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有错觉,以为私有了就有活力有出路了,网络上绝大多数论坛都是私有的,出色的有几个?
本论坛私有,一定马上又会杀伤一批人,现在是伤不起啊。
休养生息、不争执、鼓励有才能的出任版主,应该是当前比较好的选择。 维持现状,不要纠结于制度,把人气先泵起来。 我们有的人最开始喜欢这里也是因为大家可以在这里不讲价钱,能感受和分享一份真诚,而在外面就不同了。假如变成商业化或私有制,也会走掉一些老人。 原帖由 妮南 于 24-5-2012 09:28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们有的人最开始喜欢这里也是因为大家可以在这里不讲价钱,能感受和分享一份真诚,而在外面就不同了。假如变成商业化或私有制,也会走掉一些老人。
变不变私有,一样会走人,以前公有的时候走的人还少么?论坛走人很正常,不过不能吸引新鲜血液进来就太失败。。。 足迹有讲价钱吗?rondy姐,私有不代表事事要谈钱啊。只要私有了,ub不说收钱,谁还有必要处处提到钱啊
回复 #39 formatc 的帖子
论坛现在的状况也并不是因为它公有才下降人气,也不会因为它变成私有就提升人气。若变成私有,谁来做老板?谁能决定把论坛变成私有?谁能给版主发工资?我们把精力用于外面的职业,一年有多少收入?假设你把论坛当成职业,又能有多少收入?
公有和私有的最大区别,就是钱的问题了。
回复 #40 妮南 的帖子
姐姐,私有不代表必须是盈利的啊。足迹的版主也没有工资,因为人气旺,当版主图的是个自我认同感,而不是钱的问题。我希望UB能当owner,并不是说我希望UB把这个论坛免费的现状改变啊。再说了,我是觉得UB不差这点钱,才觉得应该私有了。
私有和公有的差别是是否好管理。如果私有了,就一个owner,技术员,财务,主力是版主,owner没时间照顾这么多,可以请有精力的tx做居委会主任,可是论坛不会改变免费服务的性质,因为owner只要一直在,他不说改,居委会主任再NB也改不了。精简机构,淡化管理层,论坛才能恢复元气。 原帖由 妮南 于 24-5-2012 13:07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论坛现在的状况也并不是因为它公有才下降人气,也不会因为它变成私有就提升人气。
若变成私有,谁来做老板?谁能决定把论坛变成私有?谁能给版主发工资?我们把精力用于外面的职业,一年有多少收入?假设你把论坛 ...
精力用在外面,一年十几万上下,用在网站上,没收入,比如新足迹老板,她也不是自己全职搞网站啊。但是这个是兴趣是爱好啊,我们玩4WD,去登山潜水旅游时我们赚钱么?一天8小时赚钱,其他时间是娱乐时间,又不是在中国不加班不会饿死的啦。
我又没说要让UB身兼owner,技术员,管理员,版主,写手…… 如果他有空,可以兼一个嘛,没空就做幕后owner好了。也不费什么时间的。
回复 #42 formatc 的帖子
小格的出发点也是为了论坛更好。在这个论坛又与大家去酒吧等娱乐场所不同,只要那里的氛围让大家高兴,去就是为了娱乐、也愿意花钱。
私有或公有的话题大家可以讨论,提到UB,也许会给UB带来更多的压力。
回复 #43 妮南 的帖子
姐姐,我的意思是,不论域名在谁手里,只要这个人说“有条件”的交出来,就“有人动心思”。如果有人说这个域名归我了,其他可以再商量。那么很多人就死了心了。该走的留不住,顺其自然吧。只要论坛还是免费的,还有人愿意不被指责的分享信息,那么总会恢复元气的。
回复 #44 formatc 的帖子
域名保管员的责任比我们一般版主要大很多倍,无疑他们在过去的论坛中做得工作比普通版主要多得多。他们是否愿意把域名移交?移交给哪位?他们自己应该有这个决定权。
有人喜欢怎么去说,让他去说吧。 我个人建议是
UB CELLO任域名管理员; NGO取消
UB如果愿意 可以任站长组阁; 否则 UB 你看 所有人人多意见杂; 谁都说服不了对方。 你这个站长就算有个最终裁判权。 如果怕责任太大 可以加上 CELLO MILLER MASON; 肥猫 梦J 等 搞个协调监督机制。 就够了; 否则真是看起来什么都有 实际都是基本形式主义乌托邦
目前这样无政府 是不是最好我不知道啊
[ 本帖最后由 mite 于 24-5-2012 18:18 编辑 ] 原帖由 妮南 于 24-5-2012 17:4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他们是否愿意把域名移交?移交给哪位?他们自己应该有这个决定权。
你说的和我说的有什么区别吗??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cello把域名交给UB,全部域名由一个人掌管,这个人就是实际的owner了啊。
然后再搞内容建设,建设好了,最后看看是否需要除了版主之外其他做监督的人。 原帖由 formatc 于 24-5-2012 18:23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和我说的有什么区别吗??我说的就是这个意思,cello把域名交给UB,全部域名由一个人掌管,这个人就是实际的owner了啊。
然后再搞内容建设,建设好了,最后看看是否需要除了版主之外其他做监督的人。
这个也可以在公有的前提下搞; 譬如站长组阁 有最大的说话权力。 但是可以用一个小组给予必要监督。
搞得好 又有个人意愿; 可以长期担任
需要有威信和人品的人 个人希望UB不要推 如果这个方案被认可。
同时怎么样 废除目前的制度 往这个新制度靠
请小格; MASON;清风; FRESHFISH 等“带帽” ZHT 多想想办法 打破目前的局面
RAY 我基本不指望了。 原帖由 mite 于 24-5-2012 18:29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也可以在公有的前提下搞; 譬如站长组阁 有最大的说话权力。 但是可以用一个小组给予必要监督。
搞得好 又有个人意愿; 可以长期担任
需要有威信和人品的人 个人希望UB不要推 如果这个方案被认可。
...
