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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张虹女儿加国出生,仍是中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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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1-4-2007 04:2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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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员:张虹女儿加国出生,仍是中国公民
万维读者网    2007-04-20 10:24:37

    即将被移民部门遣返回中国的单亲母亲张虹,其在加拿大出生的女儿雪莉(Sherry)到底是中国公民还是加拿大公民?目前媒体都报道她是加拿大公民,回中国会受到外国公民待遇,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雪莉是中国公民。

  世界日报报道,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一位官员表示,他不想对张虹遣返一事作过多评论。但他愿意就有关中国“国籍法”、“婚姻法”的规定做出说明,希望更多的人了解中国法律的相关条款。

  
这位官员说,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夫妇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孩子出生在国外,也具有中国国籍。

  他说,出生在国外的孩子如必须随母亲或父亲返回中国,可到所属地区中国政府派驻机构办理“旅行证”,该证件可代替护照让孩子返回中国。之后,凭此证件到父母或任何一方居住地办理户口。

  同时根据“加拿大公民法”,出生在加拿大的雪莉自动具有加国公民的资格,由于中国法律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雪莉若以加拿大公民的身份回中国,需申请中国签证;若以中国公民身份进入中国,则需申请“旅行证”。持“旅行证”赴中国的雪莉仍拥有加拿大国籍,随时可返回加拿大。

  来自中国的天津单亲母亲张虹,昨日再次通过“多伦多太阳报”(Toronto Sun)表达了“由于目前中国的法律禁止非婚生子女,她的女儿在中国会被当作二等公民来对待”的忧虑。对此,中国官员明确表示,中国婚姻法规定:在中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

  这位官员强调,中国政府没有“超生罚款”的政策。再者,出生在国外的孩子也不属于违反“超生”政策范畴,更不存在罚款一说。

  “多伦多太阳报”昨日的报道说,39岁的张虹原本已经被指定于今天准时到机场路的移民办公室报到,进而确定离境事宜,但是由于雪莉需要取得加拿大护照,并且需要申请赴中国的签证,张虹已经被允许延期至5月14日再办理以上事宜。

  张虹曾前后两次在接受“多伦多太阳报”采访时表示,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那里的法律是禁止非婚生子,她会受到不公正待遇,没有医疗保证,不能上学或不能上户口。作为单亲妈妈,带着孩子回去她可能面临14万元的罚款,孩子受教育还得花费1万7000元。

  张虹的移民顾问凯罗格表示,张女士一方面担心自己被遣返后将女儿雪莉一个人留下,同时她也担心一旦将雪莉带回中国之后,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凯罗格称,张虹要让女儿担保她回来,还得要20多年,雪莉必须18岁以后才有资格提出申请。

  自张虹及女儿被遣返一事曝光后,有不少当地人提出愿收留张的女儿雪莉。“多伦多太阳报”昨天报道称,包括一名原住民酋长在内的多人希望收留张虹的女儿。该报先前的报道还称,有多位男士出于帮助张虹的目的,甚至愿意娶张虹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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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主| 发表于 21-4-2007 04:21:57 | 只看该作者
中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夫妇双方或一方是中国公民,且没有取得外国长期居留权或尚未加入外国国籍,孩子出生在国外,也具有中国国籍。 - can someone explain?  for a couple what if one is Chinese citizen and the other's foreign citizen would the child be Chinese or foreign citiz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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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1-4-2007 04:28:39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她女儿如果主动或者事实上加入加籍(比如领加拿大的福利),按照目前的国籍法,那就是自动放弃中国国籍了。

[ 本帖最后由 ubuntuhk 于 21-4-2007 13:3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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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主| 发表于 21-4-2007 04:44:4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ubuntuhk 的帖子

Thank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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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1-4-2007 11:46:08 | 只看该作者
WHO IS Z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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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楼主| 发表于 22-4-2007 00:18:33 | 只看该作者
张虹:孩子生父消失不愿女儿被人收养

多伦多信息港 http://www.torontoservice.com  2007-4-17 12:10:00 世界日报
       

【多伦多信息港】来自大陆福建省的单亲妈妈张虹(Hong Zhang,音译)申请难民身份近日遭加拿大移民局拒绝,将面临遣返,而她希望年仅一岁的女儿由加国援童机构收养的愿望也无法实现。中国驻多伦多总领事馆官员昨天表示,在中国,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回中国工作和生活的海外华人其子女的读书等问题都可通过相关手续得到解决。

