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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老麦请进,我来教你那同性恋的眼睛看世界(第一课) [打印本页]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02: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老麦请进,我来教你那同性恋的眼睛看世界(第一课)
请你看这个人针对我的一个主题的回帖,注意看他每次回帖中变换角度的方式。

性的本质是人类自身的繁延吧
单一性别的性,又是什么呢
一场游戏吗?那岂不是不牵扯感情,次次都casual
实在没法理解
都是真心话,请大家不要歧视我


他先用异性恋繁殖论来说明自己对同性恋的不理解,有怕遭到别人的反对,所以加上了【大家不要歧视我】的注脚。
而实际上,我还没有出面,就已经有好几个人上来帮我反驳他了。

是的,从本质上是这样
但异性的婚姻,最少保持了这样的可能性啊


这个回帖,他看来自己的说法也站不住脚,所以退一步讲这个问题。(可还是遭到了出我以外其他人的反对),这些其他人不是我,也不是同志们,而是一些随便看我帖子的人,听起来更像异性恋女性。

这个帖子涉及到楼主的个人隐私,更适合发表在私密板块
不宜出现在300贴,还请版主帮助一下


最后这个人没办法,变换了角度,建议斑竹把这个帖子隐藏起来,还说这个设计到了LZ的个人隐私。(可是如果我觉得这个是需要保密的东西,我自己就不会公开发在这个版了,为什么需要这个人为我设身处地的着想呢?还是他想利用这一点,建议斑竹对这个帖子进行移动处理呢?)

=======================================================

老麦,你可以说你看不出来我分析的有道理,没关系,这是第一课,我慢慢来教你,我不着急。
作者: mite    时间: 27-4-2011 02:19
拜托 别给我上课

我对同性恋的态度是理解和尊重

还没有到宣传和推广这个程度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02: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2 mite 的帖子
真巧,你这么一说,我又找到了一个和你所说的【还没有到宣传和推广这个程度】类似观点的回帖,请我们继续学习。



回敬楼主

封你ID的论坛做的很好!!!

像你这样的人就应该被封.大家都没有歧视同性恋(至少心里是这么对自己说的)但也不能整天拿着同性恋说事啊,异性恋的也没成天发帖讨论性取向问题啊.

拜托楼主,多发些大家普遍感兴趣的话题,不要让你的个人诉求而使大多数人无法回应.

楼主啊,做个不恰当的比喻,你和什么功的那些人一样,他们整天什么什么党不好,可能是有它不尽然的地方,但不能整天逢人便说张口便骂呀,只不过他们在信仰上你在取向上,

大家会心疼你内心的苦闷,可也真的对于一个撒泼的人没温和的话可说

该回头审视一下自己的心态了.


这个人,口口声声说是不歧视,可是句句话充满了歧视。他的歧视来源于对对我每天进行宣传同性恋的恐惧和厌恶。

不错,我是花费了不少心思去说同性恋的事情,但是,我的出发点不是把任何异性恋包括老麦你演变成同性恋,我不在乎你是否是同性恋,我在乎的是你对同性恋的看法。

对于同性恋的看法到底有没有歧视,不是说没有就没有的,这个人的发言本身就充满了对同性恋的无知和歧视。

================================================
总结:如果这个你不同意没关系,这才是第二课,我不着急。

反过来,我问你,每天电视上的影视作品中,你看到异性恋亲热的镜头多不多?你走在大街上,看异性恋情侣接吻牵手的多不多?你可以这些异性恋都在整天没有其他的正事去做,而是无休无止的宣传异性恋么?

同性恋要的就是被和异性恋一样平等的对待,没有要更多。而且,什么恋是天生的,这个谈不上【宣传】和【推广】,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作者: chubbycat    时间: 27-4-2011 04:35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08:32
没完没了了
歧视是客观存在的
西方国家对同性恋持宽容的态度
但你不能过分啊

打个比方啊,你喜欢裸体,你在家里随便裸没问题,你天天跑到大街上裸,这成何体统?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08:41
再打个比方

穆斯林妇女,一身黑袍,只露两眼
我也不知道他们是不是绝世美女,反正,我从来不看
你y的不让人看,你最好自己呆家里
我想除了他们老公愿看,大街上有人看吗

这算歧视吗
如果算歧视,这种gay的文化可以依此类推了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08:44
gay文化的问题

这个世界是足够宽容的
流行的几个美剧都是有关gay的
这算时尚吧
时尚的东西对年轻人没什么好处

反正现在的男的不打扮成gay的样子,简直就不懂时尚
这什么倒霉年代了都
作者: 关毅仁    时间: 27-4-2011 09:48
看到DCXG四个字母,基本可以去洗洗睡了。
作者: 关毅仁    时间: 27-4-2011 09:49
就是没想到老麦和青山对同性恋的看法和观点很相似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09:51
原帖由 mite 于 27-4-2011 01:19 发表
拜托 别给我上课

我对同性恋的态度是理解和尊重

还没有到宣传和推广这个程度


但是你不理解
或者,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给你上课,不是让你看同志毛片! 只是想指正一些错误的 认识。
如果你遮起耳朵不听, 那就无法永远真正理解同志。

所以, 要么你的理解和尊重是假的,下次就这么别说。
要么就学习一下, 以后会对我们有真正的理解。

换句话说, 如果你口口声声不歧视,但是实际行动与之相反,谁信啊? 就像好多Racist的第一句话〉I'm not racist, but...
你这大好人甚至如此, 那怎么能说论坛是不歧视?

以前的那些ZHT的判决, 也都会被人说是不公平的 :)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09:53
可悲啊。DCGX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09:56
原帖由 dcxg 于 27-4-2011 07:32 发表
没完没了了
歧视是客观存在的
西方国家对同性恋持宽容的态度
但你不能过分啊

打个比方啊,你喜欢裸体,你在家里随便裸没问题,你天天跑到大街上裸,这成何体统?


裸体不裸体是个人选择。
你的中国脸,你能改变选择吗? 如果澳洲有条例,中国人不许在跑到大街上露脸, 你怎么想?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10:02
原帖由 dcxg 于 27-4-2011 07:44 发表
gay文化的问题

这个世界是足够宽容的
流行的几个美剧都是有关gay的
这算时尚吧
时尚的东西对年轻人没什么好处

反正现在的男的不打扮成gay的样子,简直就不懂时尚
这什么倒霉年代了都


典型的歧视行为, 人家打扮, 管你屁事!
澳洲对移民选侧查的还是不严啊, 那么根深蒂固的思想的人,都放进来了。

另,你有本事从人群中认得出我是  gay, 我给你6箱啤酒作奖励。
作者: AnaCoppola    时间: 27-4-2011 10:29
虫子,关于同性恋的问题,我要站出来支持你的观点的,你引用的第一个回帖中间这句“一场游戏吗?那岂不是不牵扯感情,次次都casual”,这个话实在太难听了,自己不理解不宽容就算了,干嘛这么说同性恋,要说游戏人生,恐怕异性恋中游戏人生的更多吧。反而是同性恋,因为和大多数人的观点不同怕遭人反对而小心翼翼的生活甚至于有时候可能要还伪装自己的性取向压抑自己,挺不容易的。我自己是异性恋(娃都有了 ),我虽然也不明白人类为什么会喜欢同性,但同性恋者们面对普罗大众的质疑目光和压力仍然勇敢承认自己的不一样,(除了极个别寻求刺激或者另类的人以外),这也足以证明同性恋对待恋情一样的认真和诚恳。不然,人家干嘛没事找事让别人对自己指指点点呢?

在中国,能向虫子这样有勇气出柜的真的不多。现在到了澳洲,在这样一个思想自由的国度,居然关于同性恋的问题虫子还要遭到人家的冷嘲热讽和质疑,这才是真叫我不能理解的地方。缺乏宽容心理解心的人类,真的是很可怕的。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7-4-2011 12:40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01:32 发表
真巧,你这么一说,我又找到了一个和你所说的【还没有到宣传和推广这个程度】类似观点的回帖,请我们继续学习。





这个人,口口声声说是不歧视,可是句句话充满了歧视。他的歧视来源于对对我每天进行宣传同 ...


