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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昨天,平生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 [打印本页]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18:29
标题: 昨天,平生第一次,收到法院传票!
上周末收到布里斯班同学的紧急信息:收到一封署名给我的挂号信。
嗯?我都离开那里半年了谁还这么想我呢!
这位同学拆开信帮看了一下,发现那竟然是布里斯班警察局发给我的一封法院传票!
天,我听到这个消息立马就绿了---好端端的在澳洲当个良民咋就要被法院传唤了?不会是他们弄错了吧。等我看到了email过来的图片,傻眼了,他们没弄错,真是我的!
等我喝口水。。。。。
作者: 妮南    时间: 26-5-2011 18:36
发生了什么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18:47
这事还要从头说。
那还是去年8月份我在布里斯班市区出的一次交通事故。当时正是早上上班高峰,那天在下着小到中雨,布里斯班去年就是雨水偏多,刚开春就三天两头下雨。
我在一个十字路口按绿灯指示正常右转,当转过路口车子刚要打直的时候突然后轮出现侧滑,车头向右偏,车子直接向对面车道上停着等红灯的一排车冲了过去。
煞住车的时候也撞上了。单挑一辆“宝马”撞了。估计也就因为是“宝马”,被我那大四驱前面的bull bar撞到司机门上也是只伤车没伤人。真是万幸万幸,我这个后怕呀
“宝马”司机除了受些惊吓什么事没有,警察来了他就匆匆去上班了。
接下来也就是一般程序了,我的全责,保险公司解决修车。警察做完笔录什么都没说大家就这么散了。
作者: 妮南    时间: 26-5-2011 19:22
不用惊慌,这里不管大事小事都会上法庭。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19:34
好了,事隔9个月,警察终于又想起我来了。于是我就毫无征兆收到这张法院传票。
昨天终于收到布里斯班同学转寄来的这封法院传票。一共两页,第一页是正题,叙述时间地点人物及事件概要,然后就说我违反了昆士兰州交通法规1995年版第几条等等。叫我于下个月14号去布里斯班地方法院出庭。完了,先甭说官司如何,这机票是要破费了。
忽然发现了第二页,看上去象是要我做填空题,里面有些文字,之间很多空白横线明显是叫我填的。
我仔细看,挑其中的重点词,哎,其中有个短语是“I plead guilty”后面巴拉巴拉说了段话,哦我明白了,原来这不就是著名的“我的自白书”么! 法院够坏的啊,我这什么都没说呢先叫我认罪,我一认这主动权可就归他了。是坎一刀还是两刀或是无罪释放就都看他心情了。
我打电话直接到那个警察局,当然了这么重大事情还是要用到翻译电话。
那边接电话是个女警,我问我为什么会直接收到出庭的传票而不是一个什么交通处罚通知?她说他们就是这手续。哦,这个我还真不懂。
我又问她,我下个月要回国没法去昆士兰出庭咋办?她说二选一啦,你要么出庭;要不想出庭就。。。把第二页纸填好那些空,签名并寄到法院,等法院裁决。我靠,还是要给我下套。
想了半天,得,我没辙了,要不认罪当案板上的肉,要不掏钱飞去法庭。
于是,较劲脑汁写自白书。心里总那么不舒服,我没有任何违章啊,就这么认罪啦
写了半天还是没写好,给法官看的这书面语言很关键呀。要不找个朋友翻译?不行,那也不保证翻译的很准确,而且事关重大,人家翻译也有压力呀。
后来终于想到去求一个人帮我组织语言,应该会是最专业最得体的,于是我们开车出去了。。。。
作者: 喜鹊    时间: 26-5-2011 20:11
看来就是当下的事情,双方人没有受到伤害我觉的是这是最庆幸的事情。楼主也不要惊慌,都有全险,应该是没有大问题,就是个形式。兵来将挡,水淹土埋。。。很可能是受害者要求法院执行司法手续,等下文。
作者: Lars    时间: 26-5-2011 20:32
为什么认了全责了还会收到法院传票啊?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20:38
标题: 回复 #6 喜鹊 的帖子
谢谢安慰! 我开始也以为是被撞的宝马司机找后帐来了。后来我打电话问那个女警她说就是他们警局发的那个传票,跟宝马司机没关系,这我算是放了一大部分心那
我好像前面叙述中遗漏了一个重点,就是警局说我违反昆士兰交规,具体的“行为”是:“without due care and attention”
呵呵,这话可是百分百正确,可也是百分百屁话!
这算是违反交通规则的话,那澳洲法院可真会是太忙了。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6-5-2011 21:00
继续!!!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21:22
毒草百步,必有解药。我记得金庸先生在《神雕侠侣》里面有这么个意思。
于是我和老婆忐忑不安的开车来到了警察局(注:西澳洲perth南70公里的mandurah当地警察局)
进门柜台那里就站个秃头警察,问我们有什么需要帮助。
我们把去年在布里斯班旅行时出事故,接到法院传票等等都说了。他看了传票,又让我们详细描述了一下事故经过(传票上有描述但非常简略)。然后我就跟他说不想出庭,但要填写那第二页纸,我英文不好,想请他帮我润色一下语句,以便尽可能获得法官的谅解而免于处罚。
警察看了一下第二页纸,用手指着那句“I plead guilty”跟我们说:“这个已经在这里印着了,你在后面写什么辩解的话都是有罪的”。我听出来了,他言外之意就是:“你不必承认自己有过错”。
我说那不行呀,我不承认有过错就要去布里斯班法庭跟法官当面去说。他说:“那到也是”。
沉默。。。警察继续看传票。
他忽然抬起眼问我:“你现在住哪里?”
我说:“当然是住本地呀!我开去布里斯班是旅行的。”
他说:“那我告诉你个办法,你不用去出庭也不用签这个`自白书`。”
我说啊?那当然好啦!仿佛突然抓住了一棵救命稻草“什么方法?”
作者: dack    时间: 26-5-2011 21:31
吊人胃口,打屁屁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6-5-2011 21:33
快点,等下文呢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21:36
嘿嘿,有奖竞猜,警察到底说了个什么方法?
有兴趣的跟贴说说自己的主意,这样有助记忆
作者: 四香油饼    时间: 26-5-2011 21:38
要求在居住地开庭吧
作者: 骷髅    时间: 26-5-2011 21:43
你自己的车吧,如果注册在perth,估计不适用qld的路规。
作者: craigie    时间: 26-5-2011 21:51
原帖由 骷髅 于 26-5-2011 21:43 发表
你自己的车吧,如果注册在perth,估计不适用qld的路规。

