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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flug 于 18-4-2009 10:48 发表
"这位医生送完红包后以为没事了,可不久廉政公署来找他了,接下来是起诉,现在这个案子已经惊动了整个澳洲。在澳洲法官看来,这是赤裸裸的贿赂,是一种严重的犯罪。原来,送了信封离开后,那位打开信封的澳洲老师傻眼了,立即报警了。对于这位老师来说,身为老师,教育学生是自己的责任,而一视同仁更是教师的基本职业标准,收下这些钱无疑是对教师身份的玷污,如果受这些钱支配,那就是有可能是犯罪了。"
貌似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了. 印象里面Sydney Morning Herald把新闻放在首页放了两次. 按照这个标准来看惊动澳洲的新闻实在是太多太多了.
倒不是质疑老师的道德水准, 不过作者有意无意拔高老师的道德水准. 教师是公务员, 拿钱给公务员来满足自己私人要求,就是行贿. 教师报警是照章办事,如果不报警就是受贿. 就这么简单. 受贿之后的东窗事发可不是闹着玩的.
制度决定受贿的成本远大于拒贿成本,所以相对就廉洁和公平. 和道德关系实际上不大,因为制度逼得你只有做好人.
是呀,在这个事件上,受贿的成本比据贿大太多了。受贿没成风气,老师也没有一手遮天的本事,受贿难免被人发现。一旦如此,老师受到的损失会是终身的,可能教师生涯就此毁掉,而且留下终身犯罪记录,更不用说还会受到别的惩罚。2500澳元收下了干不了太多的事儿,却足以受到很高的惩罚,老师如何选择很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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