这个谈不上歧视,反感宣传和反感同性恋是2件事。
他甚至反感的也不是宣传本身,而是宣传的力度和频度。
我觉得很多人跟我一样,对同性恋的态度就是“无所谓”“不关心”。
但对于宣传,有的人会支持,有的人会无视,有的人会嫌烦,这都是正常的,不能因为对宣传嫌烦就得出对同性恋歧视这样的结论。
作者: 依然逍遥    时间: 27-4-2011 13:26
标题: 回复 #15 liluliang 的帖子
正因为多数持“无所谓”“不关心”的态度,才会在处理有同人问题掺杂其中的事件上不理解,不明白,继而才有对他们不公正的对待。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13:35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7-4-2011 11:40 发表


这个谈不上歧视,反感宣传和反感同性恋是2件事。
他甚至反感的也不是宣传本身,而是宣传的力度和频度。
我觉得很多人跟我一样,对同性恋的态度就是“无所谓”“不关心”。
但对于宣传,有的人会支持,有的人会 ...


宣传是我们的事,听不听是你的事。 为什么你不想听就要我们停止宣传呢?
就像为女士们的乳腺癌作宣传一样,作为一个男人, 你不是听众, 但你不该阻止人家宣传。
作者: ZENGQIANFEN    时间: 27-4-2011 13:37
标题: 回复 #2 mite 的帖子
赞同

我对同性恋的态度是理解和尊重

还没有到宣传和推广这个程度
作者: mite    时间: 27-4-2011 13:43
居然关于同性恋的问题虫子还要遭到人家的冷嘲热讽和质疑,这才是真叫我不能理解的地方。缺乏宽容心理解心的人类,真的是很可怕的。

====》

我没有读到对同性恋这个事情冷嘲热讽 质疑的帖子
也可能我读得不多
作者: cello    时间: 27-4-2011 14:05
我个人观点是支持同性恋平等权利。不过我觉得在這個论坛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的声音存在的权利。对这些声音可以讲道理争论但不应该使用人身攻击,同性恋作为版主能做到这一点其实也是实现平等的一步。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7-4-2011 14:06
原帖由 jingtate 于 27-4-2011 12:26 发表
正因为多数持“无所谓”“不关心”的态度,才会在处理有同人问题掺杂其中的事件上不理解,不明白,继而才有对他们不公正的对待。

是否有同人参与的问题都是同人问题?
是否在同人参与的问题中做出不利于同人的决定就意味着对同人不公正?

对事情的决断要看规则和道理,跟事件双方性取向没有关系。

要说这次对虫子的处罚和老马的处罚,我觉得有厚此薄彼的现象。
但对于同人,没有谁歧视他们,也没有谁不公正地对待同人。
你不要混淆了。

[ 本帖最后由 liluliang 于 27-4-2011 13:16 编辑 ]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7-4-2011 14:37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12:35 发表


宣传是我们的事,听不听是你的事。 为什么你不想听就要我们停止宣传呢?
就像为女士们的乳腺癌作宣传一样,作为一个男人, 你不是听众, 但你不该阻止人家宣传。


这个同意,那个人的言论确实想要阻止你们的宣传。
这可以理解为对宣传产生的反感导致的过激反应
也可以看作有歧视的成分存在

我更倾向于前者而不是后者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15: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1 13:05 发表
我个人观点是支持同性恋平等权利。不过我觉得在這個论坛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的声音存在的权利。对这些声音可以讲道理争论但不应该使用人身攻击,同性恋作为版主能做到这一点其实也是实现平等的一步。


我理解Cello所说的话的意思, 所以我同意, 只要不是恶意攻击或者言语超过限度, 允许有反对意见出现, 这样才有利于辩论. 当然理想上是双方都要讲道理, 但是这个很不好掌握, 而且每个人所站的起点都不同. 很多时候, 反对同性恋的人的发言本身就掺杂着很重意味的歧视和诋毁. 这个建议是好的, 但是需要逐个案例单独分析. 对于态度合理质疑和疑问欢迎.

比如我的这个帖子, 发在了站务专区, 我发帖的目的不是对别的任何人, 就是针对老麦呢. 因为老麦自己总说理解同志, 有说话的时候显露出对同志的一些误解, 老麦肯定不是恶意的, 但是我觉得有必要 据一些例子 让老麦看了以后 理解 我是怎么看待这些观点的. 老麦的理解, 有助于帮助我找回最近发生的这件事上 我要的说法.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15:4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一些我看了感觉很受侮辱的话, 老麦总是说他看了没感觉, 还一再说我这个人太脆弱太敏感.
说一次可以,说很多次, 所有的人就都这样想了, 我本来是觉得不公平, 我就要要一个说法
老麦这么一说, 让我感觉是在说我, 太敏感, 大呼小叫, 太容易受伤

所以我需要和老麦讨论一下, 就是希望老麦可以尽量试着去理解我看问题的角度, 可以有不同意看法, 但是理解也很重要.

如果不理解, 老麦总觉得我在大呼小叫无理取闹, 或者是耍小孩脾气. 这时一个人的尊严问题, 我一定要讨一个说法!
作者: bestxiao5    时间: 27-4-2011 15:54
挑战老麦的极限!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16:50
原帖由 关毅仁 于 27-4-2011 08:48 发表
看到DCXG四个字母,基本可以去洗洗睡了。

你一看到我就特清醒是吧,睡醒了你?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17:07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08:56 发表


裸体不裸体是个人选择。
你的中国脸,你能改变选择吗? 如果澳洲有条例,中国人不许在跑到大街上露脸, 你怎么想?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啊
你别把事情往极端想啊
你们贴的那些同人的帖子有人反对吗

问题的焦点在哪?
同人多还是异性恋多?
谁不允许你们发帖,不允许你们发言?是在哪发的问题,懂吧

还是裸体的问题,你跑到大街上全裸,你就丝毫没有顾及他人感受,先看明白话再回复吧
作者: 图兰朵    时间: 27-4-2011 17:30
原帖由 AnaCoppola 于 27-4-2011 09:29 发表
虫子,关于同性恋的问题,我要站出来支持你的观点的,你引用的第一个回帖中间这句“一场游戏吗?那岂不是不牵扯感情,次次都casual”,这个话实在太难听了,自己不理解不宽容就算了,干嘛这么说同性恋,要说游戏人生 ...



你前两段话说的很好,我完全赞同。只是,最后一段我就看不懂了。。。

“在中国,能向虫子这样有勇气出柜的真的不多。现在到了澳洲,在这样一个思想自由的国度,居然关于同性恋的问题虫子还要遭到人家的冷嘲热讽和质疑,这才是真叫我不能理解的地方。缺乏宽容心理解心的人类,真的是很可怕的。”

我在这个论坛至今还没有读到对同性恋这个事情冷嘲热讽和质疑的帖子,看到的只是反感同人在宣传和推广,你也是缺乏宽容心和理解心的,同人版可以随便发帖宣传,发到其他版就要尊重别人的感受了。

好比我喜欢发音乐贴,我可以在文艺版随便放音乐,推广我喜欢的各种音乐,但是,我不能跑到摄影版自然版或运动版去发,去强迫他们去听我的音乐,如果一定要去这些版宣传音乐,我能做的应该是跑到那些版去灌水去交流多交朋友,然后吸引他们来文艺版听我推荐的音乐。

[ 本帖最后由 Turandot 于 27-4-2011 16:32 编辑 ]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17:32
没几个有point的
小马跟xblues为啥吵?
核心就是这个破坛子
小马算是个辩手吧,没有生活气息
xblues算是个写手,论坛不可或缺
这么两个人都是论坛需要的

这个坛子要的分享,
和思想的争鸣,并行不悖

出现这个问题的根源,就在于什么狗屁民主的低效率
解决方案是各打50大板,息事宁人
这么简单的事,叽叽歪歪了这么多天,看着都烦(你们烦我,我门清,你们也让我烦,这也是实话)
我给你们扣顶大帽子吧,你们都不具备基本的民主素质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17:40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09:02 发表


典型的歧视行为, 人家打扮, 管你屁事!
澳洲对移民选侧查的还是不严啊, 那么根深蒂固的思想的人,都放进来了。

另,你有本事从人群中认得出我是  gay, 我给你6箱啤酒作奖励。



简单点的,看你能懂不?
我不喜欢某人,又没当着某人的面说,这就叫歧视?
难道我还要热情洋溢的当着他的面说,我喜欢你啊,这不神经病吗
作者: mite    时间: 27-4-2011 17:41
我靠 这里还有一个???