在QLD出的事,肯定受QLD法规管。

找个代理出庭。

[ 本帖最后由 craigie 于 26-5-2011 21:52 编辑 ]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6-5-2011 22:05
原帖由 craigie 于 26-5-2011 21:51 发表

在QLD出的事,肯定受QLD法规管。

找个代理出庭。


我也想过,但有能力代理出庭的似乎只有律师了。那样可就贵了,估计比我自己买机票去还贵
作者: craigie    时间: 26-5-2011 22:08
哈哈,我知道了。

不理他。并且今后再也不去QLD了。
作者: xin.christina    时间: 26-5-2011 22:11
搞不明白阿
出个车祸怎么会牵扯到传票呢???
作者: szring    时间: 26-5-2011 22:36
标题: 回复 #6 tonywaley 的帖子
tony兄,不要卖关子了。快点揭晓谜底吧!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6-5-2011 23:01
莫不是按江西抚州的办法,把那个法院给炸掉吧。
作者: felix7    时间: 26-5-2011 23:54
改名换姓。
作者: zlsiva    时间: 26-5-2011 23:55
哎,我这么晚回来还没看到答案,lz别卖关子,快说
作者: 老鼠爱上猫    时间: 27-5-2011 00:01
啊?还没答案啊?打pp
作者: mason00    时间: 27-5-2011 00:02
欢迎参加你写文章,我捐款活动,见我的签名
作者: fredliu    时间: 27-5-2011 00:17
根本不需要出庭
plead guilty按賬單付款就得了
這裡出車禍
如果有車被撞得無法開走或者有人受傷
警察是要到場鑒別責任的
而警察是瘟神,好請不好送
來了以後肯定要給肇事者開罰單的
你可能忽略了罰單
所以人家以為你不認罪
只好遞法庭傳票給你
你就黨是催款單,買了就得了
作者: 喜鹊    时间: 27-5-2011 01:33
我觉得这里的猫腻很深:
疑点之一:时隔9个月时间受到传票,真的是不符合常理。解决慢的话怎么3个月也就搞定了。
         一种可能警局领导更换,一种定期审理过往案例有无纰漏。
疑点之二:肇事者你不是本地人,持有的是WA驾照,纯属短期居留。如果说 without due care and  
                attention, 那么更应该及时通知你,罚款或者上庭二选一。
疑点之三:通过资料了解肇事者是中国人,不熟悉交通事故之后的司法追踪,更何况是在布里斯班,一
         定是一头雾水,所以小事化大,先来个法院传票,措辞言重 I plead guilty 。以最终高额罚款
         为目的做铺垫。
楼主看看表格有没有写关于,如果ignore This 会有犯法吗?如果没有就不用理他。这种传票你回执不行,解释更不行,所以就不用你它了。。。哈哈。 也可能他继续来。秃头警察是不是说, 让他们直接找我们警局吧。

