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odheadz 发表于 24-4-2012 22:17:10

恭喜FreeOZ青山医院正式竣工!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8035-1-1.html
不愧都是从国内出来的,我党的终极大招都被你们学会了。
领导们从此可以耳根清净了,恭喜恭喜!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阿贞 发表于 24-4-2012 22:35:10

woodheadz 发表于 24-4-2012 22:42:30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4-4-2012 22:35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lz危险咯,用代理服务器了吗,准备马甲了吗?
马甲不管用啦,小黑屋升级成了青山医院,基本无敌了

woodheadz 发表于 24-4-2012 23:14:24

祥林嫂们,钉子户们,你们的末日到了!哇卡卡卡!

black_zerg 发表于 24-4-2012 23:14:41

woodheadz 发表于 24-4-2012 23:36:03

原帖由 black_zerg 于 24-4-2012 23:14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就是违规的处罚么,其实多数人根本就不会违规的,比如我你要我骂人我也骂不出口,怕什么
当年严打的时候偷个自行车也能判死刑。按你的逻辑,反正大多数人不会去偷,所以就该枪毙那个偷车的小偷咯?

牧马人 发表于 24-4-2012 23:42:28

回复 #6 woodheadz 的帖子

这里有人一次违规就被封禁ip或者是删除id毁尸灭迹的么?现实中的法律对于惯犯也是逐步增加刑期,论坛何尝不能?更何况论坛能做的只是禁言,为了维护论坛正常的运行氛围而已,被处罚者现实中毫发无伤。
只要在规则范围内,对现任zht的质疑和挑战都是被允许的,这也是现在家园版在发生的事情,不如换个地方,比如隔壁,试试对比如何?

牧马人 发表于 24-4-2012 23:53:07

这里从来没有现在也没有什么“严打”?是从漏洞百出软绵无力的执法变成有一点力度,像一点搞论坛的样子了,不仅应该如此,而且早该如此。但是想继续接着freeoz的绝对自由把这儿当发泄场所的自然不满了,另一些绝对自由派自然也不满了,却不想想当年大陆的国民党是怎么被玩死的,难道只有土共吗?

我想说,任何一个人能找到一个比freeoz有更多自由度,更符合自己理念的地方,那都是好事一桩,freeoz也不是非要强留谁。这里需要的只是维持一个论坛的正常运作而已,让它有个论坛该有的样子。不过我敢说,越是抱怨最多的人越是表达多不满的人,越是离不开这儿,因为只有这儿的自由度才能给他们的那一面提供一点存在的空间。当然,从现在开始我希望看到的是这种包容是有前提的,那就是遵守起码的秩序和规则。

chubbycat 发表于 25-4-2012 00:12:38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4-4-2012 22:1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1018035-1-1.html
不愧都是从国内出来的,我党的终极大招都被你们学会了。
领导们从此可以耳根清净了,恭喜恭喜!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congra

青三医院:不是谁都可以去服刑的:P ;P

woodheadz 发表于 25-4-2012 00:13:10

要自由,首先就是要限制权力。
从毛巴马事件开始,我就不断看到freeoz公权力的傲慢和自大。看你的论调,总把公有的freeoz和私有的论坛比较,以此证明freeoz管理层对网友们的"容忍大度",简直都忘了是谁把权力放到他们手中。

作为一个公有的论坛,公权力应该是被压制在最低限度以内的。看看现在的freeoz,都成什么样了?

black_zerg 发表于 25-4-2012 01:58:49

chubbycat 发表于 25-4-2012 04:35:13

青山医院

青山医院是香港著名的精神科医院,于1961年落成,位于屯门区,取代19世纪建成位于西营盘的域多利精神病院。青山医院提供法医学、老人精神科、照会精神医学、毒品滥用医学治疗等复康服务。青山医院所有病房均是设计用以接收自愿和非自愿入院的病人。

;P ;P

Owen_LIU 发表于 25-4-2012 07:21:44

路过。。。

青山 发表于 25-4-2012 07:55:41

你第一句我完全赞同。

但是,对权力的必要限制是适用于每个人的。恶言恶语,是对其他人的伤害,一样妨害别人的自由。不对恶言恶语进行一定的限制,这套公有体系就无法存续下去。

当一些人对别人辱骂和冷嘲热讽的时候,尊重别人的基本权利了么?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5-4-2012 00:1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要自由,首先就是要限制权力。
从毛巴马事件开始,我就不断看到freeoz公权力的傲慢和自大。看你的论调,总把公有的freeoz和私有的论坛比较,以此证明freeoz管理层对网友们的"容忍大度",简直都忘了是谁把权力放到他们手中。

作为一个公有的论坛,公权力应该是被压制在最低限度以内的。看看现在的freeoz,都成什么样了?

Maobama 发表于 25-4-2012 08:41:53

看样子如果鲁迅哥来,也得被枪毙,诗经还有讽,雅,颂,希特勒也允许人讽刺他,这儿是否要比奴隶主,帝王,大独裁者更不能容人呢?我呼吁大家都离开吧,快点走,我们用脚投票。

Maobama 发表于 25-4-2012 08:51:40

你看,牧马人就是我人性的一个面,只是比较阴暗,我也不嫌弃,我要让这阴暗面也晒晒太阳,青小弟弟,牧马小弟弟,ray小弟弟,我要把你们也救出来才走,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地狱不空,永不成佛。

black_zerg 发表于 25-4-2012 10:02:49

mba9188 发表于 25-4-2012 11:14:04

如果~~~~~~

万一~~~~~~~


碰巧~~~~~~~

有人犯病,辱骂ZHT 比如 青山 大人 ,会不会被 "咔嚓"?

chubbycat 发表于 25-4-2012 11:14:51

会被 "咔嚓" :'( :L

牧马人 发表于 25-4-2012 11:17:32

回复 #18 mba9188 的帖子

这个提问本身就有误导。

任何人去辱骂他人,都会被按照现有的处罚规则处理。如果青山哪天犯病了骂了毛巴马也应该要从被警告一级级处理上去。不管谁,只要违反规则累积到了要被咔嚓的级别,都得被咔嚓。这就是违规的代价,deal with it.

mba9188 发表于 25-4-2012 11:45:40

我不是误导别人,我说了那么多的假设~~~~

我的意思是很极端,偶尔的情况下.

从法理上上来说, 你们所谓的议事会有那么大的权利吗?

比照一个大家熟悉的政体,中国的人大和人大常委会,你们议事会差不多相当于人大常委会,

那么常委会有权修宪吗?封IP等是很严厉的惩罚,原来宪章上有这一条吗?如果没有,那么,你们省省吧.

我很热爱FREEOZ 这个大家庭,我也赞成用封IP的惩罚,确实有很多无聊的人,或者败类,但请不要吵吵的,

本着真诚为建设我们大家园的宗旨,好好协商,依法才能服人.

牧马人 发表于 25-4-2012 11:53:20

回复 #21 mba9188 的帖子

我的理解,处罚管理条例是日常管理操作的条例,属于行政管理条例范畴,并不是基本法,所以zht通过就具备合法性,都不需要议事院来表决。而你的理解我不赞同,freeoz议事院相当于人大,而不是相当于人大常委会。你可以说zht相当于人大常委会。

现行的处罚管理条例经过正式的民主程序通过了,那以后就是法律依据,按照这个来执法也就是依法办事。

阿贞 发表于 25-4-2012 11:55:31

阿贞 发表于 25-4-2012 11: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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