作者: mite    时间: 27-4-2011 17:45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1 13:05 发表
我个人观点是支持同性恋平等权利。不过我觉得在這個论坛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的声音存在的权利。对这些声音可以讲道理争论但不应该使用人身攻击,同性恋作为版主能做到这一点其实也是实现平等的一步。



虫子
这个论坛里CELLO是我很喜欢的 很佩服的
甚至比UB更甚

为什么我佩服他
靠他做的事情和言论

不瞒你说
如果他是同性恋
我对同性恋的看法就会加分 不是减分。
作者: 空山鸟语    时间: 27-4-2011 18:16
我认为性趣这种事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既然是隐私,还是遮着点比较好,不然谁看着都别扭。不管是同性恋、异性恋,超过一定尺度在不合适的场合讨论都让人受不了。这里论坛大小也算公共场合,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把握分寸的。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18:58
原帖由 dcxg 于 27-4-2011 16:07 发表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啊
你别把事情往极端想啊
你们贴的那些同人的帖子有人反对吗

问题的焦点在哪?
同人多还是异性恋多?
谁不允许你们发帖,不允许你们发言?是在哪发的问题,懂吧

还是裸体的问题,你跑 ...


你才是极端。
发的帖子多管你屁事啊?有标题在那档着, 又没有人请你入贴看。
就好比人家在家里裸体, 但是门关着。 你非要说,这条街上在家里裸体的人太多了, 统统搬走。
脆弱到看个标题就受不了?
还嫌发帖多, 这不是歧视是啥?

正好,我也歧视你。 但是我想到了就说,不会遮遮掩掩。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0:1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33 空山鸟语 的帖子
你说的性趣,是性,性行为。
这里谈论的性趣,却是性取向。
简直是偷换概念嘛!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0:1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mite 于 27-4-2011 16:45 发表



虫子
这个论坛里CELLO是我很喜欢的 很佩服的
甚至比UB更甚

为什么我佩服他
靠他做的事情和言论

不瞒你说
如果他是同性恋
我对同性恋的看法就会加分 不是减分。


老麦,你长得那么难看,你对同志加分减分了,我也不会在意的,我只喜欢帅哥。
作者: 我爱猫眯    时间: 27-4-2011 20:46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01:14 发表
我来教你那同性恋的眼睛看世界




不是那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0:4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37 我爱猫眯 的帖子
  怪不得老麦跳起来了,原来是我打拼音打错了。
作者: ruiminlin    时间: 27-4-2011 21:05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09:02 发表


典型的歧视行为, 人家打扮, 管你屁事!
澳洲对移民选侧查的还是不严啊, 那么根深蒂固的思想的人,都放进来了。

另,你有本事从人群中认得出我是  gay, 我给你6箱啤酒作奖励。

你是gay中男的我认不出,你是gay中女的我肯定认得出!!!!
作者: yazi    时间: 27-4-2011 21:07
这个世界真是多姿多彩啊!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1:0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39 ruiminlin 的帖子
Gay 不分男女的,都是男的,Katsura 上片,让他们都看看你有多男人,让这些异性恋们自惭形秽一把!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7-4-2011 21:12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0:07 发表
Gay 不分男女的,都是男的,Katsura 上片,让他们都看看你有多男人,让这些异性恋们自惭形秽一把!


他的照片见过 练得不错
肱二肱三差点

不过不能保证异性恋比他练得差阿
作者: ruiminlin    时间: 27-4-2011 21:15
gay不分男女的啊??????那gay 有没有性行为的???如果有,那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1: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2 liluliang 的帖子
谁好,谁坏,上P的才算!我们GAY们派Katsura上,你们也派出来一个代表,我们现在就比。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1:2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ruiminlin 于 27-4-2011 20:15 发表
gay不分男女的啊??????那gay 有没有性行为的???如果有,那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请看:
http://www.freeoz.org/ibbs/thread-937526-1-1.html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21:27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7-4-2011 20:12 发表


他的照片见过 练得不错
肱二肱三差点

不过不能保证异性恋比他练得差阿


手肘有老伤,没法练特别重的。不过16.5英寸还行吧。
你的呢?上来看看。
没说异性恋比我练得差 - gym里比我快大得多的是。虫的意思是同性恋的也能练得很好。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1:3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46 katsura 的帖子
错!是同性恋能练得更好!
作者: xblues    时间: 27-4-2011 21:3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我们就是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打不到,打不死的人。让全世界爬满了虫子!!!!
作者: katsura    时间: 27-4-2011 21:52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0:32 发表
错!是同性恋能练得更好!


Realjock 上随便提几个来,确实比一般直男好看多了。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22:56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17:58 发表


你才是极端。
发的帖子多管你屁事啊?有标题在那档着, 又没有人请你入贴看。
就好比人家在家里裸体, 但是门关着。 你非要说,这条街上在家里裸体的人太多了, 统统搬走。
脆弱到看个标题就受不了?
还嫌发帖多, 这不是歧视是啥?

正好,我也歧视你。 但是我想到了就说,不会遮遮掩掩。


你小子总篡改我的话,是你语文不好,还是故意的
我那么浅显的道理你看不懂?

我没说歧视你啊,你凭什么歧视我,这是违法的你懂吗

作者: auz200    时间: 27-4-2011 23:01
男同性恋叫gay,女同性恋叫lesbian,现在地球南北极都要倒个,出现几个同性恋不足为奇,大家都要宽容点
作者: evergreen    时间: 27-4-2011 23:09
原帖由 ruiminlin 于 27-4-2011 20:15 发表
gay不分男女的啊??????那gay 有没有性行为的???如果有,那谁是男的谁是女的???

看这话问的 好老土哦 土的掉渣了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23:09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0:33 发表
我们就是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高调,打不到,打不死的人。让全世界爬 ...


你那是假高调,真正高调的,你看不出是高是低
说白了就是谁也不吊

这种言论通常是种心虚的表现
作者: dcxg    时间: 27-4-2011 23:22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12:35 发表


宣传是我们的事,听不听是你的事。 为什么你不想听就要我们停止宣传呢?
就像为女士们的乳腺癌作宣传一样,作为一个男人, 你不是听众, 但你不该阻止人家宣传。


这话说的,更没道理
1,有人根本就不想被宣传,难不成天天呆家里?
2,这个论坛没不让你宣传,还特意划个特区让你宣传,你们不去。偏要在公共场合大肆喧嚷,有人看不惯,不行啊?
你们嚷嚷行,别人嚷嚷就叫歧视,这什么逻辑思维?
作者: yazi    时间: 28-4-2011 00:16
老麦是同性恋???
作者: xblues    时间: 28-4-2011 0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4 dcxg 的帖子
首先请明确宣传的概念,在家里每天跟自己讲,那叫自言自语,不叫宣传。

特意划一个圈子,如果我愿意在圈子里面讲可以,喜欢在外边讲,也是我的自由。

嚷嚷和嚷嚷行不行要看嚷嚷的内容,同志们嚷嚷是在争取平等,你嚷嚷是阻止同志们争取平等。同志们嚷嚷是谈天,你嚷嚷是为了阻止同志们嚷嚷。

同一个社会,不管是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有平等的自由生活的权利的意思是:同性恋可以开心的活着,异性恋也可以开心的活。而不是只可以异性恋活着,同性恋就得地下藏着。

你作为异性恋可以开心的享受自由空气,同志们也想要呼吸新鲜空气啊,所以同志们要平等所以宣传,你嚷嚷是为了阻止同志们享受新鲜空气。

我们争吵的焦点是:到底同志们有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开开心心的活着的权利。

我们争吵的焦点不是:要把异性恋怎么怎么样。

这个地球够大了,足够同性恋和异性恋共存的,不需要争一个你死我活。

同性恋平等自由了,不等于异性恋的利益就受到危害了,没有人要危害你,也没有人要把你怎么样。
作者: xblues    时间: 28-4-2011 00:18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5 yazi 的帖子

