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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写给 Freeoz 的朋友和 lilycat女士 [打印本页]

作者: yive    时间: 16-2-2009 12:53
标题: 写给 Freeoz 的朋友和 lilycat女士
各位TZ:



对于Lilicat女士在网上所发表的文章,我想把事实的所有经过向大家说说:
这位女士是在网上向我们订的房间,要求预定4天带卫生间的双人房。网上公开价格是每天$105(因为低于一周我们是按天计算)。但是这位女士又发来email与我们讲价,要求每天$90,最后我们也同意了她的要求,4天只收$360(原价是$420)。这位女士到了之后第二天,又与其他两家住在这里的中国客人比较,认为我们给她的价格还不够优惠。我们向她解释说,他们定的是不带独立卫生间的房间,而且预定了一周,所以是按周来结算,一周$380。这位女士又提出她的房间比他们的小,不划算,婉转的提出希望在$360的优惠基础上再给一些优惠:第二天免费送她到机场。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们答应了这位女士的要求。不幸的是,第二天来送她的司机在接前一位客人时,他们在澳洲海关被拖延了一个小时,加上路上堵车,无法及时赶来LODGE,当早上8:15我们接到了这个消息,我们也很着急,马上决定用的士送她们去机场(我们付A$30车资)。安排雇员到的士站去叫车。可是,她拉住已经到了门口的雇员,不让去叫车,只要给钱,说自己去搭火车,于是我们付了她A$30。这位女士到了机场还给我们发了短信,短信内容是:“我们打车花了64,你看怎么办?”事情的整个经过就是这样。请这位女士和我们联系,告诉我们你的账号,我们将会把剩下的$34存进你的账户。

在这里我想对Lilicat女士说几句话:
我们去机场接你,收你A$50块是你自己事先要求接机并同意付钱的,相反,我们亲自接你还节省了你的费用,(从机场到旅馆大约需要$65的的士费)。
另外在你去见朋友的那一天晚上(2月8日),Anthony还顺路送你和你的丈夫到city, 我们给你的价格是每天$90,为什么你在文章中说得却是$105?我们答应你免费送你去机场,后来还给了$30,这些千真万确的事实,为什么在文章中看不到? 我真的不知道我们的旅馆在哪一点上暗地里“骗“了你,你能具体举例说明一下吗? 你说中国人暗中坑你,外国人明着弄你,这样的评价是否欠妥呢?

Lilicat 女士,我也很感谢你给我们提出的有关BOOKING一周以下的收费标准应该做一些调整的意见,我们会尽快做出调整的。由于我们这个LODGE是被政府要求保留的建筑物,所以房子结构是不能改变的,因此有其先天不足的地方,但我们会尽最大可能在服务上, 软件上来提高和弥补。


真心的希望大家提出自己的宝贵意见,我们会尽力去改善我们的服务。欢迎大家给我email。同时,为我们旅馆招待不足的地方,在此向lilicat女士表示歉意!


另外我想回答一下maokk2005的有关网站上图片展示的提问:
这个网站上的图片是原来店主放的,我们一直没有时间更新,但是我想如果你对图片上的房间感到满意的话,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你来到旅馆,一定不会感到失望的。因为原来几十年的旧家具我们已经全部换成新的家具了,并更换了窗帘,地毯以及安装了宽带入口。我们会尽快换上新的图片,谢谢你的提醒。

版主注:個人隱私訊息部分予以刪除,請見諒!

[ 本帖最后由 西澳瓶鼻海豚 于 17-2-2009 15:02 编辑 ]
作者: maokk2005    时间: 16-2-2009 13:10
另外我想回答一下maokk2005的有关网站上图片展示的提问:
这个网站上的图片是原来店主放的,我们一直没有时间更新,但是我想如果你对图片上的房间感到满意的话,那么我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你来到旅馆,一定不会感到失望的。因为原来几十年的旧家具我们已经全部换成新的家具了,并更换了窗帘,地毯以及安装了宽带入口。我们会尽快换上新的图片,谢谢你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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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的确与实际情况不符,不管那个图片是谁放的,有没有时间更新,都不是理由。这种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根本不应该说出来,那是你自己的事情,与你的顾客无关。你的顾客是通过你的网站去了解信息的,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去辨别信息的真伪、辨别网站信息是不是你这个现任老板提供的,这种话不要再说了。
你早就应该以自己旅馆老板的正式身分出来讲话,而不是由那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脑袋上蒙着玻璃丝袜的马甲出来攻击楼主,那样只能适得其反。你一个生意人,怎么看不透这点事呢?你出来说话也不是要你刻意的去辩解,摆事实讲道理就可以了,平铺直叙,相信旁观者的判断能力,这里的人不说都是人精吧,谁比谁也傻不到哪去。
对于顾客的褒贬,你作为一个买卖家儿,应该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气生财”这四个字里面学问大着呢。
有分歧不怕,双方坦诚交流,是误会,把误会消除;是分歧,相互理解弥合;这对你来说尤为重要。
另外说句不相干的,如果你那个小伙计真的生活那么窘迫,你应该尽你所能帮他改善一下。那还是个孩子,相信你也没那么狠心,可能是你忽略了。你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子弟,对鬼佬狠你感到自豪,对同胞也狠的话那就是一视同仁了,那就没必要单把鬼佬拿出来说了。
其实我认为,对谁都不应该狠,我们都是人。

[ 本帖最后由 maokk2005 于 16-2-2009 14:36 编辑 ]
作者: 阿土伯    时间: 16-2-2009 13:21
来个大辩论吧。

价钱好像还可以接受。不知道现场如何。
作者: freeray    时间: 16-2-2009 13:22
maokk回答maokk?
作者: eastern    时间: 16-2-2009 14:02
标题: 谢谢 LZ
中肯 朴实无华
比 Lilycat 阿姨的恶言 恶语 话里藏刀看的舒服多了。
看来 Lilycat 道听途说 “J X 话” 那些 威力 越来越小了。
  
强烈要求Lilycat也留下自己的EMAIL & 电话。
说假话的人是不敢也不会留下真的联络信息

作者: ritz    时间: 16-2-2009 14:15
标题: 回复 #5 eastern 的帖子
你有什么权利要求别人提供email 和电话?