[ 本帖最后由 喜鹊 于 27-5-2011 01:45 编辑 ]
作者: urban2000    时间: 27-5-2011 02:42
看在我这么晚顶贴的份上,赶快公布答案吧~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7-5-2011 14:48
不好意思啊,大家久等了。
目前没分了,稍后补给所有跟帖的同学
谢谢楼上同学分析。逐一讨论下:
1, 我在出事当天确认没有收到警察的任何处理决定,他只是叫我找保险公司去负责宝马车的修理。后来也没有收到任何警察的信件。而且,我给女警察打电话问了,他们就没有发处罚通知直接发的法院传票。
2,九个月这么久的时间我估计是布里斯班的警察比较忙吧,估计要处理的案件快把他们埋了。而且,不久后就发了水灾。这阵子水灾的影响也过了,我想他们才有时间翻弄要处理的案子。
3,没有国籍问题 ,我估计他们也没有把事情搞大的险恶用心。之所以没有收到罚款单,我分析是警察几乎不明确我到底是哪里违章了。我没有喝酒(警察来第一件事就是测酒精)。也没有超速,路口起步转弯速度顶多20多公里/小时。也没有闯红灯,大家都排着队走呢。也没有其他任何违章行为。说白了,就是我开着好好的就撞到别人车上了
我估计是警察实在没理由处罚我,但又不能这么算了,按秋菊的话“怎么也要个说法吧”,于是就说我没小心开车推到法院。他们估计我也不会出庭,直接填了认罪书交个开庭费就给法官了,法官估计也是大笔一挥:“特赦”这件事就这么完了。---这都是我自己瞎分析的,不过后来我找的那个秃头警察也间接的证实了我的分析---他们无非就是走个手续。
作者: fly-star    时间: 27-5-2011 15:02
还在这里卖关子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7-5-2011 15:31
好了,知道事情没多大,但这手续还是要走的。我到底填不填那个“认罪书”呢?
警察看我苦难深重的表情,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你把这张传票和后面的那页纸,直接扔进垃圾箱!”
啊!我眼镜真差点掉地上。
我没听错吧?在这个法律至高无上的国度,你敢把法院传票扔垃圾桶?!
警察看我一脸仿佛见了恐龙的样子又补上几句:“听我的,不用管它,昆士兰和西澳是两个不同的国家(different country)”
哦我明白了,要不有传言说西澳闹独立呢,原来警察都这么想
他还用手指着传票上面那个签署的警察的名字说:“他不会知道你这个事件的具体情况的,他的工作就是在那里开传票”
哦,原来警察局里还专门有这份工作的, 原来他们同行互相最了解 看来我找警察可真是找对了
警察看我还是惊恐怀疑的样子,伸手就把那传票抓起来作势要往他垃圾桶里扔。我慌忙拦下来:“使不得、使不得!” 我赶紧抢回来用手铺平整,小心折好,恭恭敬敬的揣怀里了--这东西我还留着当个纪念呢
警察看着我,用眼神询问我还有什么问题。我说:“没事了没事了,这下我就放心了”但我还是没挪步。
警察明白了,从他口袋里掏出一张自己的名片递给我说:“刚才那些都是我说的”,意思是他对他的话负责。我靠,太有老大的范儿了!
我双手接过名片一看,哦原来是该警局负责人。我运气太好了!没想到第一次来上访就被“总理”接见了  要不说话这么牛呢
哎呀,当我走出警察局的时候,发现这天空怎么比刚才更篮了呢?空气也比我来的时候清新多啦!嗯?我的腰也直多啦!
作者: 老顽童    时间: 27-5-2011 15:39
标题: 回复 #29 tonywaley 的帖子
好在你在怕死,要是你在墨尔本我非开车去撞你不可!
作者: stellahie    时间: 27-5-2011 15:45
得出一结论,看来要等你换宝马才敢坐你车了。
作者: 青山    时间: 27-5-2011 15:47
这结果太出人意料了。

