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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haihongj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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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呼吁政府关注华人以及留学生打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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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发表于 24-2-2009 10:00:5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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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发表于 24-2-2009 10:06:47 | 只看该作者
就你YA这样的还以为自己挣的很多是吗? 可笑。 比我多你就感觉很了不起了? 愚昧。 估计是你脑子被驴踢了。


被驴踢了都能比你挣的多,那你脑子是干啥的啊,还是不要了扔掉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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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17:54 | 只看该作者
GOD SAVE ME!!!!!!!!!!!!!!!!!

[ 本帖最后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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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发表于 24-2-2009 10:20:56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08:52 发表



你嘴巴干净点。是你充满了谩骂和侮辱还是我? 你最好在我面前消失。不高兴可以不用回帖。就你这么回复,你才真是disgusting.没素质。在论坛里懒得骂你。和我比用英文骂街,你还嫩多了。


我倒是很好奇,阁下能用E文怎么骂街? 我们这里有专家人物,可以帮你鉴定. 而且, 如果你用纯E文发贴,会给你加分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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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发表于 24-2-2009 10:23:1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0:59 发表


就你YA这样的还以为自己挣的很多是吗? 可笑。 比我多你就感觉很了不起了? 愚昧。 估计是你脑子被驴踢了。

回复完你这个帖子,我还有点后悔。因为我感觉素质还挺高的。居然还和你一般见识了。罪过罪过。下不为例     

继续工作!Hurray!

[ 本帖最后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1:01 编辑 ]


言而无信啊,杂又和我一般见识了啊。
哦原来嫉妒,失落,自卑在作怪啊,想不回我都不行啊。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lee 于 24-2-2009 11: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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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
发表于 24-2-2009 10:25:44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lenazy 于 24-2-2009 11:20 发表


我倒是很好奇,阁下能用E文怎么骂街? 我们这里有专家人物,可以帮你鉴定. 而且, 如果你用纯E文发贴,会给你加分的哦!



谢谢版主哦,不过他喜欢说让他去说,我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估计很快会有人举报你滥用职权了,会影响你的形象的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lee 于 24-2-2009 11:2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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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32:07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太过分了, 你有失公正。赶快辞职。 我连你一起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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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34:03 | 只看该作者
算了。一丘之貉。都是做IT的。 版主你也就这么点权力了。 再不用心里不舒服吧?  就你这样的版主,还是不要出来混了。

这里照顾残疾人,你也可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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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34: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charles-lee 于 24-2-2009 11:25 发表



谢谢版主哦,不过他喜欢说让他去说,我又不会有什么损失的,估计很快会有人举报你滥用职权了,会影响你的形象的



被驴踢了还是蛮聪明的嘛。 ke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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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0:36:00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elenazy 于 24-2-2009 11:20 发表


我倒是很好奇,阁下能用E文怎么骂街? 我们这里有专家人物,可以帮你鉴定. 而且, 如果你用纯E文发贴,会给你加分的哦!



不用你鉴定。偶也是天天和鬼佬混的人。 要不怎么做销售呢 

[ 本帖最后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1:3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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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发表于 24-2-2009 10:41: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1:34 发表



被驴踢了还是蛮聪明的嘛。 kewl!!!!!!!!!!!!!!!!!!!!!!!


我很笨的啊,可就是比你聪明那么点,混的比你好那么点。
老外的好样你没学会,满口小数点你是学的一个不拉,人才啊。
所以你只有给压榨的份。天天示威还是改变不了。

已经盖到100楼了,继续努力

[ 本帖最后由 charles-lee 于 24-2-2009 11:4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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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发表于 24-2-2009 11:08:1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嘿嘿, 你去投诉看看啊,可以做为你静坐示威的演习哦!

