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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执法偏差致同性恋社会问题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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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7-2-2010 01:03: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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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0年2月25日 13:03

发放安全套“防艾”被视为鼓励色情活动,同性恋网站被“黑”维权无门……记者从近日在北京举行的性少众群体的参与式培训上获悉,在涉及同性恋的社会问题中,由于基层执法认识偏差,导致此类社会问题出现恶性循环。

据了解,在《艾滋病防治条例》中,要求娱乐场所必须以张挂“防艾”宣传品、置放安全套营销设备和提供安全套等方式承担“防艾”的社会责任。公安部在2005年也以通知的形式做出规定,要求各地各级公安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以发现安全套作为卖淫嫖娼的依据”。

“但是,各地都有反映,基层警方作为社会执法机关或人员,却不了解或者无视上述的法律调整,多有对男同性恋人群‘防艾’志愿者、男同性恋人群娱乐消费场所以推广坚持使用安全套为标志的艾滋病干预活动进行限制、干涉,甚至以此作为鼓励发生‘色情’活动的依据,进行扣押、询问、罚款的现象。”北京中医药大学循证医学中心的研究人员刑建民说。

一位代理过同性恋网站被黑案件的律师告诉记者,某省的一个同性恋网站被“黑”之后,曾找到有关部门要求立案查处,对方拒绝立案,当问及“为什么”时,得到的答复是,“就因为‘同性恋’这3个字”。

“对于同性恋人群,我国法律既没禁止,也没允许,所以说这块尚是法律的空白,也正因如此才会出现目前的一些问题,甚至会出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茫然或者差错。目前,我们在学员中也正在加强这方面的培训和教育。”一所省级司法警官学院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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