原帖由 tonywaley 于 27-5-2011 15:31 发表
好了,知道事情没多大,但这手续还是要走的。我到底填不填那个“认罪书”呢?
警察看我苦难深重的表情,郑重其事的告诉我:“你把这张传票和后面的那页纸,直接扔进垃圾箱!”
啊!我眼镜真差点掉地上。
...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27-5-2011 16:15
这警察高。。。把传票当船票了
作者: fantasia    时间: 27-5-2011 16:27
有点,迷糊,结论是什么啊,新州人在昆州违章不怕的? 总结下行不?
作者: fly-star    时间: 27-5-2011 16:39
你确定没事嘛?
挂号信接收人可是有签名留在邮局的。
作者: 老鼠爱上猫    时间: 28-5-2011 01:46
今天论坛怎么啦。。。

无数次刷新,终于看到结果了。不过,理由呢?后续处理呢?
作者: justforyou    时间: 28-5-2011 02:41
没看懂   .
作者: 老鼠爱上猫    时间: 28-5-2011 03:08
今天论坛怎么啦。。。

无数次刷新,终于看到结果了。不过,理由呢?后续处理呢?
作者: 老鼠爱上猫    时间: 28-5-2011 03:50
今天论坛怎么啦。。。

无数次刷新,终于看到结果了。不过,理由呢?后续处理呢?
作者: sdzxxyhpl    时间: 28-5-2011 11:13
就这么完啦?晕哦,楼主快总结下吧~
作者: bxnswj    时间: 28-5-2011 12:17
lz被跨省追捕了?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8-5-2011 12:26
太。。。。。不可思议
作者: xofish    时间: 28-5-2011 12:42
这个, 在国内不同省份开车不怕违章一个道理,因为违章记录没有联网, 外省的违章不影响自己车子的
年审什么的,因为违法追究的成本问题,所以人在本地会没有影响。

但是, 万一以后移居到 当地,估计还是会有历史遗留问题存在的,具体就要咨询律师什么的了。

传票是开给楼主的, 不过签收不是楼主本人, 这个可以钻漏洞。其实警察说扔掉的意思就是
“你可以假装没有收到传票!”

不知道大家意见如何呢?

