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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国家体育总局 : 不要拿大奶子吓唬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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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3-7-2004 22:17: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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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塌糊涂的顶贴[国家体育总局 : 不要拿大奶子吓唬小孩]<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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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不要拿大奶子吓唬小孩[转] <br>
发信站: 一塌糊涂<br>
作者:遮灯私语<br>
??我说过我要戒掉写时评的,年龄不小了,不能老上火。包括前段的李金华掀起“审计风暴”时都没有发表议论。因为不想写,对新闻也就不太关注。当今晚看到国家体育总局的“辩护”的旧闻后,又忍不住想说几句。 <br>
  这是始发于人民日报海外版的一条消息,我引其中的关键几句:该局一位有关人士如此表态:“希望媒体避免失实报道,不要炒作。再过几天中国奥运代表团就将成立了,希望全国人民齐心协力支持中国体育代表团出征雅典,为国争光。”该人士还谈到应“避免造成对备战、参加雅典奥运会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的负面影响”!并进一步解释: “新建住宅入住职工中,绝大部分是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目前在为国争光第一线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协会官员,也有部分具有体育总局和中国奥委会双重身份的工作人员。” <br>
  将“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与中国运动员出征雅典联系在一起,这哪儿跟哪儿啊?是什么逻辑啊!为国争光、筹办奥运就可以动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盖住宅、发补贴、放外债了?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中国选手在雅典兵败滑铁卢的话,就是国家审计署和李金华的罪过了?  <br>
  自行建住房已经是违纪了,挪用专项资金可能已触犯刑律,问题是秃子头顶的虱子---明摆着。难道住房是建给“为奥林匹克运动和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的老运动员、老教练员、老体育工作者和目前在为国争光第一线的教练员、科研人员、协会官员”,就可以免责,难道面临出征奥运会了就可以继往不咎,超越法律之上? <br>
  退一步讲,媒体曝光国家体育总局的问题,真的会“对备战、参加雅典奥运会和筹备2008年奥运会产生负面影响”吗?我相信,绝大多数参加、筹备奥运会的运动员及工作人员,恐怕与“动用奥委会资金谋福利”的事,连间接关系都扯不上,更谈不上什么“负面影响”吧?如果说影响,是影响了借着奥运会出国观光的体育局领导的情绪吧?奥运啊,多少丑行假汝的名义进行! <br>
  体育局可能是这样一种矫情的心态:为有功之臣建住房就可以无视规则了,挪用1亿元钱不算什么?而现在就出征奥运会了,审计署和媒体不要再多事,否则让队员到奥运会上放水,输给你看,让全国人抬不起头来! <br>
  体育局的表态看似温和,实际是在威胁:别拿村长不当干部,为国争光还得靠我们呢!这里我也告诫体育局一句:不要扯大旗做虎皮,不要拿大奶子吓唬小孩子,奥运争光与反腐败并不对立,不要以为体育局头头情绪不佳了,所有的运动员也就跟着疲软了,就如李全虎的小说里写的:太阳不是喊出来的,不要太拿自己当回事。而对中国老百姓来说:多抓几个腐败分子比到奥运挣金牌更大快人心!<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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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4-7-2004 14:09:41 | 只看该作者

Re:[转帖]国家体育总局 : 不要拿大奶子吓唬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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