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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Ray对NGO的几点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8-5-2011 15:49
标题: Ray对NGO的几点说明
Ray对NGO的几点说明:
1,NGO的好处 (原始链接见UB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40010#pid3267380)
1, 以它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 以它自己的名义诉讼或被诉讼
3, 以它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
4., 有资格申请并获得一些资助

其中1,3两点是Freeoz实体化以后的直接收益----
” 以它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意味着可以和其他的实体开展合作(最最简单粗暴的:登报纸做广告),可能是增加人气的方法之一。
” 以它自己的名义拥有资产“ 意味着资产的安全性(域名,钱)得到保证。

2,NGO的发展规划 (UB的原帖在这里: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40010#pid3267376)
第一步:主要解决FreeOZ实体化的创立,接管论坛的域名和资金,探索实体化运作模式,为第二阶段的发展奠定基础并设立目标。
第二步:由第一阶段的运作经验来决定第二阶段的运作模式,这里不做深入讨论。

也就是说,NGO的创立和内容建设啦,提高管理效率啦,解决ZHT各自为政啦,等等种种想法并不矛盾,完全可以同步进行,或者在实体化以后,在NGO框架下进行
换一种通俗的说法: 让议事员们披上NGO的外衣,继续吵(如何内容建设,如何提高管理效率等等);但先披上外衣,已经可以获得上文指出的两点收益,不用非要等到吵出结果(也很难吵出结果)再去获得这些收益。

3,关于论坛现存的问题:
内容建设,提高管理效率,解决ZHT各自为政等等,都是论坛现有的实际问题,但这些问题都是实体化工作不涉及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可以和实体化同步进行,也可以实体化以后进行,而且实体化工作并不影响这些问题的解决进度(要搞内容的,要发掘人才的,都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精力)


总结:实体化是论坛的工作之一,目前已经有了很好的基础和共识(高票通过的提案就是证明)。
           实体化是有收益的,对论坛是有利的。(这些利益有些只看帖发帖人可能不会注意,但我们4个都认为是挺大的收益)
           实体化不是万能的。对一些论坛现存问题,实体化方案中并没有涉及如何去解决(这也是实体化工作方案能得到各方认可的原因)
          实体化对论坛其他工作没有什么影响,如果我们4个人当时不做实体化方案,也未必会把这些精力全部投到内容建设中去。
作者: mason00    时间: 28-5-2011 19:41

作者: aocheng    时间: 29-5-2011 15:45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8-5-2011 14:49 发表
Ray对NGO的几点说明:
1,NGO的好处 (原始链接见UB的帖子: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 ... id=40010#pid3267380)
1, 以它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
2, 以它自己的名义诉讼或被 ...

你了解当年众多创立人,创建freeoz的历史吗?你如果有意于搞ngo不要和freeoz掺和到一起。
作者: 5years    时间: 29-5-2011 16:13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4:45 发表

你了解当年众多创立人,创建freeoz的历史吗?你如果有意于搞ngo不要和freeoz掺和到一起。



LS的id注册的时间是2003年的。 比我早近1年。

我同意你的看法,NGO不要和Freeoz混在一起。我做为普通网友感觉“被NGO”了。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9-5-2011 18:28
当年的事情了解一点,ASS是当年的创始人之一。
后来理念不同出走创办新足迹。 所以留下的人显然和最初的创始者理念不同。


以往的事多说无益,我只知道现在的议事员绝大多数赞同NGO.
作者: aocheng    时间: 29-5-2011 18:56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9-5-2011 17:28 发表
当年的事情了解一点,ASS是当年的创始人之一。
后来理念不同出走创办新足迹。 所以留下的人显然和最初的创始者理念不同。


以往的事多说无益,我只知道现在的议事员绝大多数赞同NGO.

