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ttlefence 发表于 18-4-2011 18:05:22

请推荐比较好的离婚律师!

短消息联系吧。

[ 本帖最后由 littlefence 于 4-8-2011 20:44 编辑 ]

nowaybutgo 发表于 18-4-2011 18:20:11

看了看,关键在孩子是谁的他不相信,那你做个DNA让他相信不就得了?干吗离婚啊,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的共枕眠,假如你们当处是真爱,不是随随便便结婚的,就别离婚了!:L

littlefence 发表于 18-4-2011 18:31:53

对这个人已经彻底失望。无法原谅。
没有一个真正成熟的男人会在老婆怀孕的时候吵架/提离婚/还要求分财产。
从他还没毕业起就跟他在一起,装修。买卖房子/都是我一个人做的。怀孕一个人搬家。现在住在20平米的小房子里换来的是这样的对待。

[ 本帖最后由 littlefence 于 18-4-2011 18:35 编辑 ]

cyly 发表于 18-4-2011 18:40:43

这样的男人的确没办法原谅了,一个丈夫怎没能对妻子这样,太残忍了,没有道德底线了。

lilac227 发表于 18-4-2011 19:49:09

恩,这样的男人真的很差劲,我觉得先去妇女保障协会去咨询下,然后通过协会找到合适的律师

timebirds 发表于 18-4-2011 20:04:34

弱弱地问:为啥他不承认这个孩子?是他怀疑这个孩子不是他的,还是他怀疑你有外遇,还是他本来不想要孩子结果你怀上了?单听你一方很难了解具体情况。如果孩子真是他的,他怀疑,现在的技术可以做DNA鉴定的。

看样子是楼主老公怀疑楼主的私生活问题。

timebirds 发表于 18-4-2011 20:08:35

我现在怀孕23周。双方分居除一周他回国外,已经超过一年,正是他回国这段时间我怀孕了。


心有芥蒂,估计也很难恢复了。可怜了孩子。如果孩子经过鉴定确实是他的,那么肯定需要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且对财产分割有个说法。他在澳洲的个人收入是有税收部门的数据支持的,他没法说钱是他赚的。而房产就算是只写他名字,也可以在澳洲起诉让他分割的。

另外楼主得说清楚点:为啥你老公拒绝承认他自己的孩子?是否他怀疑你有外遇?如果是怀疑,为啥怀疑?如果你确实没有外遇,是否能解释得清楚?

binfen99 发表于 18-4-2011 20:42:52

       似乎上个月才看到你们夫妻间在匿名论坛里争得沸沸扬扬的贴子,时间、地点、人物、事件都吻合。只是各自的说法很不同。两个人到底谁在撒谎,谁说的是事实旁人无丛分辨。但就离婚中财产的分割客观上讲应该是婚后财产各分一半吧。如果你有对方造成婚姻失败的证据,就尽早收集整理好,也许还可以多拿回一点。但如果没有的话,我觉得再相互指责于事情没有半点好处,还是好说好散的好。以后不做朋友但也没必要成为敌人。因为必竟你们还有一个无辜的孩子,各自为了孩子也留些余地的好!无论如何,都希望你得到自己应得的一份!

littlefence 发表于 18-4-2011 22:52:58

我是一个高校老师,我有自己的做人准则。哪怕他在网上恣意的诋毁我。
我完全支持dna鉴定。我相信自己的人格。医院推测的怀孕日期也是他回来的那段时间,这个大卡可以证明。之前为怀孕我准备了快一年。做了各种检查。包括对我的小动物做的弓形虫抽血化验。本来以为怀不上了,都想要放弃了。。。。。他骂我的、不承认孩子的短信因为生气我已经删除了。因为他告诉我,这个孩子必须姓他的姓。否则就不是他的孩子。为什么他的父母和他在我怀孕期间没有做过任何对我和孩子好的事情,跟我提离婚争财产我还要让孩子跟他姓?

我这里只保存有他让我把房子改成他的名字,要求我签字的文件。
是非已经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能让这个小人得到多一分钱。

[ 本帖最后由 littlefence 于 18-4-2011 23:13 编辑 ]

littlefence 发表于 18-4-2011 23:07:10

他之前的帖子里的谎话,我不想一一纠正。只说两点,第一次离婚后他赖着不走是他求我复婚的。这涉及到我的尊严,我必须纠正。第二,他让大家以为我是因为我的四个猫不肯去澳洲。而在这之前,我为了给他寄钱买房子,卖了上海的屋,里面的家具送了朋友或者便宜卖掉了。我和猫咪搬进了我的宿舍。只有20平米。我一个人卖房,一个人买屋帮他放户口,一个人搬家,一个人打包了我所有的除了冬天的几件衣服全部运到了澳洲。猫咪已经陆续送出了两只。还有两只没有找到合适的人家收养。我做了我能够做的所有事情。我现在觉得,我不该为这个小人放弃自己宽敞的居住环境,更不该放弃我养了5年半的猫咪,不该给了他几乎我所有的钱让他放入那个offset账户。我是个十足的傻子。
现在为了孩子。我需要一个优秀的离婚律师。