说假话的人是不敢也不会留下真的联络信息

你的email和电话呢?不会和店主是一样的吧?
作者: 甲马    时间: 16-2-2009 14:31
标题: 回复 #6 ritz 的帖子
这种事情只有当事人明白
本来看这个店老板写的还不错,像个成熟的店老板
不过马甲出来帮腔,就起到反作用了
你看我,就不用马甲,我用甲马
作者: iambaixiaobai    时间: 16-2-2009 16:27
标题: 回复 #7 甲马 的帖子
你更有才~~
作者: AnaCoppola    时间: 16-2-2009 16:36
楼主,你的自我介绍部分属于广告性质,请删除,否则请发至广告版。
作者: ritz    时间: 16-2-2009 16:41
标题: 回复 #7 甲马 的帖子
我对LZ出来发贴回应还是很赞同的,在lilycat原来的那个帖子里面我也是这样建议的

不过 #6 楼的行为太小人了吧,希望这和LZ没有关系。

套用lufumin1832同学的话: 只要不骂人,不人参攻击就行
作者: eva_kong    时间: 16-2-2009 16:46
广告成份很多
作者: gui1    时间: 16-2-2009 17:06
我是在那里住过的,大家可以翻看我的帖子。

我只是说我自己的主观的感觉,而且只代表我自己,呵呵,大家如果要排砖,轻一点好了:

呵呵,前面的免责申明让我感觉好一点了,其实,大家都是出来的中国人,什么事情不能和谐一点呢:)是不是

其他的人我不知道,我只是知道,anthony确实帮我不少,我申请的税号就是在我短登10天以后,还没有到,但是他最后给我回到新加坡后给我寄送过来的,就这一点,我其实很感激他。 做人实在。其实大家都是在外。互相帮助是主题阿。

住宿的条件,还有环境,那里有好,当然也有又不好,但是我们,都要以诚待人,不要再像国内一样,出来了,大家都是朋友,不能消消气吗?:)什么问题都是好商量的, 我相信,大家可以达成一个共识的,美国都有个黑人总统了,咱么都是黄种人,就应该合作一下,让澳洲的下个总统是黄皮肤的咯,呵呵

说错了,大家尽量批评,呵呵,不好意思了,如果得罪了任何人,我先道歉了
作者: 肉丝    时间: 16-2-2009 17:06
有类人是不能惹的,
不过做生意嘛,免不了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ls有位同志说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和气生财是不会错的
作者: iambaixiaobai    时间: 16-2-2009 17:25
标题: 回复 #12 gui1 的帖子
我赞同你说的话,
我和我老公第一天到悉尼就是老板带着去city的,
你的意见也代表我的啦~
我觉得有话好好说,这么好的一个论坛,吵得大家都不开心,
大家认为老板有做不好的地方,也希望老板改进
和气生财
作者: 偶然    时间: 16-2-2009 17:26
潜力贴,拿个板凳。。。。。
作者: windjin40    时间: 16-2-2009 17:30
标题: 不差钱
请lilicat出来解释一下,让事实说话!
lilicat在自己的帖子中从未提到和老公同行,让我误以为一个弱女子独闯澳洲,着实不容易,虽然有些挑剔,但也不必过分苛责。现在看来有故意示弱,以搏同情之嫌。
lilicat从未在自己的帖子中提到,之前老板给她的优惠,和最后付给的打车现金,更没有提到自己要钱不要车的举动。通篇的指责和抱怨,有误导之嫌。
再说,咱中国人过了今年春节,不都不差钱了么?
作者: lilycat    时间: 16-2-2009 17:40
我得出来澄清一下某些事情,否则大家都觉得老板更委屈

