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0:25 发表
1。NGO使用专项捐款试运营至少2年
2。NGO不得干涉论坛言论自由尺度。
3。独立监督部门,有权启动全民公决解散NGO,紧急时刻有权暂停NGO等待全民公决。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11 发表
第三条是不成的,FreeOZ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机制。要成立NGO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在网上投票无法完全保证投票者身份的真实和唯一。而且网友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而NGO是实名制的,NGO的会员大会表决结果受澳洲法 ...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11 发表
第三条是不成的,FreeOZ从来也没有过这种机制。要成立NGO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现在网上投票无法完全保证投票者身份的真实和唯一。而且网友投票没有法律效力。
而NGO是实名制的,NGO的会员大会表决结果受澳洲法 ...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59 发表
没看懂你想说什么。你这种概念性的(而且好像还挺混乱)说法,无法指导具体的工作。
FreeOZ的组织是建立在一个契约之上的。这个契约就是组织章程。(这个话的来源,是州政府网站上,有关组织注册的说明)
加入NG ...
原帖由 青山 于 21-9-2011 11:59 发表
没看懂你想说什么。你这种概念性的(而且好像还挺混乱)说法,无法指导具体的工作。
FreeOZ的组织是建立在一个契约之上的。这个契约就是组织章程。(这个话的来源,是州政府网站上,有关组织注册的说明)
加入NG ...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2:07 发表
基本上这个取决于:
1。多少人愿意实名加入
2。你如何保障不愿加入者的权利(完全剥夺?有些人可能不方便实名加入)
3。你打算要多少人参与决策?
4。你觉得多少可能freeoz的问题会变成法律诉讼?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9:11 发表
法制是好的,问题是是不是消耗得起。
就说圣洁的美国宪法修正案,这句话吵了多少年。法制没想象中那么简单。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 ...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9:11 发表
法制是好的,问题是是不是消耗得起。
就说圣洁的美国宪法修正案,这句话吵了多少年。法制没想象中那么简单。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 ...
原帖由 北京老刘 于 21-9-2011 19:17 发表
至于NGO 相关 ,已经讨论了快3年,其中不乏很多有价值的帖子,建议您仔细读读!
看了您发的这些帖子,除了质疑和不了解实际情况的猜测!没啥实质的内容!
呵呵,不过还是很欢迎您给多提宝贵意见!
原帖由 Samantabhadra 于 21-9-2011 19:22 发表
你们玩儿你们的,NGO讨论3年为啥民间知情这么少。
我也懒得说了,扣帽子,挖苦讽刺,freeoz特色我也知道,没啥意思。
你们玩儿,我感冒快好了,好了就没空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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