[ 本帖最后由 littlefence 于 18-4-2011 23:10 编辑 ]

littlefence 发表于 18-4-2011 23:14:14

这个孩子来之不易。我需要平静的心情,我不想再去讨论过去的是非,我只想找个优秀的离婚律师,一个可以帮我争取更多资源的律师。

joy55 发表于 19-4-2011 09:47:59

原帖由 littlefence 于 18-4-2011 23:1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孩子来之不易。我需要平静的心情,我不想再去讨论过去的是非,我只想找个优秀的离婚律师,一个可以帮我争取更多资源的律师。
的确是,为了孩子,心态要平静。既然决定了,就没必要讨论过去的是非了。楼主要爱惜自己的身体,现在你是两个人啊。有时候想想,“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这句话也不无道理。不过人生就是这样,缘分尽了就算了。

[ 本帖最后由 joy55 于 19-4-2011 09:49 编辑 ]

Richard.G 发表于 19-4-2011 10:40:19

原帖由 joy55 于 19-4-2011 09:4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的确是,为了孩子,心态要平静。既然决定了,就没必要讨论过去的是非了。楼主要爱惜自己的身体,现在你是两个人啊。有时候想想,“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这句话也不无道理。不过人生就是这样,缘分尽了就算了。


同情楼主遭遇。。。不过“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根本就是误导。一家桃子是酸的,不能说明全天下桃子都是酸的。 顺便帮楼主顶一下。

largo 发表于 19-4-2011 11:20:50

悲哀呀,暗斗挑成了明打,看到这样的事真是心痛

littlefence 发表于 19-4-2011 17:48:45

我本来也不想在网上争执,但对于一个小人,你还在自作主张的光明正大,吃亏的只有你自己。我现在为了孩子不能继续再忍受下去!

susan01 发表于 21-4-2011 00:37:46

看了那个超长的帖子,无话可说

感情纠纷历来难断,lz这里更是。。。
论坛上很难找到离婚律师的,无非是弄的当事人之间更加硝烟弥漫与混乱。离婚案子里历来没有赢家,好说好散吧

对待宠物的态度,知道说了也白费,还是啰嗦一句,孕妇跟宠物共同生活确实不是很安全,你没有看到过很悲惨的例子,所以难以相信会有什么样的恶果,当然只是机率问题,不是百分百。为了孩子,还是要谨慎再谨慎,即便是隐患也要足够的重视。

青山 发表于 21-4-2011 09:36:05

我觉得孩子如果确实是他的,楼主也从未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我就支持楼主。

非处勿扰 发表于 21-4-2011 12:16:07

鄙人是律师,五年前的事了,在上海执业。不过我主要承办国际经济法的案子。
楼主不嫌弃,鄙人愿意给你一些诉讼策略上的建议。

先斗胆说一句,1) 程序上管辖权的问题:在上海还是澳洲起诉?2)实体上DNA的问题绕不过去.....

littlefence 发表于 21-4-2011 12:28:26

原帖由 青山 于 21-4-2011 09:3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孩子如果确实是他的,楼主也从未做过什么对不起他的事情,我就支持楼主。

谢谢支持!

littlefence 发表于 21-4-2011 12:31:45

原帖由 非处勿扰 于 21-4-2011 12:16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鄙人是律师,五年前的事了,在上海执业。不过我主要承办国际经济法的案子。
楼主不嫌弃,鄙人愿意给你一些诉讼策略上的建议。

先斗胆说一句,1) 程序上管辖权的问题:在上海还是澳洲起诉?2)实体上DNA的问题绕不 ...
看来要两方面进行。
dna要等宝宝生出来以后了。

非处勿扰 发表于 21-4-2011 13:49:46

原帖由 littlefence 于 21-4-2011 12:3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要两方面进行。


这是哪个高人教你的?我真的很好奇!

