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matc 发表于 11-7-2011 19:53:02

投诉laurel_dyf 人身攻击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11-7-2011 17:1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原帖由 formatc 于 8-7-2011 22:28 发表
要是未婚就推荐饼叔和卡圣!~~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8-7-2011 22:33 发表
我能不能很认真的问几句:我朋友你认识吗?她什么地方得罪过你?你有大脑吗?

我认为:“你有大脑吗?”这句话是人身攻击。

91联队帅克 发表于 11-7-2011 20:10:10

支持楼主,怎么能问这个,太侮辱人了,哪里有人只有小脑的。

zzqg 发表于 11-7-2011 21:31:48

要看完整上下文,不能只看片段

liyuefu 发表于 11-7-2011 21:32:01

请提供原帖链接地址,谢谢

formatc 发表于 11-7-2011 21:36:59

点那个引用里面的橘黄色小点点就能链接到原帖了呢。

http://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67379&page=1#pid3589041

emilyli 发表于 11-7-2011 21:42:48

回复 #5 formatc 的帖子

此贴之前还有上文吧?:o

formatc 发表于 11-7-2011 21:43:05

在laurel_dyf的帖子里面有人说我的话是实话但是不太合适,于是我就马上编辑掉了,还希望引用我的话的同学也编辑掉,以为楼主就此打住了。结果laurel_dyf不依不饶,不但在那个原帖唧唧歪歪了一大篇,还另开一贴讨伐我。

对了,laurel_dyf的原帖是这个:
http://freeoz.org/ibbs/thread-966048-1-1.html

我不是没事来吵架的,不过如果您继续跳,继续人身攻击,姐也听着呢~~

formatc 发表于 11-7-2011 21:45:59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11-7-2011 20:2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没错,在人们的观念里是不靠谱
可是麻烦你们不要在这说,要想讨论这个问题另外开贴
我朋友说了要找未婚的吗?
不要来这个帖子没事找事,做点有脑子的事好不好?!
好好的一个征婚帖,看看被你们这几个脑子有坑的人搅成什么样?!

顺便投诉这个回帖同样是人身攻击,说“做点有脑子的事好不好?!” “你们这几个脑子有坑的人”

老顽童 发表于 11-7-2011 21:52:27

我刚才看了一下。
“油饼是单身未婚,怎么会找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呢?”Formatc啊,你说这句话伤人、歧视太深、伤一大片人。虽然你这句话不是人身攻击,但属于违法犯罪。如果我是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女人,我骂得可能比她还难听。
但laurel_dyf 说你没大脑,属于人身攻击,念及初犯,记警告一次。

formatc 发表于 11-7-2011 22:09:29

原帖由 老顽童 于 11-7-2011 21:52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刚才看了一下。
“油饼是单身未婚,怎么会找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呢?”Formatc啊,你说这句话伤人、歧视太深、伤一大片人。虽然你这句话不是人身攻击,但属于违法犯罪。如果我是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女人,我骂得可能 ...
老顽童您的观点是:
“油饼是单身未婚,怎么会找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呢?”这句话属于违法犯罪。

我收着了~


还请freeoz各位ZHT、管理员、版主和议事员 等等各位管事的人来说说,这句话怎么就违法犯罪了?如果觉得我违法了,我也想知道自己犯得是哪个国家的法?犯罪了,是什么罪?刑事罪还是民事罪?得判多少年??我没说所有单身的未婚的,我只是猜测一下饼叔个人的状况,这个最多得罪了饼叔吧?说我猜测他的想法。。。。。


顺便说一句,那句话我在mmxx的提醒下已经善意删除了,并且提醒mmxx也一并删除。结果就在我删除之后,laurel_dyf 开始不依不饶起来。

雅瑶冬月 发表于 11-7-2011 22:09:31

那个贴子上下文,我恰好看过,窃以为,被投诉人的反应已经相当克制了。

老林 发表于 11-7-2011 23:00:40

原帖由 formatc 于 11-7-2011 22:0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油饼是单身未婚,怎么会找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呢?”
这句话的确刺耳!何况你也是女同胞 :funk:

那个网友的脾气用四个字来形容: 性如烈火! 早见识过了。既然你的发言已经删过了,她的发言也应该给个警告。

羡慕嫉妒恨 发表于 12-7-2011 00:05:20

忍不住了,formatc就是讲讲现实情况而已 ,讲点实话 居然ls上各位有这么大的反应。皇帝新装

老林 发表于 12-7-2011 00:20:22

回复 #13 JohnWoo 的帖子

丑陋的现实和主观评判不是一回事,那句话分明就是说错了或者说很容易被别人误读,伤到了别人的自尊心。这是很客观的东西,怎么又扯到皇帝的新装了?:Q

我爱polo 发表于 12-7-2011 00:28:45

水很深
但是总得倘~~

个人觉得
那个帖子的楼主是稍显敏感了

羡慕嫉妒恨 发表于 12-7-2011 00:43:22

原帖由 老林 于 2011-7-11 22:2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丑陋的现实和主观评判不是一回事,那句话分明就是说错了或者说很容易被别人误读,伤到了别人的自尊心。这是很客观的东西,怎么又扯到皇帝的新装了?:Q

皇帝的新装
皇帝没穿衣服 = 丑陋的现实
一个小孩高喊“皇帝没穿衣服” = 主观评判
小孩说句大实话 “分明就是说错了或者说很容易被别人误读“,伤到了皇帝的自尊心。 多客观的东西。

老林 发表于 12-7-2011 00:50:24

原帖由 JohnWoo 于 12-7-2011 00:4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8126/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皇帝的新装
皇帝没穿衣服 = 丑陋的现实
一个小孩高喊“皇帝没穿衣服” = 主观评判
小孩说句大实话 “分明就是说错了或者说很容易被别人误读“,伤到了皇帝的自尊心。 多客观的东西。

别人孩子庆祝满月,请你去吃酒,别人都说点吉利的或者祝福的,你来句这孩子迟早要死,是很客观,也很现实,但那合适吗? 除了客观,还要有人情:L

老林 发表于 12-7-2011 00:54:22

另外,那位网友也不是爱慕虚荣的那个光屁股的皇帝,她发帖只是给自己朋友征婚,这样套不太合适吧:funk:

91联队帅克 发表于 12-7-2011 00:54:48

你们太闲了,我很妒忌,发帖表达一下

laurel_dyf 发表于 12-7-2011 01:08:12

来来来,我的气虽然消了
但是客观事实咱们还是要讲吗
我把我生气的前因后果说明白下

羡慕嫉妒恨 发表于 12-7-2011 01:09:03

原帖由 91联队帅克 于 2011-7-11 22:54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们太闲了,我很妒忌,发帖表达一下

浪费时间了 我忏悔一下

daxiao 发表于 12-7-2011 01:14:26

认为那句话可以接受的TX,一定都是很年轻,生活很优越,人生很顺利,从来不需要体谅他人.
我也表达一下对他们的妒忌:Q

老林 发表于 12-7-2011 01:14:30

谁都失言的时候,两个才女,应该握握手!:handshake

laurel_dyf 发表于 12-7-2011 01:15:54

1、首先,我没有投诉LZ你,我已经很客气了
2、我的气根本不是你说饼叔那句话,麻烦你以后擦亮眼睛把帖子看清楚
3、我很庆幸有人保存了我的原帖,不然我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我把我认为很让人生气的地方标红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11-7-2011 17:11 发表
原帖由 formatc 于 8-7-2011 22:28 发表
要是未婚就推荐饼叔和卡圣!~~

原帖由 laurel_dyf 于 8-7-2011 22:33 发表
汗。。。饼叔不符合我朋友的要求啦
年龄太大了
卡圣是哪一位?
汗。。。饼叔不符合我朋友的要求啦
年龄太大了
卡圣是哪一位?