我找悉尼旅馆,是看到FREEOZ上面北京老刘先生的帖子找到这家旅馆的,当时也只能从网上看看房间的布置和设施,上面对房间的文字说明基本没有。
既然住过的人说好,房间图片看起来也确实也不错,那我就发邮件给老板,以确认我去那几天是否有空房。
刘先生和老板是好朋友,所以刘先生提醒我,要是提到他的名字,老板还会给我优惠,我在随后的邮件里面提了一下我是刘先生介绍的客人,能否有优惠?
老板很客气,说,既然是老刘的朋友,你订的90那种房间,4天 360,我给你总价便宜30,也就是330;或者给你标准是105的那种带卫生间的,价格还按照90来算,也就是360
我说,那等我那天去了,看了房间,再决定要哪种吧,老板认可。约好接机,按照老板要求的价格,付50。
由于国内多数是人民币,美金双币卡,汇率转换会有几次损失,我和老板说好,到时候付现金给他,老板同意。
那天到了旅馆,其实一进门,我就有种预感,房间不会好,老板在带我进房间之前,先在楼下把360+50=410收了,给我开了张手写的小条,没给我发票,也没提后面会补给我发票的话。
一进房,心里凉了半截,这个和网站图片,差别也太大了,狭窄的房间,本来放单人床蛮好,偏偏放了张大床,如果一个人站着,另一个人从床一边到另一边非要从床上翻个滚才过得去。带来的大箱子无法横着放进衣柜里面,只有竖着放,半截露在外面,柜门关不上,走路更困难了。我最恨人家的愚弄,给我看真货,卖的是假货
如果网上看到的和现实中一样,我无话可说
下午和人家约好了时间,急着出去,没时间要老板马上就处理,想留到晚上回来解决,但是晚上没见到老板,原来他并不住在店里,房东倒是住在隔壁。
把小伙计找来,让他看了看房间情况,想要换个宽敞一点的,带不带卫生间都没关系。
我们给老板打电话(澳洲打手机很贵)老板说了一句,就没声音了,给他家里联系,也说他不在。后来据他说洗澡时候,手机掉水里了。
时间一天天在过去,老板一直都没露面
我住的这个房间价格是最高的,也许带卫生间的房间都很小,而任何一个不带卫生间的房间价格都要比这个便宜,老板不是傻子,按照我们的约定,换给我不带卫生间的,意味者装进口袋的钱,还要拿出部分来退给我点,我想他肯定不乐意,所以老是找不到他。

我从来都没说过什么嫌不实惠,什么想再次优惠的话,我只想换个房间,能住的宽敞一些,让我能走路,再说墙上也不干净,衣服老是擦到,还真不舒服。

走的前一天晚上,老板终于出现了,最后一天,再克服一下吧
老板抱歉由于这几天忙碌没有及时给我们换房,为了平息没我们的怨气,主动提出第二天送去机场,可能晚上睡在床上想想,又后悔了,干脆不来,可也不提前告诉一下
第二天一早,时间到了,却没人来,和老板联系,老板倒是一副很着急的样子,表示想要飞车赶来送我们去机场,可是他家有点远,赶过来怕来不及,建议我们打车,还说他可以承担30,剩下的我们自己出。
我说昨天不是说的好好的,现在由于妳的原因出了问题,要出,你该全部出。老板挂机
我拨打了出租车预定电话,拖着行李出去半路和司机碰头,
小孩送我们出来,天在下雨,我让他回去,他和我们道了别,祝我们顺利
~~~~~~~~~~~~~~~~~~~~~~~~~~~~~~~~~~~~~~~~~~~~~~~~~~·
既然老板口口声声要把$34打给我,那我再说不要就不对了了,我的卡号你该知道的,工行的,打款后有机会通知一下
~~~~~~~~~~~~~~~~~~~~~~~~~~~~~~~~~~~~~~~~~~~~~~~~~~~~~~~~~~~~~··
至于那个农村出来的,读书并不多的小孩子能写出这些东西来,倒是大大出呼我的意料。看来是真人不露相,如果我真有什么对你所处的事实理解错误的地方。我这里就先道个歉。希望你在奥州的人生旅途能多一些阳光,少一些阴暗。别与我一般见识。
。。。。。。。。。。。。。。。。。。。。。。。。。。。。。。。。。
中国越来越强大了,海外华人的地位也在提高
这些年来,国内发展也很快,消费者对各方面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你也该回来看看了,不要眼光还停留在你刚出国的那几年,很多国内招待所的设施都比你那里还好,还新,还干净

这些年,中国人的收入增加了,对各方面的要求自然也会也上升到一个新台阶。
我们新移民也不是乡巴佬,土包子啊


每个人都希望所见即所得,享有知情权是一个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而作为一个经营者,看到那么曾经多住过的客人认可你的店,为什么不自信点,上传一些能够真实反应房间情况的图片,换下那些会误导消费者的,根本埃不着边的房间图片来。这也是一个生意人应该具有的诚信品质

[ 本帖最后由 lilycat 于 19-2-2009 16:23 编辑 ]
作者: John-weixin    时间: 16-2-2009 18:16
标题: 回复 #2 maokk2005 的帖子
你好,我就是lilycat阿姨提到的那位伙计,叫John....因为有越多的不事实的情况牵涉到我,所以我想说几句,并澄清lilycat阿姨所说的几件事:
1.我是学cookery专业,每周不是presentation就是testing,还得工作。跟我同房间的也是留学生,他是房客,已住一年多了,每天也是学习跟工作,所以导致我们的房间比较乱。但是,请不要把我们的房间形容成储物间。
2.床单都是放在规定的柜子里,并不是在我的房间,在这的房客基本都知道放哪里。而且,更不是一包包的。
3.我每天早上工作3-4小时,住的免费(这个房间的rent是$175/p一周),房间还有电视,冰箱,宽带,每周工资200刀(这个条件对留学生来说是很不错的)。这个工作有包住,并不包吃,而且我从来没说过这工作有包吃的。但老板很经常给我带午饭,nice!!!
4.至于充满思念,目光黯然,跟工作,老板之间扯不上关系,我想在外的留学生们都能深切体会想家的心情吧。。。
5 .还有我过的很好,来悉尼7个月,体重从118斤到现在的130斤.   
http://www.freeoz.org/forum/thread-82178-4-1.html #103,你说到“老板答应小孩包吃包住”,我只说过住的免费,根本就没说过包吃。
而今天在#174,你又提到“我问过一些位置差不多的店,价格比他家便宜,条件也要好些(他那伙计也承认这个是事实)”我甚至都没听你说过,你怎么会说我承认这个事实了。所以对你的这些编造的事实,我很气愤,我也并没有惹到你,你怎么把我多次牵涉在内,你也知道老板会看那个帖子,而你却还一直编造关于我的事实,你又出于何种目的,是想让我被老板骂一顿或者抄我鱿鱼,可惜老板不是这样的人,所以你达不成你的目的了。
当我看到#182,你说到“那个男孩说的,就他一个人,顶多一周一次厨房卫生,做多了他也很累的他反正200刀一周的微薄薪水,偶尔偷懒一下,也是有的,要是有其他地方,我想他绝对不会对你这里有丝毫留恋的,每周区区200刀,你以为很多吗?你会要他每天搞卫生?请你计算一下,时薪多少?。。。”我忍无可忍了,我也不想说什么,你不应该谎话连编,怎么不坦诚点,你编造我的故事,说我坏话,我一个小孩,你有必要这样对我吗?把我当成谈论的话题,愚弄的对象。。。事实说话,说良心话,这是我的劝告,本人担保我以上说的每句话属实,需要考证的话,可联系我

