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顽童 发表于 30-5-2012 16:11:59

对于UB, 请不要傻傻相B!

black_zerg 发表于 30-5-2012 16:17:03

panada 发表于 30-5-2012 16:18:33

这个论坛对谁负责?是对党负责还是对人民负责?

melbourner1978 发表于 30-5-2012 17:11:16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30-5-2012 16: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制度设计不符合论坛现实的情况”是一个现象,但是问题的根源在于这个论坛对谁负责,什么才是大家都接受的‘合法性’。 你们议事院吵架之后,立刻就开始拉帮结派,被投票否决了之后立刻就出来号召群众贴大字报。 ...
你扣帽子的能力跟XBB是半斤八两

black_zerg 发表于 30-5-2012 17:17:24

mite 发表于 30-5-2012 18:08:05

1. 基本法 : 要简化

2. 议员: 资格应该是 斑竹; 有出勤 有人望的

3. 一小撮志同道合的人经营论坛: 是。 比几批能人 意见统一不了好。可以站长组阁。2年选一选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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