作者: xblues    时间: 28-4-2011 00:22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53 dcxg 的帖子
你的【真高调】和【不高调】有什么区别啊,谁都看不出来,还【高调】个什么劲啊。
真高调也好,假高调也罢,【无所谓坚持,我总是这样】。

虫子这就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假高调去了!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00:41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3:18 发表
首先请明确宣传的概念,在家里每天跟自己讲,那叫自言自语,不叫宣传。

特意划一个圈子,如果我愿意在圈子里面讲可以,喜欢在外边讲,也是我的自由。

嚷嚷和嚷嚷行不行要看嚷嚷的内容,同志们嚷嚷是在争取平等,你嚷嚷是阻止同志们争取平等。同志们嚷嚷是谈天,你嚷嚷是为了阻止同志们嚷嚷。

同一个社会,不管是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有平等的自由生活的权利的意思是:同性恋可以开心的活着,异性恋也可以开心的活。而不是只可以异性恋活着,同性恋就得地下藏着。

你作为异性恋可以开心的享受自由空气,同志们也想要呼吸新鲜空气啊,所以同志们要平等所以宣传,你嚷嚷是为了阻止同志们享受新鲜空气。

我们争吵的焦点是:到底同志们有没有在这个世界上开开心心的活着的权利。

我们争吵的焦点不是:要把异性恋怎么怎么样。

这个地球够大了,足够同性恋和异性恋共存的,不需要争一个你死我活。

同性恋平等自由了,不等于异性恋的利益就受到危害了,没有人要危害你,也没有人要把你怎么样。


1,第一句就理解错误,我的意思是你们宣传,有的人不一定爱听,高音喇叭大声嚷嚷,别人不爱听,难道都躲家里?
2,你有自由,那别人有自由吗?
   有绝对的自由吗?我tmd天天在白宫门口呆着,美国总统会喜欢我?
   我猜八成要被搞成恐怖分子了
3,你怎么就觉得你不平等了,除了同性婚姻还没广泛实施以外,你还想要什么平等?
   少数派就要享受少数派的待遇,这是现实社会,你的那点理想基本不存在
4,同性恋怎么就不开心了,我看你都比我开心
5,你告诉我你的新鲜空气啥意思吧
6,你先把自己搞开心了,这是重要的,别想着整个gay社群,你没必要操那么多心,你哪管得了那么多?
   时尚界,娱乐界,政界那么多gay,难道他们不开心吗
7,谁要跟你玩你死我活了,年纪不大,遗毒还颇多。
8,我从来没觉得同性恋怎样,那是你过虑了
作者: 依然逍遥    时间: 28-4-2011 00:42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7-4-2011 13:06 发表
要说这次对虫子的处罚和老马的处罚,我觉得有厚此薄彼的现象。

..


正是这一点,已经包含了两个问题

1,最初的同与非同言语交锋。
2,管理层与P民交锋。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00:42
好了,洗洗睡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8-4-2011 00:53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原帖由 dcxg 于 27-4-2011 23:41 发表


1,第一句就理解错误,我的意思是你们宣传,有的人不一定爱听,高音喇叭大声嚷嚷,别人不爱听,难道都躲家里?
2,你有自由,那别人有自由吗?
   有绝对的自由吗?我tmd天天在白宫门口呆着,美国总统会喜欢我 ...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和你辩论有和青山辩论的感觉,青山的风格是钻进一个牛角尖不出来,你的风格是混乱和抬杠。跟你有理也说不清。
作者: choz    时间: 28-4-2011 02:16
原帖由 cello 于 27-4-2011 13:05 发表
我个人观点是支持同性恋平等权利。不过我觉得在這個论坛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的声音存在的权利。对这些声音可以讲道理争论但不应该使用人身攻击,同性恋作为版主能做到这一点其实也是实现平等的一步。

这个我是这样看的:如果大家都觉得在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反对华人的声音存在的权利的话,当然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或者异性恋的声音存在。
作者: choz    时间: 28-4-2011 02:18
原帖由 auz200 于 27-4-2011 22:01 发表
男同性恋叫gay,女同性恋叫lesbian,现在地球南北极都要倒个,出现几个同性恋不足为奇,大家都要宽容点

谢谢你的观点。
纠正一个常见概念错误,实际上男同女同都可以叫gay,但是只有女同可以叫lesbian哈。英语里面经常可以看到
She is gay 或者 She is a lesbian这样的说法。
作者: choz    时间: 28-4-2011 02:21
原帖由 dcxg 于 27-4-2011 22:09 发表


你那是假高调,真正高调的,你看不出是高是低
说白了就是谁也不吊

这种言论通常是种心虚的表现

人家本来就没想高调,不过想平平静静在自己的版块里面进行讨论。就被几个恐同者跳出来指责高调,因为在这些人眼里,你只要告诉别人你是同志你就是高调!
作者: choz    时间: 28-4-2011 02:26
原帖由 空山鸟语 于 27-4-2011 17:16 发表
我认为性趣这种事还是属于个人隐私的,既然是隐私,还是遮着点比较好,不然谁看着都别扭。不管是同性恋、异性恋,超过一定尺度在不合适的场合讨论都让人受不了。这里论坛大小也算公共场合,所以我认为还是应该把握分 ...

看似公平,实际不公平。因为这个世界上同志都不提自己是同志的话,基本都会被缺省视为直人,被周围人按照直人去理解去规划去设计,被迫一道参加异性恋世界的讨论,你觉得这个公平吗?
作者: 依然逍遥    时间: 28-4-2011 02:30
标题: 回复 #55 yazi 的帖子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07:45
原帖由 choz 于 28-4-2011 01:21 发表

人家本来就没想高调,不过想平平静静在自己的版块里面进行讨论。就被几个恐同者跳出来指责高调,因为在这些人眼里,你只要告诉别人你是同志你就是高调!


高调不高调不是问题
争论的焦点不就是让你们换个地方去高调吗
我说过裸体的问题,你们还不明白?

再打个比方,有点自尊的人,出门总得打扮一下吧
不光自己心情愉悦,别人看了心情也好吧
你就喜欢光着屁股,我能说啥?
很多人会说,还是穿件衣服吧,回家光着行,大街上不是正当场合,
人能做到看到光屁股是盲的,没点心理活动吗?
作者: AnaCoppola    时间: 28-4-2011 10:42
原帖由 Turandot 于 27-4-2011 16:30 发表



你前两段话说的很好,我完全赞同。只是,最后一段我就看不懂了。。。

“在中国,能向虫子这样有勇气出柜的真的不多。现在到了澳洲,在这样一个思想自由的国度,居然关于同性恋的问题虫子还要遭到人家的冷嘲 ...

应该是我没交代清楚,我说的“冷嘲热讽和质疑”,主要是看了虫子引用的回帖以及以前看到过的类似的发言。我个人认为随便地说“一场游戏”之类的话算是冷嘲热讽的。
作者: woodheadz    时间: 28-4-2011 13:09
都到了这个年代,还把同性恋和裸奔拿来做类比
这种类比行为本身,就应该可以和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值得大家围观

[ 本帖最后由 woodheadz 于 28-4-2011 12:11 编辑 ]
作者: faye    时间: 28-4-2011 13:09
同性接触”或者是“同性爬跨”。

  李春旺认为,动物的这种“同性爬跨”行为,受先天因素的影响。动物一般都有季节性发情期,这个时候动物个体已经发育成熟,能量的积蓄过程已经完成,受到体内性激素的刺激,会产生冲动,表现出求偶行为和交配行为。

同性恋一词是由德国医生benkert于1869年提出来的 ,然而同性恋现象却早就已经存在于社会之中了.在我国古代,男性同性恋者被称为“男风”、“龙阳之风”、“断袖之癖”,女性同性恋者在现代被称为“同志”,其聚集地被称为“姑婆屋”。在西方,同性恋现象更是数见不鲜,古希腊和罗马时期,同性恋是一种正常现象,并且被认为是一种比异性恋更高级的方式,到了现代,西方社会比如说美国,成年男子中有30%的人有过同性恋活动,而10%的成年男子则主要过同性恋的生活方式。大约有半数的女性主要从事同性恋活动。(数据来自《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数据虽然可能有些夸大,但是却反映出了同性恋已经不再是个别的现象了,而我们也应该给同性恋现象一个合理的定夺和评价了。

  在人类不短暂的历史征途中,同性恋现象一直存在着,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各个时期的各个社会各个国家并不坚持一种观点,或者赞同,或者默许,或者反对,直至今日,对同性恋的合理性道德性还是处在人们的不断的争论之中。但是不管政府和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如何,同性恋现象却始终是存在着的。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精神病学界一直把同性恋当成一种精神疾病,归入精神性病患。随着对同性恋的认识的更加理性化和科学化,DSM-IV和ICD-10分别明确的将同性恋从精神疾病诊断中删去。然而即使是这样,在人们的道德观念中还是无法抹去对同性恋的偏见和歧视。同性恋者在现实社会中的人权和尊严,身份和地位得不到保障,甚至无理由的受到摧残。至今也还没有一部法典规定同性恋是否是合理的行为。按照我国现有的法律,正常的同性恋行为并不会触犯法律。但是是否触犯我们的道德律呢?   

