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顽童
发表于 30-5-2012 16:11:59
对于UB, 请不要傻傻相B!
black_zerg
发表于 30-5-2012 16:17:03
panada
发表于 30-5-2012 16:18:33
这个论坛对谁负责?是对党负责还是对人民负责?
melbourner1978
发表于 30-5-2012 17:11:16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30-5-2012 16: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制度设计不符合论坛现实的情况”是一个现象,但是问题的根源在于这个论坛对谁负责,什么才是大家都接受的‘合法性’。 你们议事院吵架之后,立刻就开始拉帮结派,被投票否决了之后立刻就出来号召群众贴大字报。 ...
你扣帽子的能力跟XBB是半斤八两
black_zerg
发表于 30-5-2012 17:17:24
mite
发表于 30-5-2012 18:08:05
1. 基本法 : 要简化
2. 议员: 资格应该是 斑竹; 有出勤 有人望的
3. 一小撮志同道合的人经营论坛: 是。 比几批能人 意见统一不了好。可以站长组阁。2年选一选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