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combread 于 21-5-2012 14:53 发表
freeoz顶多是个管理不当,没有责任的。
就像在facebook威胁kill Obama会被逮捕,发表种族歧视言论会被起诉,但facebook是没有责任的。
原帖由 combread 于 21-5-2012 14:56 发表
freeoz确实是个自由的论坛,我也一直是个铁杆粉丝。
但自由,言论自由,是以不干涉他人的自由,不引起他人反感之外的自由。开party放音乐是自由,但深夜你还开party放音乐会有警察敲门的。
原帖由 combread 于 21-5-2012 18:45 发表
再次说明,我希望看到反对的人,以及反对的理由。
我已经把证据和理由都找了一部分贴出来。
而不是进来就是给扣个大帽子,没有真凭实据的乱说。
原帖由 combread 于 21-5-2012 14:16 发表
我联系过我的律师朋友,让他看过这人在freeoz的一些言论。他告诉我,因为BBS是公共空间,他的这些言论完全构成了种族歧视,可以起诉。
如果有人愿意和我一起联名起诉,请短我。
原帖由 老林 于 21-5-2012 21:12 发表
以前我曾经跟他认真过一次,咱们网站有个网友给我发短信说:他是个小留学生,半大孩子,别和他计较。从此,就没再理过他。建议泥巴还是先在论坛的家园建设版投诉他吧。![]()
原帖由 combread 于 21-5-2012 17:04 发表
我打电话到法院,他们说这种案件没有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不能起诉立案,否则无法发传票。然后他们说我可以联系警方,警方可以取证并且尝试找到真人。
我对警方的效率很有疑问,还没打电话去警局。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1-5-2012 22:00 发表
我记得柏杨曾经写过一本书,名字就是《丑陋的中国人》,内容尖锐。很明显的事实是,柏杨到死也没有被以种族歧视定罪,但这本书当时放在澳洲出版会是什么结局,真不得而知。
这里有个问题,种族歧视的标准是什么。不 ...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1-5-2012 22:00 发表
我记得柏杨曾经写过一本书,名字就是《丑陋的中国人》,内容尖锐。很明显的事实是,柏杨到死也没有被以种族歧视定罪,但这本书当时放在澳洲出版会是什么结局,真不得而知。
这里有个问题,种族歧视的标准是什么。不 ...
原帖由 diamond168 于 21-5-2012 22:51 发表
1. 那本书我仔细地看过,不知道你是否看过。
2. 也希望你仔细看我的发言,我没有下任何结论。我也指出柏杨的言论在澳洲很可能被定为种族歧视。
3. 希望你先看懂别人的发言再给人下结论,这样会更客观些。
原帖由 god_lord 于 22-5-2012 00:26 发表
任何的开放自由都是建立在尊重他人,尊重自然规则的基础上。
你在美国的公开论坛和媒体上侮辱黑人试下,
或者你在德国公开发表纳粹言行,你看看会招致什么后果!
具体看,哪里都有好人,坏人, 中国人也是有好有坏,凭什么一股脑的把华人全打倒?
绝对支持楼主!!
原帖由 god_lord 于 17-5-2012 23:51 发表
真搞不明白一些人了, 同性恋当然是不正常的,毫无疑问。现在有些人不知道什么心理,搞的好像不是同性恋就不正常一样。
我们说不歧视同性恋,不是说认可同性恋。而是要帮助他,走上正轨。就像我们不其实艾滋病病人一样,
病人值得我们同情,和帮助,但是艾滋病绝对是一种病,要去治愈。对待同性恋也是这样一个态度!
可笑之极!
种族通婚代表着人人平等,
而同性恋完全是一种病态,
别说同性恋不应合法化了,它更应该看做一种病态,需要被治愈!
我所说的符合圣经的道
符合自然规律
还是那句话,你的辱骂,暴力,我不会介意
我会为你祷告,求神看顾你!
你可以了解下,圣经中神对同性恋的厌恶和愤怒。
为你祷告:)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2-5-2012 00:37 发表
这事怎么说呢,我还是不能相信本身是中国人,又真的会这么鄙视中国人的,尤其这位估计还是个男的。无非是小孩说点偏激的话博眼球。你至于这么较真么。再说这又本是个华人论坛,相当于内部的自我批评,又不是公共场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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