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FreeOZ用户注册
查看: 201|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新州放弃冷冻胚胎存10年规定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12-1-2015 07:47: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FreeOZ用户注册

x


2015-01-11| 18:25| 来源:澳洲新快网| 编辑:海峰

通过捐精者精子培养的冷冻胚胎的10年储存限期将被新州政府取消,因有不少投诉称,该限期令不少夫妇陷入了悲痛,还使得诊所不得不消灭了这些胚胎。

2010年,储存胚胎的法律正式生效,但现已存有胚胎的女性将不再受储存期的限制。这项由新州卫生厅长斯金纳(Jillian Skinner)提出的管理改革还将冷冻精子的储存限期从10年延至15年。

澳洲试管受精专业机构IVF澳洲(IVF Australia)的医疗总监彼得(Peter Ellingsworth)称,10年存限是“武断的”规定,每年都有诊所代表家庭致信卫生厅要求延长限期。“任何人都不应该因超过限期而被迫弃置这些胚胎,这种做法于情于理都说不通。”彼得说道。

新州科技大学研究者米尔班克(Jenni Millbank)称,根据相关法律,限期是从精子入库时,而非胚胎形成时计起,这是许多病患所不知的。生育护理服务机构生育第一(Fertility First)的医疗总监克拉克(Ann Clark)指出,诊所会根据这项法规,“在不关乎任何医学因素的情况下”被迫弃置胚胎。

现年34岁在该机构接受护理的患者杰西卡(Jessica),今年通过“前些年”冷冻的胚胎成功诞下了她的第一个孩子。她曾致信新州卫生厅要求在护理过程中延长胚胎冷冻期限。

在2012年澳洲进行的7万例试管受精中,有1/3人使用了冷冻胚胎,而有2283例使用了捐精者的精子。全国范围内有超过12万枚冷冻胚胎,接受胚胎冷藏服务的夫妇每年通常需要缴纳300元的储存费。

该机构的实验室负责人朱莉(Julie Zieschang)表示,有关法律的修改确实是个福音,但她认为对2010年后培养成胚胎的家庭实施“双轨制”是不公平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楼主| 发表于 12-1-2015 08:1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FreeOZ用户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FreeOZ论坛

GMT+11, 11-11-2025 07:19 , Processed in 0.015640 second(s), 17 queries , Gzip On,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