我又不靠这赚工分,纯属义务劳动。这种鱿鱼我又不怕被炒的劳,你脑子拎拎清好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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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发表于 24-2-2009 11:13:14 | 只看该作者
哎呀呀,不要吵啦,散啦散啦,再争下去搞不好又有谁一冲动要上升到人身攻击啦。反正楼主没有妨碍谁,让他去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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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发表于 24-2-2009 11:16:1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没事没事的,准骂人贴我会删除的,LZ苦闷也需要发泄,坛子也需要活跃气氛,所以不用担心了,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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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2:18:29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成年人。不会人身攻击了。不过有两位未成年。还是很有可能的呦。小孩子嘛,一般都欠抽的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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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3:02:54 | 只看该作者
本贴到此为止,请不要再互相攻击。偶说过的话都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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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发表于 24-2-2009 13:43:42 | 只看该作者
1. 如果他违法就应该走法律程序,你可以起诉他(要有证据),要首先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法律会对这些黑心老板给与制裁,同时制裁也会给其他同样黑心人以震撼和威慑。
2. 如果法律不能给与公正的判决,你可以选择其他的方式,如示威、静坐等。争取舆论的支持,抗争到底。
3. 不要忘了,在这些老板给你工钱的时候,你有没有想过你接受工钱的合法性,你有没有去报税,有没有超时打工。正是你对法律法规的视而不见,造成了这些黑心老板的贪婪。就像次债危机一样,正是我们每个人的贪婪(梦想着房产升值,发大财)才不考虑自身的经济状况,冲动的购买。请记住造成目前状况的不是别人,而是你自己。
4. 如果想改变,就行动起来,收集证据,起诉他们吧。----同时别再接受非法所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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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5:27: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aozhao1979200 于 24-2-2009 14:43 发表
1. 如果他违法就应该走法律程序,你可以起诉他(要有证据),要首先相信法律的公正性。相信法律会对这些黑心老板给与制裁,同时制裁也会给其他同样黑心人以震撼和威慑。
2. 如果法律不能给与公正的判决,你可以选择 ...



我还贪婪? 我都快吃不上饭了。 为了生活。没有办法啊。还什么发大财。 偶滴婶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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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发表于 24-2-2009 16:50:28 | 只看该作者
吵架不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是考虑下一步自己怎么努力跳槽找一份满意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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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发表于 24-2-2009 17:20: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24-2-2009 17:50 发表
吵架不解决吃饭的问题,还是考虑下一步自己怎么努力跳槽找一份满意的工作。



最近上班比较无聊,没有这个帖子上班实在太boring了啊

闪人回家,坚决不干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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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发表于 24-2-2009 17:54:35 | 只看该作者
原来版主是上海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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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表于 24-2-2009 18:41:32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mk82 于 24-2-2009 18:54 发表
原来版主是上海人啊



这个你都看的出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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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9:21:55 | 只看该作者
我已经写出来了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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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19:23:46 | 只看该作者
[quote]原帖由 charles-lee 于 24-2-2009 18:20 发表



最近上班比较无聊,没有这个帖子上班实在太boring了啊

闪人回家,坚决不干OT [/quote

坚决不OT,你BT 哈哈 (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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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
发表于 24-2-2009 19:42:3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aihongjian 于 24-2-2009 14:02 发表
本贴到此为止,请不要再互相攻击。偶说过的话都收回。


大家都消消气

字里行间这么一看,我倒不担心LZ了。

虽然来了才1年多,感觉你对这个社会比我当时了解得多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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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
 楼主| 发表于 24-2-2009 20:33:0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newname 于 24-2-2009 20:42 发表


大家都消消气

字里行间这么一看,我倒不担心LZ了。

虽然来了才1年多,感觉你对这个社会比我当时了解得多很多。



因为我来之前就对西方社会有一定的了解,身边有很多其他国家的朋友.来到澳洲,身边依然有一些本地的朋友.他们对于我了解澳洲\西方社会都有不小的帮助.偶也比较西化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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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发表于 26-2-2009 21:31:58 | 只看该作者
开个帖子揭发非法雇工,收集证据并想有关部门揭发比举个牌子傻站着强。 不过不见得有受害者会响应。当人没有选择地被残酷剥削时,你要他们跟你造反和要他们的命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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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发表于 28-2-2009 06:22:3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zhaihongjian 于 23-2-2009 20:20 发表


说你什么都不知道还真是说对了.14.31是税前的,casual外加30%的loading. 你懂吗?不懂就别在这里唧唧歪歪.让我恶心
这点工资够我挥霍的了。这点不用你操心。我的ot很多。懒得搭理你。 get out of my sight ok? ta ...



你的英文真好啊,TA都出来了.

羡慕 .看来达到母语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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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楼主| 发表于 28-2-2009 07:59:5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outofblue 于 28-2-2009 07:22 发表



你的英文真好啊,TA都出来了.

羡慕 .看来达到母语水平了



没有了, 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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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发表于 28-2-2009 11:24:14 | 只看该作者
关键问题是,你自己打黑工,已经自己先违法了,所以你的权益不受保障,再去集会抗议,似乎真的不完全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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