[ 本帖最后由 John-weixin 于 16-2-2009 21:07 编辑 ]
作者: desert119    时间: 16-2-2009 18:46
原帖由 John-weixin 于 16-2-2009 19:16 发表
你好,我就是lilycat阿姨提到的那位伙计,叫John....因为有越多的不事实的情况牵涉到我,所以我想说几句,并澄清lilycat阿姨所说的几件事:
1.我是学cookery专业,每周不是presentation就是testing,还得工作。跟我同 ...


可怜的孩子。
作者: 长腿兔子    时间: 16-2-2009 18:59
这贴,越来越热闹了.我也在那里住过,老板和楼主提到的小伙计都见过.刚到时没有带卫生间房间,因为带着孩子,老板调了一间带卫生间的房间给我们,而且让给我们房间的也是前两天刚到的新移民,我们后来还一起拼车去机场同一天去MEL.在这里认识了一些朋友,后几天都是一起在悉尼游玩,也和老板聊过天和我LG还是校友,在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我觉得那几天过的还是很愉快的.每天晚上吃饭的时候大家就在一起分享白天的经历.以至于后来到了MEL住了YHA,满眼全是老外了,反而有点不习惯了.如果住酒店当然条件要比这样的好,但我和LG更喜欢和别人聊天,所以我们选择的都是有公用厨房的地方住,我们的小家伙在 YHA更是和一对爱尔兰老头老太太玩的不亦悦乎.我觉得出门在外,要求不要太高,也不要什么都和国内比,这样玩的也会更开心一些.
作者: amandaff    时间: 16-2-2009 19:01
原帖由 yive 于 16-2-2009 13:53 发表
各位TZ:

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Tina,是carnarvon Lodge的老板之一,非常感谢来自中国同胞对我们旅馆的支持和帮助。
我们的旅馆坐落在悉尼海港大桥下,距Milson Point火车站5分钟的步行路程,出火车站后拐三个 ...

再次提醒楼主,请把你帖子中有关广告性质的部分删除,否则此帖子将被转移到广告板处理。
作者: iambaixiaobai    时间: 16-2-2009 19:40
标题: 回复 #18 John-weixin 的帖子
John是个非常非常nice的小孩,看你发的这个帖子心里真难受,
我相信你嗒,你可能不记得我了,我第一次见到你在后院,
还有一次你在拖地,我在上网给你倒地方,
消消气~自有公理在的~

[ 本帖最后由 iambaixiaobai 于 16-2-2009 20:42 编辑 ]
作者: Sydneyman    时间: 16-2-2009 19:41
标题: 坛子真热闹
马上开学了。 刚从国内回来!  去年在LODGE住过两周, 印象很好。
   每个讲和谐 宽容的 华人应该都有其基本的判断力。
作者: decei    时间: 16-2-2009 20:47
怎么像出了大事
作者: ccen    时间: 16-2-2009 21:10
刚登陆就收到一堆报告,都是关于这个帖子的,双方都出来说话了。是误会就澄清清楚。
作者: ztdc    时间: 16-2-2009 22:06
这次真长见识了,呵呵

原帖由 yive 于 16-2-2009 13:53 发表
各位TZ:



对于Lilicat女士在网上所发表的文章,我想把事实的所有经过向大家说说:
这位女士是在网上向我们订的房间,要求预定4天带卫生间的双人房。网上公开价格是每天$105(因为低于一周我们是按天计算)。 ...

作者: eva_kong    时间: 16-2-2009 22:21
越来越多人出来讲话了
作者: ritz    时间: 16-2-2009 23:06
标题: 回复 #29 lina 的帖子
说到你wii改机的帖子,怎么问你问题都不回呢? 悉尼的Wii怎么会比上海贵一倍还有多呢?
作者: joanalau    时间: 17-2-2009 00:34
大家讨论的是哪家店啊?楼主方便站内短信联系我一下吗?我三月底会登陆悉尼,找店中呢,哪位TZ帮个忙,把LZ店的网址给一下?
作者: maokk2005    时间: 17-2-2009 01:23
行了,最好是场误会,说开了就行了。
对于旅馆老板来说这可是件好事,第一,锻炼了危机公关的能力,如果够聪明,处理得当的话,坏事可以变好事;第二,广告效应,甭管什么名声,反正吸引眼球了,有眼球就有商机。
鉴于我的贡献,下次我去住店的话,应该打八折。
我的总结完了。
作者: boskey    时间: 17-2-2009 01:35
原帖由 John-weixin 于 16-2-2009 19:16 发表
你好,我就是lilycat阿姨提到的那位伙计,叫John....因为有越多的不事实的情况牵涉到我,所以我想说几句,并澄清lilycat阿姨所说的几件事:
1.我是学cookery专业,每周不是presentation就是testing,还得工作。跟我同 ...