Apr 发表于 21-4-2011 14:50:07

支持LZ,痛恨忘恩负义之人

Apr 发表于 21-4-2011 15:28:53

看了那个长帖,觉得LZ老公还是挺有责任心的,澳洲是块宝地,让婚姻死而复活并非传说,希望LZ放下宠物们到澳洲来,给彼此一个机会:oil

littlefence 发表于 22-4-2011 00:20:00

原帖由 Apr 于 21-4-2011 15:2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了那个长帖,觉得LZ老公还是挺有责任心的,澳洲是块宝地,让婚姻死而复活并非传说,希望LZ放下宠物们到澳洲来,给彼此一个机会:oil
这是我听到的最可笑的一句话。不是针对说话的您。是针对话本身。
一个有责任心的人会因为自己的工作呆不下去不商量就辞职走人吗?会把所有的摊子丢给老婆吗?会为了自己的身体好一走了之吗?会因为讨厌那个只有我的名字的房子要求老婆卖掉房子给他在澳洲买屋吗?会在老婆怀孕的时候争吵、责骂、报复?而没有一点内疚之情?会因为不姓他的姓就不是他的孩子?会因为这样就要求老婆流产?如果责任心就是让爱人在最需要体贴和帮助的时候给她最无情的打击那么这样的责任就是丑陋的责任!是没有人性的责任!

我甚至觉得我的猫咪和狗狗比他更有人味!
无论我以前怎样的抵住他父母亲戚的嘲笑和瞧不起买下那个婚前的房子,为他赚了将近200万,还是在工作之余做兼职赚外快。或是婚前为他介绍实习、托医生给他治疗先天性心脏病,煲汤在病床前给他喂吃的,对今天的他来说都是“那不是我需要的”,我做了我能做的,一个老婆该做的却是被他诟病和鄙视的事情!真是可悲。

澳洲对于心理承受能力强的人来说是块宝地,对于一个心理极度自卑,看不得老婆比他强的人,因生理而造成心理多少有些问题的人来说并不是块福地。就是在这样的慎独中,在这样的一块宝地里他变本加厉的变态了。他做出了选择,跟他父母过一辈子。也许真正该移民的是他们三个人。我硕士时也在国外交流过一年,而且是自杀率最高的北欧地区,可那段日子是快乐而充实的,我可以理解他希望团聚的心情,却不能理解他为了团聚而要让别人放弃所有否则就报复你无论你是怀孕还是怎样的变态行为!最可笑的是他找了几个非常弱小的“替死鬼”,我的猫咪!无论是猫咪还是胎儿,都是一个可贵的生命,我尊重这样的生命,我选择妥善的安置而不是恣意的放弃。

他一直因为我不去团聚而对我恨之入骨。如果我告诉你,我卖了上海的房子委屈的蜗居在宿舍里,我提供了首付买澳洲的房子,我把除了现在穿的十几件衣服之外的所有衣物、用具在年前用七八个箱子已经全部邮寄到了澳洲,我因为怀孕早期不能去澳洲而拖到现在,你们是否也会认为我根本没有要团聚的心?如果因为我可以在今年拿到更多的房贴、享受应该享受的假期和产假而推迟赴澳的时间就说明我不想去团聚,我根本不想放弃我的博士学位而去澳洲就是没有团聚的心?

吐吐苦水罢了。一切的是非计较都不再有意义!

另外:现在我和宝宝都很健康,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美好的愿望。我心存感激~

[ 本帖最后由 littlefence 于 24-4-2011 23:33 编辑 ]

cynthiawu 发表于 22-4-2011 02:40:15

澳洲工作的人必须报税的,所以比国内好,转移资产难度大

关于出售房产的资金,离婚时是按照出售价格和购买价格的差额---房产的增值部分是你们可以作为婚后财产来分割

国内现在的婚姻法不是按照结婚多少年以后房产就是共同财产计算的,当初支付房款的首付那笔钱是男方的,之后供房的钱是女方的,如果首付中有女方支付的,也是女方的

我所了解的,大约就是这些了-----我不是律师

几时开始,房产作为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我不知道了

在澳洲买房的资金,是大额的,男方当时必需说明这比资金的来历,需要有单据的,例如银行的汇款单据

澳洲房产是否增值,如何分配,我就不知道了,不过澳洲的法律更倾向于保护母亲的,如果孩子是楼主前夫的,离婚以后男方必需支付养育孩子的费用,这是从他薪水里直接扣除的

cynthiawu 发表于 22-4-2011 02:42:55

但愿楼主尽量调整好心情,对自己和宝宝都好

cynthiawu 发表于 22-4-2011 02:47:36

对于接触宠物的孕妇,真的需要格外小心

以前有医生朋友说过的例子,小朋友去检查,没有听力,就是因为妈妈怀孕时接触了宠物,孩子的外观都是正常的

w32init 发表于 22-4-2011 09:56:17

不说了!

