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民的条件是什么?
以前在澳洲待过了6年(2003-2009)后来回国3年(2009-现在) 准备今年再去,那我要多久后才能申请公民呢? 连续呆满4年 从短登开始48个月之后可以申请. 48个月内住满36个月, 其中申请前1年内住满9个月.[ 本帖最后由 eagerbeaver 于 9-4-2012 21:08 编辑 ]
回复 #3 eagerbeaver 的帖子
哦 那还行~我以为这次长凳过去要4年才能申请了那以前住的年份都没啥用了哦 原帖由 eagerbeaver 于 9-4-2012 20:56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从短登开始48个月之后可以申请. 48个月内住满36个月, 其中申请前1年内住满9个月.
不对,,应该是申请前48个月内住满36个月,其中申请前1年内住满9个月,最后12个月必须是pr.
回复 #5 大杨树 的帖子
是的, 但是像LZ的情况, 也就是直接拿PR, 距离第一次登陆必须满48个月. 移民局网页上明说的, Lawful residence从第一次登陆开始算, 要满4年. 所以如果是175签证, 登陆后即使一直住从不出境, 住满36个月还是不足以申请.[ 本帖最后由 eagerbeaver 于 10-4-2012 23:37 编辑 ] 原帖由 eagerbeaver 于 10-4-2012 23:3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是的, 但是像LZ的情况, 也就是直接拿PR, 距离第一次登陆必须满48个月. 移民局网页上明说的, Lawful residence从第一次登陆开始算, 要满4年. 所以如果是175签证, 登陆后即使一直住从不出境, 住满36个月还是不足以申请 ...
问题是楼主没有住满36个月 哦,我一直以为是要从某一次登陆的那天开始往后算,48个月内住满36个月才行。按楼上的各位的说法,我去年11月短登过,准备明年三四月间过去长登,那从理论上说,如果一天也不离开,到2016年的三四月份我就能申请入籍了?因为按我原来的理解,要是从去年11月份算,48个月内我肯定住不满36个月,所以需要从明年长登那天开始算48个月呢,到底哪个是正解呢? 顶下,知道的tx来回答一下我上面的问题啊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