持续关注!
作者: freshfish    时间: 28-5-2011 17:22
这个贴子让人长见识啊
作者: zlsiva    时间: 28-5-2011 17:41
要是我,还是有点不放心呢
作者: amy214    时间: 29-5-2011 00:17
惊讶,哈哈,我是胆小的人,换我收到传票要紧张到不行吧。。。
好牛的警察
作者: 沐晨    时间: 29-5-2011 10:13
这贴,提醒我对澳洲的不了解啊,学习收藏先。得下工夫好好看看各地各种不同的法规。
作者: gamesover    时间: 29-5-2011 18:40
看了半天没看明白
就当没收到传票,这就完事了?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9-5-2011 19:59
谢谢以上各位的热烈讨论!
前面不少同学提出的问题都很好,说实在的,目前为止我对这个事情也并不是百分百的放心。不知道这个案底会不会在昆士兰留下,如果留下要留多久?这个我也不清楚。很多推测只是凭感觉,真希望有个懂法律的给个比较专业些的答案。目前看来我短期内至少是不适合再在昆山兰开车了,万一再有什么事情被他们“新账旧账一起算”。。。
前面的同学有的说出了我的分析。我当时开的是西澳牌子的车,我的驾照也是西澳的。警察当时纪录了我西澳驾照上的地址,另外还问了我在布里斯班的临时地址。我这个传票最下面有签发警察的一段声明,大意是他仅在纪录中查到了我最后的住址是那个布里斯班的,因此就邮寄到那里了。这段声明挺有意思,他明明知道我那是个临时地址还往那里寄,为什么不直接把传票寄到我驾照上的西澳地址呢?嗯,我想这大概就是这个传票的“软肋”---澳洲法律中一个州给另一个州发普通交通肇事传票应该是(我想)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当然了,刑事案件肯定另论。所以,他昆士兰警察只能把传票发我在布里斯班的临时地址而不能发我在西澳的地址。布里斯班的同学虽然签收了,也转寄给我了,但不应该承担转寄必须寄达的责任,因此,上面有同学说了,我可以说我没收到 而我想呢,西澳警察叫我把传票扔掉也并不是叫我不承认收到,只是,我只是这么想啊,我觉得这张传票到达西澳的时候就大概已经失去法律效力了,也就是废纸一张了
以上都是我自己乱分析的,在此声明:实在没有法律依据。如果你看懂了也千万别认为我说的就是对的;如果你没看懂那正好,毕竟大多数人这辈子大概也不会遇到我这种事情---我指得不是收到传票而是把传票当废纸这种事
所以还是想借这贴提醒大家多关注一下澳洲法律,要是能遇到专业的给讲讲那我们大家就都得福了
作者: dofach    时间: 29-5-2011 20:24
楼主不去昆州出庭聆讯,法官将缺席审批,并按最高罚则处理。同时你留下案底。
法院罚款会通过州政府“讨债办”不断向你索取。迟纳金不断累计加倍。(寄信给你罚单通知,当然你可以不理会它)。
不过,今后你一但踏入昆州境内,将被警察立刻逮捕。除非你永远不再去昆州。
作者: dofach    时间: 29-5-2011 20:42
楼主千万不要抱侥幸心态。

澳洲境内各州都有协议规定有关交通违法处理方法,不可能发出的法院传票不具有法律效力。

比如,持新州驾照去维州驾驶,发生交通违规罚款照样必须支付,如果不去付,罚款金额加迟纳金会不断累计。

这些都有具体案例的,曾经有案例最高被判罚几万刀的都有。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9-5-2011 21:13
另外,帖子本身说的是有关法院传票的事。但我想借这个话题还要非常正式的提醒大家
注意交通安全!
国内来的同学有开过车也有没开过的。开过的注意不要把国内有些坏习惯带过来,比如频繁变道窜来窜去,或是变道、转弯不打转向灯,不礼让行人(澳洲这边车速不快连过路的动物都要让的)等等。没开过车到澳洲才学的也好,这里教练教的,考官考的,你就是根红苗正啦
主要说说我这次出的事故。事后分析原因如下:
1,天下雨,路滑,可能偏巧在那个地方有积水或是有油渍什么的。
2,胎压偏高。
我之前车上装了不少东西就把胎压打到了高位,那天是空车,轮胎与地面接触面就比先前小了。这个我没有考虑周全,应该在雨天把胎压降下来,尤其是在澳洲东部那些地势上下起伏比较多的城市。这个胎压问题不是我想到的,是在车子修理好以后我立刻去做了 service 叫他们给我全面检查,结果那里的工人开着我的车在路上走的时候也出现了和我一样的侧滑(那天也下雨),幸好旁边没有车,他比我幸运。
3,心情急躁。
当时正要赶去办个比较重要的事情,虽然车速不快,但心情躁动给驾车带来不安全因素。这个很重要,我一个在朋友来澳洲好多年唯一出的一次撞车事故就是因为那两天正跟他老婆闹矛盾。请大家开车的时候一定精神集中,什么重要的事情都要放下,记住,开车是个危险的事情,没有什么比生命重要。
4,驾驶动作的坏习惯。
不知道大家在过弯的时候有没有象我先前一样在弯中加速的习惯?这个动作要追溯到我当年在国内学车的时候,那个时候我遇到一个自认为很牛的司机就在车子过弯的中段加速,美其名曰:“弯中加”!
有什么好处呢?坐车的人一般在车子转弯的时候有种被向外甩的感觉,很不舒服。司机在转弯一半的时候加速,这样带来的推背感就抵消掉了那种向外甩的感觉,就舒服多了,“眩”多了!
坏处呢?轮胎磨损厉害,另外,看我出的这事故就知道了
所以奉劝大家,稳住油门过弯,车正轮正以后再加速。无论是晴天还是雨天,养成好习惯。
一个事故的发生往往是多因素同时交集的结果,我找到了以上四个因素,单独来说每个因素都不一定导致事故,但同时都具备的时候呢?
好了,总结到此。最后送大家标语一幅:
政治合格---有合法驾照
军事过硬---驾驶技术不能潮
作风优良---心情平和、慢行礼让
纪律严明---遵守交规
保障有力---保证车里车外所有人的安全