John,你还记得我吗?记得去年九月份刚到悉尼的时候,在旅馆门口敲门,就是你给我开的门:) 不知道最近消防警报还误触发吗?哈哈,很怀念啊。希望你的学业顺利,对你无辜卷入一场纠纷表示深切sorry! 有些事情该澄清就得澄清,客观事实重于一切!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7-2-2009 03:20
事实越辩越明,是不是好老板大家自有判断,希望以后这种误会越来越少,希望楼主尽快把网站的图片更新,那可是门面啊.
作者: neal    时间: 17-2-2009 09:52
老板是不是好老板,店是不是好店, 我不知道。既然lilycat女士花大力气来complain这家店,我想店的不足是可能是存在的。

但是,个人更鄙视这种隐瞒事实,甚至编造谎言的投诉。如果lilycat女士能解释这一点,这个事件才算圆满解决了。

否则,这是不是也是鬼佬“永远不会明白的”一种“中国文化”?
作者: KYLIE2008    时间: 17-2-2009 10:17

作者: selinayang2000    时间: 17-2-2009 10:18
标题: 回复 #31 joanalau 的帖子
Hello, 我曾经在lodge工作过~~  旅馆的网址是www.carnarvonlodge.com
BTW, 欢迎来到悉尼~~
作者: selinayang2000    时间: 17-2-2009 10:19
标题: 回复 #32 maokk2005 的帖子
哈哈,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去了吧,因为据我个人推测,你很可能已经去过了哟~~~~马甲同学!
作者: wx888    时间: 17-2-2009 13:56
标题: 几点体会
Lilicat女士有权谈自己的看法,但一定要全面如实地说明情况,否则就会误导网友。以我在去年3--4月在 Lodge 居住的经验,可以谈几点体会:
    第一,悉尼的宾馆住宿费用我感觉在全世界来讲属于非常贵的,大概比伦敦和牛津的还贵些。我当时也是比较了好几个旅馆,最后才选定你们这里。应该说以地段、安全程度来讲,你们价格是最低的;
    第二,按周住宿费用与不足一周按天计算付费,差价是很大的。这是事实,国外都这样,可能国内刚去的同胞不好理解。你给她已经优惠了那么多,Lilicat女士内心应该是感谢的,不过没有说出来而已;
    第三,就房间的设施来讲,如果将房费由外币换算成人民币,与国内等价的宾馆设施比较,确实差距很大。Lilicat女士对房间设施有意见是可以理解的。就此而言,中国的宾馆我认为在全世界来讲都是最好的,当然大部分宾馆的服务需要改进。但在外国,这种价格这种设施是普遍正常的,这一点刚出国的同胞也要理解。
    总之,还是要相互理解,把事实和道理说明就行了,大家是会有客观正确的判断的。你一向对同胞友好,热心帮助住宿的同胞,大家是会记住的。像你给我好些帮助,我们现在也成了朋友。希望你生意越来越好、朋友越来越多!
   
    董和平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国际宪法学协会     理  事
中国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学教授 / 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作者: 甲马    时间: 17-2-2009 14:01
标题: 回复 #41 wx888 的帖子
LS官好大啊

作者: PatrickGuo    时间: 17-2-2009 14:09
原帖由 wx888 于 17-2-2009 14:56 发表
Lilicat女士有权谈自己的看法,但一定要全面如实地说明情况,否则就会误导网友。以我在去年3--4月在 Lodge 居住的经验,可以谈几点体会:
    第一,悉尼的宾馆住宿费用我感觉在全世界来讲属于非常贵的,大概比伦敦 ...

后面的名片,看得出来是专家啊啊
作者: ubuntuhk    时间: 17-2-2009 14:11
标题: 回复 #42 甲马 的帖子
在FreeOZ大家都是平等的,希望这里能给大家提供一个交流互助的空间,我们允许各种声音存在,但也希望大家在对人对事发表评论时,尽量客观,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作者: maokk2005    时间: 17-2-2009 14:16
原帖由 selinayang2000 于 17-2-2009 11:19 发表
哈哈,我想你应该不会再去了吧,因为据我个人推测,你很可能已经去过了哟~~~~马甲同学!


马甲?
谁?
我?
你去问问zht就知道我是不是什么马甲了。
你以为谁都跟你一爱好呢?
现不现啊你?
我一穷人,大车店都住不起,何况你们那么高级的旅馆了,咱到哪里都是风餐露宿。

[ 本帖最后由 maokk2005 于 17-2-2009 15:47 编辑 ]
作者: ma.qy    时间: 17-2-2009 14:17
我原本不打算去楼主的旅馆。
但是现在那里是我的短登的第一选择。我不是马甲,不是枪手,我是一个有自己独立大脑和思考能力的移友。
至于要喷的,要骂的,请省省。
作者: maokk2005    时间: 17-2-2009 14:42
原帖由 wx888 于 17-2-2009 14:56 发表

