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了澳大利亚旅游签证,2017年3月中旬去了澳大利亚,在布里斯班约ANDY见面。本来说好了第二天下午见面,他却说临时在墨尔本出差让一个同事接待我。等我来到公司(地址33 sanders st. upper mount gravatt),发现只有三四个人在收拾东西,询问他们说公司准备搬家,现在暂时在这里。等了十几分钟后,一个自称ANDY朋友的人和我聊了些雇主担保的具体事项,我说当时定不了要回去与家里人商量。回国后ANDY一直不断催促,以雇主资源稀缺,移民政策变化和名额有限等理由诱导我赶紧交定金,在他的花言巧语包装下,5月份我决定做雇主担保。他用微信发给我合同(附件1)但并没有公章和签名,问他解释说雇主担保的形式不合法不能明面写合同。我按要求提供了职业评估(自己申请的),学历证明,护照、雅思(4个6),公证书等各项移民局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