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皮二黄 发表于 17-5-2011 09:52:39

【Y2011010】修改基本法----非论坛机密提案,设立2天-5天公示期[01/06/11]

增加提案公示内容至《FreeOZ基本法》(2011版2月版),第三章 FreeOZ管理委员会(ZHT)章程,七 关于提案章节
3.7.14 所有不涉及论坛机密的普通提案原则上应有2天-5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所有论坛成员可以回复此提案,参与讨论。公示期结束后进入内版,走投票流程。
原贴讨论: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53139-1-1.html
联署: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57334&pid=3467853&page=1&extra=#pid3467853

细节还有待讨论:
如何界定提案是否涉及论坛机密?
公示几天比较合适?
加上公示期,整个提案表决流程将会比之前延长,是否应该缩短议事员投票期?

[ 本帖最后由 西皮二黄 于 23-5-2011 12:03 编辑 ]

青山 发表于 17-5-2011 10:19:56

联署完了,就不需要讨论了。直接投票了。我觉得涉及论坛机密的判定,基本法中有关提案公开的条款有说明,就参考那个执行就可以。既然文字写2-5天,就提案人自己决定好了,这个问题不大。另外,这是zht投票流程的更改,跟议事员投票无关。

西皮二黄 发表于 17-5-2011 10:43:35

谢谢青山
我搞错了,呵呵

青山 发表于 17-5-2011 10:45:51

我觉得他第一次提基本法修正案,能做到现在这个样子,挺不错了。:good

请假中,不能投票,但是我赞同。

原帖由 西皮二黄 于 17-5-2011 10:43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青山
我搞错了,呵呵

嘟嘟宝贝 发表于 17-5-2011 14:51:03

原帖由 青山 于 17-5-2011 10:45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他第一次提基本法修正案,能做到现在这个样子,挺不错了。:good

请假中,不能投票,但是我赞同。


提醒一下啊,你的假期今天结束,明天就该投票了:P

青山 发表于 17-5-2011 14:55:36

一个月好快啊。那我明天投票。:good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5-2011 14:5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提醒一下啊,你的假期今天结束,明天就该投票了:P

coredump 发表于 17-5-2011 15:20:29

原帖由 西皮二黄 于 17-5-2011 09:5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3.7.14 所有不涉及论坛机密的普通提案原则上应有2天-5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所有论坛成员可以回复此提案,参与讨论。公示期结束后进入内版,走投票流程。
就是说:
1. 提案发在家园版
2. 讨论2-5天
3. 转内版, 最多滞留15天投票
4. 投票结束,再转出来

是这个意思吗?

我想问问,还要3,4步骤有什么作用?如果不要3和4,直接提案的发起,讨论,投票都在家园版不就行了吗?

woodheadz 发表于 17-5-2011 15:25:56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5-2011 15:2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想问问,还要3,4步骤有什么作用?如果不要3和4,直接提案的发起,讨论,投票都在家园版不就行了吗?
相当同意,严重同意

嘟嘟宝贝 发表于 17-5-2011 15:27:32

应该是提案讨论稿发在家园版,正是提案发在操作间。
1.2在家园,3.4在操作间或议事院。

coredump 发表于 17-5-2011 15:49:03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7-5-2011 15:2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应该是提案讨论稿发在家园版,正是提案发在操作间。
1.2在家园,3.4在操作间或议事院。
典型的教科书式over design, 辛苦你了, 别说老顽童了,我看着都心疼

青山 发表于 17-5-2011 15:50:26

我觉得按照这个规定,提案完全可以不转入操作间了.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7-5-2011 15:20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
1. 提案发在家园版
2. 讨论2-5天
3. 转内版, 最多滞留15天投票
4. 投票结束,再转出来

是这个意思吗?

我想问问,还要3,4步骤有什么作用?如果不要3和4,直接提案的发起,讨论,投票都在家园 ...

牧马人 发表于 17-5-2011 21:37:56

想法是很好,不过这个一旦开始执行,等着提案数量大幅缩水吧。

西皮二黄 发表于 17-5-2011 22:27:25

有道理啊
其实可以直接投票的,省得转来转去了:good :good

helenazy 发表于 17-5-2011 23:38:17

coredump 发表于 18-5-2011 09:41:11

原帖由 helenazy 于 17-5-2011 23:3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就直接投呗,顶多保密投票人了 原来就没有保密, 这个提案的目的是进一步公开,就更不应该保密了。

coredump 发表于 18-5-2011 09:41:26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7-5-2011 21:3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想法是很好,不过这个一旦开始执行,等着提案数量大幅缩水吧。 缩水是大好事

眼镜高个子 发表于 21-5-2011 11:39:27

建议该修改条款与《基本法》第3.7.3条款柔和在一起:

3.7.3, 正式提案之前,应该尽可能充分讨论;一旦正式提案,原则上不应该再编辑,ZHT投票完成后不得再修改、编辑。


可否这样?

3.7.3, 所有不涉及论坛机密的普通提案原则上应在家园建设版设有2天-5天的公示期。公示期内,所有论坛成员可以回复此提案,参与讨论。公示期结束后再在操作间或议事院正式提案,走投票流程。一旦正式提案,原则上不应该再编辑,ZHT投票完成后不得再修改、编辑。


对不起,这几天忙,没有时间上网,意见提的有点迟。

[ 本帖最后由 眼镜高个子 于 21-5-2011 11:49 编辑 ]

眼镜高个子 发表于 21-5-2011 11:45:24

另:

这是个议事院里的提案,议事院里的提案是15天的投票期。

该提案是在5月17日发的,截止日期应该是6月1日,而不是5月25日。

请修正。

眼镜高个子 发表于 21-5-2011 12:05:37

我个人认为提案投票还是应该放在操作间或议事院里进行,主要是考虑到要让ZHT或议事员在投票的时候,能尽量保持独立思考,尽量不要受到外界的影响。

不过若大家觉得投票帖子不必要转到内板,那《基本法》里的一些相应条款也要做相应的修正。

嘟嘟宝贝 发表于 31-5-2011 10:32:53

票数统计

赞同:12( lufumin1832 老林 Ray和Wendy formatc helenazy 西皮二黄 青山 四香油饼 freshfish 北京老刘   蒙面超人    woodheadz )
反对:1(牧马人)
弃权:8(关毅仁 晴天 熊猫阿三 coredump   嘟嘟宝贝miteliyuefu   老顽童)

现任议事员23人
议事员投票人数:21
议事员请假人数:2(清风不写字 冰翡翠)

修改基本法需三分之二多数票赞同,此提案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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