[ 本帖最后由 w32init 于 22-4-2011 12:26 编辑 ]

cyly 发表于 22-4-2011 12:46:54

两地分居的结局,一个本来可以很好的家庭,就是两人的距离,造成的很多误会,真是让人不知道说什么。有人曾说过,一个人拥有的再多,如果没有家庭,又有什么意义呢。由于移民两地分居,最后家庭瓦解,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呢。找到一个合适的人很难,能走在一起走进婚姻的更是缘分,失去了是解脱还是后悔,只有真正经历的人才知道。我认识一个离过婚的朋友告诉我说,不要认为离婚了可以找到更合适的,即使真的找到自己认为合适的了,过了日子后的感受,一样会说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好,也就是和前任比较,而这时再自己后悔的同时已经别无选择。婚姻经历过才会知道,没有完美的。互相理解和包容才是经营婚姻的真理。看了你们夫妻互相说的话,我认为你们之间的误会是很深的,解开误会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如果真的没感情了,也是能好聚好散,该是谁的就还给谁,折腾一番不是还是谁的归谁吗?何必要再伤感情,再浪费彼此的精力,时间,金钱,像这样的案子,打起官司要花好多钱的,能协议最好,留着钱还得养孩子呢?都彼此冷静,理智的处理问题,不管是谁的钱,浪费了也是可惜。

小金刚 发表于 22-4-2011 13:07:01

总结下赫: 希望当事人多检讨自己
:yct_26 矛盾: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处理不好·····火山爆发··········无药可救
:yct_25 老婆不相信老公, 因为老公不能给自己一个稳定的保障,尤其当女方有孩子之后, 女方会更加考虑生活的稳定性, 这是人之常情, 尤其如果女方自己的条件比较稳定的情况下
女方怀孕期间本来就身心变化比较复杂, 需要比平日更多的关怀,男方不在身边, 不能给予物质和行动滴关怀, 在日常的言语中也不能给予精神的关怀, 当然换哪个女的应该心里都会极端地不满, 导致矛盾激化
男方多从自己的不足检讨自己,既然承认女方做事情挺不错地, 那就证明人家女方并不是个坏女人呀, 至于女方有的时候毒舌, 是不是你做事情 欠妥当, 把人家给激怒了?还有你们之间地问题, 你把你舅舅 妈妈 爸爸都叫来搀和进去, 你不觉得更添乱吗?女方和你父母之间滴矛盾, 你作为一个成熟男人应该从中调和, 而不是 一味指责女方的不足, 给自己地不足找借口, 从匿名帖子的暗斗看到这个明争的帖子, 个人感觉男方作为一个成年男人很多事情还是比较欠妥当地,多考虑一下对方是一个女人, 而且是一个怀孕地女人, 一个人有多么不容易, 就不会再纠缠什么孩子和谁姓这些鸡毛蒜皮的芝麻烂事了
:yct_30 男方埋怨女方毒舌, 但是对女方地做事能力还是有肯定地, 那么女方想想, 你把大多数事情都做好了, 因为心情不好, 而大发牢骚, 甚至恶语相向, 结果伤害了对方的感情, 把自己所做地一切好事都给抹杀了, 这可不是一个聪明女人做的事情,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月暖,恶语伤人九月寒”,说话表达自己的情感是门造诣很高的艺术
如果女方担心自己和孩子由于男方地工作不是很稳定而导致将来生活不稳定, 大可不必,在澳洲, 如果你的身份稳定, 政府给母亲孩子都是有福利保证的, 所以没有比要忧虑。
男人呢和女人的思维是不一样地, 你如果需要男方或者对方的家人给你做什么事情或帮助, 最好直接了当地给予正面地指示, 而不是旁敲侧击地讽刺挖苦, 更不要伤及人家的父母, 因为毕竟生孩子是你自己和老公的私事, 不是给人家的父母以及你自己的父母亲戚或朋友生的。女人一个人撑着场面, 尤其又怀孕在身, 一定是很不容易, 情绪有时失控 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不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 很好的调节, 或者找其他的方式宣泄,以至于言语伤害到自己的亲人朋友, 让大家对你都禁而远之, 对自己 和他人都没有什么好处。
女方多从自己的不足检讨自己, 多想想男方一个人在国外, 没有亲戚朋友帮忙, 一个人也是硬撑着 独当一面, 不是那么容易, 多理解理解对方,与其两个人单独都那么辛苦, 也许合在一起生活 互相帮助 更容易些呢

LZ双方都是成年人了, 在这里打嘴仗, 不如自己双方面对面沟通, 一起找到一个解决的办法, 皆大欢喜的结局当然是大家最期盼的,但是如果是性格不和, 人品不好等 比较大的问题, 导致分手, 建议还是不要 孩子的好, 毕竟谁愿意一个孩子刚一出生, 就面对破裂的家庭呢:yct_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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