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平民身份提案,需要连署的话求连署
乱世用重典,freeoz今日之乱就是肆意破坏氛围的成本太低,对于论坛和负责任管理员的抹黑,攻击,造谣屡禁不绝,即使违规禁言了,三天之后接着出来骂,这种现象在任何私有论坛都不会存在。现行的规则根本毫无约束力,freeoz过分强调公有制和民主,却忽视了法制,殊不知法制甚至是严刑峻法与公有制和民主也并不矛盾。所以我以平民身份提案,希望能制度化的解决目前的乱象如果需要连署才可表决,那请管理团队成员连署。一共三个提案,就都列在下面,不分三个帖子了。1,更改处罚管理条例,对违规处罚不设置禁言期上限,并且对于某个id(人),禁言期随违规次数逐渐增加,1天,3天,一周,一个月,三个月,一年,永久封禁。发现确认的马甲一并等同处理,管理员有权将同一ip相类似的发言者视为同一人将违规个ID禁言,也有权直接封禁IP。对于正常执法行为以及执法者的侮辱,造谣,中伤,不论是其他管理员还是被攻击管理员均有权将其一并视为违规行为并予以警告甚至禁言。只要有违规记录的,以后任何情况下都不再给警告,而是直接在上次处罚程度基础上增加一级。
2,更改目前的版面设置,取消内版公示,内版回归原有格局。
3,投诉纠纷版块不在家园主板显示,不在24小时新帖显示。投诉纠纷类帖子只能发在该板块,发在其他版块者视同违规处理。 青山快来。。。。。 楼主干脆提案把论坛关了。。。。
或者把论坛实置为只读,只有猪头ZHT可以发言,其他人只可以看,不可以发帖,这样比较可行。 牧马人在误导管理层,在下很大的一盘棋。
论坛真的是因为几个人讲实话导致今天的局面吗? 最近黑眼睛的离开是因为刁民闹事还是管理层自己的问题? 光想些治标不治本的办法, 表面上看好像在做正确的事, 事实上还是错上加错, 就算把刁民们都杀完了也没用。 用不了几日又有新的刁民出现, 因为体制本身就会产生刁民。 楼上就是刁民一个,给我拿下,小黑屋伺候。
哈哈。。。 原帖由 xblues 于 15/4/2012 21:38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过没人任何人能够做到滴水不漏的境界,即便是LZ,看了解密才知道,LZ是怎么被踢出来的,那岂止是一个爽快了得。
如今论坛已经这个样子了,LZ还要落井下石,唉。:L
你的意思,他现在跳出来是想做最后一根稻草?用心险恶啊:@ 原帖由 xblues 于 15/4/2012 21:41 发表 http://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别的不说,但是这一条,如果真的实行,LZ恐怕早就要被禁封ID一千次了,到底是在说别人,还是在说自己啊。:L
此人心比你还狠:funk: 第一,违规处罚的条款不属于基本法,不需要联署。
第二,我觉得需要和现有的规则通盘考虑。文字上不能留漏洞。 原帖由 青山 于 15-4-2012 22:08 发表 http://2fwww.free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第一,违规处罚的条款不属于基本法,不需要联署。
第二,我觉得需要和现有的规则通盘考虑。文字上不能留漏洞。
哈哈哈。。。青山真乖。。。
我叫青山快来,他果然飞奔而来。。。
青山毕竟还是高手,“文字上不能留有漏洞”,要做到滴水不漏。封,禁,关也不能让那帮屁民抓住把柄。
回复 #13 dofach 的帖子
你怎么还未被正法呀;P 我都替领导们着急呀,难道是留一个活口以彰显其宽容,做戏就要做全套,不然多累呀:lol 规则当然要尽量避免漏洞。你这种信口开河。有什么意义?我就纳闷了,你当着斑竹自称P民。亏心不亏心啊?
原帖由 dofach 于 15-4-2012 22:16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哈。。。青山真乖。。。
我叫青山快来,他果然飞奔而来。。。
青山毕竟还是高手,“文字上不能留有漏洞”,要做到滴水不漏。封,禁,关也不能让那帮屁民抓住把柄。 原帖由 青山 于 15-4-2012 22:23 发表 http://2fwww.free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就纳闷了,你当着斑竹自称P民。亏心不亏心啊?
青山啊青山,大叔我要语重心长对你说,你是不是小学语文没学好啊?我说的是让“那帮屁民”,看清楚哦,是“那帮”,有说我或我们吗?
再说了,就算是当版主的也是有头脑的,难道非要同流合污吗?
是不是以后当版主,还需要表忠心?跟青山保持一致?
建议你赶快去修法去,加上一条“版主不得以屁民姿态出现”。 有必要争论吗?老丐当初说我的那句话我今天来说你,不管赞同还是反对,哥只跟看得起的人说话。
原帖由 青山 于 15-4-2012 22: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规则当然要尽量避免漏洞。你这种信口开河。有什么意义?
我就纳闷了,你当着斑竹自称P民。亏心不亏心啊?
原帖由 dofach 于 15-4-2012 22:47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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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以后当版主,还需要表忠心?跟青山保持一致?
建议你赶快去修法去,加上一条“版主不得以屁民姿态出现”。
就是说,当版主和为P民说话,只能二选一? 原帖由 牧马人 于 15-4-2012 22:48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有必要争论吗?老丐当初说我的那句话我今天来说你,不管赞同还是反对,哥只跟看得起的人说话。
我很赞同,斑竹能做到这份上也属于极品,弹劾都懒得去弹劾!:L 谁在为P民说话?
真正的法治才是P民权利的保障。
原帖由 Fernando 于 15-4-2012 22:5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就是说,当版主和为P民说话,只能二选一? 原帖由 嘟嘟宝贝 于 15-4-2012 22:22 发表 http://2fwww.freeoz.net/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你怎么还未被正法呀;P 我都替领导们着急呀,难道是留一个活口以彰显其宽容,做戏就要做全套,不然多累呀:lol
唉,大姐,我也算是二进宫的人了,和你一样,走上这条反革命道路都是被逼的。
第一次被关十天,只是因为我说了句“尼玛”。在我的前面,后面,有无数人说过这话,但只有我被禁言了十天。
就这样埋下来仇恨的种子。
第二次因为声援关在小黑屋里的mk同学,我说了论坛专制,搞纳粹主义。结果可想而知,又被关进去啦。
我就是这样被他们逼上梁山的啊!
什么世道,还free ,绝对讽刺。。。
回复 #26 dofach 的帖子
你这不算重的啦,对常委说尼玛就是大不敬;P ,你看我都只对着尼玛弟说:lol 。看了解密没,年初家园版热闹时,老麦对着造反派说了一句:你们都TNND别在家园建设混了。这老臣对FREEOZ衷心可表呀,就这句也被青山以人身攻击举报了,不过那时他还不是猪头,不能亲斩老麦;P ,估计老麦现在离小黑屋无限接近了,你俩都保重哈。
论坛的执法你也不能当真,换了人就换了标准了,那是没办法的事,唯一不变的是不管什么标准,执法必须全力维护,杀了就杀了,你还指望平反呀。 提醒一句,“尼玛”属于违规内容,类似“SB”。前一段怎么判的,我管不了。但是从现在开始,我看到就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