  同性恋指的是对同性产生了性感和依恋的行为,是性取向指向同性的一种现象。对同性恋的概念的明确有助于我们对其合理性的科学思考。首先,同性恋指的是同性之间的关系,这个是我们都能够把握到的意义;其次同性恋是一种恋,正如我们讲异性恋一样,这是一种恋情,是爱情(如果我们不依传统的错误的观点视之的话),并不仅仅是性冲动、性欲的满足和欢欣,并不仅仅是性交。因此我们在判断同性恋人群时不应该以是否有过肉体上的交合为依据,而正与我们判定异性恋一样,应该以是否有感情为根本的依据。否则我们就是在讲同性性交和异性性交而不是同性恋和异性恋的伦理道德问题了。对概念的明确,将使我们能够抓住问题的本质所在。对于那些仅仅是为了性的满足的同性之间性交的行为,正如我们来判断异性之间的没有感情的性行为(如强奸和嫖妓)是否是道德的和合理的一样,我们能够达到一致的见解,这种情况不再我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目前人们对同性恋的态度由三种,赞同,反对或者中立。大部分人都是持不赞成的观点。何兆雄先生在其文章《同性恋的社会伦理评价》中所表达的不赞同的理由应该可以代表大多数反对者的论据。他认为同性恋在我国是不可能合理的和道德的,因为同性恋违反了自然的规律,是反常的性行为;违反了人类进化的规律,是一种倒退的现象;同性恋背离了性行为的天然作用;同性恋性行为对艾滋病的传播有很大的影响。反对者的观点还有:同性恋会导致一些犯罪现象;同性恋会对我们社会家庭和婚姻有一定的冲击作用,是不道德的。然而在明晰同性恋内涵的基础上进行理性的思考,我们就会发现,同性恋不过是与异性恋的性取向不同而已,而对性取向的选择是人的自由,除此之外,同性恋和异性恋并没有别的不同,一样的用情,一样的能够得到人类性欲的欢欣和满足。而何以能够臆断异性恋就是合理的道德的,同性恋就是不合理的不道德的行为呢?我们的讨论这个问题的立足点并不在于同性恋是否符合现今社会伦理道德,而是是否应该符合社会伦理道德以及社会伦理道德的根本目的何在。社会伦理道德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其根本目标就是为了实现最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在其发展过程中对一些问题保持谨慎因而出现偏失是完全可能和可以原谅的,但是这种偏失和错误必须给予改正,这才是伦理道德发展完善的正确道路。

  仔细辨析和思考何兆雄同志以及反对者所提出来的这些论据就会发现他们的观点存在片面性,值得商榷,因而必须加以反驳以树立对同性恋现象正确科学的态度和观念。以下具体分析之。

  一.关于同性恋违反自然的规律。

  何兆雄先生认为同性相斥异性相吸是自然界至少是在物理界和动物界颠破不灭的规律。如物理界中同名磁极相互排斥,异名磁极相互吸引;具体到动物界可以称之为性规律.然而这种规律存在的必然性值得怀疑.不可否认自然界中的确有很多的同性相吸异性相斥的现象,但是仅仅因为大多数的情况是这样不足以排斥少数情况的存在及其合理性,这是我们都能够理解并且承认其正确的观点.何兆雄同志又认为,这种规律是人体的一种功能,是人的本能,是由本能所决定的。也就是说这是动物界的本能,而人类之所以有同性恋完全是因为人的后天的因素所形成的,是人的精神意识参与了的活动。然而,近代研究却发现在动物中同样也存在着同性恋行为,但是动物却没有人的思维能力,他们的活动完全是按照其本能来进行的。反对者可能又认为这是人类道德的一种本能,可笑的是如果这种说法能够成立的话,我们就完全用不着在这里来争论同性恋的道德合理性了。因为如果异性相吸,同性相排斥是人的道德本能的话,我们的道德观念必然能够在此达到完全的一致。何兆雄先生及其他反对者把异性相吸,同性相斥视为自然的规律只是因为人总是具有这样的倾向:把占多数人的情形视作合理的,而少数人的行为看作是不合理的,把异性恋看成是自然规律而排斥同性恋是这一倾向的再一次表现。

  二.违反人类的进化规律,是一种倒退现象。

  何兆雄同志认为动物之间有同性相交的现象,原始人之间也有同性相交的现象,而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怎么能够返回到原始社会中去学样?同性恋是一种倒退现象即是意味着异性相交是一种更适合人类生存的方式,随着人类的进化,人类应该去选择更能完善、发展自身的性生活方式。这种说法的合理性值得我们思考.诚然,原始人和动物的一些行为方式应该而且已经被文明社会的文明人类所抛弃,如果再回到原始社会去学习这些行为方式的确是一种倒退,但是动物和原始人还有更多的行为习惯至今还保留在我们的生活中,判断一种行为是否是一种倒退不能够仅仅凭借主观臆测,而应该用实践去检验,凡是能够促进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的就是进步的,反之,则是倒退的.人类的现代文明正是建立在以往文明的基础上,如果认为凡是过去的东西就是错的,去学习就是倒退,那么,我们人类不就是一直在倒退而不可能有所进步吗?动物是用口吃饭的,原始人也是用口吃饭的,难道用口吃饭就是一种倒退吗?同性恋是人类自古以来就有的现象,其是否合理关键在于它是否能够促进人类的精神和物质解放,促进人的正当自由的实现以及人全面发展。自由才是进化的趋向。正当的选择是个人的精神自由,对个人选择的尊重是社会的真正发展的一个趋势,在崇尚民主自由的今天,对同性恋的歧视就是一种对个人选择自由的不尊重现象,是与我们的时代精神相违背的。

  三.同性恋背离性行为的天然作用。

  何兆雄先生认为性行为的天然作用是生育,是种的繁衍,是人类的再生产。但是同性恋却不能够达到这样的目的。的确,性行为有生育的作用,而且这是人类的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我们却不能够把人仅仅当成生育的工具,人的出生并不仅仅为了繁衍下一代。性行为的天然作用除了生育外,还有性欢欣,性欲的满足和快感。否则人就如同兽类一般了。因此而排斥同性恋就象因此而排斥那些不能够生育的人一样可笑。生育是必要的,但是不能够以能否生育来衡量人的性行为是否是道德的。正如我们大多数人都是右撇子一样,我们并没有因此而否定左撇子,认为左撇子是不道德的,不合理的。“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允许使用左撇子并不会使得左撇子的人数增多起来。同样,同性恋的合法存在也不大会使得异性恋的人数就会减少以至危及到人类自身的再生产。

