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2, FreeOZ实行议事员在规定时间里若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就可直接成为下一届议事员的重新登记制度。每位经过选举当选的议事员只有连续两次这样的机会。两次机会后,若欲继续担任议事员,或错过了重新登记时间的,就要重新报名参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必须满足4.5.1里除第12条规定外的议事员申请资格条件,否则就不具备有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资格。
每年的11月20日零时至12月1日零时为议事员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时间。议事员在建设家园版议事员登记专贴里回贴说明愿意继续担任议事员即可视为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凡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均直接成为下一届的议事员。
成功办理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按照其在上一届议事院里的排名顺序重新排列。
4.6.8, 议事院里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视作当届议事院任期结束,就提前举行下一届议事院的大选。报名、选举方式及时间按本章程第六条类推。当年年底不再举行议事院换届选举。



4.6.8, 议事院里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视作当届议事院任期结束,就提前举行下一届议事院的大选。报名、选举方式及时间按本章程第六条类推。当年年底不再举行议事院换届选举。
本届议事院产生日程表如下:
6月25日零时至7月7日零时,为参选人公开报名登记时间;
7月7日零时至7月12日零时止,为ZHT对参选人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7月12日零时至7月24日零时,为广大会员网友公开投票选举的时间;
7月24日零时至7月26日零时,为在站务管理区公示议事员名单的时间;
7月26日零时,新一届议事院正式成立,新任议事员名单对外正式发布。

原帖由 links 于 2-7-2011 01:56 发表
类推如下:
根据秘书同志的日程公告,根据基本法相关日程天数类推,厚颜无耻的特权登记连任要登记也应该发生在参选人公开报名前的12天。而在6月25日的前12天,没有收到任何人的登记连任。类推的结果就是登记连任时期已过。
原帖由 formatc 于 2-7-2011 09:25 发表
可是在公开报名前的12天之内,还没有人知道议事院要解散呢!~也就是说秘书MM当时发布日程公告的时候没有留一个超过12天的空白期,给连任登记。因而饼叔说的貌似也没有错。。。。
原帖由 links 于 2-7-2011 12:11 发表
登记连任的最大人数不会超过15人。如果重蹈覆辙的再一次搞特权登记连任,必将极大的打击所有到现在为止正常报名的参选人的积极性。相信积极推动论坛改革的人士会号召所有报名参选的人暂时退出第四届议院选举。从而实现第四届议院还没成立就不足15人而不的不解散的尴尬现实。从而举行所谓的第五届议院选举。且不说连任最多两次,
原帖由 formatc 于 2-7-2011 11:44 发表
,我个人觉得饼叔能够认真去研读基本法这点就值得我等只是有热情的人去学习,我当时报名的时候其实是已经忘记了登记连任这个制度了。眼睛高个子和饼叔他们在帮助论坛制定法规和贯彻法规都有不可或缺的作用,不可能每个人都一样的。

原帖由 四香油饼 于 3-7-2011 00:19 发表
你们口口声声说本届议事院被解散,基本法中明确说了,“4.6.8, 议事院里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视作当届议事院任期结束,就提前举行下一届议事院的大选。”,任期结束和被解散是一回事么?你们都看 ...
原帖由 mason00 于 3-7-2011 13:54 发表
我们质疑的是油饼此次参选的态度。
很强势的凑了个100字的竞选宣言,一副我爱怎么写是我的事,你们爱选不选,接着就跑去申请连任。
这是尊重《基本法》吗?是尊重论坛宗旨吗?是一个论坛老人应该在普通网友面前树立 ...
你们口口声声说本届议事院被解散,基本法中明确说了,“4.6.8, 议事院里一旦出现议事员总人数不足15人的情况,就视作当届议事院任期结束,就提前举行下一届议事院的大选。”,任期结束和被解散是一回事么?你们都看不懂中文么?
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添油加醋,把正常的提前选举,非要说成议事院被解散,好像freeoz发生了多么大的变故,什么居心阿?
另一个有些可笑的事情是,一些人抓住基本法里面写明了连任登记的时间这一点,说现在不是规定的时间所以连任登记应该无效,但基本法里还明确规定了选举的时间呢,这一点怎么他们就看不到了??
我本人是反对一切特权的,在版主室,我也曾多次提到了对目前一些特权现象的反对意见,比如,智囊团制度,一个人只要担任过管理职务,即便退位了,也可以保留进入管理区的权利,这算不算特权?版主事实上的终身制,考核标准有了,却因为人情原因,无法执行。我曾经提出了版主任期制的试点方案,只不过因为个人事务比较忙,一直没有实施。
我提醒大家,假如大家真的是要反对特权,首先就要尊重规则。既然目前基本法里明确规定了,那就应该按照规定执行。如果不确立规则第一的理念,反特权恐怕就不是真的反特权,反的,只是为什么我没有特权。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4-7-2011 10:38 发表
一天之内七个议事员都提出辞职,加上之前陆陆续续的辞职,最初30人的议事院最后只剩下14人,因此议事员选举提前开始,这种“正常”的提前选举离议事院“被解散”到底有多远?这个问题恐怕不会有一致的答案,一个 ...
原帖由 mason00 于 4-7-2011 15:12 发表
就制度本身讲:规定由谁解释是我们要认清的。在zht小组已经解释了规定并作出结论后,是否每个人还是要根据自己的理解来讨论这个结论是否公平?如果如此,必然会造成无休止的讨论。而正确的流程,是对不满意的结论提交 ...
原帖由 mason00 于 4-7-2011 18:09 发表
同意!那其实焦点在于《基本法》中对登记连任到底明确否?这个在当前情况下又是见仁见智了。
就我个人理解,zht小组做出连任无效的决定是没问题的。我想,如果油饼直接提出连任登记,结果不会是现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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