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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Q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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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关于人身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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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
发表于 29-4-2009 16:27:09 | 只看该作者
我党真应该给你授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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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发表于 29-4-2009 16:31:3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2 HQYLIN 的帖子

“你知道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大家对社会现象的点评和议论(虽然是反面的,不好听的),就是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了?我摘抄了几段wiki百科给你,见帖子后面。

“作为网站本身,只要你们注意编辑敏感字眼,提醒不要使用敏感字眼” 我们就是这样做的啊 是另一位MM说要举报的,可是这里没有反动言论,举报什么啊?

“每个人的立场和看法不同,本来也是诸位的自由,但是作为一个连接中澳的论坛,这却是危险的”,是,所以我们不得不小心谨慎,让大家尽量不要说那样的话题,但最多是尽量,没办法禁止的。

“我本着善意,却不知原来你们只喜欢听赞美之词”,我的意思是不要因为意见不一而说“不好”,没有要每个人都喜欢都赞美。

有的话题,要么不要说,没兴趣而不说或者没体会而不说,都很安全很和平;要么说了,反面的声音很可能大过正面的。这是现实。

=================================================================================================================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始现于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定义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触犯此罪后,轻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重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

该罪名存在争议。[2][3]2003年7月,李建强律师等人公开建议废除或修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4]2008年2月,维权网发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开信”,要求终止使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惩罚言论自由
=================================================================================================================
http://www.hudong.com/wiki/危害国家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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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发表于 29-4-2009 16:34:1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29-4-2009 16:19 发表

    我在那个争议贴说过,我们家族大部分的人口都在海外,不同的国家。即使在国内的,也是拿的海外户口。
     但是我在中国的异地打过官司,而且对方还是当地有背景的。但是我没请律师,没找任何关系,我不认识人 ...

人家说的家庭背景不是这个意思,他是说家庭背景对认识社会现实很重要,因为家庭背景决定了你会看到什么,知道有些什么人会有什么举动,因此会影响到人生观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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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发表于 29-4-2009 16:37: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29-4-2009 16:31 发表
“你知道什么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大家对社会现象的点评和议论(虽然是反面的,不好听的),就是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了?我摘抄了几段wiki百科给你,见帖子后面。

“作为网站本身,只要 ...


以前还有叫反革命罪的 死的人无法统计了吧.

记忆比较深刻的有毛远新割了张志新的喉咙 ( 不打麻药的活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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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
发表于 29-4-2009 16:42:07 | 只看该作者
唉,不愿意在这个话题了再说了。。。。。。。貌似我跑题跑太远了,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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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YLIN + 5 你不用道歉,我说过这个帖子让给男咕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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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表于 29-4-2009 16:42: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4 mite 的帖子

看了你这个帖子,特意去google做了一下作业,在官办网站上找到一些背景知识:
http://www.southcn.com/NEWS/comm ... st/200206271830.htm

不能否认,中国政府是在进步的,敢承认自己过去犯的一些错误。。。。

不过这个话题又绕远了,让我们打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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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发表于 29-4-2009 16:44:18 | 只看该作者
都别吱声了,道义劝告韩某一下,这事就没了。

到这里,就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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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
 楼主| 发表于 29-4-2009 17:34:1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2 AnaCoppola 的帖子

就因为这里到处充斥着反面之声,没有哪个版块能够幸免。而且很多人是经常而不是偶尔。有时越谈越微妙,如果分别把每个人的所有的言论结合起来看,所谓积小成多是也。而且这不是一个国内网站,却又面向国内,还是一个移民网站,这些都会使得它显得更加的敏感。而且我留意到很多言论是已成功移民的人说的。也就因为这样,在不同立场的人看来,事情就完全两样了。其实就是移民过来,难道谁一辈子不再回去一趟,难道国内没有留下来的亲友。
   关乎国家的安全的事情在严打和非严打时期也会有些差别,但这些事都非常的微妙。要想在这种事情上讨公道,以你们对其的看法,会容易吗。比说话更糟糕的是,留下的言论都会成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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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楼主| 发表于 29-4-2009 17:51:36 | 只看该作者
我的观点其实不是一直如此的,观点是可以改变的,其实以前我也喜欢批判,后来想明白:难道就一点好都没有,难道就如此不堪。为什么我就看不到它进步的一面,为什么我不愿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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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发表于 29-4-2009 20:48:0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59 HQYLIN 的帖子

姐姐,要是你家招入赘女婿,我一定应聘。

你真是无比强大,有你罩着我真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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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
发表于 29-4-2009 21:07:5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0 wgn 的帖子

认丈母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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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
发表于 29-4-2009 21:09:1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0 wgn 的帖子

就你那170的身高+185的体重

娶高秀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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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
发表于 29-4-2009 21:5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2 男咕噜 的帖子

说了一个我不认识的。

我没你想象的肥,就是有些像打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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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楼主| 发表于 29-4-2009 22:24: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0 wgn 的帖子

你怕我看不到吗,那我就同样内容回一次。
   你这两天可给我戴了不少高帽,刚还说我是居家好手,得,又出新结论了。
    我做事是比较执着,但是你想,能收服我的男人会简单吗,我老公和我同岁,只大了一点点,但是从中国到澳洲,无论是在中国的中国人还是老外,在澳洲无论是华人还是老外,以他自己的言行赢得所有人的尊敬和喜爱。他让我明白什么叫做比天空更宽广的是人的心灵。
    另外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们家里,还有另一位女性,我和她辩论,从天上到地下,从世俗到宗教,十次得有八九回哑口无言。最惨的就是有时还没说上两句就没戏了。
    所以我才说我得上来练练。真正的高人也许根本懒得和我废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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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发表于 29-4-2009 22:33:1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4 HQYLIN 的帖子

是滴,是滴。

姐姐,我窃以为,这件事就让他过去吧。

要是姐姐常在论坛,这些事都不算个事儿,一笑而过。

韩某不是都不露面了吗,一定是被道义劝告了。

姐姐,你这养成比较高贵,可能平常遇到的都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的人物。

不若我辈,整天厮混在坛子里,三七旮旯话说惯了,都不在意。

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真不是个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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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发表于 30-4-2009 10:57:1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29-4-2009 17:34 发表
就因为这里到处充斥着反面之声,没有哪个版块能够幸免。而且很多人是经常而不是偶尔。有时越谈越微妙,如果分别把每个人的所有的言论结合起来看,所谓积小成多是也。而且这不是一个国内网站,却又面向国内,还是一个 ...