中国宪法学研究会   副会长   
国际宪法学协会     理  事
中国西北政法大学   宪法学教授 / 国际交流中心主任


久仰久仰 幸会幸会 哈哈
作者: ritz    时间: 17-2-2009 15:22
标题: 回复 #41 wx888 的帖子
wx888的个人信息 http://freeoz.org/forum/space.php?action=viewpro&uid=51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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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衣冠禽兽    时间: 17-2-2009 15:43
和平和平和平
作者: selinayang2000    时间: 17-2-2009 16:45
哎~退一步海阔天空嘛,理解万岁~~
作者: c2j    时间: 17-2-2009 17:24
原帖由 ritz 于 17-2-2009 16:22 发表
wx888的个人信息 http://freeoz.org/forum/space.php?action=viewpro&uid=51194


有亮点!此帖还有得搞!搬凳子看大戏!
作者: desert119    时间: 17-2-2009 18:24
其实稍微混些freeoz的明眼人都看得出,里面谁是些马甲在那里兴风作浪的-----那些喜欢用马甲的人是最擅长攻击别人用马甲的了。
作者: karrigen    时间: 17-2-2009 21:12
最好有人出来总结一下,看吵架贴太累了~~~~
作者: davi00007    时间: 17-2-2009 22:43
原帖由 boskey 于 17-2-2009 02:35 发表



John,你还记得我吗?记得去年九月份刚到悉尼的时候,在旅馆门口敲门,就是你给我开的门:) 不知道最近消防警报还误触发吗?哈哈,很怀念啊。希望你的学业顺利,对你无辜卷入一场纠纷表示深切sorry! 有些事情该 ...

呵呵,说起消防警报,我也经历了,据说是某个房间有人洗澡温度太高了,当时下得赶快跑下来,两辆消防车来了告诉我们啥时没有,我还跟着消防员上去敲门也没敲开,第一次经历消防警报,呵呵,不过我去年在那里住了两个多月,印象中没有这么个小孩呀
作者: 自然    时间: 17-2-2009 23:36
马甲一大堆

[ 本帖最后由 自然 于 18-2-2009 00:38 编辑 ]
作者: ribeka    时间: 18-2-2009 06:58
看过,飘过,这个酒店到底好不好啊?
作者: freeray    时间: 18-2-2009 07:28
我看晕了

10#和6#就是一个人嘛,怎么那样说话咧,晕菜~
作者: MacroJ    时间: 18-2-2009 07:42
来迟了,
作者: kennyxue    时间: 18-2-2009 08:56
归根结底, 问题还是在于不了解澳洲的情况和习惯。 如果就严格按照合同来执行, 白纸黑字的, 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要改来改去的,都没什么问题。  恐怕也就是在华人店才有讲价的说法,中国人太没有严格履行合约的意识了。老外的店,谁给你讲价啊, 即使觉得价格高了,你自己答应签字后, 就应该承担这不太大的差价。
我不是马甲。只是路过顺便说几句。
作者: crystalsea    时间: 18-2-2009 10:37
标题: shameful lady
unbelievable
作者: halend    时间: 18-2-2009 11:43
个人一点浅见:厚德载物,和气生财,商家无论有多少道理,也要检查自己的问题,遵循: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是对的原则,何况作为一个旅店,它还需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有责任让你的客户满意,让你的客户温暖,宾至如归呀。也许你每天接待许多的客户,不能察觉自己的一些小小的问题,而客户可能因为这些小问题弄得如坐针毡,快乐指数受到一定的影响,可作为商家却不能指责客人,只能是宽厚待人,包容一切,严于律己。我只是实话实说,我们都要做客人的,而我现在正是商家,以上我提出的,我可以做到。
作者: 8戒    时间: 18-2-2009 12:00
这帖子马甲满天飞。没有借鉴意义了。
作者: Komodo    时间: 18-2-2009 12:00
原帖由 halend 于 18-2-2009 09:43 发表
个人一点浅见:厚德载物,和气生财,商家无论有多少道理,也要检查自己的问题,遵循:客户是上帝,客户永远是对的原则,何况作为一个旅店,它还需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有责任让你的客户满意,让你的客户温暖,宾至如 ...


我个人觉得还是要看对象吧,客人永远是对的也有个限度,不至于我进店拿东西不付钱也是对的
双方觉得有问题最好还是按照条款合同办事,个人理解
作者: c2j    时间: 18-2-2009 12:32
技术员能不能把帖子里的马甲亮一下?看一下ip应该就知道了吧。
作者: 长腿兔子    时间: 18-2-2009 12:59
是不是马甲,稍微混FREEOZ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贴,大家可要把眼睛擦亮了
作者: chibang1974    时间: 18-2-2009 13:06
原帖由 amandaff 于 16-2-2009 20:01 发表

再次提醒楼主,请把你帖子中有关广告性质的部分删除,否则此帖子将被转移到广告板处理。


动不动就说别人是广告,被人攻击也不可以表白吗??
作者: 小眉留    时间: 18-2-2009 13:32
看到天朝人在国外仍旧能够保持不团结不合作不沟通等等天朝特色,真是由衷的感到一种莫名的‘喜悦’和‘悲哀’
作者: halend    时间: 18-2-2009 13:32
标题: 回复 #63 出国_ 的帖子
客人永远是对的是商业理念,是自我约束的道德情怀,跟“我进店拿东西不付钱也是对的”完全是风牛马不相及。
作者: maokk2005    时间: 18-2-2009 13:40
原帖由 halend 于 18-2-2009 14:32 发表
客人永远是对的是商业理念,是自我约束的道德情怀,跟“我进店拿东西不付钱也是对的”完全是风牛马不相及。


