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要求回复旧的基本法
3)FREEOZ的委员, 不是“领导”, 不是“老大”, 是“课代表/FREEOZ店小儿“。1。 每年选一次。 10人以内。 由FREEOZ坛友 公开公平, 按民主原则投票选举。
2。 委员会的决议有可能的话要做出后公布在“站务公告区”, 尤其大的决定。 如果有超过10位坛友有不同意见, 应该暂挽做, 再听听意见。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33106
回复 #1 NEWGAY 的帖子
亲,你会让这个版面失焦的。:L 原帖由 NEWGAY 于 30-3-2012 01:2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33106
这个好像是mite的手笔哈 支持1楼 委员会的决议有可能的话要做出后公布在“站务公告区”, 尤其大的决定。如果有超过10位坛友有不同意见, 应该暂挽做, 再听听意见。
---------------------------------------- 10位坛友有意见就要暂停,这个要求也太乌托邦、太理想化了吧。 ;P 小众论坛这样也许还勉强,大众论坛这样做就不会有新决议产生了。 “如果有超过10位坛友有不同意见, 应该暂挽做, 再听听意见。”
我想问问newguy,你真的认为这个make sense吗? 忽悠。。。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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