  四.同性恋是一种病态,并且会造成爱滋病等性病的更大可能的传播。

  何兆雄先生认为,同性恋是一种精神上和心理上的病态。但是近来精神病学和医学的研究却发现大多数的同性恋者与正常人在精神上和心理上并没有什么不同,许多同性恋者是社会上的上流人士,他们的智力水平甚至比一般人要高。诚然少数同性恋者的心理和精神上有些问题。然而这些问题的是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不尊重产生的还是因为这些问题才产生了同性恋行为的呢?我们还没有科学的证据能够说明,但是至少我们可以肯定的说,长时间处于一种社会不理解甚至是排斥仇恨的状态肯定会给同性恋者的身心带来极大的伤害。 对于爱滋病等等的性病的传播,同性恋的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种责任正如异性恋者要负担的责任一样。我们现在已经很清楚的知道,性病的传播途径有哪些。滥交会增大爱滋病的传播机率,并不是同性恋会增大爱滋病的传播。面对爱滋病的传播,同异性行为都负有自己的一份责任,夸大同性恋的责任而降低异性恋的责任是不和理的 。诚然,同性恋者可能有更多的性伴侣, “但是更多的同性恋者都是很希望自己的关系能够确立下来”(李银河《同性恋亚文化》),可是在这样的一个社会道德背景下,很多同性恋者迫于社会的不合理的舆论和指责不得不选择了逃离。因此而造成了同性恋者的多伴侣现象。这至少这应该是同性恋者多伴侣的原因之一。况且同性恋者也并不是都是多性伴侣的,刚不久自杀的张国荣就是一个例子。“哥哥张国荣几年前公开了他和唐先生的同性恋情.人们不仅没有唾弃,反而很敬佩哥哥的大胆与坦率.哥哥与唐先生相恋十八年,彼此忠诚,不离不弃,更被娱乐圈评为感情最坚固的一对”

  五.同性恋对社会与家庭造成了影响。

  反对者认为,同性恋行为是家庭矛盾产生的一个方面,必然会冲击现今的家庭伦理道德。法律上也没有规定同性之间可以结婚,很多同性恋者都不得不与异性结合成了家庭,这种家庭的不幸福是必然的。组成这样的一个家庭不是同性恋者的真实愿望。李银河的《同性恋亚文化》中讲到一个同性恋者的自白:“如果到了三十岁,我还没有结婚就会被邻居和朋友怀疑有那方面的问题。”因为惧怕,因为同性恋者在社会上被排斥,得不到尊重,所以,很少有同性恋者自己公布自己是一个同性恋者,因为这将意味着可能会失去自己在社会上的身份和地位。因此,同性恋者不得不违愿的去结成被认为是正常的婚姻。这一切都使得同性恋者在传统的异性家庭模式里面得不到真正的想要的爱情,必然会导致家庭危机。婚姻和爱情之间是否有必然的联系,或者说婚姻到底是建立在什么基础上的,这些都必须再次引起我们深入的思考以及对现行的法律政策进行反思。   

  六.同性恋会导致社会犯罪

  一些反对者把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比如说歌星红豆“猥亵男童”事件等等归之于同性恋的过错,然而如果我们能够站在毫无偏见的立场来分析这一类犯罪事件时,我们就能够清楚的看出,这类犯罪事件正如异性之间的诸如强奸等等那些犯罪事件一样,与同性恋没有必然的联系。况且我们对于这类事件在伦理道德上是如此的一致的反对,正如我们反对异性之间的那些强奸强暴等行为一样。如果因为有同性犯罪,就取消同性恋性行为,那么我们是否能够因为有异性犯罪而取消异性行为,是否能够因为有经济犯罪就取消经济发展呢。这类观点的得出,只能说是一种庸俗的片面的错误的判断的结果

  由此可见,反对同性恋行为的这些论据都是很片面的,不合理的。那么同性恋行为究竟是道德的合理的还是非道德的不合理的呢?在深入分析的基础上我们可以看出同性恋问题争论的实质在于个人行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选择的自由问题,婚姻是否是爱情的目的这一系列的值得考虑的问题。

  我们的社会是由人组成的 ,生活在社会上的人必然要遵守社会道德的规范和约束,以维持社会的安定、和谐与发展。道德的目的是为了最大多数人的最大的幸福,但是我们大多人选择看电视却不允许别人听收音机。看电视和听收音机,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选择。我们的道德在不损害大多数人的幸福的前提下,有何理由去剥夺少数人的幸福!王小波在一篇写同性恋的文章中有几句话很是经典, “两个很相爱的人发生性关系是不可避免的。不可避免又不伤害别人的事谈不上不道德。有些同性恋伴侣也会有很深很长久的关系。假如他们想作爱的话,我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反对他们。我总觉得长期固定有感情的性关系应该得到尊重。”个人的独特行为方式如果没有触犯社会的利益,没有给社会带来负面影响,那么在不损伤社会利益的前提下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做自己的事又有什么不合理的呢,我们的伦理道德规范就是为了实现最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幸福是道德的目的,而能够自由选择就是最大的幸福之一,是人类精神的要求也是人类为之奋斗的目标,限制正当的自由就是剥夺了幸福。同性恋者的自由选择性取向的权利被我们的现今社会所剥夺,这就是一种违反了道德之目标的不合理道德伦理,必须予以完善。

  对同性恋问题的争议是不可避免的,任何一项科学的观点得到人们的普遍承认必然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有激烈的争辩,有同意和反对的曲折变化,这是必经的道路。同时我们社会的伦理道德并不就是一个很完善和和谐的体系,如何使得社会伦理道德能够正确的跟上道德真理的步伐,达到其本有的目的是我们应该考虑的问题。随着对同性恋问题研究的深入,人们对其的认识一定会越来越理智,越来越科学,这种正确的理解和认识反过来必然使得我们的社会伦理道德更加健全和完善。在追求人类自身精神解放的道路上,改变人们片面的、庸俗的观念需要一定的时间,但乌云必然遮不住真理之光,同性恋一定会获得其本应该有的合理地位,得到社会的承认和正确的看待,这只是时间问题。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14:31
原帖由 woodheadz 于 28-4-2011 12:09 发表
都到了这个年代,还把同性恋和裸奔拿来做类比
这种类比行为本身,就应该可以和在大街上裸奔一样,值得大家围观


你有没point了
那是比较文雅的比较
就同性恋来说,有赞成,反对和中立之分吧
若干年前,这事情还不被人理解

再举个例子
恋物癖,恋尸癖之类
你能说那人不正常吗
他们有权利,有嚷嚷的自由吗
就我的理解,都一样,人的认识不同而已
这回你们该有point了吧
作者: 圆满的考拉    时间: 28-4-2011 14:40
哎,虫子你和这些天天研究政治的人辩论啥,要我直接开骂,如果能找到真人直接开打
作者: katsura    时间: 28-4-2011 14:59
原帖由 dcxg 于 28-4-2011 13:31 发表


你有没point了
那是比较文雅的比较
就同性恋来说,有赞成,反对和中立之分吧
若干年前,这事情还不被人理解

再举个例子
恋物癖,恋尸癖之类
你能说那人不正常吗
他们有权利,有嚷嚷的自由吗
就我的理解 ...


同性恋是2个人之间相互Consent。
恋物癖,恋尸癖有Consent?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15:09
原帖由 圆满的考拉 于 28-4-2011 13:40 发表
哎,虫子你和这些天天研究政治的人辩论啥,要我直接开骂,如果能找到真人直接开打



打架也要动脑子啊
你以为泰森没脑子啊
某些动物该直接关进动物园,供人观赏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15:10
原帖由 katsura 于 28-4-2011 13:59 发表


同性恋是2个人之间相互Consent。
恋物癖,恋尸癖有Consent?


你特别的能拓展
自个琢磨吧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8-4-2011 15:15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0:22 发表
谁好,谁坏,上P的才算!我们GAY们派Katsura上,你们也派出来一个代表,我们现在就比。


我们派施瓦辛格可以吗
作者: liluliang    时间: 28-4-2011 15:22
原帖由 katsura 于 27-4-2011 20:27 发表


手肘有老伤,没法练特别重的。不过16.5英寸还行吧。
你的呢?上来看看。
没说异性恋比我练得差 - gym里比我快大得多的是。虫的意思是同性恋的也能练得很好。


我是指相对你的胸腹而言手臂显得细
我的让我再练2月啊,我现在肥肉太多。。。
作者: dcxg    时间: 28-4-2011 19:36
原帖由 关毅仁 于 27-4-2011 08:48 发表
看到DCXG四个字母,基本可以去洗洗睡了。


总算明白了,这明显是夸我呢
大家一致表示赞同

你们真不会大白天的洗洗睡去了吧
作者: ruiminlin    时间: 28-4-2011 21:49
原帖由 xblues 于 27-4-2011 20:32 发表
错!是同性恋能练得更好!