现在的议事员有几个是当年的创立者,as是创始人之一,意见不和你和搞ngo没关系,只要原来的所有创始人不发话,你作为后来者有什么理由改变创始人的初衷。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29-5-2011 18:59
这样的意见,我就不回应了。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6 发表

现在的议事员有几个是当年的创立者,as是创始人之一,意见不和你和搞ngo没关系,只要原来的所有创始人不发话,你作为后来者有什么理由改变创始人的初衷。

作者: aocheng    时间: 29-5-2011 19:01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9-5-2011 17:59 发表
这样的意见,我就不回应了。   


你敢回应?心虚就算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9-5-2011 20:02
根据《FreeOZ基本法》FreeOZ的创始人没有任何特权。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5:38
原帖由 青山 于 29-5-2011 19:02 发表
根据《FreeOZ基本法》FreeOZ的创始人没有任何特权。

但不代表没有知情权。
作者: 老林    时间: 30-5-2011 15:51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6 发表

只要原来的所有创始人不发话,你作为后来者有什么理由改变创始人的初衷。


怎么改变初衷了?愿闻其详!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14
原帖由 老林 于 30-5-2011 14:51 发表


怎么改变初衷了?愿闻其详!

自己问去,如果想知道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20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14 发表

自己问去,如果想知道

问谁?as,创始会员们?
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21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20 发表

问谁?as,创始会员们?
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你知道,就去问啊,多容易啊。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22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20 发表

问谁?as,创始会员们?
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就在隔壁,你先了。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24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22 发表

就在隔壁,你先了。

你是说隔壁的管理员决定这个论坛要不要改革?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31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24 发表

你是说隔壁的管理员决定这个论坛要不要改革?

好好思考一下你问问问题,你要找创始人,和他是哪个论坛的有关吗?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38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31 发表

好好思考一下你问问问题,你要找创始人,和他是哪个论坛的有关吗?

拜托,找创始人是你要求的好不好。
原帖由 aocheng 于 29-5-2011 17:56 发表

现在的议事员有几个是当年的创立者,as是创始人之一,意见不和你和搞ngo没关系,只要原来的所有创始人不发话,你作为后来者有什么理由改变创始人的初衷。


然后被人不明白怎么改变了初衷,又是你让人家去问传世人的,并指明了去哪儿找。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14 发表

自己问去,如果想知道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22 发表

总结你的观点,
1. 创始人不发话,后来人无权改变初衷;
2. 创始人怎么想,要去问他们
3. 创始人就在隔壁,可以去问。

你这几点不就是说隔壁的创始人(其实是之一)不发话,我们所有注册晚的人都无权做出改变嘛。怎么说的话又不认账了?
就在隔壁,你先了。

作者: diamond168    时间: 30-5-2011 16:38
当然有关,明显的利益冲突在其中。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39
大清祖制不能改,否则就要亡国啊。。。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43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39 发表
大清祖制不能改,否则就要亡国啊。。。

当时的创建人的付出,是有知情权的,在不征求他们的意见作出这么大的变化是不妥当的。你们家自己的事改不改,和freeoz没关系。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44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38 发表

拜托,找创始人是你要求的好不好。


然后被人不明白怎么改变了初衷,又是你让人家去问传世人的,并指明了去哪儿找。


你喝了今天?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47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43 发表

当时的创建人的付出,是有知情权的,在不征求他们的意见作出这么大的变化是不妥当的。你们家自己的事改不改,和freeoz没关系。

人家都出去自立门户好几年了,已经把你们这些前朝老臣撇开了,你还念念不忘呢。那你去知会她一声她不就知情了吗?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6:48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44 发表

你喝了今天?

呵呵,你看这人真没劲。
理亏了就扯这些无聊话。。。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53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48 发表

呵呵,你看这人真没劲。
理亏了就扯这些无聊话。。。

你清醒了?好我告诉你,征求创建人意见是符合道理的,你没征求,那就是鸠占鹊巢。或者说房客在没有征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签合同租房给别人。再有你自己看看你给我的第一个问题,仔细阅读一下,看看谁没劲。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54
大笑三声别膻了舌头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6:58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47 发表

人家都出去自立门户好几年了,已经把你们这些前朝老臣撇开了,你还念念不忘呢。那你去知会她一声她不就知情了吗?

人家离开有自己的理由,况且创建人不是她一人。你要有本事自己也立门户,我到真不必知你的什么情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30-5-2011 17:02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9-5-2011 17:28 发表
当年的事情了解一点,ASS是当年的创始人之一。
后来理念不同出走创办新足迹。 所以留下的人显然和最初的创始者理念不同。


以往的事多说无益,我只知道现在的议事员绝大多数赞同NGO.



