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第五届议事院的有29人,按照4/5比例的话最终应该有23-24人, 为啥最后只有20人?
这个是报名参选名单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77205-1-1.html有效参选ID 29个
这个是最终议事员名单: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83086&highlight=%B5%DA%CE%E5%BD%EC%D2%E9%CA%C2%D4%BA
按照 基本法
4.6.5, 在公开报名有效期截止时,所有有效报名登记人员均作为议事员候选人,在建设家园版举行公开选举。所有通过公开选举的候选人只有其所获得的选票数达到或者超过已投选票总数的一半,或者按照其所获得的选票数排名,名次进入所有候选人的前4/5的候选人,才有资格当选议事员。议事员排名的总原则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排在通过公开选举而获选的议事员前面。通过公开选举而获选的议事员则按照所获选票数量排列,所获选票数较多者,排名靠前;在所获选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名,较先报名者排名靠前。议事院里总排名前30名的议事员为新一届议事院议事员。
应该有24名议事员,为啥只有20名呢 感谢楼主的提问。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81555-1-15.html
这个帖子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届议事院只有23名议事员。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83086-1-2.html
这个帖子的19楼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届议事院目前只有20名议事员。
:good :zan 刚看了基本法, 现在4.6.5是这样的
4.6.5, 在公开报名有效期截止时,所有有效报名登记人员均作为议事员候选人,在建设家园版举行公开选举。所有通过公开选举的候选人只有其所获得的选票数达到或者超过已投选票总数的一半,或者按照其所获得的选票数排名,名次进入所有候选人的前 2/3 的候选人,才有资格当选议事员。排名名次不足1的,按1处理。议事员排名的总原则是:成功办理重新登记手续的议事员排在通过公开选举而获选的议事员前面。通过公开选举而获选的议事员则按照所获选票数量排列,所获选票数较多者,排名靠前;在所获选票数量相同的情况下,则以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排名,较先报名者排名靠前。议事院里总排名前30名的议事员为新一届议事院议事员。新一届议事院在12月24日零时正式成立。
4/5 改成了2/3 ,请问修改基本法的提案在那个帖子 原帖由 gx0097 于 8-1-2012 22:53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刚看了基本法, 现在4.6.5是这样的
4.6.5, 在公开报名有效期截止时,所有有效报名登记人员均作为议事员候选人,在建设家园版举行公开选举。所有通过公开选举的候选人只有其所获得的选票数达到或者超过已投选票总数 ...
因为只有议事员才可以对修改基本法的提案进行投票表决,所以,讨论修改基本法的帖子基本上在议事院里。
不仅仅是这点的修改,其地方的修改还有很多,这个帖子有明确说明解释: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90592-1-11.html 这个帖子第一楼是 7-10-2011发布的,为什么10月份就只有20名议事员,难道这个值班秘书是未卜先知?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83086&highlight=%B5%DA%CE%E5%BD%EC%D2%E9%CA%C2%D4%BA 原帖由 gx0097 于 8-1-2012 23:49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第一楼是 7-10-2011发布的,为什么10月份就只有20名议事员,难道这个值班秘书是未卜先知?
http://www.freeoz.org/ibbs/viewthread.php?tid=983086&highlight=%B5%DA%CE%E5%BD%EC%D2%E9%CA%C2%D4%BA
一楼都是最新编辑的帖子,这样处理便于大家直观了解。
每次编辑后,一般都会在该贴里登记、保存编辑前的内容。
比如:18楼是22名议事员时候的登记记录,19楼就变成了20名议事员的记录了。
由于系统的原因,秘书的编辑记录没有自动明确说明。 OK,现在开始进入正题了, 这样的话 这万一值班秘书胡作非为那还没办法了, 编辑帖子可以不留痕迹,那以后这个秘书要栽赃陷害人咋办? 秘书自己爆粗口然后又自己编辑掉了毁灭证据咋办? 原帖由 gx0097 于 9-1-2012 00:02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OK,现在开始进入正题了, 这样的话 这万一值班秘书胡作非为那还没办法了, 编辑帖子可以不留痕迹,那以后这个秘书要栽赃陷害人咋办? 秘书自己爆粗口然后又自己编辑掉了毁灭证据咋办?
编辑回帖后,系统没有自动留下编辑记录,这不是网站规定的,而是系统这样自动设置的。
不仅仅是秘书,还有技术员和ZHT,都是这样的情况。
(我的解释应该不错,若错,请技术员纠正)。
再说,象这样对外公告网站的大事要事,都有很多管理人员监督的。
无论是谁,都得依法行事。
若依法行事不到位,或者走样,就会有其他管理人员出面指出并纠正的。
至于你所说的,若秘书、技术员、ZHT等,“要栽赃陷害人咋办?”,“自己爆粗口然后又自己编辑掉了毁灭证据咋办?”
你所说的这些ID,属于网站比较“关注”的ID,这些ID在发言或依法行事时往往是很慎重的。
再说,这些ID的发言和依法行事,会受到广大网友的关注,也就是监督。 请问这是靠道德约束还是法制约束 原帖由 眼镜高个子 于 8/1/2012 22:42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感谢楼主的提问。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81555-1-15.html
这个帖子可以解释为什么这届议事院只有23名议事员。
http://www.freeoz.biz/ibbs/thread-983086-1-2.html
这个帖子的19楼可以解释为什 ...
看不到, 如果管理层真的想让大家看到证据,能不能就别设那么高的权限了。 否则你说了就跟没说一样,你说有证据我又看不到,你叫我信你还是怀疑你呢 原帖由 mk82 于 9-1-2012 00:54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看不到, 如果管理层真的想让大家看到证据,能不能就别设那么高的权限了。 否则你说了就跟没说一样,你说有证据我又看不到,你叫我信你还是怀疑你呢
这是家园版的帖子,没有设置任何限制,只要是注册会员,都应该可以看到。 原帖由 眼镜高个子 于 9/1/2012 00:59 发表 http://www.freeoz.org/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这是家园版的帖子,没有设置任何限制,只要是注册会员,都应该可以看到。
搞定了, 谢谢。
请认真回答楼上的问题 原帖由 gx0097 于 9-1-2012 00:46 发表 http://www.freeoz.biz/ibbs/images/common/back.gif
请问这是靠道德约束还是法制约束
一方面,所有网友,包括网站管理团队成员,都应遵守网站所有的规则,都受到网站规则的约束。
另一方面,象ZHT、技术员、秘书等这样在全网站受到关注的ID,其言行是很谨慎、很理性的。
知道哪些话该说,那些话不该说;也知道哪些行为可为,哪些行为不可为。
自我约束能力也都很强。
若你一旦发现某位管理人员有你所说的有明显的“胡作非为”、“栽赃陷害”、“自己爆粗口然后又自己编辑掉了毁灭证据”的现象,请第一时间“拍照”,保留证据。
然后在家园版举报,或投诉。
只要对象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管理团队一定会做出处罚的。
至少在我看来,若真有这些现象,那说明该管理人员已经不适合再做管理工作了。
现在,我看到,只要网友认为管理团队人员的发言“稍有不妥”,均纷纷“拍照”,保留“证据”。
这其实也是一种很好的、很有效的监督。 只要对象明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管理团队一定会做出处罚的。
这个“管理团队”就是集体Z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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