聪明人 成熟理智的商家

作者: JENNY.P    时间: 18-2-2009 15:05
以后多沟通
作者: 暖风    时间: 18-2-2009 15:44
标题: 我还想说几句
第一.        每个人住店时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信用卡号码,邮箱地址,家庭地址。。。那都是根据你网站预定房间的要求留的,对你也是充分信任的
我觉得,那篇帖子纯属那位女士发的短登感受帖子,后面是老板出来说明缘由也就行了,本来有些事情,有些争议无可厚非。可看到后面,老板居然把lilycat ***女士的一个私人信息都挂上去了,还写的一清二楚,这个就是老板你的不对了,她只是住店客人,对你的住房有点意见而已。
你不是也承认图片不是真实房间的
现在你在帖子里面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对客人隐私是多不尊重?这个我想也太怕了吧。那以后谁要是住了你的店,启不是只能说好话,不能说坏话了?我想后面打算去你那里的客人
怕是会有所顾忌吧
第二嘛。观注了几天你们的帖子,这位女士似乎很不顺啊,人是挑剔了点,我老婆也是那样的人,女人嘛,可以理解。对初次登录的新移民来说,到一个陌生的国家去,从买机票,租房或订房都是第一次做这些事情,国外的网站如何操作难免会不熟悉。两边信息不对称,不了解当地情况,上当受骗的事情也是有的。
这个只有借鉴FREEOZ里面前辈们的经验帖子来让自己少走弯路。
我还是本着同是中国人的想法。出国能相遇就是缘。既然双方都有些不足之处,能退一步就退一步吧。
第三点,我真有点怀疑,是不是店主故意造出一热点在这里做广告啊。

[ 本帖最后由 暖风 于 18-2-2009 19:33 编辑 ]
作者: MacroJ    时间: 18-2-2009 17:55
越来越假,越来越有看头了
作者: jessie_he8021    时间: 18-2-2009 17:56
都成了FREEOZ最大悬疑了
作者: fullar    时间: 18-2-2009 19:03
我觉得这位店主说的话还是比较诚恳。很多的TZ 说店主作广告,做托什么的,我到觉得没什么。店主很详细的把事情解释清楚了,就算顺便打打广告也无所谓,毕竟是生意人嘛!就算真的像有些TZ 说的有托什么的,我想也还会有后来人去LZ的店里,如果真的觉得名不符其实,大家也应该会来客观评价的吧。
下次如果再去悉尼,我会去LZ的店里住住。第一次登陆的时候,先是到的悉尼,原本已经在网上订好旅店了,结果一到那,那位老板说是另一个店。然后我在寒风中等了半个多小时(行李很多,我守着行李,LG 一个人去找旅店),结果居然是店已经住满。我跟LG使劲抱怨,不是老外比较讲信用吗?怎么可以这样?后来又只好从新找旅店了。
作者: 8戒    时间: 18-2-2009 19:19
呵呵,这帖子有意思,看好戏了。
作者: ADAD    时间: 18-2-2009 21:14
经过调查,lilicat,就是帖中人,是上海居民。
作者: ADAD    时间: 18-2-2009 21:22
原帖由 ADAD 于 18-2-2009 22:14 发表
经过调查,lilicat,就是帖中人,是上海居民。



而且是传说中的“上海气质” Female.
作者: goldensun    时间: 18-2-2009 21:38
Sydney有这么便宜的旅馆啊,我怎么不知道?
我是我自己的马甲
Sydney随便租一个房子,房租就是400-600块一周,还不带家具,电费煤气费自负,宽带电话自己装,什么都要自己掏钱。

所以以这样的价钱住Sydney的旅店,实在不应该有什么期望,有张床有电灯有厕所就不错了。

[ 本帖最后由 goldensun 于 18-2-2009 22:39 编辑 ]
作者: MacroJ    时间: 18-2-2009 22:31
看来看去,怎么我总觉得双方都没有说实话都有所保留呢
作者: daxiao    时间: 18-2-2009 22:44
标题: 回复 #79 MacroJ 的帖子
嗯,看来是的,不过感觉原告保留得更多,而且她在另一帖子的一些言辞可以说是DISGUSTING, 我倾向被告这一边
作者: 认真    时间: 18-2-2009 22:58
我个人还是比较相信lilicat说的情况的,毕竟是第一次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很多事情都是第一次做,对于新移民来说是很困难的,遇到不顺利发发怨言是可以理解的.我想每个新登陆的国人都希望得到温暖的帮助吧,可从lilicat的贴子里面我没有感觉到她得到了温暖的帮助.

店主是可以站出来发贴说明情况的,但是漏出lilicat的私人信息就不太好了吧,想想总归是lilicat信任你在先的哦.
希望店主能将现在店内的相片贴到网上,让大家看到一个真实的环境,否则只能越描越黑了呢
作者: MacroJ    时间: 18-2-2009 23:18
标题: 回复 #80 daxiao 的帖子
呵呵,我觉得,双方都有错,一个没交代详情,一个就耍手段