当39岁的张虹听到儿童援助机构拒绝收养她的女儿雪莉(Sherry)时,禁不住泪流满面,她离开皮尔郡儿童机构时都快崩溃了,她原本希望这个机构可以收养她的孩子。

皮尔郡儿童援助机构发言人前天表示,机构对每个寻求保护的孩子都要进行评估。他说:“张虹申请案中我们没有看到有任何儿童需要保护的问题。”

援童机构同时告诉张虹,如果她走后将孩子留下,作为被遗弃的孩子可以被收养。但她想让女儿将来担保她回到加拿大。她透过翻译对记者说:“我现在非常难过,我不想让雪莉去中国,我想让她在加拿大有更好的生活。”她还说:“我的女儿在中国不会有前途,至少她在这里前景较好。”

根据多伦多太阳报报导,张虹的移民顾问凯罗格称,要让女儿赞助她回来,还得要20多年,雪莉必须18岁以后才有资格提出申请。他还说,这个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那里的法律是禁止非婚生子,她会受到不公正待遇,没有医疗保证,不能上学或不能上户口。作为单亲妈妈,带著孩子回去她可能面临14万元的罚款。孩子受教育还得花费1万7000元。

针对凯罗格的说法,本报记者打电话致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寻求答复。中国驻多伦多总领馆一位负责侨务工作的副总领事指出:中国的婚姻法明确规定: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在法律上享有同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如果孩子母亲是中国公民且生活在中国,孩子有权与母亲生活在一起,并受到法律保护。

这位中国领事表示,现在每年都有很多海外华人回中国工作和生活,他们子女的读书、就业等问题通过办理相应手续得到很好的解决。他还特别指出,在本次中国人大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宣布,中国农村小孩子上学将全部免费。

张虹1997年来到加拿大,在一家面包店打工,她的难民申请遭拒,上述后又未获准。她下周三必须到移民局报到,准备有关遣返手续。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的佩普称,她的部门必须遣返那些千方百计想留在加拿大的人,“我们的工作是执行国家法律”。

张虹遣返前拟将一岁女儿交人领养事件曝光后,在本地主流社会和华人社区引起很大反响。有十多个家庭表示愿意接收他的女儿。一些人通过太阳报或移民顾问,想收养她在加拿大出生的女儿。

欧旭华(Oshawa-编辑注)居民Beczenleitner表示,如果他们能收养雪莉,她和丈夫将资助张虹。退休少校约翰逊斯通说,如果张虹能够留下,将聘她做管家。惠特比(Whitby-编辑注)一对叫安图恩斯的夫妇有宽敞的住房,他们想接收雪莉作为他们的第二个孩子,女主人说:“我和丈夫现在过得很好,想收养雪莉作为第二个孩子。”

张虹的移民顾问凯罗格曾是加拿大移民局官员,他表示并不拒绝这种好意,但必须了解领养人的动机。

张虹则强调不愿放弃雪莉。她说:“她成长的过程,我要陪伴她。我不想要她被别人收养,她是我唯一的孩子,我都会疯掉了。”

凯罗格说,也有一些男士表示愿意娶张虹为妻,这在几个月前可能有助于她的案子,但这些人以前都是不认识的人,她是很有自尊心的人。她在加拿大已十年,雪莉的生父在她怀孕后即消失了。

有一些人则指责张虹这种对亲生幼女不负责任的做法。也有部分人认为,母亲的做法确实不人道,但孩子无辜。

加拿大移民局称,张虹想留下的各种途径已不奏效,必须离开加拿大。但她的移民顾问表示,他还将在今年10月以人道主义为理由为她进行最后一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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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2-4-2007 00:22:27 | 只看该作者
CHUBBY CAT, 你是不是外逃的XXTAN官啊, 我们都忙着打工挣钱,你整天就是忙着转贴, 灌水? 还是你有什么发财妙计啊?和我们SHARE一下, 行不?

[ 本帖最后由 pal2002 于 22-4-2007 00:2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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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2-4-2007 00:27:38 | 只看该作者
抱歉,敏感词汇,看到就改掉,不会影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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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楼主| 发表于 22-4-2007 00:33: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hap77 的帖子

灌水 is part of the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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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2-4-2007 01:18:22 | 只看该作者
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



简直是胡扯
此张红真是费劲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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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2-4-2007 13:41:32 | 只看该作者
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就是一次次地被张虹这样的人玷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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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2-4-2007 15:00:06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dragut 于 22-4-2007 11:41 发表
中国人的国际形象就是一次次地被张虹这样的人玷污着.