废话,天天跟男的干,那当然练得好了!
作者: ruiminlin    时间: 28-4-2011 21:51
原帖由 evergreen 于 27-4-2011 22:09 发表

看这话问的 好老土哦 土的掉渣了

当然土了,在正常性取向的人眼里就不土了!
作者: ruiminlin    时间: 28-4-2011 21:57
如果都去同性恋,那人类不是都绝种了,就自然灭亡了???
作者: choz    时间: 29-4-2011 01:16
原帖由 dcxg 于 28-4-2011 13:31 发表


再举个例子
恋物癖,恋尸癖之类
你能说那人不正常吗
他们有权利,有嚷嚷的自由吗
就我的理解,都一样,人的认识不同而已

人家两个成年同性相爱和恋物癖、恋尸癖是一个范畴的事情吗?为什么一定要把恋尸癖和同性恋扯到一起?难道很多喜欢奸尸的不是异性恋吗?你为什么不因为异性恋中存在恋尸癖而对异性恋反感呢?
人家要解放黑奴,你就扯到是不是要解放家畜;
人家要给妇女投票权,你就扯到是不是要给幼儿投票权!
dcxg的脑结构果然和常人不同,佩服佩服!
作者: choz    时间: 29-4-2011 01:21
原帖由 ruiminlin 于 28-4-2011 20:57 发表
如果都去同性恋,那人类不是都绝种了,就自然灭亡了???

你的这个假设根本不存在啊,同性恋在人群中始终是少数。少数人的权利为啥就要被漠视?你做这个假设,是不是担心如果同性恋和异性恋完全平等了,你自己就很可能变成同性恋呢?如果你对自己的性向有足够信心,为什么会有这个奇怪的假设呢?
而且现在很多同性恋都可以通过医学或者其它方式比如合作来生养小孩的啊,你的这个担心很多余的。
再退一步,就算同性恋都没有小孩,就应该被歧视吗?正常人群中总有一小部分人不育的,你难道也赞成剥夺这些先天不孕不育人的合法权利?就因为“如果都去不孕不育,那人类不是都绝种了,就自然灭亡了??? ”
作者: choz    时间: 29-4-2011 01:24
原帖由 ruiminlin 于 28-4-2011 20:51 发表

当然土了,在正常性取向的人眼里就不土了!

你犯了一个常识性错误,同性恋和异性恋都是正常性取向,只不过异性恋占多数。
就好比RH阴性和RH阳性都是正常血型,不过RH阳性占多数一样。
作者: choz    时间: 29-4-2011 01:29
原帖由 dcxg 于 28-4-2011 06:45 发表
再打个比方,有点自尊的人,出门总得打扮一下吧
不光自己心情愉悦,别人看了心情也好吧
你就喜欢光着屁股,我能说啥?.

异性恋是喜欢异性,同性恋是喜欢同性,完全是对称的,仅此差别。
如果在你的眼里同性恋就是当众光屁股的话,根据对称原理,异性恋应该是当众露阴了?
请问作为恐同者的dcxg是属于喜欢当众光屁股的一类呢?还是属于喜欢当众露阴的那类呢?
注:我的这个比喻完全是依照脑结构异常者的逻辑推导的,绝无对脑结构正常的广大同性恋者和异性恋者的冒犯之意。
作者: 依然逍遥    时间: 29-4-2011 01:50
原帖由 liluliang 于 28-4-2011 14:15 发表


我们派施瓦辛格可以吗

太老了!又发胖了!不行不行!
作者: choz    时间: 29-4-2011 01:53
原帖由 dcxg 于 28-4-2011 14:10 发表


你特别的能拓展
自个琢磨吧

从同性恋权利拓展到恋尸癖,您老才是发散性思维的拓展高手啊!
作者: lqj1973    时间: 29-4-2011 08:18
又进错房间了
作者: cello    时间: 29-4-2011 11:09
原帖由 choz 于 28-4-2011 00:46 发表

这个我是这样看的:如果大家都觉得在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反对华人的声音存在的权利的话,当然也应该允许反对同性恋或者异性恋的声音存在。

说得对,我很赞同这种观点.并认为我原来用“反对”这个词有不妥,如果这个回复有批评的意思,我接受批评。

我个人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对华人的不同意见,对华人的非正面的意见不等于就是歧视言论,事实上这个论坛也允许对华人或澳洲的批评意见,仅是针对某些政府的言论会不得不加以限制,这个和歧视的问题无关。我觉得当华人对自己更自信了,就会更理性看待不同意见和批评,不会动不动都觉得自己被歧视。

对不同的性取向我的看法是一样的,就好像对不同的宗教信仰一样,不见得要求每个人都认可甚至加入该信仰,但每个人应该认识到这个社会本来就是由不同信仰的人组成的这个现实,所以对待不同应该以平等尊重为原则。平等尊重基础下,也应该允许不同意见,不是说对某种不同信仰提出质疑或不同意见就是歧视,只要不干涉对方的信仰/性取向自由,不侮辱对方信仰/性取向,应该容许不同的声音,而不是像某些宗教狂热症患者那样见异教徒或异端就必诛杀之。

我相信这个论坛对于针对华人的不同声音或批评还是比较宽容的,不是所有这些声音都被视作歧视言论。我也希望同人版也有类似的宽容。
作者: dcxg    时间: 29-4-2011 14:03
原帖由 cello 于 29-4-2011 10:09 发表

说得对,我很赞同这种观点.并认为我原来用“反对”这个词有不妥,如果这个回复有批评的意思,我接受批评。

我个人认为这个论坛应该允许对华人的不同意见,对华人的非正面的意见不等于就是歧视言论,事实上这个论 ...


说的太文雅了
这个论坛的很多人听不得点不同的声音
你只能赞同,不赞同,就大帽子一顶接一顶
谈什么平等,自由,啊,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
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就这一点来说,什么大道理都是假的,一攻即破
作者: MacroJ    时间: 29-4-2011 14:24
宽容
作者: cello    时间: 29-4-2011 14:26
原帖由 dcxg 于 29-4-2011 12:33 发表


说的太文雅了
这个论坛的很多人听不得点不同的声音
你只能赞同,不赞同,就大帽子一顶接一顶
谈什么平等,自由,啊,他们首先想到的是自己
不会站在别人的角度想问题,
就这一点来说,什么大道理都是假的, ...

我觉得某些大帽子只要不是违规的,也是各自的自由。但如果变成了人身攻击,那就另当别论。具体这个线怎么划,有时侯很考验版主的水平。
作者: xblues    时间: 29-4-2011 14:5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请Cello 分辨一下下面引用的发言,那些是可以允许的反对呢
这是我随便在我的几个帖子里面找到的回复:

我有一个朋友,他很喜欢吃屎,还到处和别人分享自己吃屎的经验.  
叫他去看医生, 他说: "你歧视我! "
我说:"你吃屎可以,但请不要让我看见,我想呕. 以后你发表时请加敬告字眼,使人不至误入. 多谢合作."

楼主去巴基斯坦那些中东国家吧。那里男人搞不到女人,gay风盛行。祝你在那种地方找到真爱。再也别来这里了

原帖由 培培 于 2011-4-23 14:03 发表
关于这篇文章很难引起大部分人的共鸣,假如楼主把“他”字改为ta,也许会引起更多的讨论,纯属一点建议,no offence

当然如果不换的话,仍如果能引起大部分人的共鸣,这个社会也就快走到尽头了。。。。

这个帖子涉及到楼主的个人隐私,更适合发表在私密板块
不宜出现这里,还请版主帮助一下

性的本质是人类自身的繁延吧
单一性别的性,又是什么呢
一场游戏吗?那岂不是不牵扯感情,次次都casual
实在没法理解

都是真心话,请大家不要歧视我

这里的版主真是有文化,没看过NEW SCIENTIST吗? 研究说同性恋是一种病, 不知道的话, 拜托去看看

做人做得那么恶心, 不要做人算了

说实话,我用freeoz的习惯是点24小时新帖来看帖子
每天早上,前3,4页都被肥猫占了,我忍了,谁让肥猫的粉丝多呢
现在每天前3,4页都是一堆都是同人贴和某人的怨妇贴,真tm烦
搞的freeoz这个论坛越来越无聊了

说得很好!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前一阵的美国加州小姐事件--加州小姐仅仅因为表达了自己反对同性行为的思想,就遭到报复的打击,实在是让人心寒。

