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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没有为你的房产立过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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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5-4-2010 10:57:0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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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少人刚刚贷款买房,以个人名字或夫妇的名字。你有没有想过为你的房产立过遗嘱?
那天收到一封来自律师的信件,其中有一页是标题是:WHAT IF THERE IS NO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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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5-4-2010 11:33:02 | 只看该作者
没有8位数的身家似乎考虑这些优点多余

总共就一个房子还欠贷款的

有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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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主| 发表于 25-4-2010 12:43:5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的来信并不多余。

现在还欠款,但若干年后房子可能升值,或将要还清了。

不立遗嘱的坏处,可能出现的情况是你的房产你最终没有留给你希望赠予的人(配偶、子女、兄弟、朋友、慈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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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5-4-2010 14:00:07 | 只看该作者
我和老婆是互为受益人。这点在房产过户时,就已经确定了,所以不需要立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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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楼主| 发表于 25-4-2010 14:32:40 | 只看该作者
假如是两人联合买房,区分是joint proprietor还是tenants in common?
Joint proprietor(Joint tenants),一方过世后,房产自动过户给另一方。
Tenants in common,一方意外去世,另一方不能保证自动继承。需要给自己的一半房产立遗嘱,可以给配偶也可以给其他人。

人生无常,最惨的事情发生了,比如一对夫妇或全家一起遭到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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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5-4-2010 19:26:46 | 只看该作者
这要看夫妻的关系以及双方家庭的关系了。
夫妻关系好,双方家庭也常走动,及时全家覆没,他们爱怎么分就怎么分吧,反正两边都是亲人。
如果就你们小两口,双方家庭不联系,还是立个遗嘱的好。不然出事了还真不知道这房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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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5-4-2010 20:34:18 | 只看该作者
恩,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之前好像有看到即使立了will继承人必须也得是PR或者公民
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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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楼主| 发表于 25-4-2010 20:46: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y2kgo 的帖子

没有读到这一条规定,只是考虑到海外人士到澳洲来继承遗产太不方便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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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6-4-2010 10:46: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Rondy 的帖子

对哦,我从哪里看来的呢?
我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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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1-5-2010 21:20:34 | 只看该作者
木有房子木有钱,不用遗嘱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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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1-5-2010 21:30: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25-4-2010 14:32 发表
假如是两人联合买房,区分是joint proprietor还是tenants in common?
Joint proprietor(Joint tenants),一方过世后,房产自动过户给另一方。
Tenants in common,一方意外去世,另一方不能保证自动继承。需要给自 ...

还有一种自行约定比例的。也不能自动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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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楼主| 发表于 2-5-2010 06:54:3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kittee 的帖子

分配权也同于Tenants in common,持股人可以另外定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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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31-8-2010 18:42:0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6 neal 的帖子

前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 本帖最后由 缘圆 于 31-8-2010 20:0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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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31-8-2010 19:09: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这怎么可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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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31-8-2010 19:11:1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这个是事实,这也是为什么需要立平安纸。

然后上面有同学说到的,自己死了之后,随便后人怎么分就怎么分的话,不能赞成。因为这基本上可以肯定在身后把所有involved parties的关系全盘毁掉,很有可能自己关心的人,自己爱的人的关系在自己身后全部毁掉,这也是我不愿意看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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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31-8-2010 19:1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rozen_heart770 于 31-8-2010 19:09 发表


这怎么可能呢...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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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31-8-2010 19:18: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缘圆 于 31-8-2010 18:42 发表
请几天朋友提醒我,澳洲法律规定:人过世后,如没有遗嘱,那在他名下的财产都归国家所有。


~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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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31-8-2010 19:27: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31-8-2010 19:13 发表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狠!
哪个国家?如果是PR呢?归中国还是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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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31-8-2010 19:27:30 | 只看该作者
那可不可以我自己写个遗嘱呢,万一我不幸了,我自己写的这个应该有法律效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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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31-8-2010 19:30:40 | 只看该作者
有很简单的will DIY kit, 找个人给你见证签字一下, 存放起来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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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31-8-2010 19:58:39 | 只看该作者
立遗嘱不见得非要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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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31-8-2010 20:06: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雅瑶冬月 于 31-8-2010 19:13 发表


这是真的,我们在买房子的时候,律师行是送立平安纸服务的,当时律师就跟我们说过这一点。



虽然我们家已经立过了,可听了还是很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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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31-8-2010 20:06: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自游自在 于 31-8-2010 19:27 发表
那可不可以我自己写个遗嘱呢,万一我不幸了,我自己写的这个应该有法律效益的吧


邮局有卖的,填好了找JP签字。
我们当时找了住在对面的他的中学老师。

[ 本帖最后由 frozen_heart770 于 31-8-2010 20:1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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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31-8-2010 20:08:26 | 只看该作者
我朋友是与他的好朋友之间相互放的。不过我对这事还是有点别扭,看来我要改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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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31-8-2010 22:37:13 | 只看该作者
遗产继承需要缴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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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9-9-2010 14:06: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3 缘圆 的帖子

是真的,这就是为什么我和儿子一来澳洲,老公就带我去立了遗嘱,如果一方发生什么意外,所有的财产都归对方,如果我们俩都有意外,儿子就继承所有财产,不过因为他未成年,还指定了我的姐姐做他的监护人。律师还叫我们指定一个亲属继承我们的财产,如果我们全都发生意外的话。人生世事难料啊,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我们是在社区办理的,免费,不过财产继承人到时要付1%的财产给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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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9-10-2010 21:45:4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方发生什么意外,所有的财产都归对方......总觉得好危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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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9-10-2010 22:28:42 | 只看该作者
我好像在aami的网页上写了一个免费的.不知道具体情况怎样
主要问题是现在没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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