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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没有办法不住澳洲,而成为澳洲公民? [打印本页]

作者: lovelykk    时间: 17-4-2011 23:57
标题: 有没有办法不住澳洲,而成为澳洲公民?
我男朋友(美国人)的专业离开美国就没有用了,他一直催我搬到美国结婚定居。
我终于有人要了 ,可是我喜欢澳洲,不喜欢美国啊。 目前我是澳洲PR,不知道有没有什么好办法,不住在澳洲,却成为澳洲公民的吗?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lovelykk 于 18-4-2011 00:59 编辑 ]
作者: viewpl    时间: 18-4-2011 00:24
你都要成为美国公民了,还要澳洲公民做什么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8-4-2011 00:24
不可能。

做人不要太贪心。
作者: viewpl    时间: 18-4-2011 00:30
原帖由 alphabeta 于 18-4-2011 00:24 发表
不可能。

做人不要太贪心。



可能是应该可能的吧,先入籍澳洲,然后再嫁给美国佬咯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8-4-2011 00:41
原帖由 viewpl 于 2011/4/18 00:30 发表
可能是应该可能的吧,先入籍澳洲,然后再嫁给美国佬咯

那她至少得在澳洲呆到2014年了。
作者: lovelykk    时间: 18-4-2011 00:59
不喜欢美国啊 !!!
作者: 我爱polo    时间: 18-4-2011 01:02
你都嫁给美国人了
要长期居住在美国
说喜不喜欢美国
请问有什么意义
作者: 北高峰    时间: 18-4-2011 01:04
楼主有解后在这里公布一下,告诉我们。
以后有可能,澳洲更改移民法律。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8-4-2011 01:08
鱼和熊掌:

鱼: 别嫁那个虽然愿意娶你但赖在你讨厌的美国的人了,呆在你喜欢的澳洲

熊掌: 去你讨厌的美国,嫁给也许是这世界上唯一愿意娶你的人

自己选吧。
作者: shthh    时间: 18-4-2011 09:14
反正有PR了,
作者: matt2000    时间: 18-4-2011 10:09
美国结婚是马上拿绿卡吗? 如果不是,那就是有风险了~
作者: chengtbb    时间: 18-4-2011 10:22
那这就要看你是喜欢你未婚夫多点,还是喜欢澳洲多点了啊
作者: planetkeeper    时间: 18-4-2011 11:52
把你男人拉到澳洲住不就结了
不愿意就和他拉倒
作者: cnhnyu    时间: 18-4-2011 11:59
我们都是很期待有一个绿卡就行了, 楼主倒好, 绿卡多得不知道选择哪个好了
真幸福呀
作者: petric30    时间: 18-4-2011 12:38
你男朋友是美国警察还是当兵的,离了美国还活不了了?美国越来越差了,不要去美国,去了准后悔,如果非要去,还是住满4年入籍了再去,至少后悔了还能回来。
作者: yazi    时间: 18-4-2011 13:01
鱼和熊掌不能兼得
作者: merryau    时间: 18-4-2011 13:52
如果是我,肯定选择待在澳洲,拿了PR再看情况。
首先吧,你们还没有正式结婚,结了还要等几年才能拿美国绿卡。
再说了,美国男孩,据我个人比较悲观性格,我觉得感情这东西真的说不清哦~~到时候如果为了绿卡而迁就感情,那感情就没有自由了。
去了澳洲还怕什么没人要啊,连我我房东大叔都说澳洲男生多啊,
我本来很担心在深圳嫁不出去,结果他还劝我不要担心,说澳洲跟深圳相反,男多女少,
作者: immidavid    时间: 18-4-2011 14:43
原帖由 chengtbb 于 18-4-2011 08:22 发表
那这就要看你是喜欢你未婚夫多点,还是喜欢澳洲多点了啊


未婚夫还可以多点吗???????