说得没错,真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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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2-4-2007 15:38:29 | 只看该作者
非婚生小孩,在中国可以上户口的吧? 不是很确定,会不会要交钱才可以?
唉,有钱才是一等公民,在中国。



原帖由 长距离 于 21-4-2007 23:18 发表
在加拿大出生的小孩如果回到中国,就会被看成是二等公民.



简直是胡扯
此张红真是费劲心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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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3-4-2007 15:55: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张虹这够恶心的,为了让女儿几十年后可以担保自己去加拿大,居然忍心愿意把一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加拿大,还编造中国法律歧视非婚生子女这样低劣的谎言。
我想即使她女儿留在加拿大,成年后一定恨这样的母亲,还想让她担保她,做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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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3-4-2007 17:29:33 | 只看该作者
说实话,我挺同情这位母亲的,更同情这位才一岁的小孩。他们要是回到国内,罚款和孩子上学的确是要面对的现实。在深圳,这样的孩子上学肯定是进不了公办学校的!每年新生报名的时候,好多有绿卡但是没有深圳常住户口的家长都为孩子上学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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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3-4-2007 17:39:19 | 只看该作者
张虹的做法也许确实不合适,但是请大家不要那样的漫骂一个母亲,真的。我非常理解她的难处。别的不说,单是孩子将来上学,她就很难解决。因为孩子上小学一年级要提供的很多证件,有一些她根本无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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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3-4-2007 20:47:31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flylotus 于 23-4-2007 15:39 发表
张虹的做法也许确实不合适,但是请大家不要那样的漫骂一个母亲,真的。我非常理解她的难处。别的不说,单是孩子将来上学,她就很难解决。因为孩子上小学一年级要提供的很多证件,有一些她根本无法提供。


确实是这样,小孩回国如果没户口,又没关系,又没钱,谁会管她和她的小孩。只能祈祷碰到好心人。能上到户口可能还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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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3-4-2007 22:18:40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政府不厚道, 赖昌星有钱就能留下, 这个孤儿寡母的就撵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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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楼主| 发表于 23-4-2007 22:20:3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8 XT 的帖子

and GaoShan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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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4-4-2007 00:02:39 | 只看该作者
社会永远是为那20%更多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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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4-4-2007 00:53:3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现在国内也有不少非婚生子女,而据我所知出国一年后在外国生的孩子不算所谓的计划外生育
对有些人千方百计申请难民身份很反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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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4-4-2007 14:14:53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XT 于 23-4-2007 20:18 发表
加拿大政府不厚道, 赖昌星有钱就能留下, 这个孤儿寡母的就撵走.

这个张虹根本就是拿她女儿作为要挟加拿大政府的工具而已。如果加拿大政府这个口子一开,几十万中国妈妈拥到加拿大生孩子然后都留下来,加拿大纳税人还不都疯掉了?
张虹明显是在撒谎,外国孩子在中国确实念书费用很贵,但是她如果没有那么多钱,她可以放弃她女儿的加拿大国籍申请中国国籍的啊。她就是不肯放弃她女儿的加拿大国籍,想以后利用她女儿再出国!这种自私的女人,居然还有这么多人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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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3-7-2007 13:28:36 | 只看该作者
生小孩本身就是错误, 或者说是她的一个流加的策略!!!
不过, 在国内, 像她这样的小孩是100% 会被歧视的, 无论是政府官员还是社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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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3-7-2007 13:55:0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加拿大国籍的小孩回中国上学一定会是件头疼的事,连打预防针都进不了计划,只能自己花钱, 上学就更贵,从幼儿园开始交赞助费,小学,中学...统统都要高额赞助费,的确是一种歧视,进不了义务教育系统.......够受的,单亲妈妈够可怜的, 如果给孩子拿加拿大国籍,而不是中国国籍,就应该想办法留在加拿大

[ 本帖最后由 piano 于 3-7-2007 13:5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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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3-7-2007 15:33:38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hueofwind 于 23-4-2007 15:55 发表
这个张虹这够恶心的,为了让女儿几十年后可以担保自己去加拿大,居然忍心愿意把一岁的女儿独自留在加拿大,还编造中国法律歧视非婚生子女这样低劣的谎言。
我想即使她女儿留在加拿大,成年后一定恨这样的母亲, ...

她编造谎言了吗?你在中国看看哪个非婚生小孩能够上户口的?即使结婚了不去领指标的都不行呢。当然,大人的做法不好,的确对小孩不公平,而且这种做法明显是为了自己拿身份,但你也不能粉饰太平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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