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links 于 3-6-2011 12:36 发表
根据老顽童议员提供的信息,对于是否公开此事议事院有过投票。在新闻发言人已经把此事公告的情况下,根据基本法的相关规定,同时也为了进一步保证坛友的知情权,应该将当年关于此事的所有投票全部公开到提案公开区。论坛的每一位会员都有权知道在论坛这一重大事件上,每一个议员的投票情况。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1-6-2011 23:00 发表
那个提案是2010年4月的,当时可能没有秘书,投票没有统计数据,我今年才担任秘书,对于投票人那些是当时的议事员不清楚且无处可查,无法统计相关数据,所以对于上任前的提案都没做处理。抱歉!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6-2011 23:59 发表
原来议事员为此事已投票过,内版那个贴有链接。
再说了,我鄙视这种以死板规则来拖延做事效率的制度,我的声明早就做出了, 我早就提出我要求公开以保证坛友的知情权。谁如果反对,谁自己去提案!
这件事能让伙夫现身,再次证明公开透明应该是早就该做的事情!事实证明,虚伪的仁慈和一味的退让只能是助长歪风!
原帖由 ubuntuhk 于 21-6-2011 23:20 发表
不准绑架俺的发言,俺现在就是一技术员而已,那些涉及论坛决策的建议,还需要相关管理团队成员最后决定(比如要征得原提案人和多数议事员同意公开保密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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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links 于 22-6-2011 01:01 发表
这么重大的事情没有投票的统计数据是说不通的,无处可查也与老顽童议员提供的信息是矛盾的。还是请现任秘书辛苦一下,把相关投票的情况公开整理到提案公开区。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22-6-2011 09:41 发表
这个不矛盾,老顽童说的是有相关提案,这个在内版可以看到,我说的没有最后的统计数据也是事实,有投票结果,但是只有议事员的投票才视为有效,投票人哪些是议事员,哪些不是不清楚,我无法统计。
要公示需要两个程序,第一解决统计问题,请知情人士在本楼解答。第二解决内部提案问题,需要所有跟贴人同意,这是对当时情况的基本尊重。
你太有才了,抱定青山永不放是吧。 看来家园版又可能要有热起来的趋势| 欢迎光临 FreeOZ论坛 (https://www.freeoz.org/forum/) | Powered by Discuz! X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