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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贿赂公寓管理员 仍被勒令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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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9-7-2015 22:21:4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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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裔女子贿赂公寓管理员 仍被勒令搬走
www.creaders.net | 2015-07-28 20:18:40  世界日报 | 1条评论 | 查看/发表评论        

2015072815483814_01352.jpg

  华人聚居区公寓,非法隔间后再分租现象十分普遍。(档案照)

  一名华裔房客为省房费,将租住公寓违规隔间再出租,遭公寓管理方警告。听从同住该楼的同乡“指点”,该房客向公寓管理员贿赂数百元,以为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后便可高枕无忧,谁料贿赂并不管用,近期再遭警告,并被勒令搬走。

  华裔林小姐两年前在法拉盛一栋全为出租的公寓大楼内租住了一套一室一厅公寓,月租金1470元。为了省钱,她自行将客厅隔成卧室自住,而把卧室转手出租,每月收取750元的租金。林小姐称,楼内住客中华人很多,“几乎家家自行隔间分租”。

  然而,大楼管理公司有一天突击检查,在发现林小姐违规隔间出租后,向其发出信件告知违规,勒令纠正。林小姐便将自行安装的隔板门等拆除,改成挂帘子,但对公寓的警告仍心有余悸。有一名同租住在该公寓的同乡“指点”她,表示别家也隔间,但只要定期向公寓的管理员塞些钱,就可以获得“照顾”,不怕被检查。这名同乡还表示,楼内违规隔间出租的华人房客们,几乎都这么做,每人向公寓管理员贿赂300元到1000元不等。

  林小姐信以为真,便在这名同乡的陪同下找到管理员,当场给其300元现金。林小姐表示,管理员当时二话没说,笑眯眯收下了钱。谁料上个月,公寓管理方再度登门检查。林小姐说,当时管理方的检查员由自己贿赂过的管理员陪同进屋检查,该管理员出门前还暗暗向其“竖起大拇指”,自己便以为获得“关照”,不会有事。

  谁料没过几天,林小姐再度受到管理公司警告信,告知依旧违规,必须限期将私自搭建的隔板拆除。林小姐说,接到信后怕被赶走,赶紧将自行在客厅搭建的隔板拆掉。谁知6月29日,两年租约就要到期之前,林小姐在要求续约时,被公寓管理公司以违规隔间为由,拒绝续约,而其为续约而寄出的房租支票也遭退回。林小姐随后在7月22日收到公寓管理公司通知,要求在25日前搬离,并收到了房屋法庭的传票。

  林小姐对公寓方只给两天时间搬家感到不可思议,同时对公寓管理员“收钱不办事”而感到愤怒,同时为被告上房屋法庭吃官司而担心,27日前往布碌仑亚联总会进行法律咨询。

  吴圣洋律师指出,依照法律,在有租约的前提下,若房客违反租约上所列规定,管理公司便可提前十天通知房客搬离。如果林小姐决定搬走了事,则不用担心房屋法庭的控告,一旦搬走,该控告会不了了之。若林小姐认为自己遭驱逐决定不公,不愿搬走,则可向法庭证明自己已经按照规定拆除隔间,再看法庭最终如何判决。

  吴圣洋还指出,房客向管理员贿赂以达到违规目的,本身便不合法,而管理员收取房客贿赂,更是违法,房客可以书面形式向公寓管理公司进行投诉,也可向纽约市楼宇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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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30-7-2015 09:17: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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