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站务包括NGO的问题。也包括一些论坛规则的讨论。
NGO版主要是讨论NGO的规则的地方。具体执行不一定要在NGO版讨论吧?另外,管理团队成员在内版发一些不成熟的想法,我认为是合理的。
只要落实到决策层面 ...
愚弄的问题当然不是问促成这个提案通过的人,而是问对合法通过的议案阳奉阴违的人。公开议事院,公开组织化版面。但是相关讨论却放在版务,这能叫做公开政务吗?这和以前仅公开结果并没有本质区别,政务公开又一次被故意违反集体决议的人变成了贞洁牌坊。 我已经提案公开旧议事院和操作间以往的非技术机密贴。能否通过我不知道,我现在就在等待这个结果。
至于你说的问题,我们可以一起看新上来的管理者是不是能比我们做的更好,希望你保持监督力度。
原帖由 cello 于 1-5-2012 20:0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愚弄的问题当然不是问促成这个提案通过的人,而是问对合法通过的议案阳奉阴违的人。公开议事院,公开组织化版面。但是相关讨论却放在版务,这能叫做公开政务吗?这和以前仅公开结果并没有本质区别,政务公开又一次 ... cello 你又被他带偏题了。你在一楼的问题“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他没回答过,直接跳到他自己的理解上去了。你后来跟着他的思路走又绕进去了。你怎么绕得过他哦,人家搞人工智能的。:lol
回复 #33 AnaCoppola 的帖子
漏了一句:指不定以后搭建skynet他是功臣呢,当然skynet接管世界后的事情。。。。。啊啊啊啊。。。。 顶33楼, 那是青山的拿手好戏 因为我从来没有拿这个罪名处罚过任何人,这个问题问错人了。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4-5-2012 12:3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cello 你又被他带偏题了。你在一楼的问题“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他没回答过,直接跳到他自己的理解上去了。你后来跟着他的思路走又绕进去了。你怎么绕得过他哦,人家搞人工智能的。:lol
回复 #36 青山 的帖子
哦~~~(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不是执法者哦~~~,看cello 原话“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你不是执法者你出来瞎解释啥:lol 我来解释了cello其他的疑问,对于我没有参与的东西我也不能替别人解答。这样就被说成逃避问题。。。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4-5-2012 13:2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哦~~~(恍然大悟状),原来你不是执法者哦~~~,看cello 原话“希望执法者解释,这个罪名来自基本法或处罚条例何处?怎么判定?” 你不是执法者你出来瞎解释啥:lol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