经验才顶你的,但是我会把分数都给你加上的,加油~~~ 同声援LS两位!我们互通有无! 更新下情况,
昨天是老婆去的,老婆不好意思吵架
我远程提供了一堆连接,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 13 号
第六条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发布日期:2013-01-04
第五十条 在本市就业的台、港、澳人员以及外籍人员的养老保险,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出境定居人员的养老保险关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然后让老婆追问社保人员,不给退有什么法律依据。
答:没有法律依据,是市局的规定。你觉得不公平可以找市局。。。
然后就开始踢皮球了 北京社保也是要求换国籍后打到单位账户,就是不让你好好取,我天天跑朝阳社保局去泡蘑菇,好不容易才取出来 我算是挺走运的,结算完快两周了但出发前两天还未到帐直接跑去找财务逼他们。。。。。说第二天到帐很准!!!我是去年12月十几号办的,后来听说从今年元月17号开始不让退了,除非你取得对方国籍,拿绿卡不算的!!!不知社保局担心啥。。。。。。。
最后支持LS的兄弟坚持与社保局磨嘴皮。。。。。不能便宜他们这帮。。。。。。 继续声援LS的LS,我也要6月份回深圳处理这个事情,所以期待你的结果。一起努力! 公积金取出来了,社保没时间实在搞不了了
公积金现在是在哪个银行都可以取。于是我去了金光华旁边的招行,提供了一堆材料,招行说什么第一次处理这种情况,要问招行的公积金中心能不能处理。结果就把我护照所有的页面拍照发过去,最后来了句,你这东西不是国外签发的,不能领。。。
我直接把网站上第5条找出来,招行又要说和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联系,但是公积金中心在开会,联系不上。。就这么浪费我2小时
刚好看到旁边有家中行,就去中行了,5分钟搞完走人。。。
so取公积金的,建议是去金光华对过的中行。
这玩意似乎是没处理过的都不知道怎么搞 我也准备处理这些事了,但我在广州,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 核心提示:近日有网友称深圳市社保局利用国有资产先后成立6家公司,包括发廊和宾馆等。媒体调查发现这6家企业隶属同一家公司,该股东的股东之一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物业公司称社保局确为股东之一。社保局表示将会尽快处理。
深圳社保局被曝用国有资产违规开发廊设宾馆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附近的海宸美容美发廊。新快报记者郑雁虹/摄
深圳社保局被曝用国有资产违规开发廊设宾馆
■网络截图
“社保局为什么可以违反国家规定办企业、开发廊、设宾馆?”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深圳市社保局利用国有资产先后成立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等6家公司。记者实地走访及官网查证后发现,网友所提到的这6家分公司,隶属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而该物业公司的股东之一,就是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属深圳市社保局下属的行政事务机构。
●走访
员工自称是社保局的店
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记者来到位于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附近的海宸宾馆。在该宾馆前台放着一张印着“社保宾馆”的宣传单,上面详细印着宾馆房间的价目单。据宾馆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海宸宾馆原来叫做“社保宾馆”,去年开始更名为“海宸宾馆”。记者追问海宸宾馆是否社保局开设的,该工作人员指着记者手上印有“社保宾馆”四个字的宣传单说,“这不写着吗?”记者随后找到网友提及的海宸美容美发廊。该发廊的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该店是社保局的店。该发廊工作人员说,社保局的员工实施的是内部价,“如果你在社保局上班,每个季度票,就几张,在这里免费”。
此外,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大门外的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收费单位标价牌上也注明收费单位为深圳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查证
法人代表都是同一个人
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显示,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16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晓杰,注册资金500万元,投资方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和深圳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据悉,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为深圳市社保局下属行政事务机构。记者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发现,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有6家“非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分别包括海宸美容美发廊、海宸宾馆、海天大厦综合停车场、八卦岭商务中心等,这6家分公司现有的法人代表均是陈晓杰,与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隶属”关系。
●回应
物业公司:社保局确为股东之一
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到底是否深圳市社保局投资开设?对此深圳市社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向新快报记者证实,该物业公司是社保局投资。
回函表示,原深圳市海天出版社,原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于1994年融资兴建海天综合大厦,根据两家业主协议,由深圳市社保局负责组建大厦管理处,“我公司由此于1995年11月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为市社保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学会。”该物业公司表示,海天综合大厦停车场,商务中心等系该物业公司分支机构,公司成立以来,公司法人代表是由社会任命并由股东任命,并称,公司成立以来,依法纳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每年度财务报告均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社保局:称会尽快处理
17日,记者就曾致电深圳市社保局,但对方未能接通记者电话。昨日,记者再度与深圳市社保局方面取得联系,当记者表明需要针对网友发帖情况及记者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后,该联系人表示,需要发采访函。记者于上午10时许将采访函发过去,随后致电该联系人。该联系人表示,会尽快给予处理。随后记者几度联系深圳市社保局一方,但电话一直未能接通。截至记者发稿时止,仍未见有回复。
●相关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劳动部于1993年7月6日下发《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指出,“各级社会保险管理机构不得经办放款业务,不得经商、办企业和购买各种股票,也不得为各经济活动作经济担保。”
我说钱怎么不让我取,原来都去开发廊了 好你个社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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