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说法理解有误
新华网北京3月30日电(记者王优玲)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30日说,海关总署近日发布公告,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当调整部分物品完税价格,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是理解有误。海关总署近日发布2012年第15号公告,即《海关总署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的公告》。
另外,根据《万国邮联公约》规定,进境邮递物品是指外国(地区)邮政企业使用万国邮政联盟规定单式并交由中国邮政在我大陆地区投递的物品。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一则“海关总署修订进境物品税表自4月15日起奶粉超200元将征税”的消息30日被一些媒体转载,相关微博被转发数万条。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奶粉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作新的调整,政策和以前是一致的。
作者:王优玲 到底哪个是真的? 总之如果我带上6罐奶粉,也不超过rmb 1500吧? 真不明白,明明就要收税,非要说的跟没有这事一样,总干这种事
回复 #3 zlsiva 的帖子
你带上6罐当然要交税了啊200元以上了已经,而且也超过7公斤了,要收税的
回复 #5 多啦B梦 的帖子
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原帖由 zlsiva 于 31-3-2012 23:11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什么意思捏?那就是说如果只带奶粉就可以带50罐左右的奶粉都免税? 应该是的
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31-3-2012 20:20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到底哪个是真的?
都是真的,就看海关怎么定义“邮政企业”和“非邮政企业”
中国特色,法律扔一边,下发个文件,定个政策,就开搞了。虽然明知是没有可操作性的,但以后随时想收拾一下谁,小金库不够钱发奖金了之类的,干起来就有理有据了。 中国特色嘛,越模糊越好,方便他们想怎么整就怎么解读啊。
PS: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海关所有 中国政府有的时候真是下三。可是可怜了我的奶粉,3月9号的航班到香港,现在还没有清关,问快递公司也没有个时间,什么时间才能运到呀,各位dx知不知道现在用什么邮寄奶粉能快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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