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14】对xblues记警告一次[201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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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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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部分相关讨论
Espresso #18
2人的事一般没人操太多心
但是,一旦要变成法律的事,各个人肯定应该多操点心
xblues #19
如果你同意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那基于这个事实,把同志婚姻合法化,也是仅仅涉及2个人的法律。
关心可以,反对就有点狗拿耗子了。
Espresso53#
基本情况是,只要是法律的事情,都是要牵涉到每人的事情,怎么只关心就可以了,反对就狗拿耗子了?反对通过一项法律就是多管闲事了,这话说的有点太偏激了,难道是因为有人反对同性恋婚姻就是狗拿耗子?
xblues 55#
关心没关系啊,反对也得有理有啊,没有正当理由先吃萝卜淡操心,当然是狗拿耗子了。
Espresso#56
反对的理由还少么
还需要一个个的引用过来吗?
不能张口就出吧?
你要改法律,肯定影响到别人,为什么不能尊重别人先?
同意 太马虎了,提案的人也要举些违规的例子吧?:Q :@
http://www.freeoz.org/bbs/viewthread.php?tid=855851&page=1&fromuid=46433#pid2236490
另外,xblues也已经被警告过一次,这次是第二次。
回复 #3 stellahie 的帖子
不是有链接了嘛:L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2-2010 08:08 PM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不是有链接了嘛:L
你的链接指到版主室,外版的同学看不到。
我来补充,有争议的是这个帖子:http://www.freeoz.org/bbs/thread-878231-1-1.html 太儿戏了:L 同意。
我觉得虫子的一些发言,确实包含人身攻击。我不能赞同牧马人说的某些情况下人身攻击有情可原。争论问题怎么都好,但是不能人身攻击。如果我们的版主都不能遵守这一条,那么如何要求其他人。 不同意 弃权。
本来我这一票也是投同意的(虽然我能理解这次虫子已经很克制了,但是面对挑衅还是不够冷静,一个巴掌打不响,这次吵架,虫子也仍然有责任),但是老丐在另外一个应该投同意的票里,投了弃权,根据规则他改不了了,那我这一票算是抵老丐的那一票弃权了。如果这两个投票的结果,造成只惩罚其中一方,那是不公平的。 弃权
同意U版所说的。 你能承担起这个任务很好。这样FreeOZ的讨论气氛会更好。:good
原帖由 xblues 于 2-2-2010 18:2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bbs/images/common/back.gif
那等我以后看到你们有什么之类的言语的,我就揪出来投诉,我就不信你们不讨论,文字狱啊?!
票数统计
同意:(2票)coredump、青山反对:(1票)chubbycat
弃权:(2票)ubuntuhk、自然
缺席:-
投票结果:否决
转提案公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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