这种称呼人的方式其实是自贬
zht之一这样做事方式落了下乘
作者: melbourner1978    时间: 30-5-2011 17:13
我对NGO没意见,不过觉得是治标不治本,论坛现在这样,是该变了,不过一帮人花了2年时间放在翻译文件上,却没人关心论坛的内容建设,日常流量变化,是不是方向错了?

青山大人经常说两手都要硬,我怎么看现在是一头越来越硬,一头越来越软啊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30-5-2011 17:20
NGO治标不治本==》就目前来讲是正确的,所以对NGO不要期望太高,更不要因为不能治本,所以反对(幸好这几天青山等同志把这个问题解释了很多遍,这种论点越来越少了)

一帮人花了2年时间放在翻译文件上 ==》不正确,中间又很多曲折反复,你这么描述太简略了,不能反映事实。

没人关心论坛的内容建设,日常流量变化  ===》 可惜中文没有时态,相信你用的是过去式,但如果用的是现在式,那你就错了,内容建设已经是内板的6大工作重点之一,但由于论坛都是志愿者在工作,进展的确不会像私有论坛那么快。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30-5-2011 16:13 发表
我对NGO没意见,不过觉得是治标不治本,论坛现在这样,是该变了,不过一帮人花了2年时间放在翻译文件上,却没人关心论坛的内容建设,日常流量变化,是不是方向错了?

青山大人经常说两手都要硬,我怎么看现在是一 ...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7:26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53 发表

你清醒了?好我告诉你,征求创建人意见是符合道理的,你没征求,那就是鸠占鹊巢。或者说房客在没有征得房主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签合同租房给别人。再有你自己看看你给我的第一个问题,仔细阅读一下,看看谁没劲。

老兄,到底是要让她知情一下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同意”啊,你怎么一会儿变个样啊?
再说,隔壁管理员还是这里的房东吗?她有这个论坛的所有权,我们都是房客?

行了,你还是花点时间理一理自己的逻辑吧。我就不跟你浪费时间了。。。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7:29
不反对任何对论坛有积极意义的提议和讨论,
但就是弄不明白这个论坛的改变需要隔壁管理员同意是什么道理。。。
作者: links    时间: 30-5-2011 17:30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16:20 发表
内容建设已经是内板的6大工作重点之一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28-5-2011 14:49 发表
也未必会把这些精力全部投到内容建设中去。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7-5-2011 15:51 发表
我谨庄严宣誓:我承诺没有在其它同类型网站以任何ID的名义担任现役管理职务;我承诺严格遵守《FreeOZ基本法》和各项规章制度与程序;我已经充分了解了这项工作的责任和义务,并且自愿承担这项义务,毫无保留之意,也决无推委之心。我必忠勤尽责,为执行我即将承担的职务到卸任。我在担任职务期间,作为一个诚实正直的人,尽自己所能,尽职尽责,尽力展现团队的合作精神,协助管理团队发展FreeOZ。宣誓人:Ray和Wendy


从你自己说的话来看,你已经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失信于天下。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30-5-2011 18:32
天下  

原帖由 links 于 30-5-2011 16:30 发表






从你自己说的话来看,你已经违背了当初的誓言,失信于天下。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8:41
失信于天下,请自裁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19:36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6:26 发表

老兄,到底是要让她知情一下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同意”啊,你怎么一会儿变个样啊?
再说,隔壁管理员还是这里的房东吗?她有这个论坛的所有权,我们都是房客?

行了,你还是花点时间理一理自己的逻辑吧。我就 ...

看来还没醒,你半路插话还挑别人毛病。创建者是一个人吗,不论知情也好同意也好,这事有人做过吗。你有格调你自己盖房子,看你的思维估计是从房顶开始盖。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19:55
标题: 回复 #36 aocheng 的帖子
半路插话挑别人毛病---这个是条罪名吗?
这么说这楼也不是你盖的,你自己又半路出来挑楼主毛病?
按你的逻辑你不是要打开一贴专门挑楼主毛病才对?