作者: tonywaley    时间: 29-5-2011 21:16
标题: 回复 #53 dofach 的帖子
非常感谢提醒。我明天再去找人问问。
作者: dofach    时间: 29-5-2011 21:55
不客气啊,呵呵。。。

另外,我再提醒你一下,不知道你是澳洲公民还是澳洲PR(或TR),如果你是PR,对你以后申请签证也有影响。

每次在移民局填申请表时,其中有一项内容就是问你欠澳洲政府钱吗?如果你填没有,那被移民局查出来就是不诚信,欺骗。如果你填写有,就要你把具体情况写出来。而且还要把欠款缴清后才可能给你签证。这也给签证官留下不良印象。

除非你是公民,或今后永不再申请签证回国去了。
作者: 毛桩桩    时间: 29-5-2011 23:22
原帖由 tonywaley 于 29-5-2011 21:13 发表
另外,帖子本身说的是有关法院传票的事。但我想借这个话题还要非常正式的提醒大家
注意交通安全!
国内来的同学有开过车也有没开过的。开过的注意不要把国内有些坏习惯带过来,比如频繁变道窜来窜去,或是变道、转 ...



分析的非常好呀!

心情真的很重要,有次心事太重,神情恍惚,错过了要拐进去的路口,于是三点掉头,倒车的时候居然把油门当刹车踩 还好车子已经正了,吓了自己一大跳 从此告诫自己开车的时候要先把脑袋里胡思乱想清空。。。
作者: MillerYang    时间: 30-5-2011 10:12
标题: 回复 #54 tonywaley 的帖子
看来以后要避免弯中加了。。。
作者: ilovecoffee    时间: 30-5-2011 10:31
学习了,lz描述情节的能力很棒
作者: xofish    时间: 31-5-2011 01:25
标题: 回复 #54 tonywaley 的帖子
应该就是2+4合并造成的了。

另,假如你没有布里斯班的临时地址???那么警察把传票寄送到哪里呢?
不知道有没有同学在外省(指澳洲)有违章经历,分享一下。。。 不好意思了

咱很怕违法的,毕竟有违法记录很麻烦哪 。。不得不小心   不得不刨根问底。。。
作者: FREEPPS    时间: 31-5-2011 10:12
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

军队基础建设纲要啊

难道LZ国内是PLA
作者: 懒贝壳    时间: 31-5-2011 10:32
托尼熊历险记。
作者: 羡慕嫉妒恨    时间: 31-5-2011 12:40
原帖由 tonywaley 于 29-5-2011 21:13 发表
4,驾驶动作的坏习惯。
不知道大家在过弯的时候有没有象我先前一样在弯中加速的习惯?这个动作要追溯到我当年在国内学车的时候,那个时候我遇到一个自认为很牛的司机就在车子过弯的中段加速,美其名曰:“弯中加”!
有什么好处呢?坐车的人一般在车子转弯的时候有种被向外甩的感觉,很不舒服。司机在转弯一半的时候加速,这样带来的推背感就抵消掉了那种向外甩的感觉,就舒服多了,“眩”多了!
坏处呢?轮胎磨损厉害,另外,看我出的这事故就知道了


你这个“弯中加”可不是磨损轮胎这么简单的事情! 速度太快直接滑到一边 甚至翻车 特别是那种suv高重心的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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