原帖由 formatc 于 10-7-2011 15:58 发表

油饼是单身未婚,怎么会找个离婚还生过孩子的呢?外人也看不过去呀~~

不记得卡圣是单身还是离异了,如果离异的也许还能撮合一下。

原帖由 formatc 于 11-7-2011 16:20 发表
噢,这句话就是刻薄啊?我没觉得呀。。。。那咋办?能麻烦您把引用的删除了呗,我也去那个帖子删了吧~ 说着无心听者有意~要是不小心碰着什么人的痛处,我删除就是了啊~~~

原帖由 formatc 于 10-7-2011 15:58 发表 :
。。。。。。。。。。。。。。。。。。。。
。。。。。。。。。。。。。。。。。。
。。。。。。。。。。。。。。。。。

踩着尾巴了。。。。。抱歉。。。。。删贴。。。。。。。 (你说你要道歉,好好道歉不行吗?什么叫踩尾巴了??!一点诚意也没有)

本来事到这我也就算了
你认真的道歉一句也就没什么大事了
看看你在另外一个帖子里说的什么话?!
原帖由 formatc 于 11-7-2011 16:33 发表
对比另外一个帖子,我觉得这个MM很好,比尾巴踩不得的要靠谱!!帮顶!!!

我能不能很认真的问几句:我朋友你认识吗?她什么地方得罪过你?你有大脑吗?

正如前面有人说的,我这个是征婚帖,你在征婚帖里来一句,人家未婚的怎么会找离异的,外人也看不过去
你什么意思?你来这说不吉利话,让人添堵,我还要赔笑脸给你看是吧?
前面说叫你仔细看贴,我说了是饼叔年龄不符合要求
凭什么我朋友离异了还要受你歧视啊?
人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人家未婚的喜欢不喜欢找离异的,我朋友离异的,那一条法律规定了不能找未婚的?你家的法律?!
不要把自己的观点套上去。要是今天你另外开个贴来说这个事,那我绝对绝对不给你脸色看
你来我的征婚帖里特意这么一提,你究竟居心何在
我告诉你,我真的很克制了,没给你骂更难听的话
身为女人,是不是哪天你结婚的时候我去你婚礼上来一句:说不定早晚也离
你才高兴?!!
好啦,我说话了
如果我确实人身攻击你了,那我道歉~~(我学你的,你的意思是你可能踩我的尾巴,所以勉强道歉一下)

chubbycat 发表于 12-7-2011 01:21:45

:L :L :L

我爱polo 发表于 12-7-2011 01:23:40

:yct_68 :yct_68

laurel_dyf 发表于 12-7-2011 01:23:48

身为女人,还是在国外接受自由思想的女人
竟然会有这样的想法
我不得不说,我非常吃惊!!!

我爱polo 发表于 12-7-2011 01:29:40

"凭什么我朋友离异了还要受你歧视啊?"

其实我赶脚着吧
formatc的那些帖子
也不一定非要理解成她歧视你朋友的意思

你们双方的言辞都有稍显妥当的地方
她应该也是开玩笑了 不是认真的存心的故意的找事
但是从你这个角度讲觉得是故意找茬
尤其是说不吉利的话

不过接下来你放大的字体
说对方“你有大脑吗?”
也欠妥当啊

91联队帅克 发表于 12-7-2011 01:31:26

为了点击率,看来大家都拼了,几点了都。

我爱polo 发表于 12-7-2011 01:33:28

我得睡觉了
明天起床再来看看吧

大家没必要因为对方些许字眼而动怒
来坛子里交换心情
而不是找气受

遇到因为价值观 人生观 个性等原因
理解不同观点相对的帖子
一笑置之

没有人会因为别人说自己是什么
自己就真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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