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讨论重要问题 倡议不用马甲
请大家同意否则太乱了
随便说一下 在这样的论坛 搞所谓法制 要考虑这些因素
否则设计出来的法制就是严重脱离现实 譬如青山搞的那套 失败就是如此 请MK84自动回避。 原帖由 mite 于 9-5-2012 16:4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请大家同意
否则太乱了
随便说一下 在这样的论坛 搞所谓法制 要考虑这些因素
否则设计出来的法制就是严重脱离现实 譬如青山搞的那套 失败就是如此
不好好说话的,
脑子不太好使的,随他去吧 不使用头像的,一律视为马甲。 被非脑科大夫确诊为脑子坏了的,随他去吧。 所以说这个封的石恶法 不知道怎么通过的
所以乱选议员不行
要ACTIVE + 有人望的斑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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