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柴进 发表于 23-12-2011 20:34:24

给青山上一课,什么叫做程序正义

前一段时间和青山辩论,我骂你制度建设还很“嫩”,说你既无治论坛之才,又无容人之量。

这是爷们之间的直言,你如果象个娘儿们一样介意,那我先向你道个歉。

鉴于你的民主理论水平还停留在投票表决、多数人获胜这个程度上,莫七爷我就给你上上课。

看你一天到晚把程序正义挂在嘴边,我就先给你讲讲,什么叫程序正义。

所谓程序正义,是指“看得见的正义”,它是英美人的一种法律传统。这源于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Justice must not only be done, but must be seen to be done.

用最通俗的语言解释,程序正义的意思是说,案件不仅要判得正确、公平,并完全符合实体法的规定和精神,而且还应当使人感受到判决过程的公平性和合理性。换句话说,司法机构对一个案件的判决,即使非常公正、合理、合法,也还是不够的;要使裁判结论得到人们的普遍认可,裁判者必须确保判决过程符合公正、正义的要求。因此,所谓的“看得见的正义”,实质上就是指裁判过程(相对于裁判结果而言)的公平,法律程序(相对于实体结论而言)的正义。

程序正义,不是你意思里的那个----“只要按照程序判决,结果就是正义。”这是很幼稚的想法。

谈完理论,我们来举个实例。

我弹劾Viola、牧马人、图兰朵三位版主分别违反FreeOZ的宗旨和精神、违法版主条例、违反版主室版规。你们判决了,公开了,没错。但是你们把我的原始提案的内容不公开,却公开一个秘书代提的提案,里边只有我原始提案的链接。但是网友没有权限,不能看到我的原始提案。

这样,所有网友就不知道我弹劾他们什么,事实是什么,你们判决依据又是什么了。

网友连“程序”都看不到,更无从谈“正义”了。

当然,你们的依据是:内版信息不能公开。那么这个案例违背了提案公开的精神,开了一个很不好的头,因为,以后所有的提案只要是内版提出来的,就都可以以保密为借口不公开了。你们这个制度不是自相矛盾吗?

既然你们要公开,却又赏给普通网友一个打不开的原始提案链接,你们的态度是认为我的提案不合格式。我的提案不合格式,你们不受理就是了,为什么一边要受理,一边又说我提案不对?这不是自打嘴巴是什么呢?

我的感觉是,你们这样搞,为的是好忙不迭地开掉图兰朵、保护牧马人和Viola,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们甚至还临时通过一个“代为提案合法”的提案,我在内版反对代提,miller就锁我的帖子,用这场闹剧来打压我的不同意见。

既然如此,你们从今以后,凡是想干什么,就搞个提案让五个猪头通过就是了,不要用提案公开这个牌坊。行不行?

哦,对了,你们那个““秘书代为提案合法”的提案”呢,怎么不在家园公开一下?这样,下次你们再炮制一个“”“秘书代为提案合法”的提案合法“的提案”,我们也好知道,你们在里边如何玩弄民主的。

下课。

7宝 发表于 23-12-2011 20:38:00

原帖由 mohan29 于 23-12-2011 21: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前一段时间和青山辩论,我骂你制度建设还很“嫩”,说你既无治论坛之才,又无容人之量。

这是爷们之间的直言,你如果象个娘儿们一样介意,那我先向你道个歉。

鉴于你的民主理论水平还停留在投票表决、多数人获 ...

老大,您错啦,现在多数人的表决都不作数啦。

青山 发表于 23-12-2011 20:44:16

我这么说吧,你的问题就在于先入为主地相信了自己的这个判断。

事实上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你提的那个提案,确实不足以罢免牧马人和viola。不然我一定会支持。

你把我们维护制度明确性的努力,当作袒护谁,按照这个思路下去,我说什么你都听不进去了。

原帖由 mohan29 于 23-12-2011 21: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感觉是,你们这样搞,为的是好忙不迭地开掉图兰朵、保护牧马人和Viola,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们甚至还临时通过一个“代为提案合法”的提案,我在内版反对代提,miller就锁我的帖子,用这场闹剧来打压我的不同意见。

7宝 发表于 23-12-2011 20:45:54

给个连接,不要说我胡说哦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98447&page=1&fromuid=71077#pid3934319

青山 发表于 23-12-2011 20:47:57

提案公开不是个牌坊。一开始FreeOZ根本没有提案公开。

如果不为了让大家监督,我当时为什么力主提案公开?