难道美国可以找好几个老公???
作者: cnhnyu    时间: 18-4-2011 14:48
楼上你真幽默
作者: merryau    时间: 18-4-2011 14:49
o(∩_∩)o 哈哈,太搞笑了!!
作者: wiserfirst    时间: 18-4-2011 15:16
你要去美国的话要澳洲的公民有什么用。。。
作者: simonjo    时间: 18-4-2011 16:06
原帖由 merryau 于 18-4-2011 13:52 发表
如果是我,肯定选择待在澳洲,拿了PR再看情况。
首先吧,你们还没有正式结婚,结了还要等几年才能拿美国绿卡。
再说了,美国男孩,据我个人比较悲观性格,我觉得感情这东西真的说不清哦~~到时候如果为了绿卡而迁就 ...


我怎么觉得LZ是为了感情迁就绿卡……
作者: Miki.Chen    时间: 18-4-2011 16:12
可以啊,工作签证外派到国外,也是算在移民监的时间
作者: penpa    时间: 18-4-2011 16:16
拿了澳洲国籍再去美国
这样就两全其美。
问你未来老公能不能等,不能等就拉倒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8-4-2011 16:27
原帖由 Miki.Chen 于 2011/4/18 16:12 发表
可以啊,工作签证外派到国外,也是算在移民监的时间

除了道听途说的外,你亲眼见过一个实例么?

如果是澳洲政府公派去澳洲驻美使领馆的我信,绝大多数的根本不可能。再想想,澳洲政府会派一个连澳籍都还没入的PR去澳洲驻美使领馆?让美国给这个持中国护照的人办理签证贴在中国护照上?可能吗?
作者: anzbank    时间: 18-4-2011 16:31
去了美国还可以找个火星人
再发个有没有办法不住美国而成为美国公民的帖
作者: hagrid    时间: 18-4-2011 16:37
我觉得楼主还是不要轻易下决定,且不说待4年入籍再下嫁,起码也要待2年以满足5年里2年的移民监要求再远嫁美国比较好。这样万一,起码还有个后路在。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18-4-2011 16:58
原帖由 hagrid 于 18-4-2011 16:37 发表
我觉得楼主还是不要轻易下决定,且不说待4年入籍再下嫁,起码也要待2年以满足5年里2年的移民监要求再远嫁美国比较好。这样万一,起码还有个后路在。

比较理性中肯的建议!
作者: 楚有才    时间: 19-4-2011 09:32
如果你有澳洲公司雇佣,派你到美国工作,就可以了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9-4-2011 09:55
原帖由 楚有才 于 2011/4/19 09:32 发表
如果你有澳洲公司雇佣,派你到美国工作,就可以了

www.immi.gov.au/allforms/pdf/1300t.pdf

Special residence requirement
Special residence requirements may apply to you if:
• you are seeking to undertake activities that are supported by particular organisations, such as the Australian Olympic
Committee, or
• you have been engaged in particular kinds of work for a total of 2 in the past 4 years, that required you to travel
outside Australia.
Additional documents are required to apply for either of these special residence requirements.

Exemptions
There are cases where you may be exempt from the residence
requirement.
You are exempt from the residence requirement if you:
• have served 90 days in the permanent forces of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or
• have served 6 months (130 full attendance days) in the navy, army or air force reserve of the Commonwealth of Australia,
or
• were discharged from defence service as medically unfit for service as a result of that service.

请问这位JP先生,“may”是什么意思?什么叫“particular kinds of work”?是不是随便一家澳洲公司派到美国的工作都算?是不是贵公司已经有过“成功案例”?甚至可以“帮助”出具相关证明?

[ 本帖最后由 alphabeta 于 19-4-2011 09:56 编辑 ]
作者: alphabeta    时间: 19-4-2011 10:13
又查了一下AUSTRALIAN CITIZENSHIP ACT 2007

http://www.austlii.edu.au/au/leg ... ca2007254/s22b.html

有兴趣的自己去看吧。满足Special residence requirement而可派驻海外的职业所在的组织,此职业的类别、目的都是由移民部长决定的。

真的很想知道能通过这种有6个and做限定条件的真实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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