呵呵,跟有些人讨论挺有意思的,以彼之矛攻彼之盾,一下子就破了,真逗。。。

我感觉你是为了反对而反对,所以拿不出站得住脚的理由。建议你先好好思考一下,想想自己反对什么、为什么反对,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是否经得起推敲。然后再过来辩论。不然人家一两句话就反驳到你没话说了,只能顾左右而言他,推论人家什么时候喝多了什么清醒 了。。。
好苍白啊。。。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01
或者再帮你理一下思路,
1.从你的发言基本上看得出你是反对论坛ngo话,理由是要咨询创始会员,
但是你好像还没想清楚,是要咨询所有的创始会员还是隔壁管理员1个人;
2. 咨询隔壁管理员,是只是让她知情、即跟她打个招呼就行了,还是要征得她同意。知情和征得同意都是你上面发言说到的,这2个词意思差别老大了。。建议你想清楚;
3. 如果只是要知情,你去跟她说一声,就说丝姐姐,我们那边不玩儿公有制(其实所有权从来不是公有制),该玩儿ngo了。那就满足你的要求的。其实也没多大必要,隔壁管理员也时常过来看看的,只是不发言罢鸟。。。
4. 如果要隔壁管理员同意才能改革,请说明理由。。。

希望以上可以帮到你。。。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09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01 发表
或者再帮你理一下思路,
1.从你的发言基本上看得出你是反对论坛ngo话,理由是要咨询创始会员,
但是你好像还没想清楚,是要咨询所有的创始会员还是隔壁管理员1个人;
2. 咨询隔壁管理员,是只是让她知情、即跟她打 ...

真从房顶盖房子了,我的话你听不明白? 有人征求过创立人的建议,想法,同意。。。。。,是否有人做过,如果有再接。你总扯as,难道你只知道一个as?那你还不如问光头老麦。你的一二三,真的是房盖,房梁,再地基?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11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9:09 发表

真从房顶盖房子了,我的话你听不明白? 有人征求过创立人的建议,想法,同意。。。。。,是否有人做过,如果有再接。你总扯as,难道你只知道一个as?那你还不如问光头老麦。你的一二三,真的是房盖,房梁,再地基? ...

不是你说隔壁的吗?
隔壁就一个管理员as啊。
你要说老麦何必让我们去隔壁问呢?
所以我说你还没想明白是要征求一个创始会员同意还是2个,3个,或是所有。。。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22 发表

就在隔壁,你先了。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12
你的话我是听不明白,明明你自己都没想明白,别人怎么听得明白呢。。。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13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11 发表

不是你说隔壁的吗?
隔壁就一个管理员as啊。
你要说老麦何必让我们去隔壁问呢?
所以我说你还没想明白是要征求一个创始会员同意还是2个,3个,或是所有。。。


你现在是从天线盖房子了,还是顺着手电光往上爬,你自己提的as在前, 你看看我们谁先提的。一直在喝?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15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5:20 发表

问谁?as,创始会员们?你有他们的联系方式吗?

看在你从天线建房子的份上,帮你找回来。
作者: mason00    时间: 30-5-2011 20:16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18
原帖由 mason00 于 30-5-2011 19:16 发表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你在这里煽风点火?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20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9:13 发表

你现在是从天线盖房子了,还是顺着手电光往上爬,你自己提的as在前, 你看看我们谁先提的。一直在喝?

我是问你啊,然后得到你的肯定,并且要求我去隔壁找的啊。
然后你又强调找创始会员,跟他是那个论坛的没关系。自己的话又不记得了啊?

原帖由 aocheng 于 30-5-2011 15:31 发表

好好思考一下你问问问题,你要找创始人,和他是哪个论坛的有关吗?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21
果然是“老”会员。。。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24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20 发表

我是问你啊,然后得到你的肯定,并且要求我去隔壁找的啊。
然后你又强调找创始会员,跟他是那个论坛的没关系。自己的话又不记得了啊?