而且还要公开每个投票的人?

最早的时候,FreeOZ就是猪头通过就ok了。而且都没有正式提案,只要猪头们打几个电话就定了。

包括现在家园版一些说FreeOZ是民主乌托邦的人,他们主张的就是几个甚至一个猪头拍板决定。

FreeOZ现有的公开机制也是我们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才有的。如果不是为了让大家监督,何必呢?

原帖由 mohan29 于 23-12-2011 21:3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既然如此,你们从今以后,凡是想干什么,就搞个提案让五个猪头通过就是了,不要用提案公开这个牌坊。行不行?

江南柴进 发表于 23-12-2011 21:14:51

;P ;P ;P ;P

maodoubao 发表于 23-12-2011 21:23:06

这里的确是可笑的民主,滑稽的free

江南柴进 发表于 23-12-2011 23:07:14

不尽可笑,滑稽。而且很阴险。

NEWGAY 发表于 23-12-2011 23:35:49

下面是同人小说:如有雷同,纯属雷同

如果不为了让大家监督,我当时为什么力主提案公开?

恕我健忘,最早而且一直力主公开操作间和议事院的好像不是青山这个ID 吧

我只记得在内部一有人提出公开这2个版的时候,是青山立刻说
要公开就全公开,技术室版主室d统统公开,这下版主们炸了窝,反对
呼声不绝于耳,好几次不了了之,最后搞了个阉割版的t提案公开。

版主们没有错,大家把版主室当作家,在里面撒娇,发嗲,上私房照
个人隐私太多实在不便公开。顺便提一句,最反对公开的是大胡子鲁智深。
哎呀不小心暴了一些内幕,冷笑一声,以解尴尬

melbourner1978 发表于 23-12-2011 23:37:59

原帖由 NEWGAY 于 24-12-2011 00:3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不为了让大家监督,我当时为什么力主提案公开?

恕我健忘,最早而且一直力主公开操作间和议事院的好像不是青山这个ID 吧

我只记得在内部一有人提出公开这2个版的时候,是青山立刻说
要公开就全公开,技术 ...
切,大胡子最两边倒了

NEWGAY 发表于 23-12-2011 23:40:40

记得当初要公开内版的初衷是内部的斗争,那个长尾巴老虎见不到那个光头鲁智深和蓝山内外2个面孔,说话内外有别,所以力主公开内部争议,让网友来评论一下的
可惜没有实现目的

江南柴进 发表于 3-1-2012 11:51:00

:lol :lol :lol

江南柴进 发表于 10-1-2012 21:12:03

青山,你到底想明白没有?七爷我忙,就不等你了。
:bye :bye :bye

noth 发表于 11-1-2012 15:13:06

原帖由 mohan29 于 24-12-2011 00:0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尽可笑,滑稽。而且很阴险。

阴险可能谈不上,就是有点一根筋,水平有限却又自认为真理在手.

江南柴进 发表于 12-1-2012 09:07:55

此贴搬走也不妥。请求管理员删除。多谢。

noth 发表于 13-1-2012 21:04:49

若真如摸汉和狒耳男所言,有那么些人怀着阴险的目的在操弄 FREEOZ,内版更应该放到阳光下晒一晒,以正视听。

迄今为止,我暂时还更愿意相信某人只是有点一根筋,水平有限却又自认为真理在手。但从另外一贴看,“阴险论”恐怕也非空穴来风,尤其是看到他面对问题顾左右而言他,并意图把火往旁人身上引,此非磊落君子所为(见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01448-3-1.html 中 83#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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