老麦,如果站长组阁制度搞好,选出来的人不是UB或者Cello,他们不交出域名,那有意义吗?不管是站长还是老板,当领导的人,得能真正说了算。
如果站长到时说搞个NGO,UB和cello说不交出域名,那当了站长的人瞎折腾什么呢?
既然之前他们两人表明了态度,我觉得大家没有选择的权利。论坛归UB或者cello长期持有域名,做owner是最可行的。 NGO的投票合法合理吗?
我觉得这样的事情应该说有捐款人投票。 否则是非法无效。
包括议员的投票从半数 退到投票的半数 等等 都是割脚凑合鞋子; 应该废除这样不合实际情况的制度。 LZ你的思路实在是搞怪。
论坛公有这根本就是不能改变的。 UB也认可这点,他代为保管域名与论坛公有并没有矛盾。你为什么非要UB做什么论坛owner?这个想法UB本人不会同意,我想很多同学都不会同意。
至于要Cello移交域名给UB那更扯了。
你真要为论坛好,就牵头废掉有名无实的议事院和基本法。组织临时管理小组,发展版主。老mite的思路还是对的,你还是不要有思路的好。 原帖由 formatc 于 24-5-2012 18:36 发表 http://www.hi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老麦,如果站长组阁制度搞好,选出来的人不是UB或者Cello,他们不交出域名,那有意义吗?不管是站长还是老板,当领导的人,得能真正说了算。
如果站长到时说搞个NGO,UB和cello说不交出域名,那当了站长的人瞎折 ...
域名 只要是 没有威胁到论坛; 不会落入别有用心的人手里。
从他们2个那里拿域名这个事情 你包在我身上了 成吗。我做不到 永远退出这个论坛。
不要考虑这个。 我拿我和UB CELLO的交情做保证。这个不是问题。
他们拿域名保管; 是对论坛负责。 不是要独霸。 你理解错了。 原帖由 formatc 于 24-5-2012 18:3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老麦,如果站长组阁制度搞好,选出来的人不是UB或者Cello,他们不交出域名,那有意义吗?不管是站长还是老板,当领导的人,得能真正说了算。
如果站长到时说搞个NGO,UB和cello说不交出域名,那当了站长的人瞎折腾什么呢?
UB早已经多次重申了交出域名的条件,在其回复油饼的贴中就有。Formatc你既然这么不相信UB,又为什么主张UB做owner,等论坛情况好转后,将所有权移交给论坛? 你的思路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4-5-2012 20:0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就风凉话挤对UB呢,你肯着吧,UB顶不了几天
不明白你的发言是什么意思。 我是支持UB现在的立场和态度的。现在域名由UB保管,我放心。 请问你的态度是什么? UB 干脆就当owner 啊, 上台一天,把这些ZHT什么的东东都废掉, 然后第二天恢复论坛共有性质, 这样子快刀斩乱麻。 先上台,打破旧框架。 论坛只要有版主,也不会乱到哪里去。
建议先把议员,ZHT这些东东废掉再说。 大家从零开始,谁都是主人。 那你们说搞站长制,谁来做?如果某人做了站长,要不要搞全体会员的NGO?如果全体会员觉得应该实体化,到时域名管理员觉得不合理不交出来域名怎么办?
我觉得既然UB和cello不肯交出域名,那就商量下,谁做owner吧。将来如果要交还域名给论坛,那也是owner的主观意愿,不是别人强加的。
比如这次是ZHT和议事院要求域名管理员交出,域名管理员不同意。如果下次站长要求交出呢?会不会再次不同意?论坛基本法和公有制框架已经岌岌可危了,为什么还要继续这一套呢? 原帖由 kennyxue 于 24-5-2012 20:1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UB 干脆就当owner 啊, 上台一天,把这些ZHT什么的东东都废掉, 然后第二天恢复论坛共有性质, 这样子快刀斩乱麻。 先上台,打破旧框架。 论坛只要有版主,也不会乱到哪里去。
建议先把议员,ZHT这些东东废掉再说。 ...
好吧,我就是这个意思。革命就是要干脆彻底,谢谢这位兄弟言简意赅的回复。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4-5-2012 20:1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让我来解释一下为什么不能含糊,比如有的软件是开源的,有的是闭源商业的。都没问题,没人骂。但是一个开源软件突然被一个开发者占了,搞成闭源了,那么就会被骂到流血,因为有别人也贡献了很多精力时间,这一下就相 ...
对的,如果含糊下去,就是不清不白。像上面kennyxue说的,哪怕UB先宣布革命,革了我们这些ZHT和议事员和基本法。然后第二天再宣布公有制,也算是个说法。
快刀斩乱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