你还在天线上?前朝也有:“不孝子孙”啊
作者: 休止符    时间: 30-5-2011 20:24
原帖由 mason00 于 30-5-2011 19:16 发表
aocheng以老前辈的身份代替创建先驱向我们问罪呢。

老会员杀红眼了,连你一块儿批了。

老会员今天带来的娱乐感真令人满足。我先下了,马嫂顶住啊。。。
作者: aocheng    时间: 30-5-2011 20:26
原帖由 休止符 于 30-5-2011 19:24 发表

老会员杀红眼了,连你一块儿批了。

老会员今天带来的娱乐感真令人满足。我先下了,马嫂顶住啊。。。

你还要找人来垫背,品有点。。。。,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30-5-2011 20:33
别吵了
怎么走都是路
等过几年回头看吧
作者: Ray和Wendy    时间: 31-5-2011 00:07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作者: 青山    时间: 31-5-2011 00:11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23:07 发表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作者: links    时间: 31-5-2011 14:02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青山同志,我发现了你的一大爱好,就是喜欢自己抽你自己的嘴巴。

请解释说明一下青山同志托名请假不履行议员的工作义务却有充分的时间在论坛扯皮的特权现象。是网友给你的特权吗?是议事院给你的特权吗?

先把你自己身上的特权处理干净,再去说别人。
作者: aocheng    时间: 31-5-2011 20:28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你和他讲道理,他和你耍流氓; 你和他耍流氓,他和你讲法制;你和他讲法制,他和你讲政治;你和他讲政治,他和你讲国情; 你和他讲国情,他和你讲接轨; 你和他讲接轨,他和你讲文化; 你和他讲文化,他和你讲孔子;你和他讲孔子,他和你讲老子;你和他讲老子,他给你装孙子 !
作者: 青山    时间: 31-5-2011 21:09
基本法有规定请假不可以发言么?这叫特权?

原帖由 links 于 31-5-2011 13:02 发表


青山同志,我发现了你的一大爱好,就是喜欢自己抽你自己的嘴巴。

请解释说明一下青山同志托名请假不履行议员的工作义务却有充分的时间在论坛扯皮的特权现象。是网友给你的特权吗?是议事院给你的特权吗?

...

作者: NEWGAY    时间: 31-5-2011 21:39
标题: 回复 #56 青山 的帖子
请假可以不干活
作者: 青山    时间: 31-5-2011 23:30
所以我没有投票。

原帖由 NEWGAY 于 31-5-2011 20:39 发表
请假可以不干活

作者: aocheng    时间: 1-6-2011 16:10
原帖由 青山 于 30-5-2011 23:11 发表
非常赞同。对于以往的贡献,应该以荣誉来回报,而不是以权力来回报,更不能以特权来回报。


拉倒吧,你们搞ngo尊重这些人了吗,那叫知情权,不是特权,你整天在这里扯淡。还弄出帮会,你别胡乱抹黑了。还什么名人堂,这个堂就你们有资格进啊,估计你下回8宝山了
作者: 男咕噜    时间: 1-6-2011 16:29
原帖由 Ray和Wendy 于 30-5-2011 23:07 发表
其实对于创始元老,应该创立一个名人堂(类似NBA名人堂)来纪念,包括也可以纪念一些有过突出贡献的,现在已经离开的同志。
但一是一,二是二,现在不是帮会时代了,资历肯定不能取代权限。


称呼元老为ass?
这么称呼一个女人?
作者: mite    时间: 1-6-2011 20:21
应该问问菲特同意不同意 论坛他03年11月份建立的
不是青山05年菜来混论坛的
作者: mite    时间: 1-6-2011 20:22
他不来访问 不等于创始人的身份可以随便被其他人 乱用

应该起个匾 永远记住他 不是青山
作者: mite    时间: 1-6-2011 20:25
原帖由 melbourner1978 于 30-5-2011 16:13 发表
我对NGO没意见,不过觉得是治标不治本,论坛现在这样,是该变了,不过一帮人花了2年时间放在翻译文件上,却没人关心论坛的内容建设,日常流量变化,是不是方向错了?

青山大人经常说两手都要硬,我怎么看现在是一 ...



完全同意

是缘木求鱼 是逐末弃本 是事与愿违
是3峡大坝【听起来好处多 其实没有解决主要问题 反而增加很多不确定性 搞得很复杂】
作者: mite    时间: 1-6-2011 21:00
提示: 该帖被管理员或版主屏蔽
作者: aocheng    时间: 1-6-2011 21:09
原帖由 mite 于 1-6-2011 19:22 发表
他不来访问 不等于创始人的身份可以随便被其他人 乱用

应该起个匾 永远记住他 不是青山

没错。最重要是是当初的创始人不知道什么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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