[ 本帖最后由 MacroJ 于 20-2-2009 00:16 编辑 ]
作者: aric_cui    时间: 19-2-2009 13:38

看了半天,越看越晕,freeoz整个法庭吧。。。
作者: pudongshcn    时间: 19-2-2009 23:09
标题: 看lilicat的遭遇的读后感
从头看了一遍, 总结一下对 lilicat碰到的那个店老板的感觉:
       1.  此老板不够厚道, 挺势利的, 对客人不是同等对待, 看人打发,( 因为有回贴说老板好的,假设回贴的人真是住过此旅馆的客人,但此老板对lilicat不太好却也是实情).
       2.  虽说自古以来无奸不商,但此老板比较短视,斤斤计较, 不是做生意的材料,干什么肯定最终都不能成功的,肯定是个扶不起的阿斗(从lilicat要求换房间可以看到,不明白换个房间对此老板有什么不利?).
       3.  此老板很糊涂,有点鼠目寸光,忘记了自己是个老板,而不是个小混混, 你不能做到或不想做到的事情,就不要随便答应客人,遇到事情就胡乱承诺应急,过后就忽悠. 看来此老板肯定不是第一次干此类事情,估计一辈子也就当个小老板的命,lilicat也不必生气了(从此老板头天临时答应送lilicat到机场的事情可见).
作者: shaly    时间: 20-2-2009 16:39
我在悉尼住的是 Central 附近的一家旅馆,5分钟步行可以到central station, chinatown  交通很方便,很干净,价格也还可以

说得太清楚,人家怀疑我做广告。哎

[ 本帖最后由 shaly 于 21-2-2009 02:42 编辑 ]
作者: 8戒    时间: 20-2-2009 17:37
哎,有些人论坛混得太少,有时候越说越XX,马甲们还是回家睡觉吧。实在不行FreeOZ要搞个商业信用调查局来检查这里做广告商家的信誉了。说实话我感觉这里做广告的商家并不是十全十美的,所以各位网友自己要有鉴别能力。
作者: ADAD    时间: 21-2-2009 16:45
原帖由 ADAD 于 18-2-2009 22:22 发表



而且是传说中的“上海气质” Female.




收到上海气质Female lilycat的短信息回复:

我对旅店的描述,绝对客观,我没有误导大家

我是哪里人,有什么关系?

->干嘛要发我短消息? 论坛要来干嘛的! 真是的~!
作者: 无极    时间: 21-2-2009 16:57
楼上的不厚道。
作者: seawindau    时间: 21-2-2009 18:53
87#楼的 你还真不厚道,敢亮下你又是代表何方气质的吗?

就事论事,人家哪里人,关你屁事

看你所有评论,明摆一超级马甲

[ 本帖最后由 seawindau 于 21-2-2009 20:03 编辑 ]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1-2-2009 19:15
原帖由 aric_cui 于 19-2-2009 14:38 发表

看了半天,越看越晕,freeoz整个法庭吧。。。



FreeOZ只提供给大家交流的平台,不做评判或裁决。(人身攻击除外)。
作者: seawindau    时间: 22-2-2009 00:32
原帖由 ADAD 于 21-2-2009 17:45 发表




收到上海气质Female lilycat的短信息回复:

我对旅店的描述,绝对客观,我没有误导大家

我是哪里人,有什么关系?

->干嘛要发我短消息? 论坛要来干嘛的! 真是的~!


论坛既然设置了这项功能,就是让大家使用的。
老板在帖子里公布出人家姓名,你在帖子里面公布出人家发给你的信息
虽然把名字换一换,小人惯使的那些个卑鄙伎俩却还是一摸一样的
作者: ADAD    时间: 22-2-2009 14:01
原帖由 ADAD 于 21-2-2009 17:45 发表




收到上海气质Female lilycat的短信息回复:

我对旅店的描述,绝对客观,我没有误导大家

我是哪里人,有什么关系?

->干嘛要发我短消息? 论坛要来干嘛的! 真是的~!



那个店住估计也有点毛病吧~~赚钱方面~~上海气质mm看了眼红~~

不过,实话实说,某些人心胸特别小~ 老是想占少便宜~
作者: ADAD    时间: 22-2-2009 14:05
原帖由 ADAD 于 22-2-2009 15:01 发表



那个店住估计也有点毛病吧~~赚钱方面~~上海气质mm看了眼红~~

不过,实话实说,某些人心胸特别小~ 老是想占少便宜~



声明:谁我都不认识,过客一个。  不过,看到上海气质mm的投诉,觉得她没有出国住过店,你们去到欧洲所谓的4星或者部分5星酒店样子就是那样的,最漂亮的酒店都在中国!!呵呵~
作者: seawindau    时间: 22-2-2009 16:48
楼上的,您看来是吃公家饭的,出门见过不少世面吧?我对你真是佩服加嫉妒,十几亿人民,有多少出过国门,一辈子都没有出过村门的还有呢。
目前这个论坛里好多人还为去澳洲在努力,即使等到那一天,如果不是花公家的,谁会用自己的辛苦钱去四星,五星享享福。看来您官职特别高,下次但愿能沾粘你的光,让我在澳洲也跟着您享受一回五星酒店吧
作者: sotmaomao    时间: 23-2-2009 01:02
真是学习了!!!!!都挺厉害!!!!!
作者: 暖风    时间: 23-2-2009 13:33
这个事情都已经过去好久了,当事人自己都不理了你们这些人啊,还在这里吵吵闹闹的,唯恐天下不乱,真是在家闲着没事做
作者: rich    时间: 23-2-2009 19:18
凑凑热闹
作者: akaka    时间: 7-9-2010 14:03
我是从有人问这个家庭旅馆的联系方式的帖子跟到吵架贴又跟到这个帖子的,本来还有兴趣看看吵架贴,琢磨一下谁是谁非的。但是看到这里,无论是商家和客户谁对谁错,就冲着老板随意在网上泄露客人隐私这一点,我是坚决不会选择这样的商家。太可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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