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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了买房了但房子写的男方名字,有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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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发表于 7-11-2008 15:59:50 | 只看该作者
请问Rondy,怎么去证明人家两人是分租关系还是同居关系呢?难道需要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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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发表于 7-11-2008 17:42:5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Rondy 于 7-11-2008 13:26 发表


假如两个人是同居或已婚配偶,都只能享受一次。假如你的同居或已婚配偶过去已享受过首次购房补贴,那你也不能享受。

假如两个人都不住在一起,不属于配偶或伴侣,那当然可以一个人买一套房子,假如双方都觉得 ...


同居的话,谁知道啊?谁能区分同居和share rent的区别。
只要自己在所有登记的地方都写single就行了。我觉得这个都不能算钻空子,可以算擦边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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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发表于 7-11-2008 18:43:24 | 只看该作者
同居和合租都是同一地址,作为外人确实不能完全了解你们两个人真实关系,这取决于个人的诚信。

比如,有的人想申请移民,就称对方为同居配偶;而有的人想申请首次购房补贴,就称自己是单身。

首次购房补贴,这次是14000澳元。若两个人都有工作,应该不必在乎这笔钱。假如计较这笔钱的话,那两个人今后的利益纠纷会更多。

你在自己的爱人面前表现出诚信,不耍小聪明,你的爱人才会在今后的生活中完全信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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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发表于 7-11-2008 19:07:17 | 只看该作者
可能上面说的“同居”还是中国式的

在澳洲,同居和事实婚姻是要分开对待。澳洲对于补贴的限制,主要是针对事实婚姻,而不是同居。要是小青年恋爱的时候住一起,有一方就不能享受政府补贴了?这个也不和情理

住房补贴是小头,税才是大头,加在一起两万多呢。要是说这是小数目,不用计较,那不像真话。

而且计较这笔钱,是和政府计较,不是男女之间互相计较,谈不上对爱人不诚信。我们交30%,40%那么高的税,和政府计较一下是应该的,不然也没那么多tax agent的生意了。反过来,倒是夫妻两人总是计较房子上有没有自己名字的,那种以后出现纠纷的可能性更大。想要用房子来保证对方对家庭的责任,那其实没什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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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发表于 7-11-2008 19:31:39 | 只看该作者
我对购房的看法,假如以一个人的收入去买,会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即使是两个人都以首次购业的形式买了两套房,都得到了政府的补助,但是这笔补助与总的房价相比还是相差甚远。

就算买一套30万的房子,若没有5万澳元以上的稳定年收入是难以承担这笔债务的。这笔债务若以家庭来承担会更加轻松些。

我觉得只考虑首次购房补贴的人,毕竟还没有买房,所以不能更周到的计划到将来。

还有以两个人的名字分别买房,也存在日后分手的隐患,而且这当中就不存在两人的共同财产问题了。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7-11-2008 19:0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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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发表于 7-11-2008 20:47:17 | 只看该作者
没搞明白为什么不加你的名字,既然是婚后买的理所应当要写你的名字。我有个朋友和你这种情况一样,是老公听信家人的话不加老婆的名字,怕老婆到时分家产,把我朋友气的要死。我觉得楼主还是要求加上,以免后患。我另一朋友和前女友同居(有小孩)当时买的房,分手了女的也只是带孩子走人,当然现在都2年了,事情还没扯清,女的在打官司问他要钱。官司没完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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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发表于 7-11-2008 20:47:28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新移民,假如是单身购房的话,能够享受首次购房补贴。同居配偶已曾享受过购房补贴,若我们购房,那我就不能享受。

假如单身购房,就算是包括租房补贴能够凑齐3万澳元首付买一套小公寓,贷款20万澳元,20年内还清,这将是一笔沉重的债务。还不如以低收入名义去申请公房了。

相反,以两个人的收入合在一起购买,那我们将可以买一套Unit,而且压力也会减轻很多。

既然是两个人一起购买,哪怕是今后有一方要照顾孩子不上班,也是写两个名字更加公平些。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7-11-2008 20: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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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发表于 7-11-2008 20:56:4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6 hong8299 的帖子

家家都有一本难念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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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发表于 7-11-2008 21:10:47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omeonehappy 于 7-11-2008 13:10 发表



这话说的。

你怎么不这么说,男人其实更悲惨,如果想生,却没法生,这不是更大的一种痛苦么。好歹女的想生就可以生,不想生可以不生。


恩. 这话说的.

其实, 我也想啊, 男女之间, 谁吃亏了? 男的怕女的骗了. 女的怕男的骗了. 可关键是男的女的都对对方有要求, 如果对方符合了或者高过这个要求, 对方就会说, 哦, 你拿什么补我? 或者即使对方没要求, 自己也会想....人很多是贪心的. 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 所以, 才迟迟的男未婚女未嫁...永恒的话题.

说回来. 女的不想生可以不生, 有些得付出多大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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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发表于 8-11-2008 11:20:0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根本没有关系的。.万一要离婚,都是共同的财产.再说澳洲这里保护女性。.怕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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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发表于 8-11-2008 16:35:11 | 只看该作者
其实婚后买房,无论是写一个人或两个人的名字都是属于共同财产。只是有的人心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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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发表于 8-11-2008 21:50:02 | 只看该作者
那么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呢?比如:女的在婚前自己买了一个UNIT,婚后即使是女方自己在还贷款这到底是算女方的还是夫妻共有呢?要是婚后夫妻两个人一起还贷款呢?是不是就是夫妻共有的财产呢?

我觉得LZ有这份担心是很正常的,谁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一直美满,人应该有危机感,当感情不在了,婚姻不在了,唯一能留住的可能就是点儿钱了,到时候钱是唯一能让女人有安全感的东西了。况且,这些钱也是女方前半生辛苦所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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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发表于 11-11-2008 21:33:02 | 只看该作者
想那么多干啥,把名字填上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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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发表于 13-11-2008 10:49:2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aareon 于 8-11-2008 12:20 发表
其实根本没有关系的。.万一要离婚,都是共同的财产.再说澳洲这里保护女性。.怕啥?


楼主MM千万不要这么想啊
我听到的很多故事中男女离婚时可是什么招数都使出来了,虽然说是婚后共同财产,但万一这个男的心存不轨,私自卖房(房产证上没有LP的名字,卖房要简单的多吧),然后把财产转移,或者给搞出一堆债务来,到时候女方可能一分钱都拿不到~~~如果女方再是个面瓜,那就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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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发表于 13-11-2008 16:41:2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4 大虾米 的帖子

女的也有存心不轨的,我朋友的前妻就曾以他们的房子私自再向银行贷款,然后藏匿现金,因为平时交房贷都是他的事。

[ 本帖最后由 Rondy 于 13-11-2008 19:54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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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发表于 30-12-2008 21:42:38 | 只看该作者
一定要写上你的名字,否则很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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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发表于 30-12-2008 22:49:5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大虾米 于 13-11-2008 11:49 发表


楼主MM千万不要这么想啊
我听到的很多故事中男女离婚时可是什么招数都使出来了,虽然说是婚后共同财产,但万一这个男的心存不轨,私自卖房(房产证上没有LP的名字,卖房要简单的多吧),然后把财产转移,或者给 ...

赞同,虽然澳洲法律保护妇女,但如果你和你老公的婚姻是短暂的且你对家庭没有做出贡献和他没有小孩,你不会分得什么财产的,可能仅得可怜的一点赡养费 ,除非你有小孩。或他转移财产.............你什么都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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