艺术届据说很多同性爱好,没啥?见怪不怪,可是如果以自己在某个圈子里的权势和影响,非得强迫别人认同你的行为和思想,是不是充满了霸道和不讲理。

本来同性行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并非一种普通行为,或者说是违反人类生理和繁殖原则的行为。同性行为者也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是现代文明社会应该保护的群体。但是并不等于说这个群体可以得理不让人,或者得寸进尺,妄图强迫所有的人都认同自己的行为。这就和民主自由及人权的观念相左,甚至是侵害别人的民主自由和人权。

加州小姐有什么历史的污点,那是她个人的事。但仅仅就其勇敢地说出自己对同性行为的观点,就这一点上,她没做错什么。那是她应该有的言论自由。对她的打击报复是一种极端无耻的行为。

如此也想到我们这里充斥的某些自由民主挂在嘴边的人士。自己是不是也陷入了霸道和不讲理的陷阱,自己是不是也在一面嘴里民主自由人权念念有词,一面脚上无情地践踏他人的民主自由的权利。


个人观点
1)从基督教角度上讲,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的本质区别是基督徒拥有爱和希望基于耶稣基督的信仰。除此之外,在上帝面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一样都是罪孽深重的罪人,我们并不比同性恋更好。而且对同性恋的反对和歧视违背了基督教导爱人如己。
2)考虑到伦理道德只是对于特定行为和一类行为的对错,好坏的判断。作为基督徒认为,很明显,同性恋行为是错的,基于圣经明确指明这点。
3)考虑政治不过是解决在一个社会里人们如何生活在一起问题。至少有两点需要考虑:一是我们不得不和同性恋者生活在同一个社会里(这个应该没有人有反对);二是公正,平等和自由等现代政治思想是被普遍认同的(不是100%认同)。如果反对和歧视同性恋和此思想相对立的,那么放弃反对和歧视同性恋者将是我们为支持公正,平等和自由的现代政治思想而不得不作出的代价和让步。
4)基于此政治思想的法律要实现对同性恋关系的规范和约束是一种正常化的表现。但是个人认为对于同性恋关系法律应该慎之又慎,不适合过快作出规定。同性恋关系应该是一种特殊异化的人和人的关系,用正常的婚姻关系来类比是不恰当的,很容易误导他人。
5)总之,不反对和歧视同性恋者,但认为同性恋行为是错的;支持为同性恋关系确立相关法律,但反对把同性恋关系婚姻化。

同性恋不可能成为主流,没必要严厉打击。可以认为是一种心理疾病,当然人到了精神层面,是没有对错的。

"乱伦,不履行抚养幼儿义务"是违背人类的基本伦理,因为他们伤害到了整个社会和其他人。

在正常的社会,乱伦会产生有缺陷的后代,对整个族群产生危害,所以从原始社会(确切的说是父系氏族社会)开始,人类开始禁止乱伦行为。

可是在非正常的情况下,乱伦确是延续生命后代的唯一可选的方式。比如,物种大灭绝,只剩下近亲,或者曾经听说过一种蜥蜴,大灾难后只剩下一只,但因为它是雌雄同体,它自己产生后代,然后和自己的后代交配,然后生命可以延续。

这也是为什么圣经上出现了很多次的乱伦行为的记载(非正常情况下)。

同样的道理,在原始社会和不发达社会,同性行为会危害到整个族群的繁殖和生育及其相关的观念,所以必然成为一种禁忌。但是在现代社会,同性行为属于个人行为,更由于现代社会尊重人的权利,包括同性行为的权利(只要他们没有危害社会和他人)。

世俗的归世俗,上帝的归上帝。

人权属于世俗,道德属于上帝。

大家在各自的领域认同和反对,不是很好!

反对一切违背人类基本伦理的行为。

基本伦理是保护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动物属性,在质量和数量上长期顺利繁衍的一项行为规范。有些基本伦理在法律层面上也给予正式立法规定。

比如:乱伦,不履行抚养幼儿义务等行为。

任何违反基本伦理的行为,本身就是个自我否定的悖论:

如果人人都同性恋了,那么最后的结果也就没有同性恋了。

作者: xblues    时间: 29-4-2011 15: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西方国家经过好多年的同志运动, 不但在立法上保护同性恋的平等权益, 社会上对同性恋的认识程度也很到, 所以像上面那些话已经很少看到了.

而在FreeOZ经常看到上面的这些话, 就是因为中国对同性恋的认识度不高, 很多人对于同性恋的认识程度几乎是零. 很多话往往是基于无知才产生的歧视, 甚至是歧视了, 还觉得是自己的一项权力.

我无意像影视作品中那样把同性恋性行为像一性恋那样展示给大家看,强迫大家看. 但是我觉得对一些同性恋的知识的普及还是很重要的. 这样至少可以消除一些由于不了解或者误解所产生的偏见. 从上面印哟国内的发言,足可以证明宣传是必要的。
作者: cello    时间: 29-4-2011 15:07
虫子上面引用的一些言论,我认为有些是人身攻击或性取向歧视,有些确实是不同观点的发表而已。这些不同观点,比如最后的几个,在我看来并不构成歧视,尽管我并不一定赞同这些观点。就好像如果我说我认为基督教不符合科學,不符合逻辑,甚至不符合道德,我可以有这样的信仰自由,这不是宗教歧视,如果基督徒回敬我说无神论者缺乏敬畏之心,狂妄自大,我也不会觉得被冒犯,当年小马作宗教版主时候这些“反对”的话我也没少说,但也没有被骂或被封。但是如果我说耶稣是混蛋,信基督的是SB,然后对方回敬无神论该死等等,这样就是攻击和歧视了。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4-2011 15:12
标题: 回复 #95 xblues 的帖子
向异性恋着推广同性恋的知识,并不容易,特别是同性恋在中国的法律地位尚处于灰色地带,大家所受的同性恋正面教育几乎没有,正因为这样,更需要同性恋团队用大家更容易接受的方式来宣传同性恋知识,而不是激烈对抗的方式,否则会让大家对本来就有很多认识误区的同性恋团队,更加无法理解,你觉得这样是你们的宣传想要达到的效果吗?

良药苦口,还需要糖衣包裹,大家才容易接受呢。

大家都需要换位思考才能更好地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
作者: xblues    时间: 29-4-2011 16:2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无法发言 标题: 回复 #97 ubuntuhk 的帖子
UB 你说的激烈的对抗, 如果对抗的是网友, 同志版除了辩论上大家容易走火以外, 还真的没有采取任何其他的手段, 比如管理帖子, 举报某人人参攻击, 封闭网友ID之类的.

你要是说虫子激烈的对抗老马, 那倒是真的, 不过我也就是言语上走火了, 还是没有动用任何其他手段,但是老马就不一样了,死缠烂打,旁敲侧击,落井下石,侮辱诽谤,管理帖子,联合猪头,然是能用的手段都用上了。我虫子就是发帖子了,小米+步枪不畏惧猪头强权!~
作者: ubuntuhk    时间: 29-4-2011 18:10
标题: 回复 #98 xblues 的帖子
我说的激烈方式,并非指的同人版的管理操作,在FreeOZ,我认识3个同人ID:你、katsura和choz。

我不时也会点进关于同性恋辩论的帖子,我比较欣赏choz的发言态度,而你和katsura在遇到一些你们觉得是歧视性言论的时候,就不够理智,直接把不同意见的人当敌人来战斗了,而不是尝试去讲道理。

当然,你也许会说,我已经厌烦一遍一遍地对类似的歧视性言论讲道理了,我就是无法接受歧视性言论,就是要激烈地反击,那也是你们的自由,但口快之后,你们的“敌人”对同人歧视和误解可能更深。

注,我个人对你、katsura和choz没有既定的偏见,我觉得你们都是活得很真实、洒脱的同人。
作者: shanzee    时间: 29-4-2011 22:30
虫子希望大家能够以同人的角度理解同人,但是虫子你没有为人父母,你能够以父母的角度去理解子女吗,真正经历了这个角色的转换,才能体会到当父母和当子女是截然不同的心境,父母对子女的爱是孩子所不能了解的。因此当过父母的不会期待没有当过父母的人理解自己对子女的投入。虫子,你期望别人从你的角度来理解你也是不现实的。不如留点空间,增加点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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