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redump 发表于 18-1-2012 11:45:21

SOPA为什么是一部恶法

作者: 阮一峰
日期: 2012年1月17日


最近,美国互联网界最热门的话题,非SOPA莫属。

SOPA是《禁止网络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的缩写。该法案目前正在美国国会审议,引起了大量争议。
http://image.beekka.com/blog/201201/bg2012011704.png
SOPA的主要内容是,采取更严厉的措施打击互联网盗版。具体来说,就是以下四条:
  (1)美国政府在得到法院禁令后,可以命令"网络广告提供商"(比如doubleclick)和"在线支付提供商"(比如PayPal)停止向侵权网站提供服务。
  (2)美国政府还可以命令搜索引擎(比如Google)不得显示侵权网站的内容,以及命令电信服务商屏蔽侵权网站。
  (3)在六个月内获取(包括转贴和上传)盗版材料累计10次者,最高可判处5年有期徒刑。
  (4)如果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事先采取防盗版措施,可免除侵权责任;如果明知有人利用该服务进行盗版活动,却不加以制止,将加重惩罚。
可以看到,以上四条措施,都不是通过打击盗版者来防止盗版,而是通过扩大连带责任来防止盗版。
这种"责任扩大化"的后果,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
A. 一旦这个法案通过,整个互联网产业都将受到牵连。任何公司只要提供互联网服务,就必须为服务对象的行为负责,这会影响公司的运作模式,大大提高成本。
http://image.beekka.com/blog/201201/bg2012011703.png
B. 该法案还会影响到互联网的技术架构。因为网络代理服务(Proxy)和域名解析(DNS)也属于该法案禁止向盗版者提供的服务,如果Proxy和DNS都部署实时监控,互联网架构将变得复杂,效率也会降低。
C. 该法案实际上将"互联网审查"(internet censorship)合法化。它规定任何公司如果没有"事先采取防盗版的措施",就是连带责任人。这等于命令各家公司必须自行审查用户提交的内容,"言论自由"将不复存在。维基百科、Youtube、Flickr这一类用户直接贡献内容的网站,也没法生存下去了。
http://image.beekka.com/blog/201201/bg2012011701.png
D. 该法案还废除了《数字千禧年版权法》(DMCA)规定的"安全港"(safe harbor)原则。所谓"安全港",指只要服务商在接到侵权通知后的规定时间,采取相应措施,就可免除责任。而SOPA要求服务商设法自行鉴别出侵权内容,否则就要承担责任。
总之,这个法案将加重所有人的责任,改变互联网的运行模式,提高成本,阻碍创新,剥夺人民的言论自由,却无法真正地消灭盗版。
现在的形势是,电影公司和唱片公司是这个法案最主要的支持者,而互联网业者普遍持反对态度。Google和Facebook已经发表声明,批评该法案;维基百科和Reddit 明天(2012年1月18日)将全站变黑,以示抗议。
如果你想知道,什么叫"全站变黑"(blackout),可以看看SOPAblackout.org,它寓意如果SOPA通过,互联网世界将一片黑暗。
http://image.beekka.com/blog/201201/bg2012011706.png
就连白宫也反对国会通过这个法案。奥巴马政府的技术主管说,虽然盗版问题必须得到解决,但是
"我们不支持那些影响言论自由、增加网络风险、阻碍创新的立法。......任何法案不应该破坏互联网的技术架构。"
(We will not support legislation that reduces freedom of expression, increases cybersecurity risk or undermines the dynamic, innovative global Internet.... must not tamper with the technical architecture of the Internet.)
这个月,美国国会将第三次讨论SOPA。太平洋对岸的整个互联网界都已经动员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开始采取行动反对SOPA,让我们拭目以待这部恶法的结局。
http://image.beekka.com/blog/201201/bg2012011702.png

四香油饼 发表于 18-1-2012 12:31:42

今天是blackout day了,不知道还有哪些网站会参加?

sliuhao 发表于 18-1-2012 12:45:57

SOPA is bullshit..

andyyang 发表于 18-1-2012 12:50:46

还有其他看成soap的吗?

mason00 发表于 18-1-2012 12:59:09

不知道wiki为什么反对,引用涉及版权吗?反正版权就是利益,我看这个法案能通过多少说明要赚钱的力量压倒免费,分享的理念。

coredump 发表于 18-1-2012 13:12:55

原帖由 mason00 于 18-1-2012 12: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不知道wiki为什么反对,引用涉及版权吗?反正版权就是利益,我看这个法案能通过多少说明要赚钱的力量压倒免费,分享的理念。 这个法案和维基百科的精神天生相违背, 因为SOPA会要求网站所有者为所有内容付过大的连带责任, 而维基百科的本质是网友平等自发贡献内容, SOPA如果严格实施,实际上就等于宣判的维基百科这种模式的死刑。

更严重的是即使一些纯技术服务,proxy, dns之类, 也要主动审查内容以符合SOPA的要求, 这将严重侵犯隐私权,是对审查的滥用, 如果较真的话, 要严格符合SOPA, 很多现在的互联网基础设施都得停止运行。

周星星1832 发表于 18-1-2012 13:23:14

内容审查是全球趋势,不可逆转

mason00 发表于 18-1-2012 13:23:45

原帖由 coredump 于 18-1-2012 11:1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法案和维基百科的精神天生相违背, 因为SOPA会要求网站所有者为所有内容付过大的连带责任, 而维基百科的本质是网友平等自发贡献内容, SOPA如果严格实施,实际上就等于宣判的维基百科这种模式的死刑。

更严重 ...

边界很难划分哦,和国内有一拼了,也就是政府有无限开火权咯

tristone 发表于 18-1-2012 14:11:43

原帖由 周星星1832 于 18-1-2012 14:23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内容审查是全球趋势,不可逆转

从何说来?

tristone 发表于 18-1-2012 14:18:26

我觉得doubleclick和paypal的这个手法和处理wikileaks的很类似。米国正府越来越像是仅仅为1%服务的。

不过话说回来,所有的正府天生都有钳制言论的倾向和动机。只是在民主国家,因为权力的分散和制衡正府大多数时候无法得逞。这次米国白宫和法院的表现如何,拭目以待。

Serin 发表于 18-1-2012 14:25:33

今天最后一次查维基是早上听说我很喜欢的一位古典音乐家在两天前去世了,所以去看了一下他的词条。

coredump 发表于 18-1-2012 15:46:57

黑了:(
现在这个时代, 很难想想如果wikipedia消失的话多么让人难受.

截图留作纪念

RobinQ 发表于 18-1-2012 17:04:06

强烈反对 :yct_82 :yct_82 :yct_82

sliuhao 发表于 18-1-2012 20:40:12

1p-TV4jaCMk

yacon 发表于 18-1-2012 21:45:02

今天从PC上访问的页面黑了,但是用手机还可以正常访问

ricowang 发表于 18-1-2012 22:01:48

sopa在天朝还有希望,在美国要通过那是绝对没希望的!

Serin 发表于 20-1-2012 12:54:28

今天刚知道megaupload的创始人是NZ人,然后呢……然后被抓了。这时间点踩得也太巧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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