有反面之声是很正常滴,只要不搞到反动上升到字面上的推翻**政权,我觉得就可以接受的。国内很多网站,也是允许网友发帖子做批判的嘛。是不?
反正呢,俺的观点是俺觉得对的,就顶;觉得错的,就批。这有啥不对的嘛。
**不会因为有人顶就繁荣,也不会因为有人批就落败。**的现状和未来,不是你我决定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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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发表于 30-4-2009 11:01:53 | 只看该作者
LZ JJ

关于投诉的处理,我觉得,我觉得啊,这个网还是算公平的,是不是有过激言论啥的,这个网还是会搞投票去判断的好像。不是说绝对民主,但也算相对民主了。

咱就等结果就好了。就算结果不让JJ满意,也充其量是说明这个网的这个圈子的人跟JJ的思路大多不一致而已。

JJ信佛,一心向善,是个好人。咱就不去较真儿了吧。
呵呵。你就想着得饶人处且饶人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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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发表于 30-4-2009 11:03:1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29-4-2009 16:34 发表

人家说的家庭背景不是这个意思,他是说家庭背景对认识社会现实很重要,因为家庭背景决定了你会看到什么,知道有些什么人会有什么举动,因此会影响到人生观世界观。



这个我很同意,这个就是我在那个帖子里提到的,owenTX说过的:有些家长给了孩子葡萄,却不告诉这个葡萄怎么来的。这个家庭背景造成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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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
发表于 30-4-2009 11:41:2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wgn 于 29-4-2009 22:33 发表
是滴,是滴。

姐姐,我窃以为,这件事就让他过去吧。

要是姐姐常在论坛,这些事都不算个事儿,一笑而过。

韩某不是都不露面了吗,一定是被道义劝告了。

姐姐,你这养成 ...

  

真是个善解人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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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
发表于 30-4-2009 13:09:2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QYLIN 于 28-4-2009 20:50 发表
在我看来这个网坛的主流意识一定能吸引大量的网特和台特,要是他们还闻不到血腥味,那就太不专业了。不过也许现在网上活跃着的就有这样的人也说不定呀。





五星红旗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号召:俺们老百姓,还是不做英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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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发表于 30-4-2009 14:16: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格美 于 30-4-2009 13:09 发表





五星红旗是无数先烈用鲜血染红的。


最后解决是XX人杀XX人染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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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
发表于 30-4-2009 14:52:0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1 mite 的帖子

党的教育是见成效滴,俺完全的、充分的理解了红旗的意义。

扛着红旗说话比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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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
 楼主| 发表于 30-4-2009 19:36: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5 wgn 的帖子

先谢谢你,想想我们也是不打不相识,你也没少讽刺挖苦我,需要的时候又起劲给我戴高帽。
    我们在现实中,为了保护自己(当然有时搭上性命也做不成),很多不平事不好插手,为此很是遗憾,所以你没见着我常在网上打抱不平。不惜为此得罪人。这个版规得搞清楚,后头的人才好遵循。  
   我知道你平时也不安分, 既然你也叫我一声姐姐,那我就托大奉劝你,一定要注意你的言论,要有大智慧,眼光要看远,中国在世界上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现在是澳洲在讨好中国,而不是中国需要讨好澳洲。因为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碰到小人,任何时候不要给人留下陷害的借口,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不要以为你在国外就没事了。在国外有很多拿着外国国籍,实际上为国家那个最重要的部门服务的。我认识一个退役回国恢复原籍的。但是那个人那回是被我逼急了,透了点口风,以后就啥也问不出来了。
    其实在国内很多时候我也是喜欢研究文件法规,咬文嚼字和政府部门顶着,说到这里,我想起当时为了帮一位大姐,大闹派出所的事了,现在想想,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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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
发表于 30-4-2009 19:4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3 HQYLIN 的帖子

姐姐,我也曾经是事务所老板豢养的写手。

姐姐,你好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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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
发表于 30-4-2009 19:49: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73 HQYLIN 的帖子

姐姐,我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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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
发表于 30-4-2009 19:54:56 | 只看该作者
佛很强大啊,佛要不是外籍,估计强大不起来。

大伙在这个论坛一定要搞清楚来这的初衷,拿外国国籍才有资格说事,起码不会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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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楼主| 发表于 30-4-2009 22:36:5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8 qian403 的帖子

你是没见过我在国内跟那些政府部门较劲,你最多只能说我的运气好,好人都让我给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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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8#
 楼主| 发表于 30-4-2009 22:38: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7 qian403 的帖子

我现在较真的是版规,不是人,所以不是饶不饶的问题,而是要不要认真对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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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9#
 楼主| 发表于 30-4-2009 22:43:2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66 qian403 的帖子

因为如果你不附和,你就变成不能发帖,要不又得吵起来,吵厉害了,就容易越界。反过来说等于变相限制了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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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发表于 30-4-2009 22:52:10 | 只看该作者
怎么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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